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網際網路興起後,兒少性剝削影像也透過日益進化的加密技術、匿名性、網路交友而全面普及,從地下化的犯罪擴大為不斷增生的市場需求,使愈來愈多未成年兒少落入性犯罪陷阱。專責處理此問題的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2023年就收到高達3,620萬件兒少性剝削通報,是5年前的2倍。
台灣刑事局在2014年與NCMEC建立通報機制,突破偵辦限制的同時,也凸顯出台灣缺乏一套能完整爬梳、比對兒少性剝削犯罪脈絡的資料庫,現階段僅能處理個案,仍有待喚起更多關注,正視網路兒少性剝削的嚴峻威脅。
近4小時聽證會中,5位全球最有影響力網路社群平台的執行長:Discord的希特倫(Jason Citron)、Snap的史匹格(Evan Spiegel)、TikTok(抖音海外版)的周受資、X(原Twitter)的雅克里諾(Linda Yaccarino)、Meta的祖克柏,一字排開,接受美國跨黨派參議員猛烈的批判與拷問。
當數十名出席聽證會的家長,激動地舉起孩子生前青春洋溢的照片──他們皆因網路性剝削影像外流,承受不了身心創傷、勒索或霸凌而自殺身亡,面對這個場景,這些當前商業舞台意氣風發的科技業巨頭面若死灰。
「對你們所經歷的一切,我很抱歉,沒有人應該承受你們家人所受的折磨。」祖克柏從座位上站起轉過身來,面對這些平凡的父母說。
這一場聽證會,具體而微凸顯了當前以美國為首,同步擴及全世界的普遍危機:兒少性剝削影像透過無遠弗屆的網路而大氾濫。
隨著網路在當代社會如空氣和水一般自然融入人類生活,因著匿名的本質與加密技術高度發展,其黑暗面也迅速擴大,網路兒少性剝削影像來到史無前例的高峰。
成人性侵、猥褻兒童甚至嬰兒的影像被錄影上傳分享,甚至即時直播;網路性勒索機率更是直線增加,威脅受害者一步步做出更不堪動作甚至要求傷害自己身體。兒少性剝削影像在當代的網路中,已不再僅存於地下世界的扭曲欲望,而是猶如虛擬貨幣般可交換的籌碼,以更大量的極端內容,餵養著持續擴張、沒有底線的市場。
從美國與台灣的通報數據,可以窺見這個戕害兒少身心、已構成性犯罪的影像內容,明目張膽地被上傳、下載、複製,網路平台的普及與科技進展更為這股趨勢推波助瀾,不斷擴張到令人難以想像的規模。
2023年,美國專責監控網路兒少性剝削影像的「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從科技公司接收到的兒童性剝削影像通報,高達3,620萬件,是5年前(2018年)1,840萬件的2倍。
根據英國愛丁堡大學5月底剛發表的跨國研究,全球有12.6%的兒童──推估有3億人──在過去一年中成為包含文字或影像的網路兒少性剝削受害者,研究報告形容這是一場「兒童性剝削大流行」(a child sexual exploitation pandemic)。史丹福大學監督組織「史丹福網路觀測站」(Stanford Internet Observatory)在2023年底發表的報告更指出,兒少性剝削影像已滲透進當前發展的AI技術資料庫中,為已接近癱瘓的網路監管機制投下一顆不確定炸彈。
《報導者》日前跨國訪問NCMEC執行董事珍妮佛・紐曼(Jennifer Newman),她提到,網路兒少性剝削內容的通報數字年年增長的現象十分驚人:
「2023年,我們就收到了超過3,600萬『網路線索』(CyberTipline)通報!這意味著每天平均有8萬到10萬個報告進入我們這裡,其中大部分來自電子服務提供者,包括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Microsoft、Google等美國境內的科技公司。由於他們的用戶群遍布全球,我們因此收到了很多線索,這也是NCMEC成為全球性兒少性剝削舉報熱線的原因。」
根據美國聯邦法案18 U.S. Code 2258A,網路平台服務提供商在其系統中,若發現明顯的兒童性剝削內容時需向NCMEC報告;如果故意知情不報,則視每月活躍使用者數量,將面臨60萬~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00萬~3,200萬元)的處罰。
由於絕大部分網路社群平台母公司都位在美國,因此受到美國法律規定的通報內容,幾乎涵蓋全球使用者,這使得NCMEC成為所有網路兒少性剝削影像的資料匯集中心,由其過濾出相關內容的網路IP位置,把兒童性犯罪的線索提供給美國各州以及各國執法單位進一步偵辦。
- 2019年33,621件
- 2020年29,468件
- 2021年38,316件
- 2022年72,902件
- 2023年36,790件
紐曼解釋通報數量明顯成長現象,背後所代表的意涵:
「當有一張兒童性剝削圖像被人們一遍又一遍地分享,(當被監測到時)每一次分享都會成為一個通報,尤其是若有特定的網路平台公司頻繁向我們舉報時,通報量會變多,但不代表是7萬多個犯罪行為。我們向海外發送的報告是基於美國法律的規定,但辨識人員不一定能正確判斷影像內容是18歲以下兒少,因此實際的偵查仍必須尊重各國警方的判斷。」
然而,理想的制度在現實面前,卻顯得「徒法不能以自行」。《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2020年初的「兒童性剝削的地下犯罪世界」系列報導發現,各大公司對於各自平台內兒少性剝削影像的監控與通報標準極不一致,法定通報義務隨著個別公司政策與重視程度在實務面有很大的落差。
2018年來自所有網路平台1,840萬件通報中,Facebook就高達1,200萬件,且全數集中在Messenger此項服務,但這不代表Facebook Messenger對兒少特別危險。根據該公司前資訊安全長史塔莫斯(Alex Stamos)表示,這是因為Facebook內部針對此問題做了最多的監測;反觀擁有雲端儲存空間高市占率的亞馬遜(Amazon)與蘋果(Apple),前者完全不審核上傳或下載內容、後者不審核iCloud裡的照片素材,Snapchat和Yahoo則不審核影片──即使動態影像是構成兒童性剝削最主要的犯罪證據。
雪上加霜的是,Meta在2023年底宣布Messenger將全面實施端對端加密(end-to-end encryption, E2EE)──2016年起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開啟的E2EE,就此成為「預設功能」。「加密訊息」如同雙面刃,只有參與通訊的使用者能讀取訊息,防止駭客入侵、保障用戶個人隱私的同時,也使得相關單位難以監管其中是否有兒少性剝削內容──尤其考量到Messenger是每年通報來源的最大宗。
NCMEC形容Meta公司擴大加密服務,是對「兒童保護的災難性打擊」;英國專責處理組織犯罪的國家機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 NCA)局長詹姆斯・巴貝奇(James Babbage)也發表聲明表示,「(NCA)對Facebook Messenger全面實施端對端加密,感到極其失望,他們(Meta公司)對於保護社群平台上的孩童負有重責大任,令人難過的是,這將不再可能⋯⋯如今我們在保護兒童免於性侵害與性剝削的角色只會更加困難。」
紐曼接受《報導者》採訪時,也特別強調,加密猶如「設置了一道黑幕」,掩蓋愈來愈嚴重的問題:
「有時當我們談到E2EE對兒童性虐待問題的擔憂時,很容易就被誤解為反對隱私。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可以全力支持隱私權,只是在涉及兒童性虐待時,需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所以我們正在等待實施加密後對於Facebook和其他公司通報的影響,(從中了解)我們是否將不再能看到這些內容?犯罪者現在是否得到了保護,可以繼續性虐待兒童呢?」
當科技發展(AI)與隱私權(E2EE)為防制兒少性剝削投下不確定的變局,台灣在這場全球性危機中,作為後端的接收情報者,執行的情況是什麼?成效又是如何呢?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副隊長陳思翰過去服務於刑事局第九大隊時,擔任台灣執法單位與美方的聯絡窗口,他形容往年收到NCMEC的通報量非常多,猶如「大山大海」,有時一個月更超過5,000件,但不代表每個都跟兒童性犯罪有關,其中混雜了許多轉傳的兒少猥褻圖像,或美國辨識人員不熟悉亞洲面孔,傳過來的是成年影像等等,都需要台灣方面再更仔細研判。陳思翰解釋:
「他們會初步分級,E最緊急(Emergency),接下來是2E和Average(普通)。E表示影片內容是最近上傳且一瞬間突然很多分享,可能裡面的小孩正在我們國內受侵害,需要急迫處理;如果只是台灣人轉傳國外圖像,就會被列為普通。如果列為2E或E的話,我們這邊就會加快程序。」
他在第九大隊任內最後一個經手的案件,即是NCMEC於2021年2月16日通報刑事局,「告知我國境內之人使用之Google雲端硬碟中存有兒童猥褻行為照片」,得以使警方破獲雲林國小代課老師劉瑞榮猥褻與拍攝3名未成年女童。
「這個機制的好處是,已經有個具體的線索,可以讓警方與檢察官加快處理程序,否則我們前端的偵查可能要花很多時間臥底或者去搜尋,加上現在網路犯罪很多都是在境外,可能有一些技術可以閃避調查,你根本不知道他在哪裡,調查期程可能很長、可能沒結果。這種(NCMEC情資)反而會很具體,可以聚焦台灣的涉嫌人,包括IP以及Facebook的所有資料都給。若顛倒過來,如果我們同事先去Facebook發掘可疑的帳號,再向Facebook(Meta公司)調資料回來,可能離案件發生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刑事局第九大隊第三隊隊長邱承迪指出,加上排山倒海的詐欺案、黃牛票、假訊息等⋯⋯各個案件互相壓縮、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台灣刑事單位基本上沒有量能主動投注在難以掌握線索的網路兒少性剝削案件;但只要是NCMEC提供的情資,往往能夠突破偵辦與證據的層層障礙,將隱藏在網路後面的犯嫌繩之以法。
近年透過NCMEC突破的案件,除了2021年雲林國小代課老師案,另一起代表性案件是一位薩克斯風手顧承恩(原名顧志杰)在Facebook假扮韓團粉絲,以此身分誘拍未成年少女裸照。此案為NCMEC接獲Facebook公司通報,其ID「傳輸大量兒童性剝削數位相片及影片而遭到警示」,台灣警方進而查獲顧男8G容量隨身碟內共有48人受害,2022年判決8年6月定讞。
縱觀近年案件,從司法院公開判決書系統中,可看到已起訴並判刑者中,上傳及轉貼兒少性猥褻照片及影像的有張岳勝、劉祖安;涉及誘拍或猥褻及拍攝兒少性影像的有徐偉鈞、曾文隆、黃書擎、許志豪、吳致鴻、南非籍阮明同(Rankin Milton Glenn)等人。但礙於保護受害者隱私以及案件的敏感程度等種種考量,刑事單位通常不會像破獲大案般大張旗鼓廣發新聞稿,因此許多犯行手法、規模與程度都尚未為國人知悉。
另一方面,從第一線辦案人員的經驗中,台灣相較美方高規格的重視,仍停留在一件件個案的層次,缺乏一套完整的資料庫,難以爬梳、比對出整體的脈絡。
「老美很早就設計出一套圖像資料庫(PhotoDNA),將同類型的網路兒少性剝削資料凝聚起來,研判與認證哪些影片是有問題的,並結合自動搜尋的軟體,甚至還可以辨識加害人與被害人的身分;當捉了一批新的犯嫌,他電腦裡又存有其他檔案,讓這個資料庫一直變多,成為未來辦案線索的根據,那就是一個正循環的『資料庫自我充實』,他們很多精神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陳思翰強調。
身為台灣唯一接受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訓練,操作FBI授權之「兒少被害影像辨識系統」的高雄市婦幼警察隊警務員謝勝隆強調,歐美國家都將兒少性剝削相關內容視同「恐怖攻擊」等級的犯罪,因此花費專責人力、物力實施打擊,也建立後端的支持系統。
他是目前台灣在打擊網路兒少性剝削犯罪上,與國際保持密切合作與聯繫的關鍵節點,包括2017年8月,逮捕被美國FBI列為全球百大散布兒童性剝削影像的兩名男子何易龍、温嶔諭(2019年新北地院皆判兩人緩刑);2023年,他則接獲總部位於澳洲布里斯本(Brisbane)、昆士蘭警察局專責打擊兒少性剝削的辦案小組Task Force Argos通報,暗網中疑似有台灣孩童受害,此一情資使辦案人員得以掌握權自立案共犯梁恩睿身分,進行後續的拘捕與起訴。 「有時候很多人會問說,勝隆,為什麼只是一些(兒少性剝削)圖片、影片持有都不行?可是反過來想,這些性剝削內容裡面的孩子,實際上是一個活生生的被害人,允許持有就代表有孩子被害,才有這些內容的產出 。美方研究調查發現,持有跟散布這些性剝削內容的人中,大概5到6成左右可能實質上會對孩子有實體的性侵跟猥褻等侵害行為,所以美方會把它等同911恐怖攻擊,把兒少性剝削獨立成一個專責的議題,關注、研究、調查,」相較於此,台灣的重視程度並沒有這麼高,謝勝隆總結:
「光靠警察、社工,力量是有限的,這個議題影響深遠,需要傾全國之力一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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