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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謝所有的原住民族朋友,是你們提醒了這個國家的所有人,腳踏的土地,以及古老的傳統,有著無可取代的價值。這些價值,應該給予它尊嚴。 未來,我們會透過政策的推動,讓下一代的族人、讓世世代代的族人,以及台灣這塊土地上所有族群,都不會再失語,不會再失去記憶,更不會再與自己的文化傳統疏離,不會繼續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 我請求整個社會一起努力,認識我們的歷史,認識我們的土地,也認識我們不同族群的文化。走向和解,走向共存和共榮,走向台灣新的未來。 我請求所有國人,藉著今天的機會,一起努力來打造一個正義的國家,一個真正多元而平等的國家。」 ──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道歉文節錄。
8月1日是1994年原住民族正名的日子,也是蔡英文在2016年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原轉會)」的日子。
在象徵原住民族及其權利受到官方重視的原住民族日中,反觀近年來層出不窮的歧視事件──台中某國中原民學生被霸凌後自殺、台中一中校慶學生擺攤文宣、台大言論自由月、台大經濟系學會候選人政見、苗栗原住民學生被霸凌等,社會現實卻使得許多關心原住民族議題的人們感到憤怒、受傷及心灰意冷。而這個國家也未如道歉文中所承諾的,成為一個正義、多元而平等的國家,族人仍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原住民族土地至今還有許多的歷史真相未被揭露,歷史傷痛未平,族群與個人尊嚴又在歧視中不斷被踐踏。
台大原住民學生面對校園中充滿惡意的氛圍,組織了「台大原住民學生反歧視行動小組」,發起連續一週的短講,並向校方提案成立族群平等委員會。反歧視行動小組的聲明中亦提到「看見殖民歷史」的必要,筆者們認為釐清台大校地的來源,正好能夠說明台大作為歷史不正義的機構,更應該投入資源在校園內推動反歧視教育,並且正面回應原住民族對土地返還的訴求。這也是筆者們認為作為唯一校地占台灣1%土地,每年獲得最多高教資源的第一學府,所應該負起的大學社會責任。
本文亦回顧美國「贈地大學」的歷史背景及其反省行動,藉此呼籲大學及相關政府機構,應持續並積極的投入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工作中,避免繼續成為歧視與不正義的結構共犯。
台大在戰後接收了東京帝國大學演習林及台北帝國大學山地農場等土地,其分布全台的校地總計約340平方公里(34,000公頃),占台灣土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一。山地農場與實驗林皆座落於原住民族地區,而台大長期仰賴這些土地進行教學與實驗研究,例如長年受到學生歡迎的通識課「森林生物多樣性概論」,就是於實驗林轄區內進行的野外課程。
然而,台大與原住民族的土地爭議層出不窮,其中位於南投縣仁愛鄉的台大山地農場是近年來受到社會關注的案例。監察院也在2019年公布此案的調查報告,主張山地農場的用地取得侵犯原住民族土地、違背公地撥用目的,並向台大提出糾正。此調查案的緣由是源自於2008年,一位賽德克族人長期在祖先承繼之土地耕作,其耕地位於山地農場的範圍內,族人因而向台大提出增劃編保留地的申請。台大作為該地的主管機關,先是不同意增劃編保留地的申請,後向族人提出告訴,要求族人拆除其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此時此地論農業建設者,常侷限於技術本位的知識,林者言林,牧者言牧,缺乏遠大目標忽略事實整體。尤其對於人力資源的利用與山胞思想的教育改造更乏具體措施。此實令人深感痛惜者。台大山地農場以其位置恰為台灣山區心腹之地,故以大學立場,釐訂台灣山區土地長遠而科學的綜合經營方針,進而作有系統有組織的實地研究,實具深長的意義。」
在山地農場成為台大的教學與學術發展用地之後,原住民族被視為需要「教育改造」的對象,此時台大校方的高傲與偏見不言而喻,更反映在隨後的土地管理手段上,族人逐漸被排除於上述「長遠而科學的綜合經營方針」之外。台大既然承接了台北帝國大學的校產,且持續在原住民族的土地與資源上發展學術研究,就有責任承認及重視過去歷史對於原住民族的傷害,並以此為基礎,重新反省當代大學與原住民族的關係。
教科書中的歷史並沒有告訴人們這些土地是如何被蓋上台大的所有權標章。台大彷彿就像土地上自然長出的有機體,在台灣各處遍地開花。然而,台大並非個例,如同台大這般在制度和法律的特殊滋養下茁壯生長的大學,在美國有個特殊的名字:「贈地大學」(land-grant universities)。
「贈地大學」建設於1862年《摩利爾法案》(又稱毛鋭爾法案,Morrill Act)中的贈地機制之上。聯邦政府為推動國家經濟及工業發展並促進農工產業的就業市場,鼓勵各州政府籌設以農業與工程學程為主的州立大學院校。《摩利爾法案》規定,以1869年各州人口所選出的參/眾議院議員人數為基準,每位議員可獲得聯邦政府贈與公地3萬英畝,若州內公地不足,則折換成等值的聯邦公債憑證(voucher,當時稱作scrip),例如當時的紐約州。
在《摩利爾法案》之後,總計有52間大學受贈了至少1,000萬英畝的公地,到了20世紀初,買賣這些土地和公債憑證替這些大學帶來超過1,700多萬美元的收入,這還不包括還尚未被賣出的土地及其地上產值約2,200萬美元。
然而,有個問題隱藏在這個聯邦政府的「善舉」之中:這些「公地」是哪裡來的?是誰曾經居住在「公地」之上?他們後來又去哪了?美國建國一世紀前後的血腥歷史為我們提供了答案。
另一個更為極端的例子,是前身為阿肯色工業大學的阿肯色州大學,在1872年以13萬5千美元出售了等值15萬英畝的土地公債憑證券,而住在這15萬英畝上的140個原住民部族僅從中得到了966美元。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雪倫.史坦(Sharon Stein)教授在HCN這篇報告中尖銳指出:若沒有對美國原住民族的殖民和土地剝奪,美國高等教育將不復存在。
因此,在前述歷史前提之下,「贈地」和「公地」這兩個概念反而應被打上更多問號。在許多美國原住民研究學者看來,這些受益於土地剝奪和殖民暴力的大學,則更應該被稱為「奪地大學」(land-grab universities)。有許多大學在2000年後響應了反省建校歷史中的土地剝奪和種族不正義的呼聲,其中「土地宣言」(land acknowledgement)是最為普遍的一種行動。多數大學採用的土地宣言內容大致涵蓋了以下幾點:聲明該校的校地原先屬於哪些原住民部族,而這些原住民部族和土地、水、空氣、森林等的共存關係可回溯至這個校園建立之前;最後呼籲該校成員肯認這段歷史,並鼓勵採取更多相應的反省及行動。然而,許多土地宣言也被研究者和原住民運動批評僅展演了一種不情願的形式主義,並沒有指出土地被剝奪的不正義過程,也沒有如預期地持續投入在揭露歷史不正義的任何實質行動。
研究者和原住民運動者對土地宣言的批評實際上指向了一個關鍵問題:不歸還土地的道歉和賠償將如何可能?即便歷史功過無法相抵,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大學在100多年來確實也為美國社會的經濟和農業發展做出巨大貢獻。而對歷史不正義的反省和回應,有時也並不是單純的將一切恢復到原初就可以達成──遑論此舉完全無法在現實情境中實現。
然而,仍然有幾間贈地/奪地大學在歷經數年的研究投入後,率先做出突破性的成果。密西根州立大學在其延伸版本的土地宣言中,納入了《摩利爾法案》的影響及其背後的種族滅絕史;南達科他州立大學成立了Wokini Initiative,旨在用《摩利爾法案》帶來的收入支持原住民學生的入學及課程活動──2019年,《摩利爾法案》仍然為南達科他州立大學賺進約63萬美元的收入。在過去,原住民學生受限於美國大學高昂的學費而不得其門而入,Wokini intiative將用這些資金收入來幫助原住民學生就學、保障他們有足夠的資源最終得以畢業,並獎助原住民族相關學術研究,促進語言和藝術的保存行動等等。
這些行動在一開始毫無前例可循,許多大學或許缺乏革新和批判自身的勇氣而止步不前;然而,南達科他州立大學的校長巴里.鄧恩(Barry Dunn)提供了解方:
「第一步當然是肯認歷史的不正義,第二步就是去嘗試恢復這個法案、政策的歷史進程,接下來,答案就會慢慢浮現。」他進一步補充道:「你當然不可能回頭去改變歷史的開始,但你可以在接下來每一天都做出一點嘗試,來改變未來。」
大學對原住民族集體與個人所施加的層層壓迫,是國家與社會延續墾殖原住民族的縮影。台大言論自由月的歧視事件,更揭露了台灣原住民族在墾殖壓迫中面臨政府制度與社會結構夾擊的雙重困境:原住民族集體性的土地遭受作為國家機關、並受制度支持的台大所剝奪;而作為原住民學生的個人更在大學校園中直面社會歧視的壓迫與傷害。在我國自詡落實自由民主價值、多元文化理念及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同時,大學對於原住民族的歧視與壓迫,更諷刺地彰顯了國家與社會對於原住民族人權與正義的口惠而實不至。
占有並使用原住民族土地的大學並不只有台大:中興大學所管理的惠蓀林場、屏東科技大學所使用的達仁林場,皆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範圍內。占用原住民族土地的不只有大學,亦包括行政機關:緊鄰台大山地農場、同作為賽德克族傳統領域的清境農場,其土地亦是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遭國家以保障榮民生計為名進行剝奪;後更透過公地放領使得土地流於私人所有,導致漢人土地所有權與原住民族主權的衝突。
從外來政權透過墾殖剝奪原住民族土地的觀點來看,大學作為國家推廣主流教育而培植的機構,事實上即如其他行政機關般,代表著國家政權對於墾殖不義的延續。因此,大學占用原住民族土地的意義,並不僅僅限於大學社會責任或學術自由──社會大眾其更需要看見各機關單位包括大學在內,以國家權力及社會結構作為後盾,對於原住民族持續施以殖民的系統性壓迫加以理解。
台灣政府與社會一方面延續著對於原住民族的系統性壓迫,另一方面卻虛有其表地宣揚其對於原住民族的「重視」:前者透過《憲法》、《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等法律文本,不斷聲稱其對於原住民族主權的肯認;後者透過自由民主與多元文化主義的思想框架,宣稱原住民族是社會中自由而平等的夥伴。然而事實上,《原基法》長久以來不被各政府機關所落實與尊重,所謂主權肯認只是有名無分;社會上迄今仍存在對於原住民族的刻板印象、偏見及歧視,所謂多元文化僅是將原住民族當作陪襯的客體。
回到近年「原轉」此一重大原住民族政策的框架及發展,雖然主流社會與國家機關起初在原轉政策上延續一如既往的敷衍態度,原轉會的封閉運作更曾被揶揄是「原地空轉」;但原轉所蘊含對於歷史正義的探詢、對於國家霸權的挑戰,以及對於社會和解的追求,實係國家社會面對原住民族及其正義所無法逃避的叩問。
在原轉精神的指引下,小至大學、中至行政機關、大至包含司法單位與立法機構的國家三權,都應該在本次台大的事件中,警惕自身因權力而成為續行墾殖不義的協力者,並思考促進原住民族主流化、翻轉族群壓迫的可能性。尤其當各機關部門的主管與領袖幾乎皆係接受大學菁英教育的人才時,作為政府機關、作為國家人才培育機構,使得大學社會責任自然不能、也不應自外於人權政策與國家責任。
如同蔡總統在道歉文中曾說過:「一個族群的成功,很有可能是建立在其他族群的苦難之上。除非我們不宣稱自己是一個公義的國家,否則這一段歷史必須要正視,真相必須說出來」,原轉會透過歷史真相的調查與公布,肩負監督政府落實原住民族人權與正義的國家責任、以及促進社會認識原住民族墾殖歷史與壓迫處境的和解溝通使命。
我國的原轉政策仍是現在進行式,依據原轉會2019年度報告書,台大山地農場已列管進行調查;許多大學使用原住民族土地的調查進度,也零星地散落在數次原轉會議與年度報告書上──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已成為大學社會責任所不容忽視的議題。而相關歷史真相調查成果的公開與協商,不僅是解決台大與原住民族間緊張關係的根本解方,更是清理國家墾殖不義、修復族群社會關係所不容逃避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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