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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去年(2022)有幸到荷蘭烏特勒支大學(Utrecht University)攻讀為期兩年的永續發展碩士,有機會接觸歐洲各國的文化,第一個備受震撼的部分就是荷蘭的自行車環境。荷蘭每座城市設計幾乎都以腳踏車為主,平坦、清楚的車道規劃、極高的腳踏車車道覆蓋率以及隨處可見的停車位,使腳踏車成為荷蘭人生活的一部分,時至今日腳踏車文化早已烙印在荷蘭人的DNA。
反觀台灣推動自行車友善17年,多數城市猶停在把腳踏車視為節能減碳的口號,而非一個真正的日常交通工具選擇。雖然,距離2050淨零碳排目標還有26年時間,但若現在缺乏細緻規劃,要提高民眾使用自行車的目的最終極可能成為幻影。
本篇即以筆者所居住的新北市林口區域為觀察點,列舉影響民眾使用自行車意願的規劃問題,不僅攸關用路人安全,也希望引發更多自行車車道設計的討論。
現行,許多自行車道是利用原有人行道路基,讓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這樣的便宜行事,使得車道沒有「專屬性」,增加彼此交通事故的風險。如果,該人行道路面不平整,也會轉嫁成腳踏車騎士的行車風險。
以圖1為例,此為林口區文化北路某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的照片,路面崎嶇不平——增鋪的水泥、傾斜的水溝蓋,中間還有導盲磚。毫無疑問導盲磚對視障朋友是非常必要的設計,而導盲磚就位在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上,對於視障朋友以及行人、腳踏車騎士都增加事故風險。如此崎嶇不平的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路,竟還能被區公所標示腳踏車能夠騎駛的路段,實是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慢車駕駛人(含腳踏自行車)行駛在人行道或是快車道,可被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儘管被實際判罰案例不多,顯然依法規,腳踏車只能騎行在標有「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或「自行車專用道」,如果沒有上述標示,就只能在慢車道靠右騎行。
然而,台灣多數地區腳踏車道覆蓋率不足。以林口為例,圖2為林口區公所網站提供的現有「自行車專用道」以及「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顯示有腳踏車道路段只有文化北路、文化一路、中華路、仁愛路、興林路、東湖路及四維路。
在這些路段之外,自行車騎士若騎上人行道,可能會被取締罰鍰,要不然就得冒著生命危險騎在柏油路上與摩托車、自小客車爭道。像林口台地的主要幹道如文化二路、文化三路、忠孝路就時常看到腳踏車騎士在車水馬龍中險象環生。
台灣無論腳踏車專用道或是行人與腳踏車共用道路的障礙物非常多,例如變電箱、樹木花草、騎樓擋道、摩托車、停車格等等,導致車道路寬並不統一(如圖3),人與腳踏車閃躲的空間降低,加劇人車共用的危險性;圖4照片則顯示行人與腳踏車共用道路可能有人停放摩托車或放置商家物品等等。
此外,台灣另一常見問題是,馬路柏油區域畫有自行車道標線,但一離開柏油路就不見了(如圖5)形成斷點。
至於過了馬路後,還是不是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多數只在端點設有標示(如圖中藍色號誌標示),這樣的設計不僅腳踏車騎士無法清楚了解是否能夠騎行,其他用路人也很可能不小心進入腳踏車騎士的行車路線。
了解既有路段的腳踏車規劃後,將目光移至新興開發區域,住在林口的朋友應該都耳聞文化北路上正在進行的「林口工一市地重劃(後簡稱林口工一)」,107.91公頃的土地即將被塑造成高科技產業區,未來可能有醫療養生美容院、文創等產業進駐。
這樣新興的重劃區理應可把低碳交通的規劃「預設」在內,但實際走訪一趟就可發現,林口工一並沒有統合的腳踏車車道規劃,有些路段僅畫有人行道以及植樹區(圖6),看不出是否是人車共道區;有些路段雖有腳踏車專屬車道,但卻把車道放在路內側,人行道反而畫在靠馬路側(圖7),這代表從建築物出來的行人需跨越自行車專用道才能進入人行道;另外有些區域仍發現腳踏車車道斷點(圖8)。
透過以下照片也可以發現林口工一目前並沒有腳踏車停車建設,腳踏車停車數量不足很可能導致騎乘的人數不高,甚至違停亂象。
若不在建設初期就好好規劃低碳運輸(腳踏車道路、人行道等),依照以往對於腳踏車車道的「補救措施」,林口工一很有可能完工後再額外把人行道挪出一些區域來做所謂的「行人與自行車專用道」,並且畫出危險的腳踏車路線,變電箱、美化樹木、摩托車停車格等都是腳踏車和行人的路障,每次行人、腳踏車騎士用路時總像是玩超級瑪利歐那樣「有趣」。
2050淨零碳排是政府的目標、是人民的期待及共識,各國也都積極推動相關的措施,那為何不一開始就在新開發區域積極布局、完善腳踏車車道等相關的建設?如此漫不在乎的建設計畫好像一方面要求民眾要達到淨零生活、多騎腳踏車為了環境也為了健康,同時又要求台灣民眾在毫無規劃的腳踏車車道騎行,罔顧民眾的生命安全。
荷蘭在規劃腳踏車道路時,絕大多數有人車分流,最簡單的方式是用磚頭的擺放差異,判斷何處是人行道、何處是腳踏車路線,有時候也會用不同的鋪路顏色區分。並且,車道都很平整,不會出現像騎越野障礙賽的感受。
另外,用路人教育部分也需要從小培養安全、正確的用路觀念,以騎腳踏車為例,荷蘭人在騎腳踏車轉彎時候,準備要左轉時會將左手舉起,右轉時則會舉起右手,向後車警示,自小客車、大型車等也都會先禮讓行人以及腳踏車騎士先過,路權的概念深植人心。
本文提到絕大多數腳踏車相關問題無法簡單依靠我們個人能夠解決,很大一部分得依靠政府帶動、規劃才能夠實踐更好的腳踏車環境以及行人用路環境,但是筆者認為若是民眾能對於這樣的公共議題有所接觸及熟悉,未來許多的公共討論才有可行性,也能更好的監督政府甚至透過群眾力量改變影響政府施政。
此外,本篇文章也強調用路安全、路權概念是我們可以做起,例如馬路上行車禮讓行人與腳踏車騎士,腳踏車騎乘時轉彎要舉手示意其他用路人等。從生活做起並教育下一代正確的用路概念,也是另一種公民行動、改變社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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