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偷拍愛好者們便在Facebook上成立「拍社」社團,專門偷拍女性私密處,成立短短3個月即有超過25,000名網友加入。在引發警方關注和偵辦後,「拍社」火速解散。
不過《報導者》調查卻發現,偷拍社群不但未消失,反而在10年間長成一個大型社群,持續交流犯罪手法、地點以及偷拍設備,更在實體聚會中以「師徒制」之名連結,甚至鎖定並追蹤兒少的數位足跡和現實生活。偷拍社群早已連成一張密實網絡,他們帶來什麼危險?目前的法律與偵辦方法能有效打擊嗎?
妳的影片對我真的很有用。 今天晚上又夢到妳了。 我有看過妳的影片。 我覺得妳很美呀。 妳身材很好耶。
像潮水一般襲來的惡意訊息,很快淹沒了阿存(化名)的私訊介面。
她將訊息一個一個刪除,滑著手機的臉分不清是冷靜還是絕望。「如果妳再不回訊息,我就把妳的影片傳到××論壇裡。」隨著一則威脅跳出,阿存才覺察自己的麻木。「你就傳啊,反正都流到那麼多地方了,多一個也沒差吧?」她想著。
作為一名被偷拍下性私密影像的受害者,兩年來,阿存幾乎每個月都會遇到各種程度不一的騷擾。她不敢認識新朋友、不敢露臉、撤下自己在社群媒體的姓名,對周遭的每一個人都懷揣恐懼,深怕人們是因為偷拍影片而來,為了嘲笑她、羞辱她,或只是想來現實生活中觀看他們在網路上獵到的戰利品。
這對一個剛剛跨過成年界線的年輕人來說,實在太過沉重。畢竟她什麼都沒做,只是在公共廁所裡如廁,就成為偷拍者的囊中物。連同半裸軀體和所有個資,一同被數十個偷拍社團轉傳,最後成為待價而沽的「商品」。
2021年,在追蹤全台最大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觸感空間」時,我們就發現,連同阿存在內,數十位高中生如廁的畫面被製作成「廁所特輯」在網站上流傳。犯罪者甚至將校園當成封面,仿造日本AV設計了聳動的標題和作品編號,並以未成年、高學歷為標榜,開價千元兜售。
隨著散播開始,這些被害人像是被一頭壓進陰暗的水面下,掙扎著才能求生。
得知情形後,時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出面協助阿存報案,也意外發現另有十多人被害,因此將案件統整交給刑事局,為後續追查提供了諸多線索。王婉諭說,被害人被迫活在未知的恐懼中,「這是極端的惡劣,因為他們(加害人)不僅違法偷拍,還想要藉此窺探他人的真實生活。」
就如王婉諭所言,「連結真實身分」是近年偷拍社群出現的惡質演化。阿存就發現,受害期間,無論她怎麼更換社群帳號的名字和照片,總是會被不同的人盯上,就像一場永無止盡的鬼抓人遊戲,而她是逃亡的一方。
事後,警方在偷拍者的電腦裡發現了阿存的資訊,她被歸類成幾個資料夾,裡頭除了偷拍影像,還有「隨時更新」的個人資料:Instagram、Facebook大頭貼、姓名、學校、各種生活照和長相特徵,阿存的數位足跡被牢牢鎖定。
這不只是單一一起犯罪。
一名女學生也在Dcard上發文指出,自己在學校的女廁中被偷拍,如廁影片被剪輯、截圖、放大重點部位,畫面清晰、臉部明顯。警方偵查後告知,加害人硬碟中存有大量Facebook連結及大頭貼,並以女學生的本名來命名資料夾。
「從警局出來之後,我跟陪我去的閨蜜抱在一起痛哭,每天沒辦法自己入睡,出現憂鬱傾向、失眠問題、食慾不振。在那之後我天天做惡夢,夢到我在殺人。光是我們學校就有數十位女生受害,還有許多是我認識的朋友同學。」這名女學生在Dcard文章中如此寫道。
比對犯案手法後,警方很快確定阿存和女學生的這兩起案件系出同源,在2018年循線逮捕了當時未滿30歲的張子彥。
根據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調查,張子彥不僅會隨身攜帶改造過的馬桶吸把,家中更藏有9支針孔攝影機,隨時準備偷拍。在清查其電腦時,也發現他的作案地點遍布台北、新北、台南等20多處,且專門獵捕未成年學生。例如,他會先在社群媒體鎖定想要偷拍的對象,透過追蹤對方訊息來確認其出席的活動或常出入的地點,再到鄰近的女廁放置裝有針孔攝影機的馬桶吸把偷拍。
從眾多犯罪影像回推,警方更發現其犯行早從2014年就開始。
但即便長達數年的犯行曝光,張子彥並沒有就此停手。隨著新案例浮出,警方發現,在2018年張被起訴後,在法院審理其案件期間,他又以同樣手法偷拍了近30名女性的私密影像。這一次,他甚至與「同好」沈名昱合作,一邊傳授偷拍技術,一邊合夥將影像出售給全台規模最大的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與「觸感空間」;而沈男也在被起訴後持續犯罪,最終在監視器畫面為證下,遭警方逮捕。
2014年迄今,張子彥一共跟拍了超過上百名受害者。判決書裡如此形容偷拍帶來的影響:
本案所為,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權,使被害人身心承受極大創傷,部分人不敢再使用公共廁所,也不敢在百貨公司換裝試衣,不斷憋尿造成血尿情形,更終日擔心遭竊錄之私密影像外流,需定期至精神科就診。總覺得自己身體被眾人窺視,甚與男性在同一空間共處,就會感到不適與恐慌,也不想靠近男性,更不想被注視,可想見被害人於本案所受之痛,絕非短期即可彌平,被告所為恐已造成其等終生遺憾。
基於上述原因,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第315條、315-1、315-2妨害祕密等罪,判處張子彥6年有期徒刑,成為偷拍案件中少數刑期超過5年的案例。另新北地方法院也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張子彥9年徒刑。
從上述例子不難發現,如今這類犯罪不再只是單純的窺視他人隱私,而是在拉幫結派的集體行為下,讓私密影像被包裝成「商品」出售,進而演變成為一種影響深遠的大規模罪行。
是什麼因素促成這張集體犯罪網絡緊密地交織在一起?調查後,我們發現網路社群的推波助瀾首當其衝。
2014年,「拍社」被媒體揭露。這個主打「合法拍攝,偷拍不死」的Facebook社團專門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內衣或胸部等私密處,靠著成員貼文分享「戰功」,會員人數一度高達25,000人,超過9,000人對社團按讚分享。
張子彥就是「拍社」社團成員之一。那裡是不少偷拍犯罪的起點,社團裡的大量貼文讓這群人窺視的慾望得到滿足,性影像的交換也促成成員彼此相熟,讓「同好們」能浮出水面恣意窺探。隨著規模日漸擴大,社團很快累計超過1,800多張偷拍照,導致受害者遍布各處,他們高調的作為引發社會關注。在警方偵辦後,社團火速消失。一時之間,數萬名會員四散。
在這些影像中,多數可見兩處地點,一個是高雄捷運站,另一個則是台北各大百貨的街景。張貼者不僅會拍下高畫質的私密影像,還會將鏡頭直接對準被害人的臉,記錄下明顯的長相特徵,我們對這樣的手法感到似曾相識。
同一時間,《報導者》也聯繫上Jack(化名)。對於偷拍影像感到好奇的他,曾是「拍社」成員,隨社團解散後,在大大小小的偷拍社群裡移動,結識了許多被這個違法社群稱為「大神」的偷拍者,因而目睹整個社群的急劇變化。為了更近距離地觀察這些犯罪者,我們屢次嘗試說服Jack,在向他出示眾多兒少受害的證據後,或許是為了消弭心中不安,他決定化名受訪,讓我們了解偷拍社團的運作。
Jack表示,2014年的執法過後,偷拍社群並未就此消失,反而讓交流變得頻繁;其中有一群人開始匯集成更小的圈子,甚至「教學相長」來精進犯罪的技巧。張子彥和「康康」就是最明確的例子。
我們並不知道「康康」的真實姓名,但在調查過程裡,卻發現這個綽號屢次出現。
「不管是用針孔還是一定要拍到臉,他(康康)的手法都跟張子彥一模一樣,因為他們是師徒,張是老師、他是學生。」
Jack向《報導者》說明,他也證實「窺視的線條之美」的部分影像,是出自「康康」之手。
由於曾和「康康」多次互動,Jack向我們出具兩人的對話紀錄以示證明。只見畫面裡,張子彥頻繁分享自己的如廁偷拍影像作為範本,來指導「康康」改進鏡頭角度、畫面解析度和拍攝的穩定性,甚至給予商店連結,要求他去購買要價50,000多元、徵信社專用的偵蒐設備來改善作品。
手把手的教學還體現在犯案手法上。包括出門時該準備多少隻針孔攝影機?針孔的鏡頭應該藏在哪裡?主機怎麼綁才不會露餡等。兩人在對話中相互分享經驗,促成犯罪的升級。
除了偷拍技巧的深化,另一項變化是新的社團隨之而起,但量體變得更小、行事也更為低調,大量的實體互動取代了先前的網路聯繫。
Jack曾為社團舉辦過餐會,召來橫跨台灣南北的數十名偷拍者在偏僻的餐廳聚會,這為成員間建立了信任和方便的交流管道,「看過本人就像是『投名狀』,你就會知道誰是誰,比較不敢出賣對方。」不過,隨著實體聚會成行,Jack開始益發擔憂,也是在此時選擇退出這個龐大社群。因為過去幾年,他發現身邊女性也不斷受害,參與調解的過程裡,親眼見證被害人的無力與掙扎:
「其實我覺得見面反而是比較不好的,一來交流變成私下進行,二來每一次見面完,就可以預想得到那一陣子又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因為你已經在我身上學到技能、拿到設備,加上真實見面會有人壯你的膽子,不像在網路上講得天花亂墜,當大家碰在一起,甚至會帶著你出去拍,大家就會愈來愈來敢。」
不僅是和「康康」進行一對一的教學,2021年,張子彥直接帶著「同好」沈名昱到公廁偷拍的舉動,更是作實了犯罪者心態的變化。Jack指出,這類愈來愈尋求刺激的做法,代表的是偷拍犯罪的升級──大家原本只對陌生人的如廁畫面有興趣,後來對象變成家人、變成未成年人,犯罪者無所不用其極地要拍下被害人上廁所、睡覺、洗澡的畫面,甚至可能發展成實體的性侵,這是一種病態的上癮。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內容顯示,張子彥在回鄉奔喪時,也的確曾趁著表親入浴,用針孔進行偷拍。
實體化的交流加上師徒制的教學,讓近年偷拍風暴半徑持續擴大。在衛福部統計2016年至2021年的性犯罪趨勢中,就以「偷拍、偷窺」增加比例最高,光是2020年就有62件成立,較同期成長近3倍。此外,台北捷運警察隊統計數據也顯示,2022年這類涉犯妨害祕密的偷拍案件,光是在捷運站裡就已超過60件。
隨著量體擴增,偷拍日漸占據網路犯罪中的重要位置。我們發現鎖定未成年人的犯行也變得更加猖獗。據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統計,去年(2023)下半年共有177名兒少受害,今年(2024)上半年受害人數更增加至181人。
是誰將矛頭對準孩子?在一路追蹤偷拍社群變化的同時,我們發現了「軍火庫」的存在。這個長年運作的網路群組,正是這類惡劣影像的產製者,他們不只狩獵兒少,更注重偷拍手法的教學與情資交流,是集結各項特徵於一身的犯罪綜合體。
「什麼社團裡偷拍的人最多?我敢保證絕對是『軍火庫』,裡面每個都『人才』,他們是台灣最專業的偷拍社群。」曾作為成員之一,Jack進一步讓我們了解這個集團的運作。
「謝謝你,讓我對於女生的裙底風光不再感到好奇。」這個隱密的LINE群組裡,正此起彼落地討論各式各樣的「戰果」。這些戰果是短短數秒的偷拍影像,鏡頭由下往上,記錄被害人們露出內褲、臀部和私處的瞬間。
成員們稱這些影像為「抄底」,指的是窺探女性裙下風光。但這群「經驗豐富」的犯罪者們並不滿足於這些影像。他們對未成年被害人情有獨鍾,更以「狩獵」來描述對國、高中生的偷拍。
「今天開學日,一定一堆制服妹可以拍,我特地去台中狩獵3小時。」一個名為E.C.的帳號在群組裡說。
鎖定兒少的犯罪,顯現在「軍火庫」裡的各式符碼,包括百褶裙、書包、制服和校園等。照片下,是成員們品頭論足的言論,有人表達讚許、也有人想要看得更多,甚至不時稱讚影片提供者為「神攝手」、「大神」、「冒險犯難」等;拍攝者本人則沾沾自喜地「分享」成功祕訣,包括記得穿長褲、將主機綁在小腿、鏡頭埋在鞋頭,要假裝講電話轉身偷拍等。
翻看「軍火庫」裡的對話可以發現,群組裡存在各種「教程」,例如要選在電扶梯、樓梯、欄杆等有高低落差的地方待命,或要挑夾娃娃機店、藥妝店和書店等處,趁著被害人分神消費時拍攝等。這樣的模式就和橫行雙北的張子彥收康康為徒一樣,只不過「軍火庫」裡的教學受眾更廣、手法更精。
待在裡頭的時間長達數年,Jack告訴我們,這個成立於2015年的群組,是歷經多年汰選才發展至此,成員來自「拍社」和各種偷拍社團,成員僅有28人,但不少人都具備拍攝能力,長期與成員「分享」各種偷拍地點、手法和設備,包含涉及多起案件的「康康」也曾是成員之一。
調查過程裡,我們也發現「軍火庫」確實與其餘偷拍案件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2023年8月高雄一起偷拍案中,朱姓男子趁被害人挑選衣物時,用手機偷拍其裙底後逃逸。警方事後逮人,在朱嫌電腦中搜出數百G資料和上千張偷拍照,並發現他曾與「同好」交流性影像。比對對話紀錄後,《報導者》發現這名「同好」也曾是「軍火庫」的成員之一。
這個不斷精進犯罪技巧的社團,並不只在自己的群組討論,而是具備彈性和強烈的擴散性,單一成員也會加入其他群組,把犯罪技巧教給更多人,進而讓偷拍結成一張密實的犯罪網絡。
回顧這些罪行,不管是「拍社」、「軍火庫」或張子彥和康康的「師徒關係」,在這些偷拍者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他們似乎和青少年暴力犯罪一樣,都帶有「集體性」的特徵──當取得私密影像後,皆習慣與社群「分享」。
為什麼他們這麼執著於「分享」給他們所謂的「同好」?
「他們(偷拍者)最想要的兩件事,第一個是所謂的優越感,就是同好會在網路上稱你為大神、×××大,因為你又有新東西;第二個原因不外乎就是賺錢嘛。」
數年時間裡,他是整個網站中少數有權限大量閱覽偷拍影像的人。
不僅如此,他也是一名偷拍者。一位早年的論壇經營者告訴我們,Kevin不僅處理浮水印,更是「觸感空間」專用的攝影師。他會參加各類外拍、棚拍活動,趁著模特兒更衣期間,用預先準備好的備用相機全程錄影,偷拍下對方的走光時刻。
「(偷拍)這件事情有點像人類的劣根性,跟你講這個東西不能做,但是我成功破壞、成功拿到、最後散播給同好,就像宣傳戰利品一樣,很有成就感。」Kevin進一步解釋偷拍者們的想法。
在他的觀察裡,偷拍必須通過與「同好」交流來獲取信任,並進一步提升刺激感。
警詢筆錄裡,張子彥的自白也透露了同樣想法:「我上網查詢相關網站研究偷拍,並加入由通訊軟體組成之『偷拍群組』,上面有人會上傳影片或分享偷拍經驗,我也會將偷拍影片傳給『康康』等人,他們都是偷拍才認識的朋友。」
不間斷地取得偷拍影像為偷拍者在社群裡建立自己的地位,也回頭強化了持續犯案的動機。但他們是否意識到自己正在犯罪?又是否認知到這些行為將為被害人帶來難以抹滅的長期創傷?
對這位剛滿30歲的犯罪者而言,答案是否定的。Kevin的人生前半段都浸淫在偷拍、販售性影像的世界,他說自己意識到法律存在,只有在某日清晨6點、警察全副武裝地衝到他家逮人的那一刻。對於法律他全然不知,因為他將一切都只當做生意:
「圈子裡待到最後,價值觀一定會出問題。因為你會覺得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錢解決,每個女生都明碼標價。」
此舉被視為是完善性別暴力防護網絡、杜絕性影像散布的進步。
採訪過程我們也將修法內容告知加害者,但換回的並不是驚訝,而是茫然。這是因為長期浸淫在偷拍文化中的人,並不認為轉發或購買行為有多嚴重,加上社群內強烈的集體鼓躁氛圍,也讓參與者跨過道德與法律界線。他們不清楚現實法規的變革、甚至抱持僥倖認為自己會是逃過的那一個,這成了這類犯罪難以從加害者端遏止的關鍵。
儘管法律加嚴、檢警偵辦,但第一線執法人員表示台灣的重視程度仍不夠強,不像美方與不少國家都將兒少性剝削相關內容都視作「恐怖攻擊」等級的犯罪,花費專責人力、物力來實施打擊,也建立後端的支持系統。此外,偷拍等各類型的兒少案件也始終處於一個矛盾的位置,因為它並不像槍、毒、詐欺,有績效來推動檢警辦案。專門辦理網路犯罪的刑事局第九大隊第三隊隊長邱承迪就指出:
「兒少案件對警方來說是零績效、功德型的案件,雖然刑警不只是為了績效生活,但光靠正義感不會長久,還是期待有一個整體的對策來改善現況、打擊源頭。」
接受警詢時,阿存可以明顯感覺到執法人員的疲乏。警察告訴她,破解大型網站的速度,往往趕不上犯罪者的行為演化,修法的效應需要時間發酵。「我曾經申訴(影片下架)3次還4次,有一次收到(警方)說成功,但另外3次都沒有任何回覆,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成功,但是我已經沒有那個勇氣點進去看了,」她含著淚說。
在未成年時落入偷拍陷阱,如今已經快要完成大學學業,阿存告訴我們,過去偷拍和散布的陰影依舊持續不散,因為她不知道公開自己的照片和姓名會不會引來更多騷擾。她被迫當一個潛在水面下、無名的人,那代表在發達的網路社會裡,所有參與活動、展演自己的機會都會被剝奪。
那就像是被關在陰暗的房裡,看不到自己,連鏡子的反射都只留下朦朧的一團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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