今年警察自殺事件頻傳,警政署署長黃明昭特別於9月發表公開聲明,關注警察的身心狀況。第一線的執法者,為何將警槍朝向自己?隱藏在藍色制服底下的脆弱,為何難以察覺?又是哪些因素,讓警察對於體制內的資源裹足不前,發不出求救訊號?
《報導者》與多名現職警員訪談、爬梳歷年資料,探索績效導向、職場文化、自我認同與工作帶來的意義匱乏,如何交織出警察的複雜心理困境。
9月20日上午9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江姓警員,41歲; 9月9日晚間10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龍源派出所許姓警員,23歲; 6月15日(警察節)凌晨4點,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軒轅派出所林姓警員,25歲; 6月14日凌晨4點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警察隊竹林分隊柯姓警員,25歲; 5月6日晚間10點多,屏東縣東港分局偵查隊郭姓副隊長,41歲; 3月2日下午4點多,金門縣金城分局金寧分駐所謝姓警員,24歲。
他們穿著藍色警察制服,在警局頂樓、廁所、停車場、國道邊坡、寢室,以開槍、跳樓、燒炭的方式,結束這份工作以及自己的人生。
今年已有6位警察在警局駐地或執行勤務時自殺,憾事頻傳,到了高層無法不正視的程度。9月11日,就在龍源派出所許姓警員開槍自殺後兩天,警政署長黃明昭發表聲明「表達內心的遺憾與不捨」,強調已強化支持員警心理健康機制,並要求警察機關落實關懷所屬,尤其是「社會經驗與抗壓能力相對薄弱」的年輕警察──今年自殺者三分之二都是畢業不久才剛分發的20多歲年輕員警。
然而,在重視警察身心健康的宣示背後,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是:過去10年來,每年平均5名警察自殺,已成為「常態」。
「警察機關通常希望很快找到一個原因,說他(自殺警察)可能最近工作壓力大,遇到家庭、感情、財務問題不知道怎麼排解,歸責在他自己身上,而非單位勤務排不好、職場霸凌等問題。只用單一原因解釋,對家屬常帶來二次傷害,更錯失了去看到系統或整體的原因。」
蘇恆舜曾於警大心理輔導中心工作多年,因為有協助許多警大生情緒受苦甚至企圖自殺的經驗,特別關注歷年來警察自殺事件的樣態。
「我整理好幾年的警察自殺事件,發現大部分都發生在駐地,包括橋頭、麻豆、保六,淡水、瑞穗、八里、花蓮、蘆洲⋯⋯,」蘇恆舜不假思索地一一道來,從都會到偏鄉,從東部到西部,不同地方的警察竟都選擇相似的自殺方式與地點:警槍、工作駐地。
「為什麼他們都會在駐地解決掉自己?當然大部分跟可以取得槍有關,但為什麼不在別的地方?自殺背後都有訊息要傳達,透過行動,向這個地方強烈地訴說。」
「在警界裡面,你只要是自殺,一定都說是家庭、感情的因素,從來不會有說你是工作壓力造成,絕口不提。」曾任職刑警的李謙(化名)接受《報導者》採訪時,提到多年前單位有一名同事自殺,事後交上去督察組的報告強調感情問題是主因,對於工作情況隻字未提。
「我一直回想,那天晚上為什麼不跟他多說一下?」李謙憶起那天晚上與同事在停車場後面閒聊著最近的工作狀況,彷彿如平日一般;隔天在房東幫忙開門後,李謙看到的同事,已掛在門口的天花板上。
對於看遍意外現場如家常便飯的第一線警察,親眼目睹同仁的自殺,是永遠忘不了的一幕。盡可能用自己的方式做一個「傾聽者」的李謙,最後仍無法阻止憾事發生,留下矛盾的遺憾與自責。
「因為他平常算是跟我滿有話聊,那天晚上我們在後面一起抽菸、玩手機,跟他說這件公文怎麼處理,但並沒有辦法去解決他整個人的心理問題。你會想像,昨天他還在跟你講話,今天就不見了。感覺,突然就消失了。會怪自己⋯⋯也不算怪,就是會想,那天如果跟他多聊一些,不知道會不會阻止這一切?」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簡稱警工會)長期關注與倡議警察勞動權益,連續4年針對警察人員工作壓力的問卷調查中,現職警察「曾有離職甚至輕生念頭」的比例超過五分之一,今年(2022年)與2020年都高達27%;「我有至精神科領藥(包含失眠、焦慮)」的比例也逐年升高,從2019年的8.59%到今年13.22%。雖然警工會作為民間非營利組織,並無行政權力與資源普查全台員警身心狀況,但這份由數百名現職警察自願填寫的問卷結果,已是目前僅有的窗口,使我們一窺警察精神危機的嚴峻程度。
「我們私下形容,如果去找『關老師』,你就會被『關起來』。」
任職某縣市交通隊的警員韓毅霖坦言,這個立意良好的體制內資源反而在基層眼中避之唯恐不及。幾年前他因為不適應新單位的管理風格,壓力過大導致焦慮與入睡困難,「每次想跟家人講,但又覺得家人沒辦法理解;自己無法排解,剛來(新單位)也不可能隨便找同事講,只好去看精神科,雖然吃藥不是萬能,為了扮演好這個(警察)角色,這是最快速的方法。」主管知道韓毅霖去精神科就診後,即要轉介給關老師,並要他填表詳述現在服用哪些精神科藥物。
「處理方式感到很不受尊重,覺得被『貼標籤』,有了紙本的東西像是被輔導列管的證據,通常這在警界裡面都不是什麼好事,諸如交往不當、生活作息不正常等風紀問題,我就說我不會寫,也很反抗去找關老師。」
李謙也以「過來人」的經驗,道出一旦遭遇相關狀況在整個工作環境面臨的處境:「說難聽一點,其他人會把你當『神經病』。警察裡面對於有憂鬱症之類(精神或心理困擾),不會把你當正常人看待。你一去(關老師)的話,警界很小,馬上就會被大家知道。」
多年前,李謙三度在警車上和家中恐慌症發作。
「你已經三天沒績效了,你今天做了什麼?」當時要返回分局的路上,主管這一通電話,讓他的恐慌症第一次發作。「開車開到一半,我突然頭昏眼花,手腳開始發抖,甚至手都抽筋了,我趕快把車停在路邊,同事來把我送醫就診。」
李謙嚇到了,以為是身體問題,但到醫院做了全身檢查都無異樣。直到第三次送急診的醫師轉介下,他到了身心科,才知道原來是焦慮與恐慌症狀。從此,李謙開始吃身心科開的藥,一吃就是十幾年;身旁的幾位同事,私底下也和李謙在同一個身心科診所看醫生、拿藥吃。
然而,當李謙「發作」的狀況被單位內其他同仁與主管知情後,工作上就開始明顯遭到孤立與排擠──出外辦案所找線索時,其他同事會有意無意地不找李謙,隊員坦承這是小隊長指示的。儘管彼此是警專同學,在同單位中卻有著競爭關係,這使李謙心境更低落,覺得「被同學欺負了,其他人就算了,連同學你都不了解我」。
警察身心症狀和隨之而來的貼標籤現象,不只是個性或抗壓與否的問題,而更是績效導向的管理文化、低彈性的考績標準和職場競爭相互影響的後果。警工會的調查顯示,過去4年來,每年都有超過四分之一填寫問卷的警察表示,他們的主管曾明示或暗示「績效不佳不應請休假」。
韓毅霖當初出現身心狀況困擾,也是因在工作績效上與主管意見相左,故被調至其他單位服務。為了讓自身狀況改善,他自行找尋外界可利用的資源,透過學習催眠等身心靈工具及參與人際,找尋一條可行的出路。在自我探索中,不斷問自己:「我們如何看待情緒壓力,如果了解背後的意義,是不是對於自己與他人有更多的理解與接納?我們能不能和我們陌生的那個部分靠近一步?」
韓毅霖與李謙都寧可到精神科就診,或利用下班時間自費報名坊間心靈療癒課程,卻鮮少使用警政署建制的心輔機制,除了反映出對保密性的不信任,由警職人員兼任的關老師的專業度有限,難以處理更深層次的心理問題也是關鍵之一。「我有在新單位的學弟也是受不了單位壓力,被主管轉介去關老師,我很好奇跟他談些什麼?一問之下,原來關老師就教些怎麼呼吸放鬆的方法,雖然有助舒壓,但是很可惜,更深層次的問題無法得以看見和面對,」韓毅霖說。
北部某分局的關老師承辦人王凱(化名)曾有位派出所個案,原本非常健談,但某日開始突然變得沉默寡言,頻繁使用網路。一天,同事偶然發現他經常在瀏覽的,竟是教導如何輕生的網站。王凱後續與心理師偕同關切時,他的回答仍非常模糊。連絡家屬後才得知,該員家中有財產與家人重病的問題,他害怕讓所長知道,害怕丟臉,覺得「我家裡的事情我都沒辦法擺平,我有什麼資格引領同事們」。
第一線處理員警緊急情緒的的王凱觀察, 警察面對心理壓力時,常想著要「壓」、「不能講」。一方面覺得警察是「鐵漢」,是幫大眾解決事情的人,所以不能讓自己的事影響工作;這種強調威權性與統御力量的陽剛價值,一直與警界各種問題密切相關。另一方面,員警也怕將心理壓力外顯,容易帶來如長官注意、同事取笑等負面結果。
歷年的警察自殺事件後,身旁的人幾乎都表示當事人平常看起來沒什麼異樣,難以辨識遑論防治──這直接反映了根植於警察內部的「靠自己」文化。「他們比較容易想要自己做,什麼事情都自己來,」蘇恆舜分析許多同仁當初想報考警察,就是想靠自身解決環境遇到的問題,也許是經濟,也許是家庭困境,「在警察組織裡,每個人都不想是弱者,表現出來的形象通常要很兇悍,一但制服一穿就不能太放鬆,這不是一個容易抒發情緒的友善環境。」
在體制難以信任、自身求助感低落,加上警察職業需要長期輪班的特殊性且身上有致命武器的情況下,「靠自己」的問題解決方式,在某些員警眼中,窄化成一條無法挽回的路。
「鬧鐘響了就上班,下班上樓回宿舍睡覺,生活都以工作為中心,就算輪休兩天也很疲憊,放假就一整天坐在床上,什麼事都不想做,感覺做什麼都沒有意義。上班在扮演一個王警員的角色,下班之後我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沒有任何方向,也對未來沒有任何期望。」王惀宇憶起最嚴重的時候,甚至冒出輕生念頭──雖然沒有強烈到要去執行的程度。
這樣無法求助外界的孤獨,可能從警校系統缺乏與外界互動、窄化的教育環境就開始逐漸產生。
「我高中一畢業就進入警校接受團體生活,平常沒有接觸外部的管道,校外經驗只能在少數放假中取得,但通常空閒時間還要拿來準備兩年後國家考試,大部分警校系統的學生社會化程度不高,進入職場後,就是學長或長官怎麼講就怎麼做。」
當初因為家裡經濟問題,王惀宇選擇就讀免費且能領生活津貼的警專。他觀察過往的同學、同儕,甚或是後來進修研究所時訪談過20幾位警察的經驗中,大部分都不是為了維護社會正義的崇高理念或真心嚮往才選擇這份職業,而是現實的考量。久而久之,部分警察抱持著一種自我貶低的無助感,認為自己「只能做這份工作,做不到別的事情」,如果再加上執法中的角色矛盾,意義感的喪失將更加強烈,造成警察的「存在主義危機」。
「我們沒有意識到,進行攻擊是違反人性的行為,但警察的工作包括命令、警告、威嚇、做筆錄時的誘導,要持續進行情緒的攻擊/防禦,或是承辦相關案件的替代性創傷,長期下來對於心理/情緒勞動與耗損非常嚴重,但我們把這些當成理所當然,警專或警大也不會講這個事情;另一方面,因為非常熟悉心理上的進攻與防守,對警察諮商很困難,他會知道你(諮商師)的切入點在哪裡,下意識避開。」
擔任主管職的蕭仁豪因為已累積多年經驗,在執法時學會抽離,讓自己「精神分裂」,告訴自己一切都是表演。然而他在帶新人時仍普遍觀察到,即使犯嫌已配合的情況下,為控制場面需要而刻意展演出情緒攻擊(如命令和警告),年輕警員會在迷惘與「認知失調」的過程中難以自處。
在台灣警界同儕間,心理壓力大多是「不能說的祕密」,一旦暴露,便要面臨被貼標籤、影響考績的風險。對比之下,美國早在26年前,便設置了由志願和退休警察組成的同儕協助警察組織 (POPPA),爾後更陸續有美國警察自殺防治議題之團體Blue H.E.L.P.出現,致力於蒐集歷年有關警察自殺和創傷性壓力事件的數據,並提供線上協助。
據研究指出,同儕協助人員於輔導員警時,提供的協助主要可分為兩個面向,包含突發事件壓力管理(CISM)及突發事件壓力匯報(CISD)。同儕協助人員也被認為是可信賴且有工作經驗的,除了可與面對困境的員警分享相關經驗,更可透過關注和傾聽提供如情感、資訊、工具導向的支持,以便緩衝員警對關鍵事件的壓力反應。如果員警需要專業的心理健康服務,同儕協助人員也可以在員警和心理健康專家之間擔任聯絡橋梁。
此類同儕協助團體所帶來的實質幫助,近年來也廣為學界討論。加拿大學者米拉德(Beth Milliard)在2020年針對該國同儕協助計畫的研究中就指出,同儕協助人員可以幫助警察更了解自己、心理健康,以及儘早尋求幫助的重要性。
米拉德的研究也發現,與槍擊案這類創傷性事件帶來的壓力相比,來自組織的長期壓力,例如晉升過程、警察文化和無同理心的主管,在員警間似乎更加普遍,而同儕支持人員提供幫助的主要對象,則正是壓力來源為「組織壓力」的員警。
另外,美國學者米勒(Laurence Miller)於2006 年整理其諮商員警實務經驗指出,同儕協助計畫之重要性在於,某些員警可能對看「真正的精神科醫師」感到害怕,且認為與同事交談更為舒服,而此時對這些處於困境的警察來說,同儕就是最好的初始接觸點。Miller舉例,許多原先便認識他的警察,就經常鼓勵其他膽小的同儕轉介到他的辦公室。
米勒也認為,由於警察是一批經過篩選及訓練的專業人員,心理狀態相較一般人更穩定,通常不需要廣泛的心理健康服務。然而,緊急情況下,同儕協助便可發揮作用,例如當員警被捲入槍擊事件導致壓力反應時,同儕協助人員的目標便是恢復員警原有的心理平衡,而不是使用一般諮商師對個性進行根本性改變的技巧。
透過北美的案例不難發現,在面對出現心理困境的員警時,同儕兼具了關老師及諮商師各自缺乏的特質──保密及同理警察特殊處境。
綜觀我國目前警察心輔環境,雖有警官兼任的關老師,也有體制外的諮商師,但兩者間似乎缺少了作為中間人的同儕角色,能夠作為獨立於現行警察機構以外、沒有權力關係、兼具體制内外長處的第三者。借鏡北美完善的同儕協助組織,不僅能在第一時間覺察員警異狀,更有如提供一張情緒保護網,在面對危難情況時,讓員警知道自己是有後盾的。
警察的心理議題牽動的,不只是個人際遇,更是整體社會的安全穩定。當此議題的處理僅流於形式,而非深入理解此高壓族群的需求,那麼,類似事件似乎也將在可以想見的未來,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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