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警服下的掙扎

訓練篇

台南殺警案背後,警察訓練出了什麼問題?
10月,新北市警局在訓練中心裡進行常訓裡的組合警力訓練,模擬執勤中警員遭到持刀攻擊的狀況。(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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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專題

3年前的嘉義鐵路殺警案,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協助處理一名思覺失調旅客而遭刀刺殉職,引起輿論譁然。根據警政署統計,近5年來有高達2千多名警員在執行勤務時因攻擊而受傷。

今年8月,台南2名警察凃明誠、曹瑞傑追查失竊機車時不幸遭到殺害。公祭當天,蔡英文總統親發褒揚令,更強調將改善警察執法制度、教育訓練及裝備。輿論風向很快檢討到是否警員不敢開槍,而導致憾事發生,立法院也在日前修正《警械使用條例》,期盼給予警察更多「大膽用槍」空間。

不過許多警員教官感嘆,長期以來基層訓練與實務狀況脫鉤,忽略警員在面對非高度致命武器脅迫下的應對,是發生憾事的關鍵。每次事發後總是無盡的檢討,擦乾眼淚之後,這些改革真的可以不再讓警員的血淚白流嗎?

「不要動!把刀放下!」台南8月22日發生2名警察凃明誠、曹瑞傑追查失竊機車時,遭外役監逃犯暨竊盜嫌疑人林信吾持刀割喉殺害。4天後,台南市學甲區的宅港派出所衝進一名持雙刀的男子;這名男子是派出所常客,曾精神狀況不穩送醫治療,當天因酒後駕車遭開單,心生不滿要到派出所找開單警員理論,看到值班警員李峻安便作勢攻擊,所幸李峻安迅速反應,衝出派出所保持警戒距離,最後連開13槍將其制服。

隔一週後的9月1日,台北市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接獲報案指雙連捷運站有一名精神狀況不穩的張姓女子,便出動2名警員將該名女子護送回家,不料返家後女子突然情緒失控要警員離開其住處,並拿出刀子攻擊,導致現場的警員陳建翰左胸及左肩受傷,而該名女子則自戕後送醫不治。

接連幾起警員執勤遭攻擊的事件,並非碰到火力強大的惡徒,而多半是在為民服務或非預期中的衝突,發生突發狀況而導致傷亡。根據警政署統計,2016~2021年有高達2,362名警員執行勤務時受傷或死亡。

每次事件發生後,若是警察輕微受傷,則啟動內部檢討;要是發生類似嘉義、台南警員死亡的重大案件,就會擴及到警察裝備與訓練制度的改革。但往往「硬體」可以到位,如補發電擊槍、辣椒水等應勤裝備,但攸關執勤現場的教育訓練改革,卻都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等檢討聲浪過了後,依然被遺忘。

現代社會與犯罪型態改變,警消第一線處理民眾情緒頻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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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每月透過常訓,模擬日常執勤中遭遇民眾衝突的危機處理;然而這些情境設定裡,幾無探討如何辨識和處理有情緒障礙的民眾。(攝影/余志偉)

長期關注警方執法與第一線精神疾病處遇,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從嘉義鐵路殺警案開始,他就被警政單位諮詢是否可引進對精神疾病的辨識方式到警察訓練中,但最後卻不了了之,僅停留在一日講習的型態。

「人民的生活型態改變,可想而知犯罪的型態也會跟著改變,當然警員執勤的生態就改變,」李俊宏以歐美國家的經驗指出,1980年代以前,警方訓練都著重在對黑道組織的犯罪打擊,但之後開始教導警方面對不同樣態的犯罪,例如怎麼去處理情緒障礙的民眾比例愈來愈高。

中研院生醫所研究員鄭泰安在知名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上發布研究指出,近20年來台灣精神疾病患者比例倍增,1990~2010年「常見精神疾病」的盛行率從11.5%上升至23.8%。衛福部也依全民健保申報資料分析,2019年因精神疾患就醫約達280萬人。

雖然精神疾患不應與暴力行為畫上等號,但少部分精神疾患者病情發作時、急性期可能出現無法自行控制之自傷或傷人之行為,這時往往需要家人、民眾、衛生單位等予以協助。

李俊宏指出,若遇到疑似精神疾患或是情緒不穩的「現場」,警察、消防人員就是民眾首波報案的對象,也就是第一反應者
是指經過專門訓練,在事故、重大災害或者恐怖襲擊等突發事故中最先到達現場,並在緊急情況下提供幫助的人,通常包括護理人員、緊急救護技術員、警察、消防員、救援人員等。
(first responder),而這些人員需經過高度專業的訓練。

李俊宏舉例,1987年美國田納西州曼非斯市警局接獲報案,一名精神疾病患者揮刀試圖傷害自己,而派到現場的執勤警員要此名精神疾病患者放下手中武器時,此名患者突然拿著刀衝向警察,情急之下,執勤員警開槍擊斃該名患者。此案發生後,對於美國警方該如何處理精神疾患相關案件引起了各界關注與討論。

國外透過「危機處理小組」訓練來降低可能傷害,台灣卻只做半套?

美國警界與全美精神疾病聯盟(NAMI)、當地精神疾病機構醫師及學者等,共同建立並開始訓練危機處理小組(Crisis Intervention Teams, CIT),透過訓練警察人員,與救護相關人員在現場共同處理精神病患,保障精神疾患送醫安全與減少警方在應對時受到暴力攻擊的傷害。

美國「危機處理小組」(CIT)如何訓練警察面對精神疾患?

CIT最重要的工作是提供第一線警察、甚至接聽110(國外為911)報案電話的勤務中心警員,總共5天共40小時的訓練,內容主要由精神科醫師及專家團隊講授,包含認識精神疾患的狀況、了解危機與衝突的時機、降低衝突危機的溝通技巧、危機情境模擬與處理技巧等。受訓員警還需要在模擬實際狀況的場景下進行演練:接獲關於精神疾患的通報後,能迅速且安全的將患者轉介至醫療等收容機構,而非使用逮捕等強制手段。

在台灣,與警方同處於第一線反應者的消防體系與急診醫生,已重視精神疾患者的處置。他們長期訓練對精神疾患的簡易評估、暴力攻擊的前兆評估,甚至到暴力患者的介入時機,有效地協助第一線反應者面對情緒不穩的民眾。

在2020年7月開始,衛福部參考CIT模式試辦「精神醫療緊急處置線上諮詢專線」,由9名有精神醫療相關經驗並接受訓練的專業人員,透過24小時全天候輪班,提供給基層警、消與社工等專業人員,在面對社區有疑似精神疾患個案時,是否需要護送就醫的專線電話諮詢。

CIT模式普遍在美國各州開始運用外,加拿大、英國與澳洲等國的警界,也根據該國的精神醫療體系,發展出各種CIT的模式,讓第一線警員接觸精神疾患時使用。但台灣卻只做了半套,僅存於衛福部試辦的「精神醫療緊急處置線上諮詢專線」,唯獨不見於最重要的警察訓練之中。前警察大學教授、現任立委葉毓蘭推動CIT模式,在質詢警政署時大聲疾呼:「要流多少無辜警員的血淚,才能夠喚醒高層的重視?」

警察對異常樣態的辨識、處理時的協調力亟需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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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訓練科科長蕭慧珠致力於帶入新的常訓觀念,讓訓練內容更貼近警察執勤需求。(攝影/余志偉)

目前任職於新北市警局訓練科的科長蕭慧珠,在2019年嘉義鐵警案發生後上任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一度背負著鐵路警察訓練的改革重任。當時她重新檢視嘉義鐵路警察的事件發生原因,除了改進裝備外,常跟警員灌輸如何與當事人溝通技巧,她說:「如果當時除了保持警戒外,能夠對異常辨識多一點認知,然後進行降溫跟減壓,是否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蕭慧珠認為,無論行政警察或司法警察,從養成開始就長年學習犯罪樣態的辨識,例如怎麼查贓車、怎麼抓強盜、毒販,「但我們的社會中會顯現出異常的,但不只犯罪異常,還有一些叫做病態的異常、甚至醉態的異常,這些不是都是警察要接觸的嗎?」

蕭慧珠說,能夠先辨識出異常的類型,後續就有不同的處理流程,因此對於情緒不穩的民眾,並非每一件都要直接提升到強制力的使用。不過她也強調,除了理解、降溫與溝通外,都要理解他們可能會襲警的一致性,在這之前必須加上保持警戒。

不但如此,蕭慧珠曾做過「第一線警員執法能力需求研究」,透過對近500位第一線警員進行問卷調查發現:

「大家都以為第一線警察最需要的執法技能是強制力的使用,但沒想到調查結果竟然是敘事與溝通應對能力。」
警專開始上7大情境現場溝通課,但在職常訓呢?

長期研究警察勤務、是培訓警察最重要基地的警察專科學校(後稱警專)通識主任張榮吉指出,「警察工作勤務需跟社會脈動相結合,我們會先收集第一線警察碰到的實務狀況,來調整課程內容。」

為回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建議,2019年內政部警察教育訓練課程諮詢會表示,「警察工作有 80%都需要溝通、協調能力及表達技巧能力之完備」,因此警察專科學校在培養基層的行政警察時,從教育課程著手改變──除了以往教授的術科課程:柔道、綜合逮捕術、警棍、槍枝等武力使用訓練外,在2020年9月新學期開始,首創加入「警察敘事能力與溝通」(又稱柔化術)課程,其中包含在執勤時的各種溝通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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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訓練中心教官,在AR情境靶場中,透過模擬不同狀況,建立警員遇到危機時的反應。(攝影/余志偉)

張榮吉解釋,「課程包含臨檢盤查、聚眾鬥毆、交通執法、陳抗案件、毒品查緝攔查、非理性對象(精神情緒不穩民眾)及意圖自殺者的7大情境,」透過已在第一線執勤的教官、幹部,帶學生實務操作,並與術科項目相輔相成。而警專為了革新訓練方式,也引進AR等虛擬實境的訓練場,讓警校學生可用虛擬的方式來演練真實執勤時的情況。

「現場溝通技巧」雖納入警專課程,但還未系統化地擴及到在職警察的常規訓練中。在台南殺警案後,警政署將處理「精神異常者」納入警員執勤常遭遇攻擊的情境中,並透過「常年訓練」中的組合警力訓練
透過訓練教官下達任務提示、透過模擬警員勤務現場狀況(現況演練),並結合逮捕術、用槍時機、柔道壓制等狀況組合訓練。
來練習,但這樣仍然遠遠不夠。李俊宏指出,CIT訓練不單是傳統上課的形式,警員需接受40小時的核心訓練,細分為7大類型
  1. 精神疾患疾病的原因、徵兆、跡象、處置的學習。
  2. 物質濫用。
  3. 精神藥物治療。
  4. 相關標準及程序之資訊。
  5. 服務使用者的權利。
  6. 精神疾患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實際案例經驗與感受。
  7. 訪問精神衛生處遇提供單位以及治療方式的相關資訊,並訓練溝通與危機降階技巧。
,受訓員警還需要在模擬實際狀況的場景下進行演練,甚至進入當地社區進行實地訪查。

不但如此,連接報案電話的勤務中心警員,也得受8小時的培訓課程,教他們如何辨認與評估精神危機事件,評估嚴重程度以決定是否提供更多的資訊,讓前往現場支援的警員有更充分的安全意識。

「我們現在是一天的心態,大家聽完講習就沒有了,」李俊宏指出,現在緊急救護技術員(EMT)有做常態的訓練,「他們(警方)如果也願意,我們大家就一起來,希望警務單位那邊可以跟得上,從訓練系統性的改變。」

勤務太繁雜,訓練時數頻被「犧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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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課程不僅是警專培訓的執勤技巧之一,也屬於警察常訓中的術科。(攝影/余志偉)

警察應對情緒不穩者的訓練仍在牛步化推動。回頭來看,目前投入第一線實務工作的警察,平日的訓練是什麼?內涵足以回應不斷變動的社會趨勢嗎?

理論上,一名行政警察從警察專科學校養成後,根據《警察常年訓練辦法》規定,每月需有8小時的射擊與體技的術科常年訓練,其中包括綜合逮捕術、柔道或是跑步等需使用體力的技術。但現況是,對警察而言,常訓長久以來淪為績效壓力下的喘息時間。

一名資深員警透露,雖然規定警察上班一天8小時,但排班長達10~12個小時(含加班),而在一般派出所警員勤務6大項目中,「線上巡邏」是最繁瑣的時段,大到車禍、民眾喝酒、打架鬧事,小到妨礙安寧、檢舉噪音,甚至候選人服務處的簽到巡邏,都是巡邏警察該做的事。

本該維持治安與交通的警力,卻淪為「服務優先」,是先進國家的普遍現象。李俊宏指出,英國的警務花在處理心理健康問題(mental health problems)通報的時間,佔警員值勤時間的40%,在市區人口密集區域甚至高達75~80%,倫敦的警政專線每4分鐘就有一通跟心理健康問題相關的電話 。 這個趨勢,在台灣也不例外。在警察繁雜的勤務之下,雖沒特別統計處理類別是否為心理健康通報,但民眾大事小事都先打「110」報案;根據新北市警察局每月會報統計,勤務中心平均每月接獲約12萬通報案電話,其中以服務案件45%跟交通案件44%佔最多,而有關犯罪等刑事報案僅1%左右──顯示在警察的勤務中,是以服務性質的報案居多。

問題1:訓練時間被切割、內容枯燥乏味

根據《報導者》實際走訪警察基層常訓時發現,原本8個小時的常訓,因勤務編排而分割成4小時,完成報到、點名後,僅剩2個多小時,再加上制式化的常訓內容,一名警員私下表示:

「看教學影片、聽簡報加上準備半年一次的常訓測驗程序,就等於我們的訓練。」

「訓練需要從頭開始改變,」一名資深的訓練教官匿名向《報導者》表示,不管是專科或是特考的警員訓練內容,法律面都是死板板的背書,沒有傳授實務上的法律運用。技術上的體技很多僅是在套招,僅有柔道課才與「活生生的人」互動與練習。槍擊訓練也只是對靶紙射擊算分數,分數高、射得快就是好射手,未考慮到真正持槍時,要面對許多非預期狀況;對武器特性、彈道創傷、彈道特性甚至近來熱議的用槍時機等,卻是一知半解。

這名教官更進一步指出,警察訓練時數破碎,一個月8小時已經很少了,又容易被切割成兩週、一週僅4小時,課程無法銜接,而且訓練內容呆板、枯燥乏味,參加訓練的警員只照著教官說的做,沒有從基本的戰術觀念奠立基礎,不懂自保優先,警察的養成無論是在法律面或是戰技面,都不是實際從運用的方向出發而訓練,「我想這個就是目前警察養成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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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專科學校內,教官正在對學生教授電擊槍及手槍行進持握。(攝影/余志偉)

警員在學校畢業後,訓練內容與實務脫軌,具體而微體現在「綜合逮捕術」的訓練上。這套警政署早年開發的警用武術,融合柔道、跆拳、擒拿、國術,變化出摔、打、踢、拿等10個招式,提供警察自保及制伏、逮捕歹徒使用,警察在警校養成時就開始學習,從20年前就列入常訓內容,每年測驗一次。

因為要測驗,就得背負上成績的指標。有些警員為了求得高分,演化出華麗的招式,取得評判的喜愛,已脫離是否真能運用在真實逮捕嫌犯或是碰到突發狀況之中,而讓許多警員笑稱打一套「綜藝逮捕術」。在此次台南二警遭殺之後,警政署火速下令取消每年一次的「綜合逮捕術」測驗,把警員訓練從績效評比的壓力中釋放出來。

北市一名訓練科教官表示,綜合逮捕術並非完全沒用,可安排在警員的養成基礎學習,是很好的訓練項目,但需投入大量的練習時間才能真正學好這項「武術」,而且真實情況下,歹徒不會好好的跟你套招,因此在實際運用上就沒這麼實用。

「後來發現最大的問題,反而是警員不夠熟悉自己的裝備,」該名教官解釋,以前訓練著重在警員拔槍速度要多快,用特勤的方式訓練,但現在反而要他們熟悉自己的裝備,靠平時反覆的訓練,在緊急情況下讓肌肉記憶
肌肉記憶是內隱記憶的一種,它指的是人在一段時間內重複做出一個動作後,大腦就會記住這一動作,最終人能在不用多想的情況下就能做出這一動作。
做出反射動作,才是訓練最大的目的。
問題2:受訓者心態被動,連幹部也不重視

「除了訓練內容急需改進,受訓者的心態也該加強!」一名警界資深幹部表示對《報導者》表示,大家平常執勤都這麼累了,還要排時間來訓練,因此警界普遍有個習慣:在警員放假前排常訓課程,目的是讓警員有放假前的舒緩心情。

對此現象,教官不以為然,他表示訓練是在生死關頭最好的保命關鍵,扎實的訓練是需要模擬真實的狀況,往往一場持刀對峙的訓練下來,大家都應該精疲力盡,最累的其實是教官,然後學員才會學到東西。

可是目前警界文化裡,卻把常訓的優先順序放在最後。有些偵辦刑案的警員參加常訓時,簽到後以需要辦案的理由提前離開;甚至有些幹部參加分局內的訓練,不必到場也會有分數。

這涉及警界裡的階級制度
警察官階裡從小到大分為警佐、警正、警監。警佐在掛階上分別為一線三星、四星的警員、警佐,警正掛階為二線的所長、組長與隊長。最大的為警監階級章為三線以上,多為正副分局長、警察局長、署長等。
。教官往往是警佐等級的警員或是小隊長,面對(高一階的)警正、警監等「長官」,便不敢拒絕其要求。有一位教官私下表示,曾經也想嚴格執行訓練課程,但對方主官打來:「到底是辦案重要還是訓練重要?破不了案你要負責嗎?」
問題3:官大學問大,訓練與現實狀況何時能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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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在台南殺警案後,進行訓練革新的檢討,決定取消綜合逮捕術的測驗。(攝影/古佳立)

一名曾接受國外警察受訓的教官舉例,其他國家的警察訓練是10週裡有一天完全空下來,放下所有勤務,讓警員得沉浸在訓練裡。這樣算下來還比台灣的訓練時數少(台灣為每4週一天),但他們可以專注練習,並且針對發生過的案例進行檢討,且用模擬的方式來解決,最後制定出一個最適合解決該狀況的訓練版本,然後傳授下去。

但台灣則不是。每次發生警員傷亡,總是在檢討後增加演練的劇本,而並非真實的情況來想對策,甚至還有「官大學問大」的狀況。這名教官指出,曾有一次因為長官要求檢討嘉義鐵警遭殺害後的案例,而要求所有警員重新練習已經廢止的「警棍十式」,只因為這名長官在年輕時把警棍十式打得「虎虎生風」。

但警棍十式經過現代訓練驗證,已經不符使用,只簡化成基礎的打、擋、抓等招式,且一但對上持刀的民眾,警棍就無法有效抵擋攻擊。他雖試圖建議,但仍被長官拒絕修正,且成為單位訓練的內容。這種與現實狀況脫軌的訓練內容,在台灣警界屢見不鮮,只因為主官換了一個人,訓練方式可能就調整一次。

「要是再一次遇到台南的狀況,我們趕去救援可以做什麼?要是碰到同仁遭到槍擊、刀傷,可能連加壓止血都不會,救都不知道怎麼救!」這名資深教官語重心長地說,現行訓練課程太過死板,在校內著重理論、在校外著重分數,無論是在基礎課程或是實務訓練上,都無法銜接真實的狀況,已經到了非徹底改革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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