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正翔/攝影能代言一個地方的真實嗎?──我在尼泊爾藝術駐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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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踏上尼泊爾,其實我感覺茫然不知所措。確實這裡的景色很特殊,所有的建築彷彿都停留在前現代的階段。這裡人看起來也完全不同於我所熟知的東方人或西方人,我勉強可以給出的形容詞是南亞,或是想起國中歷史課本講的亞利安。按理來說,作為一個攝影師我應該覺得無比地興奮,但是我卻完全卡住了。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我聽過、看過太多對於異國情調的反思了。譬如對於19世紀西方獵奇攝影的批判。西方人跑到埃及、南美拍下一張張異國的風土人情照片,然後印製成明信片,放在英國的某些商店當中,讓來來往往的人們在刻板印象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之同時,對於自身文化與世界重新產生了認同。

我又想起來早年台灣攝影師常常到蘭嶼拍照,他們捕捉當地人純樸的容顏,彷彿作為當時剛進入現代化階段台灣社會的對照。我還想起了大眾攝影當中,不斷重複出現的少數民族花布、頭巾與第三世界小孩的容顏。這些東西太常看到也太常被批判,以致於我不知道我要拍什麼了,我深怕每一個我覺得好看的畫面,其實都潛藏了好看以外的偏見。

紀實攝影的永恆提問:什麼是真實?

這是一個紀實攝影的老問題了:「我們如何宣稱照片可以代表什麼?」譬如當我來到一座古城,我眼前有好多景象,當我選擇拍攝一張具有文化內涵的東西,其實我是想透過這個畫面切入那個文化甚至代表它。我希望讓看到這張照片的觀眾可以從這張紙,聯想到比這張比更厚的東西。但是照片真的做得到嗎?瑪莎.羅斯勒(Martha Rosler)曾經就這一點寫文章而且做作品來反駁紀實攝影,照片並沒有辦法代言一個地方、文化,更無法代言人真實的處境。

如果不談攝影觀念,用照片來代表一個地方也是頗有問題。在加德滿都的時候,有一天下午沒有排活動,所以我就跑到大賣場去晃,結果我有一種全新的感受。過去幾天因為都是去古城,所以看到的都是很破很舊的街道,還有很窮或是很有藝術家氣息的人。可是今天我在賣場裡,看到一堆光鮮亮麗的年輕人,我覺得這太不可思議了。如果我昨天就結束駐村,就會覺得尼泊爾是一群老人跟藝術家。所以我到底要選哪種人來代表尼泊爾?是身穿全球資本主義下的流行大廠推出的球鞋的年輕人、還是在古城裡面穿傳統服飾面容滄桑的老人?老實說我回答不出來。因為我回答不出來,所以我放棄尋找具有代表性的照片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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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翔、加德滿都、尼泊爾、藝術駐村
加德滿都的商場。(攝影/汪正翔)

這種對於既有框架的無力之感,不僅僅發生在個人的視覺之上,也發生在國家的層次。我們都習慣以宗教、種族與文化去定義一個國家的人,但是在尼泊爾這不太行得通,因為這個地方的語言、文化與宗教太混雜了。最足以說明的一個例子是,當現在的尼泊爾政府試圖加強國民的國族認同時,他們標舉的並不是一個文化、精神或是宗教,而是他們「未被殖民」,因此自始至終都是獨立的「國家」。仔細想想這個講法,無異於說「我們之所以是獨立的國家,是因為我們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沒有什麼更能夠反映試圖掌握一個地方特質是多麼的困難。

在加德滿都藝術圈裡,看見與台灣的異同

加德滿都的藝術也沒有一個想像中清晰的文化特徵。在我短短停留的一個月,我大部分接觸到的人都是藝術圈的人,包括藝術家、策展人與空間的負責人等等。他們給予我的感覺當然有些是特殊的,譬如通常他們很年輕就開始經營事業,這很有可能是因為大部分的藝術家都沒有獲得政府的補助。他們談起藝術也跟台灣有點不太一樣:比起我們喜歡說的媒材、形式、思維、關係、向度等等,他們更常說的是如何創造一個社會的討論,或是如何影響社會之中的人。

但是同一時間,我覺得他們又讓我覺得熟悉無比。譬如這裡的藝術家討論身體政治、社會參與;譬如這裡的藝術團體彼此之間有一些爭吵;又譬如藝術家參與威尼斯雙年展等大型的藝術活動,然後懷疑這跟自己所處的世界有什麼關聯。

因為這些經驗,我覺得我並不是來到了一個「異地」,這裡有著某種我所不知的神奇秘術,只要我掌握它,我就可以為我自己僵化的藝術與生命帶來轉變。我的意思是,收穫或是反映這件事太過於困難了,而透過鏡頭更是如此。事實上,攝影很早就面對「對象」這件事。早在當代藝術開始進入社會之前,攝影每天都在處理這些:如何面對民間習俗、如何面對異國文化、如何避免獵奇、如何將文化考察轉換成創作等等。我不是說攝影找到解答了,恰恰相反,攝影的歷史證明了這些問題有多難。所以每次看到某些當代藝術用一種勇敢無畏的態度去採集民間、異國元素,去說道德、社會與藝術必然沒有分別,我就會覺攝影應該可以提供一些經驗(同時也覺得攝影像個老人)。

攝影的目的,一定是回應現實嗎?
歸根究柢,這是一個藝術與世界(社會、現實、在地文化)之間的問題。攝影(或藝術)可以處理世界嗎?這個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如果作品是一組文化密碼,那具備文化背景的人就可以從解碼過程之中體會趣味,甚至於得到智識上的樂趣與文化的想像。所以像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或是瑪莎.羅斯勒那樣氣呼呼其實是不必要(
攝影評論家蘇珊.桑塔格主張照片不能代表真實對象的痛苦,「苦難照片最終只是作為一種驚駭,然後逐漸讓人道德麻痺。」 瑪莎.羅斯勒則認為傳統紀實攝影師喜歡去拍攝異地的悲慘,是一種雙重的壓迫,當地民眾不僅被現實所迫,也被鏡頭壓迫,她認為照片無法真實呈現一個地方的處境。
),照片確實可以傳遞文化內容。但是如果今天的問題是,攝影創作的目的是回應這個現實世界,我覺得答案就很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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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翔、加德滿都、尼泊爾、藝術駐村
在尼泊爾藝術駐村的作者自拍。(攝影/汪正翔)

一個原因如前所述,是關於作品多大程度上能夠反映、代表現實的問題。我想再引一段郭力昕與阮慶岳對談時的一段說法

郭力昕:「我引Rosler的話是指,做古典攝影也好、新紀實攝影也好,都一樣的,要看你的宣稱是要做藝術,還是關於社會議題或政治議題的東西。 國內外的攝影家都不乏這樣的例子,就是Rosler在講的,從現實題材中抓取一個藝術元素來表彰自己的一種敏銳度等等這種藝術語彙的展現。但是當他在談作品的時候,從來不談他的藝術,都是在談他的照片裡面的這些人,他們的處境是怎麼樣的。而有時在看某些作品時,那樣的訊息是看不到的。照片裡的那些人是在那個地方沒錯,但你能看到的只有創作者的藝術表現。 我願意接受你說這裡有我的道德主義(笑),這我也沒辦法否認,但是我覺得創作者為何不就老老實實說自己在做藝術呢?是沒有關係的,但拿政治社會議題來作為個人藝術創作的包裝,我覺得比較會有剝削的問題,也是比較偽善的。」

另一問題是,照片除了作為一種文化符碼,有沒有別的觀看方式?有沒有不要透過照片代表、切入、譬喻、解碼某個更大的東西,然後照片仍然能夠具有意義?這聽起來或許抽象,但對於每一個拍照的人其實是很實際的問題,就像我站在加德滿都的街頭,面對無數的異國影像襲面而來,我卻想拍一張跟這些都無關,卻仍然有什麼的照片。這甚至與表現自我或是創作無關,我只是想知道我所在做的事情究竟是什麼事情?有沒有可能在某一瞬間,我打開一個現實之外的通道,還是說我所有的作為,最終都仍然束縛於現實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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