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2008年金融海嘯後,「共享經濟」透過網路平台「媒合」供需雙方,成為個人獲取收入的管道之一;2020年爆發的全球COVID-19疫情,也使得許多被迫放無薪假的人們,得透過網路平台接案,維持生活所需。在這兩次重大變故下,「平台工作」(platform work)在全球各地成為不可忽視的勞動型態。然而,「平台工作」其實是延續過去「零工」(gig work)的工作型態,只不過目前的「平台工作」乃是跨國資本家,運用網路、智慧型手機、演算法等科技的輔助,更快速地「媒合」供需雙方、完成交易,並從中獲利。
隨著20世紀以來的工會組織與勞工運動的倡議下,工時、健康與安全、福利、退休與保險等勞動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使得勞動市場上逐漸出現受到保障的「典型工作」,以及雖然存在於歷史上許久,但是通常欠缺完整保障,而被視為「『非』典型勞動」的工作型態。平台工作正是在這樣的市場制度下,成為「非典型勞動」之一,長期以來受到掌握龐大資源的跨國平台業者控制。
隨著近期歐盟理事會採行的新指令,預設平台工作者為平台的雇員之外;與台灣相鄰的新加坡也通過《平台工人法》(Platform Workers Bill),要求平台與平台工作者共同負擔中央公積金、且平台須負起工傷保險之責任。我國法院絕大多數判例也認定平台工作者為平台的雇員,理應享有《勞動基準法》保障之各項勞工權益,其中包含基本工資之保障。
外送員當中,雖然有部分是以兼職方式投入,平日趁著下班後的時間「加減賺」,上述提及的單方面調整薪資(通常是往下)影響可能不大;但是在台灣,有不少外送員是因家庭照顧責任、中高齡失業、或身心健康條件等因素,並非完全自願性地全職投入。外送工作對這些人而言,雖然是一個可以快速取得現金、只要有機車和空檔就可以工作的選擇,但是他們也背負著例如高溫中暑、低溫心血管疾病、長期維持固定姿勢的骨骼肌肉疾病、以及交通意外等風險。再加上「消費者為王」的自利意識、平台對消費者意見的重視程度遠大於外送員的情況下,惡意客訴導致喪失工作機會的「停權」風險。高風險的外送工作,並未帶來較高的報酬,反而是附加了危殆就業(precarious employment)無保障的惡劣處境。
在幾近壟斷的市場地位下,對平台業者最直覺、也最符合經濟理性的選擇,就是將給付給外送員的報酬,壓低到仍有外送員願意出來跑的價格,平台業者再透過如黑箱的演算法設定單價、分配訂單,使得外送員和其他勞工最大的不同之一,便是不知道自己的薪資是怎麼算出來的、以及到底符不符合平台自己講的規則。在市場上只有一、兩家的選擇下,不論是外送員、消費者或餐飲店家,都面臨非常有限、極其不利的權力地位。因此,國際上不論是認定/推定平台工作者的勞動身分、透過資料保護或演算法管理的方向進行法律規範或政策引導,都顯示出平台產業不應放任早已扭曲的市場自行運作,而是需要透過公權力的規範,保障所有參與者的基本權益。
因此,筆者認為,此次交通部出面,擬透過運費機制來保障外送員的生計,是一個相當特別、卻也是有效的做法。儘管此舉難以全面降低外送員的工作風險與成本、以及提供完整的工作福利與身分認定,但也是針對每一個從業人員的生計做出最實質、有意義的保障。筆者支持交通部本次採取的立場,也呼籲其他單位能就法條就事論事,不應斷章取義、扭曲解讀。
用行動支持報導者
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獨立的媒體,才能守護公共領域,讓自由的討論和真相浮現。
在艱困的媒體環境,《報導者》堅持以非營利組織的模式投入公共領域的調查與深度報導。我們透過讀者的贊助支持來營運,不仰賴商業廣告置入,在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穿梭在各項重要公共議題中。
你的支持能幫助《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和我們一起推動這場媒體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