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12月20日處理引發爭議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修正案,前一晚深夜民進黨立委雖破窗闖入議場,但國民黨立委上午以人數優勢清場後,立法院長韓國瑜以如同5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過程進行舉手表決,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挾人數優勢下強勢闖關,於午夜12點前完成這三項修正案的三讀立法程序。場外「青鳥」集會要求退回三大惡法,民團則呼籲進行憲法訴訟。
《選罷法》修正案5條條文皆按照國民黨再修正動議通過,提高罷免案提議跟連署門檻;包括罷免案的提議跟連署需再附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模糊不清,則應予刪除;若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以下罰金。至於「罷免票票數需多於被罷免人當選票數才可成立罷免」的修法,由於該修正案本週一(12月16日)才送出委員會,需經1個月黨團協商冷凍期後才能二、三讀,外界預估會在明年1月21日會期結束前審議。
涉及大法官與憲法法庭運作的《憲訴法》,總共4條修正條文皆按照民眾黨再修正動議通過;大法官人數若有缺額,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將原本大法官評議所做出的判決需要現有總額半數同意提高為三分之二以上,並明文規定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且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換言之,未來違憲裁判的門檻變得更高。
25年未修的《財劃法》,牽涉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支劃分;修正案相關條文皆依照國民黨再修正動議通過,通過的條文除了總綱之外都是收入的法條,支出的法條並沒有修正。修法後,直轄市、地方縣(市)及鄉(鎮市)分配到的稅收會增加,而中央政府分配到的稅收則會減少。
立法院20日審查《選罷法》、《憲訴法》和《財劃法》修正案,民進黨數十名立委為阻擋國眾兩黨通過二、三讀,在前一晚立院外民團活動尾聲時,打破窗戶翻入並占領議場,堆疊椅子、反鎖大門試圖阻擋國民黨立委進入。
20日早上9點表定開會時間,國民黨立委兵分多路攻堅,不到20分鐘即突破封鎖進入到議場。10點半左右,國民黨立委更進一步清空主席台上的民進黨立委,過程中發生激烈拉扯與肢體衝突,有多位立委掛彩。立法院長韓國瑜11點40分在國民黨立委人牆保護下,順利進入議場內並宣布開議。
此次議會程序類似今年5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通過的情形,二讀投票方式韓國瑜依國民黨要求不用表決器改以舉手表決,針對法條的廣泛討論程序,則讓各黨團派人發言,但僅有民進黨派人發言。《選罷法》所有修正條文在下午2點20分三讀通過,《憲訴法》所有修正條文則在傍晚6點10分通過三讀。由於下午5點18分就通過決議延會至午夜12點,晚上接著繼續審議《財劃法》修正案,直到深夜11點37分三讀通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以「確保憲法法庭在審理重大案件時,能夠涵蓋更多元的意見和觀點,避免 削弱裁判的多元性、公正性、專業性和公信力」為由,9月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大法官人數「現有總額」修正為以法定總額的15人方式計算,並要求將憲法法庭釋憲判決等的同意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二。按照其版本草案,大法官人數須至少維持10人以上才能做成判決,但目前有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只剩下8名大法官;倘若修法依現行版本通過,立法院又未同意任命新任大法官,未來憲法法庭將無法實質做出任何判決。
國民黨和民眾黨認為,美日韓等國家都有明定大法官作成判決的最低人數,台灣卻沒有規定,恐影響判決的正當性;民進黨則認為,其他國家雖有最低人數,但對於大法官員額出缺都有其他配套,台灣在沒有配套下限制最低人數,只會造成憲法法庭空轉,更以日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被宣告違憲一事,批評國民黨是想訂出違憲法律卻害怕釋憲,才要修法毀憲。
最終三讀通過民眾黨再修正動議的版本:大法官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總統必須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法庭做出判決從現行半數同意的門檻提高至三分之二以上,且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且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修法也明定迴避的大法官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做成判決或裁定;未迴避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司法院發出新聞稿表示,新法規定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之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亦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解釋,國民黨修法想提高大法官做出判決的人數門檻,但沒有處理好連動的法條,假設大法官面臨判決需要迴避的時候,就會不知道該要用什麼標準來計算人數分母。他強調《憲訴法》是具法學專業的法律,上次修法也是討論了1、2年後才通過,這次也有上百位律師連署、遊行反對修法,代表法學界也認為這是倉促修法。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則指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的人數從翁曉玲的版本10人降為9人,都讓宣判違憲的難度提高;此外又規定人數不足、無法評議時,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同意,可以裁定不受理,「可解讀這是刻意凸顯憲法法庭並沒有停擺,依舊可以做出不受理的裁定,這是在野黨滿精巧的修法布局。」
只是綜觀新修的《憲訴法》,蘇子喬擔憂,憲法法庭在現在大法官人數不足下,只剩象徵意義的存在,無法有實質審理作為,幾乎等於癱瘓,民主國家核心的三權分立將出現傾斜,而且逼使總統必須不斷提出大法官人選,直到立法院同意為止。他強調,三讀通過的《憲訴法》版本將是重大的憲政危機,已經侵害到司法權的核心領域,未來若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的違憲審查機制將暫時被關閉。
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紀和均則認同《憲訴法》需新設人數門檻,才能「避免判決出現歧異」。他說明,歐美各國多設有大法官釋憲的人數門檻,避免因大法官出席人數過低,未出席者事後才提出不同意見。
此外,針對現行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人事案遲未過關,是否導致憲法法庭因未達法定門檻而停擺?紀和均認為,憲法法庭是最高司法機關,其決議必須讓各方認同,因此提名方(總統)和審查方(立法院)必須取得共識,例如法國的9名大法官便由總統、參議院、眾議院各提出3人,讓釋憲決議具有公正性。
他仍期待雙方未來協調出彼此都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畢竟「憲法已經講了大法官提名須經立法院同意,那立法院有沒有否決(總統提名人)的權力?」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以「近幾次公職人員罷免案屢屢出現相同筆跡之連署,亦有死亡者連署,使提議缺乏代表性,更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為由提出《選罷法》修法,草案中將提高罷免連署的門檻,需比照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附上身分證影本。
另外一案則是提高罷免票門檻,從原本「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屬罷免成立,多加上「同意票數需多於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票數」。
國民黨認為,提高罷免門檻是為了避免惡意罷免,造成政黨仇恨鬥爭;民眾黨支持連署門檻要附上身分證,但不支持提高罷免結果門檻;民進黨則批評,連署要附身分證會增加個資曝光風險從而降低民眾連署意願,選舉投票率又通常高於罷免投票率,要求罷免票數高於當選票數更等同直接沒收罷免權。
最終,連署一案20日依照國民黨再修正動議版本通過,未來罷免連署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比照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
提高罷免票門檻案,則因為國民黨立委才剛在本週一(12月16日)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內政委員會,並以3分鐘迅速通過初審,須經過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預計要等到明年1月21日會期結束前才有機會完成二、三讀。
吳明孝認為《選罷法》修正案最大的問題則在於「涉己法案」。他以《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為例,立法委員如果修法改變自己的報酬跟待遇,必須要等到下一屆立委才能開始實施,就是要避免「自肥」。如果該條文類推適用,應該也要要求立委修法提高罷免門檻後,不能適用在本屆立委身上,如此才有修法正當性。
紀和均表示,「罷免連署需附上身分證影本」是為「技術性」降低罷免成案機率,避免罷免成為政治工具,徒增選務機關的業務量,甚至影響社會穩定。他分析,在2017年《選罷法》上一次修法前,過去必須符合「投票率過半、同意數過半」標準,的確過於嚴格,現行法規僅需25%選民投票的門檻又太低,「有點矯枉過正」。他支持加嚴連署門檻,但也認為,藍白有意二次修法,要求「同意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數」的條文缺乏必要性。
蘇子喬也認為,《選罷法》修法不應該適用這一屆立法委員,否則有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的問題。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等人主張,《財劃法》自1999年修正至今已逾25年未修正,中央釋出財源不敷地方建設需求,導致地方財政自有財源偏低、支出結構僵化與債務負擔沉重等問題,故提出修法。
《財劃法》爭議在於中央和地方的財源分配比例。這次院會原排審3個版本修正草案,分別由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等人以及民眾黨團提出,調整統籌分配款的比例。財政部曾試算,若依照現制,今年度分配給地方政府的款項共為4,099億元;若採國民黨團版本,中央必須多分配給地方5,777億元,合計共9,876億元;若採民眾黨團版本,則地方將多拿到2,775億、共6,872億元。
最後院會三讀通過的《財劃法》,則是國民黨黨團當天才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條文──將來的中央、地方稅收變化數字,在立委表決當下尚未經過公開計算和公布。三讀後,財政部發布新聞稿,稱以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稅收推估,中央須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
財政部認為,此案通過將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量,恐影響經建發展、社會福利及國防社會安全等施政,另直轄市及縣(市)間之水平分配公式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恐擴大城鄉差距,未符調劑財政盈虛原則;如再加計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地方政府獲配財源恐將超過其歲出所需,易造成支出浪費,影響地方財政紀律問題。
國民黨在修法過程中強調,《財劃法》25年未修,讓現行政府財源過度集中於中央,限制地方財政自主,一定要修法;民眾黨則認為在不影響中央財政狀況下,中央仍應分配多一點財源給地方;民進黨則反對這些修法版本,並指若照國民黨版本通過,中央一下子少掉6,000億預算,舉凡國防、長照、交通等重要政策都會受到嚴重影響;民進黨也質疑國民黨版的人口數、土地面積、所得能力、營利事業營業額等各項分配指標權重獨厚特定縣市,對其他縣市不公。
總統賴清德則於21日凌晨在Facebook發文,表示「我們從未反對修財劃法,只要求中央、地方一起參與,讓討論更多元、讓政策更完善」,他指出在民進黨執政後,是透過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等財源挹注地方,自103年度的5,486億,大幅成長到114年度達1兆151億元。
吳明孝認為,《財劃法》修法在三法中最茲事體大,其影響不亞於過去「精省」,「《財劃法》修法只有討論要把中央多少錢搬走,卻沒有討論哪些事情也要搬走,或是誰來做?」,像是長照、國民教育等都是中央負擔的業務,按照現在版本修法通過會「天下大亂」,「中央沒錢卻要做事情,地方有錢但不知道怎麼花,或是沒有能力花。」
紀和均則指出,爭議遠因是自1999年台灣省「精省」後,中央政府與地方縣市長期存在「財務分配不均、職權模糊」問題。
紀和均指出,占中央統籌分配款極大比例的「營業稅」過去屬於「地方稅」,精省後改為中央稅收,往後政壇雖認定此做法只是精省過渡期的暫時之計,豈知「25年來,不管哪一黨執政後都沒有動」,畢竟執政黨都希望中央擁有較多經費。
因此紀和均認為,本次修法有其「目的正當性」,但細節仍需再修正。他舉例,《財劃法》應朝向「六都貢獻多一點」方向實施,加強地方經費後,再要求財源充足的6直轄市撥款挹注其餘各縣、省轄市。關於質疑《財劃法》恐加劇地方貪汙、綁樁的看法,紀和均認為:「那是財政紀律的問題,不是財政規劃的問題,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蘇子喬認為,此案在委員會沒有經過實質討論,最後版本是「團進團出」,雖然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憲案中,大法官認為舉手表決「雖存有瑕疵」、「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但這樣的立法品質很差。
他並強調,《財劃法》已經25年沒修,如果要增加地方財源,那地方也該增加事權,簡單來說,就是不該只討論錢的分配,必須連事權都要一起通盤檢討。
國民黨日前就表明會在20日院會對此三項法案進行二三讀,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等民間團體也號召民眾連續3天抗議,包括18日晚間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以及19日晚間在立法院周遭遊行集會。民團表示,前日有6,000名民眾參與,昨天更有破萬民眾參與。
民團提出5項訴求:1.回復國會合議制之民主秩序,2.退回《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惡法,3.傅崐萁總召下台,4.藍白莫作傅隨跟班、5.賴總統出面協調。
20日上午,民團也在濟南路上搭建舞台號召民眾集會,下午時段,主辦單位宣布有7,000人到1萬人參與,晚間10點則有超過20,000人,人潮從濟南路溢出滿到教育部跟監察院前,中山南路慢車道也於晚間8點左右就封閉。民眾集會過程和平,不過中午前有發生一波衝突。現場有一位民眾身體不適而坐上救護車離開,救護車離開後,有人開始拉扯立法院外的鐵圍籬並不停高喊「停止開會!」,最後民眾拉走數個鐵圍籬,警民衝突約半小時後結束。下午4點半,立法院中山南路口也有10多名民眾拉扯鐵圍籬與警力發生衝突,濟南路大批群眾聚集後,警方一度封閉慢車道,衝突約20分鐘內結束。
針對20日立法院會三讀結果,經民連等團體於晚間8點召開記者會,經民聯發言人賴中強宣布4項回應,包括:
- 呼籲民進黨團就此修法提出憲法訴訟,聲請暫時處分並請求大法官就憲法法庭的審理規則制定權,做出裁決。
- 請求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與公民代表見面,聽取建言,討論憲政體制內,行政權可有的因應。
- 要求藍營重要政治領袖,如蔣萬安、侯友宜、張善政、盧秀燕,就是否支持傅崐萁續任總召表態。
- 12月23日將舉行「冬季青鳥在桃園,濫權立委究責會」,向6位桃園立委究責,並將擴大舉行後續究責會。
多位民進黨立委在議會廣泛討論時輪番上陣砲轟藍白兩黨,賴瑞隆就痛批,一個小時內就拿到《憲訴法》4個國民黨的修正版本、4個民眾黨的修正版本,所有委員都不知道該看哪一個版本,甚至還有送來的修正版本每頁都打叉叉的,代表國民黨跟民眾黨根本不知道法要怎麼修,是品質極低的立法。
立法院挑燈夜戰完成三讀後,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財劃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讓地方有足夠財力可以做好建設工作,不用等中央資源就能照顧人民;《選罷法》修正案三讀後,比照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避免濫罷破壞當選人與人民的四年一度的約定;《憲訴法》修法後,將可以粉碎民進黨濫用憲法法庭的狀況,最後感謝立院院長韓國瑜不畏暴力,讓國會重現陽光。
民眾黨8席立委則是在《財劃法》修正案三讀後全體離席,黨團也未對外發言。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國民黨在一天之內通過三大惡法,《選罷法》修正案沒收人民罷免權利,《憲訴法》修正案破壞憲法秩序,《財劃法》修正案掏空中央財政、破壞財政紀律,這三把利刃是台灣的民主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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