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剛去工地的時候,有一次,常配合的水車司機換人了,向新來的水車司機問起,他說「去進修了」,當下我還以為水車駕駛需要定期上課換照。後來才知道,工地所謂的「進修」指的就是坐牢。
工地「進修」的原因很多,尤其是公家案子,公務員也常被約談。從垃圾飛出圍籬外到偷工減料被抓包,多多少少都能查出一些或大或小或無聊或真的缺失。至於大到多大,小到多小,從來就很難說得清楚。有時候是真的該死,有時候是檢察官無聊,有時候是純粹被掃到颱風尾,當然,懂得保護自己的公務員們大多數在約談幾次後就沒事。
只是在工地現場,常常是真的被抓去關的,有的其情可憫,有的不明就裡。工人們對於法治的理解程度往往不足,有時候實在也難找律師,在一些證據確鑿的狀況下,也就笨笨地認罪了。
比較有意思的幾個案例,其實說穿了就是法律知識不足。
我記得有一個粗工表示自己因為出外工作,老婆跟人跑了,走的時候,還把戶頭空的存摺、印章拿去賣人,賺得5千元。等他2年後在路邊買檳榔時,才發現自己遭到通緝,被依詐欺洗錢共犯抓去蹲了半年。
其實這沒啥問題,讓他憤慨的是,到了監獄裡面才發現有人是自己拿去賣,而且第一次被判緩刑,第二次才因為又被抓而入監。之後,他每每說到這事,就認定法院判決不公,因為那人是在便利商店工作,感覺比較斯文。他認為早知道就自己賣,還有5千可以花用,對此認定是政府欺負他,直喊著要關他的話,至少也要給他5千。
有時則是鋌而走險。曾聽過開貨車司機,接到電話要他載垃圾去倒,但那指定倒垃圾的位置隱密而難行,等到傾倒完成,領了現金。然而隔沒幾個月,警察們依監視器查出司機在水土保持地傾倒廢棄物,而且那些碎石原來是爐碴。
由於已過了數月,手機號碼早已洗掉,不管再怎麼聯絡也都聯絡不上,他只好忿忿不平地去坐牢。那幾個月內,他用他破碎的文字寫陳情書,翻每一座監獄都有的《刑法》,拼湊出根本沒有人會接受的陳情信件。想當然耳,直到刑滿出獄,都沒有人回信。
這些案件無論如何都是罪證確鑿。而這些口笨舌拙,完全不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的工人們很多連傳票都沒收過,直到在路邊買飯買菜時,才發現自己被通緝了。接著到處問人,就是沒花錢去找律師,等到判刑下來再被抓去關。
這也就是「進修部」的由來。沒有被關過的工人,和被關過的工人,在法律議題上的態度往往完全不同。
被關過的工人,對於社會的黑暗面理解更深,畢竟同房室友聊上一陣,也就立刻清楚法律問題。有些人在被關的期間,每天就是看著自己的自訴和判決書。
他們因此對法律再也沒有信任,反正無論怎麼比,這些學歷低的勞工本來就不在保護之內。他們倒是在監獄裡面補課,慢慢地建構他們對於法律的架構和看法。有些是金句,例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律只保護懂他的人和請得到律師的人」、「窮人參政衝第一的原因是,出事可以說是政治迫害」。有些則是未經證實的傳言,例如:請立委關說,可以有特殊的方式救濟成功;一審沒用,二審可以開始準備紅包給法官,抗告到三審時,要盡量塞錢改判決,等到更審出來才有機會──這還有理論支持,因為一審的法官年輕不敢收錢,二、三審的法官老了,出事還有同學、學弟、朋友罩著,所以才有信用去改判決。
這些「進修部」出來的,對於司法的不公平已有定見。所有進去過的人都告訴我,要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打通關節。沒有官員不貪汙,尤其是掌管獄政的:獨立系統,獨立作業,比警察圈子還小,比軍人圈子還窄。只要夠有錢,進去一樣會有好日子可過。例如辦個抽獎活動,也得讓獄卒家裡抽中才是上道的好方法。我從來搞不懂這些抽獎活動有啥意義,但他們似乎對此茅塞頓開,從他們發光的眼神看出,那是一種深信不疑。
他們對監獄生活的印象有多深?他們出獄後,可以在你面前連幾月幾日第幾字號第幾庭都如數家珍地背得出來。除了背出判決之外,他們往往在監獄中花上大量時間背那教化的經文。許多出獄的師傅能完整背出《心經》、《大悲咒》已不在話下,甚至基督教也通,我也遇過能同時背出《聖經》裡〈登山寶訓〉的師傅。
能在工地現場默背這些佛經的,其實往往是「進修」過的,在那段時間中倒背如流。只可惜,這些經文在他們眼裡起不了作用,只是帶給他們對人生更大的幻滅。每個人都告訴我,宗教就只是把時間往後延,只要有審判的地方,不管判官是叫「耶穌」還是「閻王」,打死也沒人信那會是公平的。
這樣的結果很悲慘。司法對他們極為嚴酷,請不起優秀律師的無權無勢者往往被法官羞辱,這樣的感受轉為對國家社會的不信任以及憤恨,如此所得的法律觀點也往往偏頗,難以挽回。他們在牢內有很長的時間彼此認識,往往給予出獄後「互相提拔」的承諾。這些承諾可能用不到,但許多人用到了也未必是什麼好事,也就又回來了。
他們往往防衛心極重。被殘酷對待的人,往往自己也會變得殘酷起來。說話毫不加修飾,也不大存錢計畫生活,反正社會已有標籤,在「進修部」學到的技能也不知道何時會用上。這些人通常罰單也不繳,稅金也不納,弄台三萬里程以下的代步車後,辦個eTag到處衝啊跑啊。
上流社會的人坐牢後,還有一群人願意接納、保護,這些基層者,回家時可能妻離子散,連家中來接出獄的人都沒有。那又何必照著社會規定走呢?久而久之,他們也不大能清楚表達,只知道現金在手保護自己最好。他們對著國家、警察,以及這個社會是有恨。
當然,跟他們有一定信任基礎後,才能慢慢知道這些憤恨的原因。有權有勢者往往有更好的辯護團隊,更多的法律攻防。而這些傻傻的工人往往什麼也不知道,傻傻地就被抓去關了。等到出獄,發現再也不可能取得良民證,很多工作再也沒有他們的機會。
有些人在工地是能適應的,終究學得技能留了下來,成為「半桶」或是師傅,逐漸忘卻過去,重新開始。但更多的人沒有這樣的待遇。許多工人難以忘卻監獄的羞辱,又因那段時間而無法求得更好的待遇,人生四處碰壁之下,找回獄友,尋求其他謀生的可能;接著再被抓進去。反反覆覆地,成為真正的專業犯罪者,犯罪餬口、逃亡被抓這種輪迴反覆上演⋯⋯直到再也出不來。
我只有一次,在進場施工一陣後,發現一個施工品質甚佳的師傅出了問題。那是因為公家案件需要送交人員名冊,我因此得知他因酒駕被發布通緝。當天我結算他的工資,並告訴他,我不能讓他再進場。他懂我的意思,道了謝直接離去。兩天後,警察到場撲空。我再也沒有見過他。逃亡是弱小生物的活命本能,超越人類歷史。
我在工地學會不問他人過去,即使我知道也不要過問。除非他們主動提起,否則只要工作能夠做好,這些私德和過去的經歷對我而言不重要。
我也曾經經手一件軍方工程,當軍方表示,我的工人多有前科,希望全數驅逐出場時,我告訴那名軍官:「這些人在這裡工作正常,毫無問題。如果我因此而將他們驅逐,那他們要以何為生?」那個軍官愣了一陣,之後沒有再提起。我的工程一直到結束都沒有什麼問題。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軍官堅持施壓,或是我受不住壓力而把這些人趕走,他們在這種狀況下,會不會又去「進修」?
這些更生人每每都告訴我,只要人間有監獄,地藏王菩薩就永遠成不了佛。我至今無法回應他們。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我曾經想過,我們的社會有罪,因為我們讓他們犯罪;這樣一來,創建並且支持社會的我也有罪。可是後來想想,覺得這樣的想法太痛苦了。改革社會需要整體人民關心司法,堅守程序,但無論怎麼做,社會的正義還是針對性地選擇對象──要嘛最弱最窮,能得到知識分子關注;要嘛最冤最錯,能引起政治鬥爭;或者最凶最惡,來支持我們的現有司法,繼續掩蓋我們的社會殘酷。
然而,我身邊的這些人其實真的不是什麼大奸大惡之徒。我最常遇見的是在沒有工作時,賣身分證和存摺,或者是幫忙跑腿送貨,這也是最常入門「進修部」的基礎班,並且往往被依法辦理。如此程序清楚、法條明確、責任分明的社會制度,讓整個社會安心,畢竟我們的社會還是需要一個「最終解決方案」。
當然,這不是我能面對的。幫助他們是基督的事,我還是認定他們罪有應得受刑來得好。反正十字架上的不是我。關鍵時刻不認耶穌,會讓我活得輕鬆一點。
※本系列文章出自林立青新書《做工的人》(寶瓶文化出版),由林立青及寶瓶文化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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