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今天是馬來西亞第14屆大選,早上7點多吉隆坡的天空還帶有點昏沉,我就接到選舉委員會中心(SPR)的電話:「不好意思,經過我們昨天的查詢,你的選票真的寄到了台灣⋯⋯所以你不能投票。」
這件事要從上屆大選解釋起。2013年,大馬選委會首次開放讓旅居國外的一般選民可以註冊為郵寄選民,當時他們需至各國的馬來西亞代表處,方能投票。今年,選委會改變方式,讓選票可直達所有海外選民住址,再由選民將票自行寄回馬來西亞。此方式雖省去海外選民需前往旅居國的馬來西亞辦事處或投票站的麻煩,卻也因選委會的疏失與不負責任,造成本次郵寄選票出現前所未有的混亂。
我在2017年首次登記為選民,當時大馬有傳聞即將大選,但我人還在台灣留學,作為剛滿21歲不久的首投族,我只能到台灣的馬來西亞友誼與貿易中心註冊為「缺席選民(Pengundi Tidak Hadir)」,換言之我也只能用郵寄的方式把票寄回國。一直到今年4月畢業回國後,我才親自到SPR要求更改為「一般選民」。不過根據選委會程序,一年分成4個選民登記季度,並需花6~8週審查才會公開最新選民名冊,因此在4月4號、也就是國會解散前3天才申請更改身分的我,依然被歸類為「缺席選民」,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將原本的台灣地址改至我現在的馬來西亞住址。
然而直至大選前一天,我仍未收到選票,選委會的每支熱線又無人接聽,於是只好衝到現場,和政府官員展開直接對話。
抵達SPR時,已可看見外面戒備嚴森,幾個媒體在外徘徊,門口還有很多志願軍看守,一看見我往大門走去,便直接把我攔下。他先是問我何事登門拜訪,再透過對講機和裡面的官員通報,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聽到對講機那頭傳來一句「Jangan beri dia masuk(不要讓他進來)」時,我的憤怒直接飆升到最高。後來,他們僵持不住便派一人帶我進去,並在質問我是否為媒體後才正式放我進去。
但沒想到,終於成功和選委會官員對話後,只是浪費我一個小時,配合他們一起演一部沒有結果的推托劇。
「我們的確幫你改了地址沒錯啊,但把票寄出去的人不是我們,你要不要打電話給你要投的蒲種選區問問看?」聽到選委會的答覆,我冷靜地撥打給蒲種選區負責人,但接下來,我便開始被各種荒謬的理由給搪塞──先是把我轉到負責郵寄選民事項的行動室(Bilik Gerakan),再轉到負責將地址黏貼到信封上的雪蘭莪州發展機構(PKNS),兜兜轉轉折騰了一個下午,最後轉回選委會:「我們也不知道你的票在哪裡,但有可能寄到台灣了,因為他們好像沒有收到你的地址更改過的資訊。」
此時,我想起了那些至今也仍未收到選票、或是剛剛才收到選票然後立馬衝到郵局的留台大馬朋友,如何無奈地選擇貴兩倍、快一倍的方式,只希望來得及把票寄回家。想起了那些分散海外,但口裡集體默念著「我要救國 」、手上舉著牌子抗議的大馬留學生,如何衝去機場,祈求在大選前飛往馬來西亞的陌生人,協助他們帶票回去,或等待好心人士自掏腰包貢獻時間與人力,扛著一箱箱裝滿素未謀面的人民選票,築起一座座跨海回家的投票橋梁。
我又想起了多少班機被調漲費用,多少選民無力購買機票, 讓選民回家的路途越甚坎坷。然而無論投訴得多用力,選民的意志力又有多堅毅,許多遊子的心聲依然隨著大選到來而慢慢石沉大海。
諷刺的是,SPR離我家只有20分鐘車程,但站在離腐敗如此靠近的距離,我竟然也沒辦法爭取到我身為人民的基本權益。當時的我不知是憤怒過頭,還是傷心過度,許久未用的馬來語,竟然在這種時候變得異常流利。
我:「所以這是誰的錯呢?是我的錯嗎?他的錯嗎?還是你們的錯?」
選舉委員會中心(SPR):「是我們的錯。」
我:「所以現在我應該怎麼辦?我是第一次投票可是我連票都看不到,你們還看到馬來西亞的未來嗎?」
SPR:「對不起,你投訴我們吧。」
我:「我投訴了有用嗎?我投訴了難道你們就會給我一張新的選票嗎?」
SPR:「我沒辦法給你一張新的選票,因為我們還必須寫信給高層,然後需要通過審查,至少知道你原本的選票現在在哪裡,再由軍人親自見證,但就算是這樣我們也未必能給你一張新選票,因為你的名字已從一般選民名冊裡被刪除了。而目前的問題是,我們連你的票現在在哪裡我們都不知道。」
我:「那你可以告訴我,你是用DHL寄送還是FedEx嗎?郵件編號多少?我自己查。」
SPR:「其實我們沒有記錄⋯⋯所以也不知道你的票當初是用哪家運輸公司寄送。」
我:「你知道今天在台灣有一群馬來西亞人上街抗議嗎?我有很多還在台灣的朋友都拿不到選票,我現在還可以衝來這裡告訴你我很生氣,但是他們的憤怒你知道嗎?」
SPR:「對不起,你投訴我們吧。」
今早在接到他們的電話說已確定我的票被錯送到台灣後,我只能用已經沙啞的聲音奉勸他們檢討制度問題,然後什麼也做不了,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決定陪媽媽去投票,至少了解國家的投票方式。
馬來西亞選委會今年首次擴大能使用郵寄方式投票的選民資格,這當中包括填寫「表格1A」的149,730個選委會人員、軍警人員和媒體工作者,填寫「表格1B」的7,979個海外選民,填寫「表格1C」的51,472個消防員、移民局官員、志願軍、醫院值勤人員、海事執法機構人員、國防部官員、監獄局官員等,和3,653個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留學的「缺席選民」,全部總共加起來為212,834選票,占全國選民人數14,940,624僅1.4%。但在發生了那麼多宗選委會寄錯地址,或大選前撞到勞動節和週末所以趕不及寄出選票的悲劇之後,已經如此稀少的人數又剩多少人能履行人民義務?更何況1.4%的民聲難道就不比98.6%的民聲重要嗎?
眼看投票時間已經結束,那些和我一樣被剝奪權利的選民,此時此刻,好像就只能滑著臉書看著那些「幸運」的朋友如何上傳一張又一張食指被染黑並宣稱嗅起來像紫薯的照片,然後坐等大選10點後揭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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