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一輛35噸大卡車撞進總統府大門,駕駛張德正因家暴傷害案與前妻對簿公堂,官司敗訴,孩子監護權判給前妻,滿腹認定司法不公的怨氣,成為衝撞總統府的導火線。事發後,張與前妻仍互控對方不是,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家暴受害者」。
一樁家暴案,撞出總統府史上最嚴重的攻擊性維安事件,也撞出台灣家暴防治體系的傾斜與不足。家暴成因複雜,暴力衝突時常是雙方互動的結果,「被害人」也需要自我覺察、調整,另一方的「相對人」則未必是單方面的施暴者,相互施暴比例有增加趨勢。但在事件進入家暴防治系統後,被區分為「加害/被害」的當事人卻易陷入二元對立,加害方除了資源相對匱乏,以女性性別經驗出發的政策設計,常讓男性比例較高的「相對人」感到格格不入,社會貼上的「莽夫」標籤,深化他們對處遇系統的排拒。家暴脈絡沒理清,暴力無法斷根,在相對人心中留下的,往往是對體制的不滿,以及「司法不公」的控訴。
採訪進行到一半,鴻展(化名)的手機鈴聲響起,滄桑嗓音唱著:
「總有太多男人的痛、難忍的痛,難說的話放在心中,矛盾地怕被人看穿,又渴望誰懂,堅強是刻意整理好的妝容⋯⋯」
問鴻展這首〈上了年紀的男人〉歌詞,是否代表他的心情?他答不上來:「聽到這副歌很有感,馬上載來當鈴聲。」
36歲的鴻展是台南的工程小包商,與妻子小芸(化名)結婚10多年,2010年起陸續有家暴通報紀錄。若只看數字,這是丈夫毆妻、10年來屢次再犯的案件。
「單就行為,我承認打人就是錯,但動手背後有原因,」鴻展說。
鴻展剛出社會時開卡拉OK店,小芸是他乾媽的女兒,也是店內常客。「有天乾媽打來說小芸喜歡我,問我能不能照顧她。我知道小芸的過往與處境,就答應了。」
小芸曾遭生父性暴力,雖有看身心科服藥,但創傷未癒,缺乏安全感。鴻展形容自己也像顆沒有家的皮球,幼時每當分居中的父母起爭執,父親就將他從母親身邊帶走,「其實父親不需要我,只是想氣我媽,每次住他家,我都睡客廳或狗籠。」他曾步行三天三夜,從父親家逃回母親的住處。
兩個受傷的人走到一起,交往隔年,女兒出世,看到孩子的笑臉,鴻展終於有了家的感覺。
從經濟、家務到交際,小芸都很依賴鴻展。她想維持被呵護的戀愛感,鴻展期盼她擔負妻子、母親的責任。雙方期待落差,加上小芸的憂鬱症在產後惡化,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芸以酗酒填補不安,甚至以死要脅鴻展的陪伴。
鴻展也會應酬飲酒,有時帶小芸同行,酒醉後小芸言語攻擊,鴻展回以肢體暴力,「她講不聽啊!」
小芸受暴後會報警、離家,揚言離開鴻展獨立生活。但她對社工轉介的就業與諮商資源意興闌珊,盤纏用盡或夫妻和好後就返家。
鴻展不滿每天回家就看到滿地空酒瓶,小芸怨懟鴻展沒看到自己想改變的心。兩人互為彼此的加害人與被害者,分合次數數不清。
兩人的女兒分別就讀國二、大班,都是家暴目睹兒,鴻展覺得虧欠女兒,又怕小芸無依無靠,滿心糾結,卻堅持家醜不外揚。「我和朋友聊天聊地,就是不聊家。」
前年鴻展發現小芸外遇,「後來我去諮商,老師把紙折成房子,一掌拍下去。被拍扁的房子,就是我當下的感覺。」
兩人關係惡化,某天小芸帶走兩個女兒,撂話不再回來,頓失人生動力的鴻展燒炭自殺,所幸被救回。由於鴻展的輕生主因是家庭衝突,他被轉介給承接台南暴力相對人家庭關懷服務的「耶底底亞家庭關顧協會」。家暴循環10年,這是鴻展首度接觸相對人服務。
意指家暴被害人通報後,案件另一方的一當事人。相對人並不代表是單方面的施暴方,有時也有互為相對人的相互施暴情形出現。
「我們家的社工來來去去,也有自殺關懷訪視員,有些只是打通電話,人都沒見過,我能跟你談什麼?沒實質關心到我,又能幫我什麼?」鴻展的心聲,反映台灣助人工作者資源有限、案量超載下,無從細膩處遇每個個案的現實。當耶底底亞相對人個管社工彭若昕來到鴻展家,鴻展以為只是行禮如儀的家訪,「想不到彭社工隔天打來說還聊不夠,要再跟我約。」
彭若昕發現想維繫家庭的鴻展有許多苦楚,兩人每次碰面都聊2、3小時,平日常傳LINE關心。這是鴻展頭一次大吐苦水,「很紓壓,而且彭社工會從言談察覺我的難處,主動問有哪些地方能幫忙。」女兒們的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兒童保護社工林佳慧,則是另一位願意花時間理解鴻展,協助連結資源的人。兩位社工的陪伴,讓鴻展打開心門,「對我來說,這就是有意義的介入。」
有人能討論困境與需要後,鴻展開始思考跳脫關係泥淖。他去年與小芸離婚,雖仍同住、時有衝突,但他正在諮商、參加戒酒門診,希望從改變自己開始,讓安置中的女兒能早日返家。
鴻展與小芸的經歷,照見今日家暴案件的複雜樣貌。
《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施行23年,在建立通報意識、生活壓力增加、家暴預防措施成效有限等因素下,家暴案件通報量逐年攀升,衛福部統計2019年近13萬件。去年疫情,人們待在家時間長,案量更比前年增加36.5%。
「早期親密關係暴力本質是權力控制,這20多年間,性別平權進步不少,權控案件比例慢慢降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科長陳怡如表示,現在呈成長趨勢的是「情境式暴力」,伴侶面臨子女教養、親屬相處、經濟就業等壓力情境時情緒高張,其中一方以暴力因應,被害人與相對人的權力並沒有那麼不對等。
根據社會學家Michael Paul Johnson的研究,親密暴力分為4種類型,發生的比率依序為情境式暴力(50%)、親密恐怖主義(25%)、以暴制暴(18%)、互控型暴力(7%):
- 「情境式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 由情境誘發,當雙方情緒高張,其中一方以暴力行為因應, 有時乍看下與親密恐怖主義類似,但雙方沒有權控關係,也不是以暴力行為掌控對方。
- 「親密恐怖主義」(intimate terrorism) 為異性戀關係中男性對女性施加權力控制的暴力型態,這是多數人對親密暴力的印象,也是女性主義理論中論述的親密暴力樣貌。
- 「以暴制暴」(violence resistance) 泛指受暴方為反抗對方的暴力與控制採取的暴力行為,目的是反制而非控制。
- 「互控型暴力」(mutual violent control) 雙方的行為都有暴力與控制本質,且都符合親密恐怖主義特徵,是最少見的類型。
「有時很難界定被害人與相對人,」台南市警五分局家防官吳宜珊坦言,有些案件是一方長期精神暴力,另一方最終動手,精神暴力那方通報成為被害人;或兩造都施暴,卻只有一方通報;因個案精神議題引發家暴者在所多有;也有為了讓自己在孩子監護權官司上取得優勢而聲請保護令的案例。當雙方各說各話,就得詢問同住的家人或小孩釐清衝突全貌,她也會提醒兩造都要自我檢視,不能只要求一方檢討改變,否則只會在通報端「無限進案」。
「乍看是互為相對人,但暴力的成因不能這麼容易簡化,應該看到父權文化不只傷害女性,也同時傷害了男性,」勵馨基金會社工諮商部處長李玉華強調,互為相對人增加的原因仍需研究,女性相對人的成長,也不能直接歸因暴力已不分性別,更不代表權控關係已從家庭淡出。當逐漸失去特權的現代男性還在尋找定位,父權文化仍不斷施壓,感到地位滑落、powerless(失權)的男性試圖以暴力扭轉處境,女性為自保以暴力防衛,表面是相互施暴,共通敵人仍是父權文化。
細究加害、被害人的成長歷程,許多人過去有在家庭關係中受傷的經驗。耶底底亞相對人個管社工張鈞然表示,例如家暴反覆循環的家庭有界線不清問題,一方太越界侵犯,一方太能忍受,回溯原生家庭可能父母失和,孩子不見得目睹暴力,卻會過度忍耐,或得盡量大聲,讓自己在大人的衝突中被聽見,甚至壓抑情緒,戴著面具兩邊討好。
「遺憾的是,界線不清的人,找到的對象也會是界線不清,」耶底底亞督導王如曼說,「他們都是沒被愛夠才會變這樣。」
投入家暴相對人服務13年的旭立文教基金會,承接台北市東區、新北市白絲帶學習中心以及高雄的相對人服務。旭立專案部主任彭淳英表示,無論暴力樣態如何變化,從雙方互動釐清暴力成因、避免重演才是處遇重點。
但在制度設計上,受暴方的心聲較易在處遇過程中被主動傾聽,相對人通常不會受到積極服務,資源與被害人相比落差懸殊,也少有人主動了解他們的心聲。
以保護受暴者為出發點的《家暴法》,服務以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為主體。家暴通報後,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家防中心)社工第一時間主動聯絡進行個案管理服務,評估確認開案後,從緊急短期庇護、陪同出庭、生活費與租屋補助、目睹兒少、中長期庇護、自立方案、後續追蹤等都有較連貫的處遇機制。
多數縣市的相對人服務委託給民間單位承接,個案來自警局、醫院、家防中心等網絡轉介,偶爾有極少數的相對人主動求助。服務項目依地方預算與方案目標有所差異,常見有保護令庭前講座、諮商、生活補助、法律諮詢。但這類個管式服務的轉介沒有強制性,許多相對人根本沒聽過;相對有限的經費加上相對人的負面標籤,願意承接的民間單位有限,且時常更替。
將施暴者與受暴者隔開的制度設計,原是為了終止暴力,為受暴方連結社政資源,施暴方進入司法與衛政系統矯治;卻讓當事雙方被切分為「加害」與「被害」對立角色,社會普遍認為加害者、特別是男性「莽夫」要為暴力發生負主要責任。
此外,相對人、受暴者的社工人力落差極大。以成人家暴年通報量約6,000件的台南為例,受暴方由家防中心4位督導、26位社工負責,由於案量龐大,另委託二線單位協助。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上路後,台南有精神疾病列管的相對人由29位心衛社工接手;絕大多數無精神議題的相對人,全市卻只有3位委外單位的個管社工負責。社工人力緊缺加上載案量有限,台南9成相對人仍落在服務系統外。
在社會負面標籤下,相對人受助意願很低。王如曼說,「當他們的標籤叫相對人、加害人,對服務都是抗拒的。」
內心衝突化做對社工的挑釁,「結婚沒?生小孩沒?不然你懂什麼?」是相對人應對社工的起手式──草根性格的飆三字經、拿掃把趕人;高社經地位者質疑社工專業,認為自己才是對的,觀念很難鬆動。
以衛政系統為主的處遇模式,看在許多相對人眼中是額外的處罰。抗拒的源頭,有時源自保護令審理時不被理解的經驗。
牽著一雙稚齡子女來受訪的毅凱(化名),2年前發現妻子外遇,某天深夜,妻子提出離婚,並要帶走仍在睡覺的孩子,毅凱上前攔阻,兩人發生肢體衝突。
「說來好笑,是我載她去報警的,」 在警方陪同下,毅凱的妻子回家收拾行李離開,並驗傷聲請保護令,指控毅凱將她壓在地上掐脖子。
「我們有拉扯,但她比我高大,我怎可能掐住她?」毅凱覺得法官偏袒妻子,再說妻子也咬傷他,法官卻採信是正當防衛,認為毅凱的意見都是片面之詞。「法官根本不管前因,只看後果,」他認為就算法官不相信相對人,審理過程應該納入相對人社工的輔導紀錄。
法官除了核發保護令,還裁定毅凱須接受處遇計畫,上24次、將近1年的認知教育輔導,那時他因升遷需要利用晚上進修,完全被處遇計畫打亂。
「第一個月很抗拒,覺得為什麼太太就不用來上課?而且一堆法條,和我同堂課的阿伯們都聽不下去,」後來老師帶大家套用自己的經歷,課堂才熱絡起來,「聽到有人口角就被通報、有些人被對方耍手段激怒⋯⋯除了學習如何不再犯,也有點在互吐苦水。」
當日的衝突後,毅凱也有去醫院驗傷,問他為何不也提保護令? 他答:「男生比較會忍,被咬一下也沒天崩地裂。而且要照顧孩子,不想跟她耗。」他想再與妻子談談,但保護令規定他不能有「非必要聯絡行為」,兩人最終離婚,妻子再也沒回來看過孩子。
不過毅凱能理解法官的裁決,「寧可從寬認定家暴成立,也不要發生無可挽救的事。」
在耶底底亞負責相對人處遇團體的王如曼表示,施用暴力的背後時常是為了奪取權力,相對人感到法官讓他喪失權力,又要求他上課,態度都很被動,常認為是延伸處罰、處遇人員是法官派來的。好處是團體的異質性高,大家可以討論,有些治療師說破嘴的建議,同儕說一次就聽進去了。
「相對人最常抱怨《家暴法》只保護女性。跟他說男性也能用,他們就會說家醜不外揚,」王如曼說,建立關係後,原本劍拔弩張的男性,就會抱怨他們這輩子有多忍耐。男兒有淚不輕彈的文化,壓抑男性的情感表達。
研究親密關係暴力的屏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廖珮如認為,台灣家暴防治政策建制過程以女性的性別經驗為主,處遇流程中較缺乏關照陽剛文化形塑的男性經驗,造成男性相對人對體制怨懟不滿。近年各縣市已逐步推動不同類型的相對人服務方案,然而陽剛文化與男子氣概的觀點仍需加強。
廖珮如與中山大學西灣學院博雅教育中心教授唐文慧曾在研究中訪談婚姻暴力男性相對人,發現相對人普遍強調自己愛家、希望有完整的家,遭通報家暴事件後,多半認為太太與不了解他家處境的政府與專家才是家庭破壞者。雖被通報為施暴者,相對人也認為他們沒那麼暴力,將自己的施暴原因歸咎於太太犯錯;核發保護令與參加處遇團體的過程,則認為太太也需要改、為什麼太太不必上課?從而認定家暴防治網絡的處遇是家庭解體的原因。
廖、唐兩人認為,這些說法看似在為暴力行為開脫,但《家暴法》是近20年性別暴力法制化的新產物,成長於《家暴法》立法前的男性不清楚家暴的行為定義,對家暴背後的性別暴力概念感到陌生,卻已在父權文化教養下建構出「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性別分工理想圖像,一旦太太不符合他們的性別角色期待,就可能合理化自己的施暴動機。
但當男性相對人訴說訝異、不滿,常會被專家淡化為是「個人問題」,難以照見相對人生命經驗與法制化歷程交織下,「不符性別平等觀念」男性內心的情緒感受。若處遇計畫未能協助他們思索婚姻中性別價值觀的社會變遷,協助他們學習較平等的親密關係實踐,《家暴法》就會成為他們口中太太拿來對付他們的惡法。
「當我們談性平,要看到族群與階級的差異,像是勞工階級的親密關係實踐,可能跟中產知識分子不同,」廖珮如建議,現行家暴防治網絡可更脈絡化地理解婚暴男性的性別價值觀及婚姻經驗,考量父權社會中的男性並非同質的群體,並顧及階級、世代等差異,設計有效的個別處遇計畫。
家防系統橫跨警政、衛政、社政、教育等,不過目前只有保護性社工和心理衛生社工有「共案模式」──兩造以家庭為核心視角擬訂家庭處遇計畫,排定服務優先順序,必要時到案家共訪──其他網絡就沒有這樣的合作機制,得由處遇人員自行聯繫討論。行政體系的分工破碎,光橫向聯繫就很耗時,處遇時不易以家庭或婚姻關係為重心。
實務上,若家暴家庭議題複雜,甚至會多達5、6個社工,除了相對人、被害人,還可能有更生、毒品、目睹兒等。若執行得好,家庭能被全面被照顧,但當社工們的目標發生衝突,究竟要聽誰的?有社工形容,這對服務家庭而言是「五馬分屍」。
處遇人員對相對人的刻板印象與價值觀落差,則常讓服務陷入困境。常見的觀念衝突,包括相對人社工認為有共同訪視、了解個案家庭狀況的必要,被害人社工則憂心人身安全問題不願共訪。另有觀念認為「不能檢討被害人」,但衝突是雙方互動產生,要處理關係問題,就不能只看誰是相對人。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督導洪育景說明,在服務設計上,保護令開庭前,社工會主動聯繫相對人講解法庭流程,同時了解個案狀況,及時接住有需求的個案。相對人的社工關懷訪視輔導,會在不影響被害人人身安全前提下進行,並經常與被害人社工共同評估,提供資源連結。保護令裁定的12/24週處遇團體,一般由心理師、諮商師帶領,彰化則由相對人社工進行,有豐富進入案家服務的經驗,能更貼近相對人的思路。
「一聽就知道,這群從小看著暴力長大,來自單親、隔代教養、重組家庭的孩子,現在也用暴力處理關係,」負責帶團體的彭若昕說,希望及早帶給孩子性平觀念,為孩子充權(empowerment)當他們面對自己的人際交往、親密關係時,不要再複製上一代的模式。
最困難卻最基本的,是摘下「相對人=犯罪者」的有色眼鏡,看見這個群體在暴力表象背後的多元性,讓處遇人員服務時不再那麼逆風前行,也有助相對人敞開心門受助。
「民眾會問我們服務打人的人可以幹嘛?打人的人為什麼要有社工?我們不是認同施暴,而是當相對人停止暴力,家庭就會安全。如果只是把被害人送到安全的地方,不處理施暴者,暴力循環就不會斷,」彭淳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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