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會輕易放棄曾有過的自由」
緬甸軍隊發動政變已經超過一個月,直到3月17日清晨,因軍警暴力鎮壓而死亡的民眾已達202人、近2,200人遭到逮捕。軍警以實彈射殺人民,佔領醫院、學校的影像與訊息也不斷地在社群網路與新聞媒體上流傳。參加罷工抗議的人數不斷增加,軍警執行戒嚴力道持續升高,甚至有即將「內戰化」的趨勢。
為了控制媒體輿論,緬甸軍方從一開始禁止緬甸媒體使用「政變」等字眼,進行言論審查,之後更升級逮捕、起訴記者。從3月8日開始,軍方甚至派出大批荷槍實彈的部隊,進入多家獨立媒體搜索,截稿前已撤銷5家獨立媒體的執照、起訴1家媒體。軍方在3月15日晚間,切斷全國手機的網路連線,目前只剩下定點的wifi網路服務。
《報導者》越洋採訪多位緬甸的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及媒體創辦人,試著了解緬甸新聞媒體正面對的挑戰,他們又如何克服障礙,把正確資訊讓世人所知。
「政變第一天我腦中想到的是,軍隊要來抓我們了,」《今日緬甸》(Myanmar Now)的記者丁特班(Tin Htet Paing,音譯)在網路電話那頭對我們說。33歲的丁特班加入新聞產業已7年,在這場政變出現前,丁特班和她的同事都以待在《今日緬甸》當記者為傲。這家媒體在緬甸是以調查報導為特色,曾製作軍方與財團勾結的報導,進而促成兩位高階將領下台。這使得2015年成立的《今日緬甸》成為緬甸社會信任的進步派媒體之一。
丁特班的家人知道在緬甸當記者可能會有入獄的風險,但仍支持她的選擇。「特別知道在這間公司工作並不容易,但我願意承擔,」丁特班回想自己的抉擇這麼說,但一談到軍方對記者此刻的大搜捕時,丁特班不是沒有擔憂。
她的憂慮特別出現在夜裡。
緬甸的電信公司如今配合軍方指示,每天凌晨1點到上午9點斷網,記者們擔心一旦在這段時間被逮捕,消息要等到網路恢復後才會被外界知道。「在這段時間,都是帶著恐懼入睡的,」丁特班說。
軍方突襲《今日緬甸》辦公室當晚,她更是徹夜反覆、難以入眠。
整肅的消息早在媒體管理階層的預料之內。 2月1日軍方政變後,擔心軍方遲早出手,《今日緬甸》編輯台就要求所有員工不能再進辦公室;管理階層也要員工全部換新的電話號碼,並使用保密性較高的通訊軟體「Signal」聯絡。軍方搜索《今日緬甸》辦公室時,雖沒有逮捕任何人,但同樣用撤銷媒體執照懲戒。
《今日緬甸》總編輯瑞溫(Swe Win,音譯)在接受《BBC》採訪時表示,若軍方進一步大規模搜捕記者,《今日緬甸》已準備好要流亡到澳洲繼續營運。
緬甸軍政府限制言論來整肅甚至對媒體暴力,並讓新聞工作者坐牢或流亡到外國,並不是第一回。
留著小平頭的索尼瑞(Sonny Swe)是另一家調查媒體《緬甸前線》(Frontier Myanmar)的創辦人。軍事政變發生之前,他常常會在Facebook上發表言論批評時政,並且上傳他活躍社交生活的影像。但,政變發生之後,他立即關掉了個人Facebook的帳號。索尼瑞曾因言獲罪、入獄8年,他很清楚軍方手段可以有多殘忍。
索尼瑞在2013年被釋放,但牢獄生活並沒有撲滅他對新聞業的熱情。
當時緬甸新聞審查制度已經寬鬆很多,包括2012年8月終止了國內刊物審查,2013年4月開放外國媒體進駐。很多緬甸人都以為,緬甸政府願意提供新聞自由的空間。於是,2015年索尼瑞與幾位記者前同事,再創立了調查式報導媒體《緬甸前線》。
1992年在挪威流亡的緬甸人所成立的《緬甸民主之音》(Democratic Voice of Burma, DVB)、1998年在印度成立的《密希瑪》(Mizzina)都在2012年回到緬甸;1993年在泰國成立的《伊洛瓦底新聞》(The Irrawaddy)在2013年回到故土;跟《緬甸前線》同屬於調查媒體性質的《今日緬甸》則在2015年成立。
緬甸的新聞工作者第一次呼吸到自由氣息,長久的壓抑之後,百花齊放。
「那個時候我們可以報導新聞,對政府施壓,」丁特班說,翁山蘇姬政府時期的新聞自由沒有盡善盡美,但政府大致會回應、會尊重記者,跟現在的軍人政權把新聞媒體視為麻煩製造者的態度完全不同。
在緬甸,媒體分類大致如下:當權者掌握的國營媒體、由財團把持的商業媒體、少數民族創立的地區性媒體,以及異議或進步人士/流亡者創設的獨立媒體;前兩者對於執政者的態度特別友善,尤其是國營媒體。政府不斷擴大國營與商業媒體的版圖,試圖控制和影響輿論。
例如索尼瑞被關後,他在《緬甸時報》51%的股份被軍方賣出。幾經轉手後,在2015年由「緬甸金星」商業集團的老闆登敦(Thein Tun)所收購。
登敦最為緬甸所知的事蹟是他在1991年軍政府專制時期,成功將百事可樂引進了幾乎與世隔絕的緬甸。他與當時的中將兼商務部長敦基(Tun Kyi)有相當好的關係,讓登敦得以獲得政府的特許。
登敦知道,跟當權者交好,是在緬甸做生意成功的不二法門。索尼瑞解釋,「因為登敦的生意遍及飲料、地產、銀行與媒體等產業,他跟政府走得近也是可以預見的。」
此次軍人政變之後,《緬甸時報》管理階層配合軍方要求,指示記者不得使用「政變」(coup)與「軍政權」(junta)等字眼。在《緬甸時報》任職記者10年的阿咪( 化名)說,《緬甸時報》高層選擇迎合推翻民選政府的軍人,讓體制內的記者也升高了不滿的情緒。
不滿的情緒累積2週後,終於爆發。
軍方在2月16日舉辦了政變後的首場記者會。大多數緬甸的獨立媒體都在Facebook上呼籲新聞同業杯葛記者會,而許多《緬甸時報》的記者也公開表示支持。但《緬甸時報》董事會施壓駐守首都奈比多的記者,讓《緬甸時報》成為參加記者會的新聞媒體之一。
緬甸民眾在網路上流傳一份參加記者會的媒體名單,呼籲大家杯葛這些媒體。多數《緬甸時報》記者發現自己任職的媒體已失去社會公信力,並且也厭惡管理階層暴力干涉新聞自由的手法,在記者會結束後的幾天裡,陸續有15位到20位記者辭職。「我不希望按照軍方的意志撰寫新聞,」阿咪說,這並不符合她10年前加入新聞業時,立志傳播正確訊息的初衷。
這份全國性的老牌報紙,因為不敵民眾的杯葛以及超過一半記者辭職的巨變。管理高層在2月21日對外宣布,暫停營運3個月。
從《緬甸時報》辭職後的記者,沒有因此停止報導,他們轉身成為公民記者,利用社群網路繼續傳遞各地方抗爭的故事。
在《緬甸時報》待過1年的阿翁(化名),辭職後與其他14位辭職的記者,在2月20日成立了一個公民媒體網站《BAP》(Burma Associated Press)。這15位公民記者散落在曼德勒與仰光等城市,他們每天將自己採訪到的影像與故事,以匿名的方式上傳到《BAP》的網站上,讓合作的緬甸媒體與外媒可以使用。
3月1日,《BAP》的Facebook專頁以緬文與英文上傳了一則平民遭到軍警暴力的訊息。居住在仰光的溫班(Win Paing,音譯),3月1日被鎮暴軍警破門而入對他近距離射擊橡膠子彈,正在家裡休息的溫班面對突如其來的暴力措手不及,只能咬牙接受暴行。
這個故事與照片隨即被廣傳,分享數高達2.5萬次。隔天也被《今日緬甸》刊載在新聞網站上,讓更多人得以知道緬甸軍警在各地施暴的細節。
緬甸全國各地像《BAP》一樣的公民記者團體,得以補足媒體被打壓的困境,將沒被發現到的鄉鎮反抗故事說出來。《BAP》也跟外籍編輯合作,讓他們刊登的訊息能以仍算流暢的英文刊出。阿翁說他們除了提供緬甸媒體素材,也正在跟《BBC》緬甸版(BBC Burmese)接洽合作,希望可以直接將他們搜集到的故事傳遞給外媒。
將內容上傳網路或社交網站的新聞,成了外國媒體知悉緬甸內部狀況的重要關鍵。而這個狀況與1988年爆發「8888民主運動」,外媒在採訪緬甸新聞時,相當不同。
3月12日在一場由泰國外國記者俱樂部(FCCT)在曼谷舉辦的緬甸媒體線上座談會中,多位長駐東南亞國家的國際通訊社的記者,與包括索尼瑞在內的5位在緬甸的媒體人對談。
《BBC》東南亞特派員海德(Jonathan Head)說,在「8888民主運動」時,緬甸國內媒體大多數都遭到當時的軍政府控制,當時的抗爭資訊都必須由極少數在緬甸的記者,透過有如間諜電影情節中,以人力的方式將資訊帶出來後,由外媒在母國播出。
多次獨家披露緬甸軍警迫害羅興亞人暴行的《路透社》(Reuters)緬甸分社社長帕比.麥菲森(Poppy McPherson)在這場會議上表示,民眾在翁山蘇姬政府時期,對於外媒還有批評政府的媒體,感到相當反感,但是這次軍事政變讓民眾了解到,敢反抗權威的媒體有存在的必要。麥菲森說,她的記者、自主記錄現場的民眾、還有與公民記者之間的互助合作,是這次將正確資訊帶出來的重要關鍵。
拜網路與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即便外媒無法獲得簽證進入緬甸,透過這樣的接力與協作,仍相當程度掌握緬甸現況,採訪報導透過網路通訊完成。
「現在我們工作很大一部分是核實收到的資訊,」麥菲森說,因為政變讓進出緬甸遭到限制,讓仍待在緬甸內部的人員,變得相當重要。
雖然網路資訊仍部分暢通,讓資訊得以能傳出緬甸,但軍方撤銷媒體牌照跟搜索媒體辦公室、逮捕新聞記者,卻對記者造成莫大的壓力。緬甸軍方也不滿足於控制傳統的新聞管道,更進一步將手伸入了網路世界。
在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前,緬甸經濟成長率5年來平均都超過6%。緬甸市場開放、網路建設逐漸完善後,外資開始進駐、國際銀行開始成立。對緬甸貿易與經濟議題持續報導6年的在地記者湯仔(化名)認為,緬甸軍方不敢將全國網路切斷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銀行仍需要網路運作,軍方擔心引起反彈。
但軍方2月15日擅自修改了《電子通訊法》(Electronic Transactions Law),他們將NGO組織曾大力譴責、後來不了了之的《網路安全法》草案(Cybersercurity Bill),偷渡進入《電子通訊法》中。
軍方偷渡進《電子通訊法》的法條是《網路安全法》草案中第9條、第38款的a到e項。這5項規定使用網路必須禁止散播假訊息、禁止修改與竊取個人資訊、禁止破壞外國與緬甸的關係規定;觸犯以上規定者,得以被判處3年到7年有期徒刑。
上述的法條因為定義太過模糊,所以在制定時一直遭到輿論的反對。「你只要擁有一部智慧型手機、使用VPN或是使用社群網站,你都可能出事,」索尼瑞說,現在還沒有記者或是個人是被這個法條起訴,但若發生,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
不論是丁特班、阿翁,年輕的新聞工作者們在經歷近10年相對開放的新聞自由環境之後,決定冒險犯難,繼續上街報導,不願放棄好不容易得來的自由空間。
對如同索尼瑞這樣經歷過牢獄之災、或是流亡他國的緬甸新聞記者來說,他們不希望緬甸走上回頭路。50歲的資深記者與20、30歲的年輕記者們同行,跨世代記者同步面對恐懼,是他們如今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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