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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續用核電可提升競爭力,不應輕言放棄
位於屏東墾丁的核三廠。(攝影/許𦱀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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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近日立法院出現「放寬核電廠延役限制」提案,引發各方論辯。針對核三是否延役,我們同時邀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以及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執筆,各自論述反對與贊成的原因。未來,攸關能源轉型議題,《報導者》會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投書,完整呈現正反雙方的論辯,提供讀者參考。

在能源轉型的大旗下,我國使用超過40年的核電將於明年(2025)5月全數歸零,屆時可達成當今政府期盼已久的「非核家園」目標,至於後續的無碳電力供給,則會由再生能源填補。然而,如此不計代價的能源轉型真的可行嗎?

再生能源開發進度落後,基載電力供給出現空窗期

依照經濟部規劃,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可於2025年達總體發電量的15%,並於2026年達到20%。其中光電與風電兩大主力的裝置容量,預計於2025年分別達到2,000萬瓩與690萬瓩。光、風兩電本質上無法接受調度,相較於基載核電,兩者皆須搭配容量充足的儲能系統,才可能於無光、無風的狀態下提供長時穩定電力。不過,根據經濟部能源署的最新資料,截至今年(2024)6月,光電裝置容量為1,340萬瓩、風電裝置容量為332萬瓩,兩者均遠遠落後於目標值,而時間僅剩一年半不到,明顯已無可能準時達標。

除了再生能源,可充當基載的燃氣發電機組也須迅速上線。參考經濟部能源署日前公布的《11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從今年開始的5年內,全台將新增18部燃氣機組,裝置容量從61萬瓩至180萬瓩不等,分布位置涵蓋北、中、南;此期間除役的6部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最高70萬瓩。如此的機組擴增規劃是否可行,取決於新增天然氣接收站的建設進度,但除了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預計於明年中啟用營運,其他如四接、五接、六接、七接的完工與營運,目前仍有變數,連帶使得新燃氣機組的供電時程,也充滿不確定性。

四接的基地位於基隆協和電廠附近,由台電負責興建,未來將供應該電廠新增燃氣機組的用氣,《11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中載明,協和新一號機將於2030年6月正式商轉,但四接目前的工程因環評卡關而未有任何進度,即使按原訂計畫也要到2032年才能完工啟用,新機組能否準時上線供電仍有變數。

五接亦由台電負責,興建地點在台中港,主要供應台中電廠「煤轉氣」後兩部新增燃氣機組的用氣,台中新一號機與新二號機的預計商轉時間分別為2025年8月及2026年6月,但五接工程同樣因環評卡關,目前毫無進度。

六接位於台塑麥寮港,興建單位為台塑企業,未來將新建4座儲氣槽,提供麥寮電廠原有3部燃煤機組改建為燃氣機組後的用氣。現況是原本今年6月必須除役的麥電一號機(燃煤),已確定延役至明年12月,而預計今年9月與明年10月分別除役的麥電二號機與三號機,是否將比照一號機延役,仍待觀察。六接雖已通過環評,但因台電2029年電力採購案尚未公告,麥電擔心高達570億元的投資屆時無法順利回收並獲利,因而遲遲未開始進行六接相關工程

七接(洲際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基地在高雄港,興建單位為中油,未來負責興達與大林兩座電廠5部新燃氣機組的用氣,其中興達的一至三號機將分別於明年2月、11月及後年11月商轉,大林的一、二號機則預計於2028年9月及10月商轉;不過,地方居民反彈聲浪強烈,且涉及遷村爭議,七接最樂觀的完工時間預計是2030年,勢必因此影響新燃氣機組的商轉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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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將在明年(2025)啟用,供給天然氣給大潭發電廠使用。(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將在明年(2025)啟用,供給天然氣給大潭發電廠使用。(攝影/陳曉威/資料照片)

依據經濟部規劃,2025年起的燃氣電力占比將達50%,若前述新增燃氣機組皆因天然氣接收站無法順利準時完工營運,不僅會導致基載電力不足,更將直接影響台電的供電穩定及夜尖峰最大供電能力。

續用核電是滿足用電需求飆升的快速解方

再生能源與燃氣機組供電均存在進展遲滯的現實下,若要維持供電穩定並滿足產業的大量用電需求,特別是半導體、人工智慧、電動車等三大指標性產業,續用核電是眼前最快速可行的解方。

透過核三二號機及時延役,台電可立即確保近100萬瓩的供電能力,2至3年內進一步讓核三一號機與核二延役後,基載電力將再增300萬瓩。雖然礙於核能管制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簡稱核安會)的現行辦法,這兩座電廠已不符合執照到期前5年提出延役申請的規範,但只要管制辦法完成修訂(此為核安會內部辦法,無需經過立法院審查),這兩座電廠的4部機組仍有可能於1年半至3年內(核三一號機1年半至2年、核二一號與二號機最多3年),完成必要的設備更新與安全測試,並同時完成管制機關的延役審查。如此的延役方式已在美國執行過,我國不會是全球首例,以下分別舉例說明。

首先,與已停轉的核二機組與核三一號機類似的案例,就是位於美國密西根州的Palisades核電廠(下稱P廠)。P廠曾向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申請延役並獲許可,本可運轉至2031年,但擁有該電廠的Entergy公司於2022年5月因營運成本考量而停止電廠運轉,並將電廠售予Holtec International公司。新公司原欲執行除役工作,但在州政府與美國能源部支持下(美國能源部提供15.2億美元〔約新台幣492億元〕的有條件貸款資源)決定重啟P廠,新公司已向NRC申請重啟及延役,目前規劃是於2025下半年讓P廠重新商轉,預計可持續運轉至2051年,這將是美國第一座停止運轉後得以重啟的核電廠。

其次,與運轉中核三二號機類似的案例是位於美國加州的魔鬼谷核電廠(Diablo Canyon Power Plant)。該電廠兩部機組的運轉執照分別於2024年與2025年到期,但為了維持供電穩定與減碳,加州政府同意讓電力公司向NRC提出二次延役
魔鬼谷核電廠曾於2009年提出延役申請,但因福島核災後,當地反核聲浪高漲,核電廠於2016年撤回申請案。
申請。雖然時程上已不符執照到期前5年提出申請的規定,但NRC不但接受電力公司提出的延役申請,並允許未來即便執照到期,兩機組仍可於延役審查期間繼續運轉
NCR以魔鬼谷電廠曾在2009年提出延役申請為由,適用5年前提出申請的「即時更新」規定,即審查期間可持續運轉。
。美國NRC的審查作為具彈性又務實,可供核安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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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國加州魔鬼谷核電廠還在討論該電廠兩部機組能否承受附近地震斷層的震動。但為了維持供電穩定,加州政府同意讓電力公司提出延役申請。(攝影/Michael A. Mariant/AP Photo/達志影像)
2008年,美國加州魔鬼谷核電廠還在討論該電廠兩部機組能否承受附近地震斷層的震動。但為了維持供電穩定,加州政府同意讓電力公司提出延役申請。(攝影/Michael A. Mariant/AP Photo/達志影像)

至於機組延役所需費用絕非如特定人士所稱的天價,台電曾於2014年做過評估,不計燃料、維護、人事等營運費用,必要的安檢與設備更換費用約需400億元。其中,核一、二廠4部機組共需200億元,核三廠若須更換蒸汽產生器,兩部機組亦需200億元,保守估算10年間通膨費用增為3倍,則6部機組延役共需1,200億元,平均每部機組約200億元。美國亦曾針對其境內核電機組進行延役費用評估,根據來自專業機構Sargent & Lundy, L.L.C.於2018年1月發布的《Nuclear Power Plant Life Extension Cost Development Methodology》報告,一部發電功率為100萬瓩的機組(相當於一部核二機組)進行一次延役(7年內完成),在2017年時的所需費用約為2.5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80億元。據此,前述關於國內核電機組延役所需費用的估計應屬合理,絕非數千億元的天價。

核廢可處理,只有不想、沒有不能

一般大眾關切的核廢處理,在核能技術不斷精進的現況下,早已不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針對用過核燃料的處理,我國既有規畫已經相當完備,第一階段於廠內用過燃料池暫存5至10年;第二階段為廠內乾式貯存,貯存場使用執照一般為20至40年;第三階段為最終處置,於地下深層處置場進行長期存放。前述乾貯與最終處置設施的建置與營運費用,依規畫均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應。此外,核電廠未來除役所需費用,亦由該基金支應。

我國於40多年前啟用核電時,即已規範台電必須從核電的售電獲利中,依法提撥一定比例金額至核後端基金。多年下來,該基金已累積超過4,400億元,其用途僅限於電廠除役與核廢處理相關的支出,不得挪為他用;因此,台電未來營運成本並不會因後端工作而增加。

核電在台灣使用超過40年,既有的高階用過核燃料本就必須加以處理及處置。依照台電目前規畫,最終處置場將於2055年完工啟用,2050年之前找到場址不就是必然的步驟嗎?就算核電不續用,有心人士一句「核廢問題無法解決」的政治語言,便可對現有用過核燃料置之不理嗎?

事實上,用過核燃料的處理與處置技術,只要參考國際作法,其實不難發現解方不只一種。首先,用過核燃料可以透過再處理技術,進一步減少其體積至原來的25%,而可利用元素經再加工後,可重製為新型燃料繼續用來發電。台電本欲在2015年將一部分用過核燃料送往法國進行再處理,後因立法院反對而作罷。

其次,乾式貯存技術也是選項之一。此技術具先天安全特性,用過核燃料衰變熱可利用空氣自然對流進行冷卻,風險與成本極低,其優點是未來第四代核反應器技術發展成熟後,可將用過核燃料充當其燃料。另有一種長半衰期核種處理技術叫作核轉化,利用先進的「加速器驅動次臨界系統」將此類難以處理的核種轉化為短半衰期核種,甚至是不具放射性核種,過程中更可同步進行發電。最後,若不想進行再處理或核轉化,亦可仿效芬蘭或瑞典的作法,建置最終處置場以進行用過核燃料的地下永久封存。

在台灣,核廢處理一直都是政治性問題,不是技術性的問題,我國現行作法及未來規畫在國際上早已行之有年,眼前的問題在於政府不想處理,而非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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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法國歐安諾(Orano)核廢料再處理廠內的用過燃料池。(攝影/Stephane Mahe/REUTERS/達志影像)
2023年1月,法國歐安諾(Orano)核廢料再處理廠內的用過燃料池。(攝影/Stephane Mahe/REUTERS/達志影像)
台電轉虧為盈的解方不是只有漲電價

核電長久以來的發電成本都遠低於平均售電價格。以今年6月為例,每度核電成本僅1.13元、平均電價為3.15元,據此計算,核二、三延役(年發電量312億度)不僅可讓台電每年賺進至少630億元。這對於已連續虧損多年的台電而言,也是在漲電價之外,脫離財務困境的有效解方。

再生能源開發進度不如預期,燃氣發電又有供氣不確定性,面對景氣強力復甦與產業不斷擴充的急迫性大量用電需求,政府應重新調整現行的能源轉型政策。唯有務實納入續用核電的選項,方可讓民眾與企業都放心,並透過穩定低碳電力,提升我國產業在全球的競爭力。

★延伸閱讀:〈【投書】核安破網、核廢難解──老舊核電延役的高風險與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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