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者 × 2022 TIDF
為什麼要拍冤案──施佑倫的《彼岸》,替白紙黑字卷宗填入血肉人生
回顧施佑倫的紀錄片作品,他幾乎形同「冤案導演」。吸引他的,其實不是曲折的「案情」,而是捲入漩渦中的「人」的模樣。(攝影/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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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年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合作、完成多部司法冤案紀錄片的導演施佑倫,2015年起開始拍攝以「后豐大橋案」為題材的《彼岸》,見證當事人家屬面對巨大生命困境下的狀態。該片分別於2021年入圍釜山影展、在台北金馬影展放映,也入圍今年(2022)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台灣競賽」單元。

「為什麼非要接這種(冤案)題材?」、「影片裡缺少了受害家屬的聲音?」是施佑倫經常面臨的提問和質疑。他認為拍攝冤案,是為一個個白紙黑字的名字填上血肉,但坦承拍攝者有一定的位置,很難做到「平衡」和全觀,且每個動作都需思索再三,避免影響案件進展。

新聞小檔案:「后豐大橋案」罕見由最高法院裁定准予再審且二度無罪

2002年12月7日台中發生「后豐大橋案」,女教師陳琪瑄墜橋身亡,在場的男友王淇政及協助送醫的友人洪世緯起初未被認定有嫌疑,一年多後卻因為關鍵證人翻供而遭殺人罪起訴,並在2009年分別遭判15年、12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由於此案缺乏科學證據、證人供詞疑點重重,除了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投入救援、屢次提起再審,連檢察官都為兩人聲請再審,兩任檢察總長也為此案提起非常上訴,監察院更提出兩份調查報告;但再審聲請共遭駁回11次,直到2018年2月7日,最高法院罕見地自為裁定准予再審,也一併宣告停止刑罰執行,兩人才暫時重獲自由。

此案開啟再審後,台中高分院已在2019年、2021年二度宣判無罪,但檢方在2022年2月又提上訴,如今等待最高法院的判決──究竟會發回更審,或是駁回檢方上訴,讓整起案件無罪定讞?隨著王淇政及洪世緯的命運持續擺盪,他們的家人也深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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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導演施佑倫在台中高分院外回憶拍攝冤案的經驗。除了后豐大橋案,他過去拍攝的陳龍綺案、鄭性澤案也都是在台中高分院開啟再審。(攝影/余志偉)

回顧施佑倫的紀錄片作品,他幾乎形同「冤案導演」。

2014年起,施佑倫多次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簡稱平冤協會)合作,拍攝多部司法冤案紀錄片且屢獲矚目。2015年,他與林皓申共同執導以陳龍綺案為題的《不排除判決書》,獲金穗獎最佳紀錄片;2017年再以《鄭性澤的48小時》入圍香港華語紀錄片節;2021年推出的《彼岸》則入圍釜山影展超廣角紀錄片競賽單元,並在台北金馬影展播映。他自己也獨立拍攝《無聲時刻》關注呂金鎧案,2020年獲中華電信MOD金片子創作大賽百萬金獎。

一名沒有法律背景、當時連法院都沒有去過的年輕人,如何與冤案結下不解之緣?

「我一開始拍時,其實沒有想那麼多欸,我覺得是被『人的狀態』吸引,吸引我才會想要去拍攝,」施佑倫回憶最初接觸冤案的契機,只是因為一名學妹沒時間接案,把平冤協會的案子轉介給他,才讓他誤打誤撞走入司法議題。而實際接觸冤案受害者陳龍綺之後,他也深受陳龍綺的故事吸引,逐漸投入更多心力,也進而認識更多冤案。

想拍出的不單是「司法冤屈」,而是「人的狀態」
「神明都說,走了好幾個宮廟都說:他們那是累世因果啦,妳兒子是沒有害她,啊不過這種前世因果,累積因果都是比較會牽拖啦這樣。妳要心情放輕鬆,這個孩子,他這一世真的沒有害她,不過就是有連帶關係。上一世就是淇政累那個女孩,這一世就換那個女孩再累他⋯⋯沒辦法,我們人的氣力拼不過啦。」 ──《彼岸》片中王淇政母親林水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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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妹的兒子王淇政因后豐大橋案入獄多年且纏訟至今,她嘆一切都是「前世因果」。(劇照提供/TIDF)

吸引他的,其實不是曲折的「案情」,而是捲入漩渦中的「人」的模樣。《彼岸》片中有不少宗教或民俗活動的場景,包括王淇政返家後擔任醒獅團教練、教小朋友打鼓,以及他的母親林水妹虔誠誦經、家中擺滿神明塑像及陣頭服飾的畫面,而這些都是最初吸引施佑倫的元素。

施佑倫解釋,在答應平冤協會拍攝后豐大橋案前,他先分別與王淇政、洪世緯的家人見面聊過,感覺對了才決定要拍,而除了他們如何面對生命困境,最吸引他的地方是幾套價值系統的角力──司法審判有一定的邏輯與基本規範,專家證人以科學來協助釐清案情,王淇政母親林水妹則以「輪迴」來解釋兒子的命運,將一切歸諸前世因果。

「那時候也不會覺得她迷信,會覺得她這樣想完全是情有可原的,因為現實的法律說服不了她,科學也沒辦法說服法官,」施佑倫說,「這幾個價值觀其實是互相衝突的,在這部片子很有意思。當時也不知道能不能拍出來,但覺得能拍出來很有意思。」

不是為了拍攝「好人」和斷定「是非」

不過,施佑倫說當年剛開始拍攝冤案時,常有親友不能理解,為什麼要接「這種題材」,而非更為陽光勵志的片子?也有人問他,如果是自己不能認同的人,甚至是所謂的「壞人」,他還願意拍嗎?

在這些問題的背後,隱藏著發問者對「當事人清白」的懷疑。施佑倫坦言,他在親自接觸當事人之前,光看書面資料,心中其實也有懷疑,總覺得法官判決、辯方主張都有道理。但他強調,這些想法不會影響拍攝方向,因為他所拍攝的對象是真心相信家人有冤、極力奔走,就像林水妹,「對她來說是真實的感受,不需要判斷是對是錯。」

但撇開冤案,施佑倫認為即使是真正的「壞人」,也是紀錄片的好題材。被問到假使1990年代的兇殘罪犯陳進興還活著,且有機會與他接觸的話,有興趣拍攝他的紀錄片嗎?施佑倫毫不思索給了肯定的回答,但也表示不是因為認同他,而是單純想探知「絕對的惡」,如同知名紀錄片《殺人一舉》《食人錄》,前者的拍攝對象是曾經參與大屠殺還沾沾自喜的印尼軍事頭子,後者則拍攝來自日本、因殺人食屍震驚國際的佐川一政,但這兩部紀錄片的導演都不見得贊同被攝者的行為。

求而未得,缺失的受害家屬聲音

司法案件裡總有相對的關係人,《彼岸》記錄了被告家屬的狀態,但死者家屬呢?他們的聲音和人生困境呢?

拍攝日第42天,一早拍攝王媽媽擔任愛心媽媽,結束後去陳琪瑄家拜訪,希望說服死者家屬接受拍攝。可是到底該說些什麼?可以說些什麼?我始終拿不定主意,在門口徘徊,最後還是硬著頭皮敲門。我不記得陳爸爸到底說了什麼拒絕我,只記得當他聽到女兒名字的那個瞬間,臉色失重、眼神黯淡。 ──《彼岸》片中導演旁白

施佑倫坦白地說,他在后豐大橋案兩名被告離開監獄、真正與他們相處之後,才逐漸完全相信他們的清白,親自為《彼岸》撰寫旁白、配音時也相當謹慎,並未一口斷定是冤。但觀眾可能納悶,既然冤案紀錄片的目的不是選邊站,又為何不訪問死者陳琪瑄的家屬呢?

「這個難題每次都會有人問我,說你的片子都沒有『另外一方』的角度。但好像也不是我不願意啊,問題是太困難了。」與平冤協會合作有利有弊,施佑倫不必花太多力氣就能取得被告家屬的信任,反之,若想拜訪「另一邊」的當事人家屬,而他們不相信這是冤案時,平冤協會的名號就是沉重的包袱。

施佑倫坦承,「我不是衝撞型的人,會逼迫讓對方可以講出什麼。那時候就會滿退縮的吧!」他嘗試過接觸陳琪瑄的父親,心中卻相當掙扎,畢竟紀錄片導演不是新聞記者,很難祭出「平衡報導」的理由要求採訪,但他又不願對死者家屬欺瞞身分。

而他對於那次拜訪的印象,僅止於「陳爸爸你好,我在做后豐大橋案的紀錄片」,因為才講完,對方的神情就震懾住他:「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就覺得他這個人好像掉到某個無底洞。」光是聽到關鍵字,陳父整個人就灰暗下來,他甚至來不及解釋更多細節就被拒絕了。

事實上,他對被告家屬也心情複雜。「我當然是相信紀錄片有些功能,所以才會拍,可是那個『功能』能不能對這個案子本身的當事人有幫助,我其實不是那麼有把握,」施佑倫說,他一開始就對被攝者說明紀錄片與新聞的差異,以免他們日後才發現「期待落空」。所幸拍著拍著,大家的關係漸漸趨向朋友,顧慮也減少了,「對朋友不會說『來了一定要怎麼樣』,來了就來了。」

至於紀錄片的功能究竟是什麼,施佑倫沉吟著說,他並非站在第一線衝撞體制的社運人士,不敢說自己對社會有影響力,拍紀錄片只是為一個個白紙黑字的名字填上血肉,「真的可以呈現那個人啊,那個人真正的樣態。看卷宗就是名字啊,『王〇〇、洪〇〇因感情而⋯⋯』都是一些客觀的形容詞,可是你那個名字換一個字也是一樣。雖然寫了這些敘述句,可是換了名字,也不會覺得哪裡奇怪。可是如果看了紀錄片⋯⋯就知道這個人講話的感覺,不太可能換名字了嘛。」

正因為關注的對象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人,施佑倫拍攝紀錄片時,每個動作都思索再三,希望不要影響案件進展。他解釋,之所以從未試著接觸在后豐大橋案翻供、導致兩人入獄的關鍵證人王清雲,是為了避免被誤會要影響證人、妨害案件審理,就連紀錄片完成後,公視買了版權並商量播映事宜時,他也針對播映的時間點與平冤協會及律師團討論許久,最後決定要等到再審宣判後才播放。

避免操作成對司法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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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大橋案在2018年開啟再審,暫時重獲自由的被告王淇政(左1)、洪世緯(左3),以及平冤協會義務律師林志忠(左2)、王龍寬(右),一同回到案發現場踏查。(劇照提供/TIDF)

如此「沉得住氣」的共識,源於平冤協會的創會信念。

平冤協會執行長羅士翔指出,創辦協會的羅秉成律師曾參與蘇建和案的救援,而1990年代,曾有大批人士上街遊行、抗議,為蘇建和案的3名死囚爭取曙光。但平冤協會成立時已是2012年,「他覺得台灣司法已經進步到這個階段了,不應該再嘗試透過外在媒體的施壓,讓法院、檢察官必須承認這是冤案、錯誤,他覺得這是一個專業對話,法律人社群必須要有共通的理念跟目標。」

羅士翔說明,協會通常只針對死刑冤案進行社會動員,畢竟當事人隨時可能被處決,若有輿論關注,或許會暫緩執行。至於被判有期徒刑的冤案,則不需要特別訴諸媒體或輿論,也不需要每次出現新進度就開記者會,除非走出法院遇到堵訪才須說明,例如2016年陳燕飛案開啟再審時便沒有舉辦記者會,「羅秉成律師認為司法在進步,再審以往像是『中樂透』,但他希望讓這件事情更稀鬆平常。如果每開一次再審就開一次記者會,好像把它特殊化,相對會削弱法官做這件事的理由。」

但羅士翔也苦笑說,他如今這麼謹慎,連紀錄片播映時間都小心看待,除了受到羅秉成的信念影響,也因為后豐大橋案曾經帶給他很大的「創傷」:2014年,平冤協會在台中監獄前召開記者會,兩天後,原本看似很有希望的再審聲請就遭到駁回。

「我當時覺得我們只是在監獄前送溫暖,讓大家知道外面有人在支持,也不是在法院或檢察官面前。開記者會也是因為離案發剛好12年了⋯⋯但開完記者會兩天後,再審聲請就被駁回了,我很難不把這兩件事扯上關聯,」羅士翔解釋,法官才釋出善意,說要花點時間好好看卷,卻又火速駁回再審聲請,儘管他無法斷言法官是否害怕社會關注,或擔憂司法威信遭到批評,但他至今仍耿耿於懷,認為自己做了錯誤的決定。

冤案的重量,生命的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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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0日,施佑倫走訪母校四育國中,該校的資優班教育是他第一支紀錄片的主題。(攝影/余志偉)

無論是施佑倫對拍攝素材的取捨,或羅士翔對媒體曝光的猶疑,都暗示著冤案背後的重量。一舉一動,可能牽動的是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與兩家人的幸福快樂,正所謂「一人在冤,全家在途」。而羅士翔說,看完《彼岸》,他對於這個概念也有更深刻的體認,因為他過去雖投入救援,也不太可能隨時打電話問候當事人家屬,唯有透過紀錄片,才能近距離看見他們的生活面貌,就像當年觀賞《不排除判決書》後,羅士翔深感震撼:「我們當然也跟龍綺都像好朋友了,只是我也沒有每天跟他上山下海,所以當時看這個片子,很被『打到』的是:我不知道龍綺經歷了什麼,我以為我知道,但事實上我並不知道。」

而這樣的心得,恰好呼應著導演所說的「呈現那個人真正的樣態」。紀錄片讓人看見生命的彼岸,看見那些我們自以為知道,卻根本不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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