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4)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原住民禁伐補償從每年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預算將從27億元增加至42億元;但2025年總預算中並未編列足額,引起在野黨與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的不滿,多次退回杯葛後,11月初行政院讓步、並承諾將以追加預算方式處理。
禁伐補償金額加倍,但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資料,實際領有補償金的人數僅占原住民的8.7%。學者指出,此舉更將造成嚴重後遺症,包括不願再砍伐竹林衝擊竹材產業等,消極使用土地以領取禁伐補償,都將影響部落中的工作機會。
《報導者》實際到禁伐補償面積最大的屏東縣,過往「互助租借土地」的模式因禁伐補償而鬆動,地主寧願改種樹、也不願再出借給族人農用;連中山大學在當地租地種植小米復振文化、使用農地的需求都出現危機。依資料看,禁伐的加碼補償只會嘉惠少數人,卻讓原鄉部落變相減少工作機會,迫使勞動力離開部落,整體看來,只怕是弊大於利,青年留鄉、文化復振也都會因補償加倍而受到傷害。
屏東縣霧台鄉屬於《自來水法》水質水量保護區,按照《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只要是保護區內土地擁有者或合法承租人均可以申請禁伐補償,只要衛星圖資認定所擁有的土地70%以上種有樹林或竹林覆蓋,就能領到補償金。全鄉面積27,800公頃的霧台鄉,年年申請禁伐補償的面積逐漸增加,今年就有1,965公頃成功申請,發出將近6,000萬元。屏東禁伐補償面積位居所有縣市之冠,達29,813公頃,占全台禁伐補償面積的38%,補償金額與人數也是遙遙領先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與新竹縣等有原鄉的縣市。
《森林法》獎勵造林,農業部(時農委會)在2008年訂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獎勵私有的原住民保留地進行造林,只是20年期限將屆,擔心獎勵金銳減後,私有地造林前功盡棄,因此在2016年實施《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並在立法目的寫明為「維護國土保安、涵養水資源、綠化環境、自然生態保育及因應氣候變遷、減輕天然災害」,鼓勵原住民地主或合法使用權人申請禁伐補償代替砍伐。
禁伐補償申請資格必須為具備原住民身分的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權人,補償與否將依據衛星空照圖檢視樹冠或竹林覆蓋率達70%來認定,河谷或崩塌地都要計算在內,每年4月底前申請,通過後9月底發放補償金。
到訪當天,巴山光正在田邊巡查,看到巴清雄便熱情打招呼。巴山光說,「年紀大了,子孫都在外地,」既然中山大學有意願復振小米,他願意提供休耕地。但是當我們聊到「禁伐補償」時,他語氣一沉:「為了領錢,都把土地拿來種樹,那原住民吃什麼?沒有辦法耕種與工作,原住民最後只能離開部落。」
中山大學西灣學院院長王宏仁與巴清雄,合力找回過去日本研究員從原住民部落帶走保存的小米種子,希望回到部落復育小米與保種;同時透過耕種小米,將耆老記憶裡的語言與傳統文化重新復振。但王宏仁表示,尋找土地並不簡單,復耕小米要花人力、物力,而學術單位能提供的租金有限,也無法支付平時照顧費用,多數擁有土地的族人不願意,最後是巴清雄找上親戚巴山光,才解決土地問題,順利種植。王宏仁說:
「我們想復振更多小米田,如今卻強碰禁伐補償加倍。只靠理念要說服原住民地主,會難上加難。」
巴山光指著周邊的平緩土地說,很多族人後代已經不住在部落,土地閒置荒廢成雜草樹林,陸續聽聞有族人拿這些荒地來申請禁伐補償。原本這些荒地只要整理就能種植小米,他說,補償金加倍後,部落族人願意再出借土地耕種的,恐怕更少了。
台北國會殿堂內的高談闊論,都說是為了照顧原住民;但實際走入屏東霧台,看到的卻是因為禁伐補償增加,而慢慢受到侵蝕的部落生活方式。
在霧台經營小吃店的巴光華(Kedrekedre Kabwarane)說,她今年領到15萬元左右的禁伐補償,大約是5公頃;還有一些土地是借給族人耕作,「每年意思意思拿一點收成當作租金。」她說,如果禁伐補償從3萬增加到6萬元,她就會認真考慮要不要把土地拿回來種樹,增加領錢的面積,「既然政府要發錢,為什麼不申請?」
巴光華的霧台小吃店,是在地資訊交換的中心。她說,自從禁伐補償2016年開始接受申請後,地主陸續都去問鄉公所能不能符合資格。巴光華說:「傳統魯凱族人都是長子繼承,再由長子將作物收穫分給兄弟姊妹;可是現在有補償,一切都就不一樣了。」土地所有權人是誰變得很重要,傳出補償金加倍之後,有族人要求繼承可以申請禁伐補償的土地,卻不要繼承可耕地。在小吃店,巴光華聽到不少因禁伐補償翻倍而引爆的家族紛爭。
在鄉公所工作的魯凱族人也透露,自從有了禁伐補償後,每年一到申請時間,家庭紛爭也多了;但公務單位只能中立,希望族人自己家人先討論好,確定土地所有權人後,再來申請禁伐補償。通常最後結果就是將土地均分,各自申請,傳統「長子繼承」的文化面臨挑戰。
每公頃3萬元就已經紛爭不斷,很難想像加倍至6萬元,平靜的原鄉部落會變成怎樣的紛亂場面。巴清雄擔憂:
「原住民立委爭取讓禁伐補償加倍,真的是為族人好嗎?我到現在還沒有答案,但是我很憂心。」
台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教授林益仁長年在新竹尖石鄉從事泰雅族研究,過去《報導者》在《山頭上的掠奪:揭露全台原住民保留地流失亂象》專題時,跟著林益仁走訪尖石後山,當時就有部落長老提到,山林是他們的冰箱,吃的用的都從山林取得,但老人家智慧是「夠用就好,切勿浪費」。提起這段往事,林益仁憂心,當禁伐補償不斷提高金額,原住民的「冰箱」被迫「上鎖(指禁伐)」,這可能會逼使部分無地耕作的原住民離開部落。
林益仁強調,保護山林有很多種方式,原住民累積的生活方式與傳統行為保有「永續」的概念,「因為世世代代都住在這裡,不可能濫墾濫伐孕育自己的土地」,領幾萬元的補償後,原住民手握土地卻不能善用,有些共用山林被族人登記為私人名下的紛爭時有所聞,難道這是大家想看到的結果嗎?
霧台當地有名的小米甜甜圈,利用小米比較高的黏性,加入麵粉中揉捏,讓炸過的甜甜圈吃起來更加Q彈,成為觀光客到訪霧台必吃的甜點。但店家透露,這些做成甜甜圈的小米並不是霧台在地耕種,而是進口的小米,「當地種的小米,根本不夠吃啦。」
巴清雄說,與小時候相比,當時幾乎容易到達的耕地都是種小米,但現在真的少很多,上次統計產季僅剩4.4公頃,非產季(意指第二穫)整個霧台更只剩兩塊地種小米,總面積不足1公頃,最大一塊是中山大學承租提供小米復振計畫約0.6公頃,另一塊是在部落上方的道路轉角處,僅是地主自用而耕種。
「從自己耕地種出來的小米,連部落裡祭祀、喜慶等傳統祭儀都不夠用了,那要怎麼延續魯凱族的文化?」巴清雄說,這是為什麼他想要復振霧台小米,希望能透過小米為媒介,「讓文化藉由小米定著在霧台土壤裡。」
當禁伐補償每隔幾年就加碼,找土地種小米愈來愈困難,只有前村長巴山光有使命感;但是除了他之外,還能找到願意放棄1公頃6萬元補償的地主,整平土地來種植小米嗎?巴清雄直言:「很難。」
林益仁說:「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與預算,要保存原住民文化資產與文化記憶;另一方面,立法委員不斷加碼禁伐補償金額,行政院又無法抗拒,鼓勵原住民坐擁土地、領補償,當個閒人。」他批評這是毫無章法、政策矛盾。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也對禁伐補償爭議發出聲明,要求「停止操弄禁伐補償鬥爭,回歸原民土地權益討論」。原青陣成員Akoy簡年佑說:
「我們擔憂的是,當原住民族的土地只能被限制或禁止使用,補償金的背後是我們的文化和生存權正在處於與土地斷裂的風險當中。」
他強調,擁有土地卻因補償金而什麼都不做,原住民青年即使繼承土地,也很難找回與土地的連結,這才是令人擔憂的危機。「難道後代只能在博物館裡回味這些生活方式嗎?」Akoy反問。
根據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的研究,台灣特有種桂竹,全台都可以栽培,主要分布於中北部海拔1,550公尺以下,竹林5至6年可以成林。2020年《林業研究專訊》研究指出,國有林班地的桂竹林長時間未伐採,導致老竹林地下莖生長停滯,連帶造成竹林防止地滑及崩塌等水土保持、防護功能下降,兩年以上的竹林也逐漸喪失固碳效果,因此建議桂竹林需要定期疏伐,維持固碳能力,以及維持土地抗沖蝕能力。
農業部因應禁伐補償對竹產業造成的衝擊,在2023年實施「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作業規範」,以每公頃3萬元獎勵原住民將原保地拿出來「皆伐」,促進竹林汰舊換新,也能讓竹產業有固定原料供應。但是,禁伐補償與竹林更新獎勵不能在同一年度請領。
鄭揚宜說,日前他到農業部開會,禁伐補償加倍後,農業部考量若跟著加碼提高竹林更新獎勵,就可能排擠其他農業預算,因此農業部確定維持每公頃3萬元,不會跟進加碼。換言之,當禁伐補償加倍後,原本設計來對應的竹林更新獎勵恐將更不具吸引力,擁有竹林的地主寧願讓竹林老化,也不願意讓竹林更新。這對竹產業、水土保持、固碳都不利,形成三害。
當原保地竹工班工作量減少,就業機會也會同步減少。林益仁指出,新竹尖石大概有100多位砍竹工,多半是家裡已經沒有土地可耕種的原住民,以砍竹為業留在部落;如果地主因為禁伐補償每公頃可領到6萬元,而提高竹林皆伐的價格(領取竹林更新僅有3萬元獎勵),意味著工班砍竹利潤大減,禁伐補償讓地主得利,而傷及竹林工班,接下來將衍生工班生計問題。
林益仁擔憂,這些留在山上的泰雅族年輕勞動力被迫得離開部落謀生,「這樣的政策符合社會正義或土地正義嗎?」
2016年實施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緣由是為了避免當時農委會為期20年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即將屆期,擔心人造林將遭大舉砍伐,因此相應推出禁伐補償,鼓勵原住民將沒用到的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獎勵代替砍伐。
依內政部的統計資料,2023年底原住民人數為589,038人;對比原民會禁伐補償人數,2024年共計有51,299人領取,僅占原住民的8.7%。台灣目前的原保地面積約27萬公頃,其中有78,072公頃有拿到禁伐補償,占28.9%。
「不是說禁伐補償完全不好,但原住民立委應該要思考如何擴大受益面。」
禁伐補償翻倍只嘉惠少數人,即使每個領取補償的原住民都會將補償金照顧家戶內的族人,但換算下來,還是少數;原住民預算裡,包含社會福利、公共建設與文化保存等,則是大多數族人受益。廖彥傑指出,政策必須謹慎考慮政策效果,補償加碼真的對原住民部落好嗎?還是應該把有限預算用在更有效益之處,例如部落共同發展基金、部落型的公共建設和產業。
廖彥傑認為,福利政策易放難收,當原住民整體仍有許多政策需要更多預算,「禁伐補償還只發給土地擁有者或合法使用權人,對於未擁有土地的原住民來說並不公平。」
- 2016年,每公頃新台幣2萬元
- 2017年起,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
- 2025年起,每年每公頃新台幣6萬元
10月底,國民黨要求行政院依法落實編列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格以及健保點值相關預算,動員原住民、農民以及醫護人員齊聚立法院外進行聲援。國民黨籍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黃仁舉起「反獨裁、爭公道」手版,喊話請民進黨政府尊重立法院通過的議案。
學界對於禁伐補償加碼的後座力憂心忡忡,但黃仁表示,為了山林保護的原因提出禁伐政策,讓原住民擁有土地卻不能種植或使用,政府有責任要給補償;加上加碼的法案是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行政院本來就應該支持並執行。黃仁說,使用追加預算,避免排擠原民會既有照顧族人的相關政策預算,外界毋須多慮。
對於政策只嘉惠少數族人,黃仁認為,禁伐是補償土地擁有者,沒有擁有土地當然就不是補償對象;根據原民會資料,前者共有5萬多人,身為族人選出的民意代表,就是得為這些人發聲。更何況,如果以碳費來計算,企業認養都不止一公頃6萬元,加上物價上漲的因素,隨物價波動調整補償金額是合理範圍。
至於力主禁伐補償必須編入行政院預算的無黨籍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則是在截稿前都沒有回應。
- 私有林地之所有人
- 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
- 於山坡地範圍內農牧用地上實施造林之土地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
- 依《森林法》第4條所定視為森林所有人者
- 於其他依法得做林業使用地區實施造林之土地合法使用人
伍麗華說,有很多族人打電話來罵她:「為何要幫忙那些很多土地的人爭取禁伐補償金提高?」她有必要說明,這是自己構建的「原住民土地使用」的藍圖,希望先將仍在草案階段的《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三讀通過,解決目前氾濫的借名登記問題,增劃編土地讓部落共有、納入部落公有原保地等重大議題;但今年修法時在野黨原民立委只願意支持提高禁伐補償一項。
《報導者》在霧台採訪時,也有魯凱族原住民指出,有些族人世代傳承的原保地遠在深山裡面,要走2、3小時才能抵達,很難用來耕種需要天天照顧的作物;既然使用不易,就讓它長樹,能維持山林原貌又能領補償金,有何不可?族人也認為,部落人口外流,很多荒蕪的土地,拿來種樹請領補償金,也是讓土地休養生息的方式;而且對於已經無法耕種的老人家來說,算是多一筆養老金。
面對禁伐補償加碼後的衝擊,原民會經濟發展處科長安柏翰指出,《國土計畫法》上路之後,目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與國家公園區的土地,如果實際有在耕種或使用,將會通盤檢討是否改為城鄉發展地區或農業發展地區、放寬管制規定,或許有些原住民保留地就能劃為可耕種的土地,也不再需要禁伐補償;這些目前還在跟內政部與農業部討論中。
但對於禁伐補償加碼,安柏翰強調,修法的過程中並沒有行政院版本,因為行政部門並不同意加碼;行政部門仍希望藉由《國土計畫法》上路時,對於所有原住民保留地的使用進行通盤檢討,到底哪些土地必須要禁伐而給予補償,哪些不需要禁伐,則可以解禁。
但鄭揚宜認為,原民會在立法院修法加碼的過程中,始終處於消極態度,僅針對預算排擠提出看法,並未對於加碼補償後可能對原民文化的傷害提出警告,原民會在這方面完全失職。
另一重點是竹林,鄭揚宜認為,竹林與樹林生長速度不同,應有不同的限伐模式,確保竹產業能維持,甚至可以從禁伐補償預算撥出一部分獎勵「創新營林」模式,鼓勵原住民能在預算支持下成為山林管理者,從事疏伐等工作,不僅創造台灣國產木材與竹材產業,也讓有意願的原住民能留在部落工作。
由於禁伐補償加碼後帶來許多負面衝擊,包括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顏愛靜、林益仁等長期關注原住民議題的學者,正在討論對策,包括:山林由部落共有,或其他可能解方,由學界提出政策對案,避免禁伐補償始終只停留於加碼與否的討論。
禁伐補償政策對於部落到底是毒藥還是良藥?巴清雄與叔叔巴信忠(Kalava Pacekele)在霧台部落裡聊著這嚴肅的議題時,巴信忠拿出之前為了婚宴而釀的小米酒,略帶甜味的小米香入口更是濃醇。巴信忠驕傲地說:「這就是用這塊土地上長出來的小米釀的酒。」
巴清雄微醺、沿著路走回住處時,看著已經荒蕪的耕地說:
「留在部落的族人只剩幾百人,只有補償、沒有文化復振政策,人只會一直走光。給再多錢都找不回記憶裡部落熱鬧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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