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6月初起,台灣#MeToo星火燎原,過往因為權力關係、難以舉證等因素長期以來隱沒在社會各角落的性騷擾/性侵害經驗,一個接一個現身,曝露出我國即便早有「性別平等三法」,在種種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法律難以防範無處不在的性壓迫與侵害。
在受害者獲得網友及輿論的支持之外,外在制度還能做些什麼?除了少數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可以發現大學「性平會」是唯一較有系統回應的機制,數起被揭露的大學教師事件中,校方相繼表示將進行性平調查。
自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訂立以來,各級學校就被要求設立性平會,並建立24小時內通報程序、籌組調查小組等一連串標準流程,使得校園性平事件相較職場及社會,有更完整的處理程序。20年來,這個兼具教育性質的行政單位/準司法的調查機關,能否為校園性平事件中的傷害與噤聲帶來正義?
就讀台灣藝術大學雕塑學系的小青(化名),控訴2020年在一場餐會被系上A老師性騷擾,但藝術圈靠人脈、靠彼此的風評打探,加上A老師在圈子裡很有話語權,讓她只敢把經過跟親近的友人說,即使寫在Facebook上,還是不敢提及老師的真實身分。
「我那時候很怕被他報復。寫文章只是希望身邊的人警惕,這個人會做這件事情,已經不是傳聞了,真的已經有人受害了。」
時間拖著拖著,小青以為自己錯過了要求正義的期限。直到今年#MeToo風潮掀起巨浪,她決定再次投稿到匿名的Facebook粉絲專頁上;經人提醒,小青才得知學校的性平申訴並沒有時間限制。
從事發到推開性平會的大門,小青走了將近3年的時間。出發前,忐忑的她光要按下撥給性平會的通話鍵,就在鏡子前深呼吸好幾次,她擔心在學校裡遇到A老師。同學說,老師已去警察局報案,主張網路匿名貼文是妨害名譽。
現今具備完整程序的校園性平制度,是建立在1990年代末期,台灣校園一連串性騷擾事件而激起的波瀾,各大學性別社團與婦女團體發起反性騷擾社會運動,促使政府於2004年通過《性平法》,開啟校園性平機制從無到有的轉捩點。
在此波#MeToo中,各大學性平會陸續開始調查被指涉教師之性平事件,依循的即是《性平法》不限時間、任何人都能檢舉的高度彈性。各校性平會紛紛展開調查程序:
- 6月4日,中正大學表示,依《性平法》通報關於法律系副教授謝國欣被指涉事件;
- 6月7日,清華大學性平會公告,啟動調查前客座教授王丹被指涉事件;
- 6月7日,東吳大學社會學系主任表示通報性平會,審理社會系教授石計生事件;
- 6月8日,政治大學透過媒體表示會依法調查已退休台灣文學研究所教授陳芳明被指涉事件;
- 6月10日,成功大學性平會公布全面擴大調查台灣文學系副教授簡義明事件;
- 6月17日,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聲明已向性平會通報前教師李明璁相關事件。(更新:6月30日,清華大學性平會亦公告,依法調查前教師李明璁在校時期相關事件。)
- 6月26日,台南藝術大學中國音樂學系緊急召開性平會,決議調查被指涉之鄭姓教授相關事件。
現任政治大學性平會學生委員、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黃承瀚在性平會舉行會議前,接受《報導者》採訪表示:
「若無人檢舉到性平會理論上不能成案,但法規有說,如果事件已經上新聞或已被廣泛流傳,性平會本身可作為檢舉人,開啟調查。就我所知,現在有關政大的兩個案件都在調查中,還是期待能有人願意出來提供證據,告訴我們發生什麼事情,可以更好做判斷。」
除了陳芳明案,政大另一案是有訊息截圖的台文所副教授紀大偉,相較清大對王丹事件採取明確的調查與處理程序,校方並未主動對外說明,僅以「依法秉公處理」回應媒體詢問。
「最大的差別是,清大有很明確的受害者出來,可是政大只有傳聞與截圖,即使實務上已經開始進來(性平會)審理,為了避免未審先判,不能明目張膽說我們要調查,」黃承瀚說,「在這麼幽微、權力不對等的環境下,考量學業與前途等等因素,當事者選擇不去性平會申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不覺得學校裡面這麼太平,目前看起來只有兩件疑似師對生事件,但我覺得一定更多!」
從數據上來看,以占整體通報量最大的「性騷擾」為例,近10年來大專院校通報數成長3倍,於2022年創新高達1,280件,然而經過調查後屬實的被害人數未明顯成長,每年平均維持200~300件之間,而其中大部分樣態為「生對生」。
「現在國家政策是寧可多報,也不要出了事發現沒報,所以通報量大量膨脹,但很多都沒有進到調查程序,或誤會一場,這其實也是一個問題。」羅燦煐解釋,但就算有這些統計,可能都無法反映台灣的真實情況:
「看到的數字是被害人申訴或有人檢舉,我個人推測,如果做一個比較大規模的學術調查,個案數可能會多很多。」
在校園性平機制中,通報只是第一步,收到案件後,還要由輪值委員書面審核,認定為性平事件,才會委託調查小組,實際進行調查,在2個月內完成報告後,送交性平會討論決議懲處方式。由於教育部僅公布調查後屬實案件,我們無從得知每年(在初步審核篩選後)實際進入調查程序的總案量,但從台大與政大的實務經驗中,近年的性平調查案件不停成長。
「一、兩個月一次的性平會議裡,都有近20案要審查,案件量遠超過人力負荷,」黃承瀚表示,為因應案量不停增加,政大性平辦公室不只變大間,專任行政人員也從1位增加到2位。台大每月則有10多件性平事件待處理,性平委員也感到吃不消。台大性平會學生委員、社會學系學生余東栩提到:
「行政幹事跟我們(委員)都心力交瘁,預算與能量常消耗在個案調查,難以追蹤個別事件的後續處理和輔導情形,也很難做到前端的(性平)教育工作。」
由於性平事件全程保密,並無客觀資訊能得知大專院校具體的案件樣態,然而根據教育部初步統計,近年大專院校性騷擾屬實案件中,最常見的樣態為肢體碰觸、語言書信簡訊、偷窺偷拍。
最大宗的學生對學生的性騷擾中,偷拍是各校都明顯觀察到的顯著樣態。「幾乎每次性平會審查都會有偷拍案件,而且並不如傳統想像,異性間反而很少,常常是同性在廁所隔間偷拍,委員也難以釐清個別的動機,受害同學則很恐懼影像已被存下來或外流,」黃承瀚說。
清華大學物理學系教授兼諮商中心主任王道維觀察,性平通報的數據節節升高,反映出性平意識的確在提升,未必是壞事。
「這幾年偷拍案真的特別多,我建議要把懲處的程度提高,因為用手機拍一定是刻意的,不會隨便就拍,一定是做了某件事、在某個角度、某個時間。而且當事人一定都知道不應該這樣拍的,不能假設還要去教育學生不能偷拍,」王道維說,與政大的經驗類似,清大許多個案發生在男生宿舍甚至性別友善廁所,「男生要到女生宿舍拍是比較難的,女生彼此間想這樣拍的動機也少。大家在男生宿舍,相較起來比較鬆懈,像是廁所或浴室,沒這麼注意門板或隔板上下的空隙。」
曾參與校園性平案調查、擔任行政院性平會委員的政大傳播學院副教授方念萱指出,目前校園性騷擾許多為「複合式」,以「線上到線下」為例,行為人可能先成為當事人的Facebook好友,再鎖定對方出現的打卡地點進行搭訕,從而騷擾。
相較普遍的生對生,師對生性平案件長期以來卻因種種原因,案量難以反映實際問題的程度。羅燦煐坦言,這其中可能存在比較大的黑數。
有兩種性騷擾模式定義較明確:
- 「敵意環境」:一個老師對很多學生,經常發生在公開的場合。最典型是老師上課時,基於個人的價值觀或是宗教信仰,批評跨性別或同志。
- 「交換利益」:老師利用權勢,對學生有身體或性別上的冒犯,因為學生對老師通常是尊敬的,甚至有時是仰慕的,再加上師生間的權力差異,包括老師可以考評、雇用學生當研究助理,甚至寫推薦函等等,讓學生比較不敢申訴,怕得罪老師會對自己的將來不利。
處於灰色地帶的師生戀,在已成年的大學裡儘管不違法,按照《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卻違反專業倫理,理論上不被允許,學校性平會仍可做出懲處建議。包括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規定幾年內不能任教,另外學校亦可施予行政罰,例如不能任行政職、收研究生、開必修課等。
曾對性平會運作做過深入質性研究,屏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兼學生諮商中心主任廖珮如分析:
「整個機制建在學校的行政體系裡面,從行政人員到老師互相形成某種利益結構,有很多小小的操作細節,端看學校制度完善程度與行政單位之間協調與否。重點是整個過程高度保密,外部很難監督。」
廖珮如以師對生性騷擾為例,同事之間會擔心經手的承辦與主管洩漏身分,難以保障通報後處境;對學生而言,承辦的行政人員與加害的老師,也可能是熟識或合作對象,「很多的沉默是學生清楚整個權力結構,選擇不申訴;有一些是老師知道結構就長這樣,講了會害到我自己,也幫不了學生,」廖珮如指出許多師對生案件難以浮上檯面的結構性因素。
即便受理並開啟調查,大學性平會也常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爭議。近年有躍上新聞的案例,包括2017年政大女學生在調查過程遭受二度傷害,2021年、2023年分別有政大與台大學生不滿性平會對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如今6月#MeToo風潮中,則凸顯出縱使有過性平調查──包括台師大副教授陳永龍以及南藝大前教授蔣伯欣,也會因資訊不透明或無具體處置,讓受害者長期得不到公正的答案。
黃承瀚道出他參與性平會審查的觀察:
「我們在做這些事情(指性平調查)常常會觸碰到同學痛處,有時候調查委員沒有搞懂狀況,不理解為什麼同學感到受傷害,常直接問道,為什麼要經過那邊?為什麼不打電話報警?為什麼要去玩那個(在其中受到騷擾的)遊戲?出發點肯定不是要檢討受害者,但對聽的人而言卻感到被質疑,成為二度傷害。」
台大性平會的學生代表每年都要改選,但各學院教師代表經年累月常常是同一群人,無論性平意識高低、參與熱烈與否,進到性平會後都是「一人一票」,反倒成了校園民主弔詭之處。余東栩發現,很多教師委員參與程度並不高:
「可以想像老師百般不願意的心態,他們覺得性平委員是個爛缺,又一定要有人去,去之後也不想幹嘛,沒有什麼想法,就坐在那邊聽,開會、吃便當,他們常覺得學生委員太過積極,很像來找碴。」
方念萱直言,性平委員一職在多數教職員眼裡「辛苦且難為」,除非被指派,否則都得靠熱忱撐著。對身兼教職的委員而言,教學、研究,課餘再協助學生求援,幾乎分身乏術。為了調查性平事件,教師必須趁下班後審慎安排當事人的時程與空教室,行政流程繁重,方念萱說,「有次我和最後一名學生談完,才發現已經晚上11點。」在時效、案量、工作量三方交織的壓力下,發生當事人不滿性平委員的處理過程,並不令人意外。
「我們(性平調查委員)不像法官或檢察官受過嚴格訓練,標準很浮動,有些缺乏證據,我以無罪推定覺得很難成立,但有委員可能直接有罪推定,尤其男對女或師對生案件,認為當事人有創傷反應,就要成立。」
在繁瑣且不斷轉手的行政流程中,性平會的運作機制很難擺脫人為的干預色彩,達到公正與獨立,加上所有經手者皆要簽署保密條款,原意為保護受害者,反而使得其難以接受外部監督與檢視。因此在某些學校裡,私底下會形容性平會像是「東廠」,成為老師之間的鬥爭工具;也曾有某大學性平會主事者形容為校園裡的「扒糞」單位。
廖珮如認為,唯有跳脫現行學校行政體系、由公正第三方審查,才能真正建立性平會的公信力,但短時間內達成此目標不易,現在能做的是在建制化的性平申訴管道之外,提供更多元的民間資源,如勵馨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等。
回到《性平法》的最初目的,王道維指出:
「性平會不只是一個仲裁機構,是基於教育目的。處罰或是做調查的目的,除了希望呈現真相,讓被害人得到正義的安慰,也要讓行為人覺得,他是有機會挽回的。教育是希望你到畢業之前,雖然經過這件事,但至少學到一些東西,以後不會再做。」
王道維強調,如果懲處過於嚴格,甚至讓學生「社會性死亡」,那很容易讓大眾把性平會當成是一個敵對的對象,彷彿只是個「政治正確」的產物,反而沒有幫助。
坐在性平會的沙發上,小青沒想到她會哭,自事件發生以來,只有憤怒,未曾想到還有更深的恐懼:「我很怕即便性平會說會保密、會給學生庇護,但他們會不會講出去,或是哪裡又有他的線人?」學校祕書鼓勵小青要堅強、別害怕,雖然事發當下太匆促無法蒐證,但只要有目擊者願意出面作證,案件很有機會可以成立。祕書抽了幾張衛生紙遞過去,繼續詳細說明後續流程,包含預計花費多少時間、保密的原則、日後調查會議如何進行。
小青知道,司法上誹謗或妨害名譽的陰影可能持續跟著她。《報導者》致電A老師,其委任律師主張A老師未對學生做出任何性騷擾行為,小青的控訴並不屬實,已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一切靜候司法調查。
即便如此,小青仍決意踏上這條路。讓她在風雨裡生出信心的,是朋友的力量以及前年親人的驟逝。忍著悲傷的她說:
「人生很無常,該做的事情就要去做,既然如此,我想用我的能力,為社會和這個圈子做更多的事情,我想要盡我所能,去嘗試改變一點什麼,我不知道可以做到多少,但我會盡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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