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新型菸品管制,衛福部分別在2016年和2020年向立法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但短短5年間,政府對新型菸品的修法態度一路搖擺不定,如今定調在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衛福部曾經信誓旦旦禁止任何新型菸品,到現在退讓成「一開一禁」。
公眾健康與個人吸菸權益的拉扯,在菸害防制政策與菸品市場、菸商壓力之間,行政部門與朝野立委的考量為何?新的《菸防法》一旦朝目前方向修訂,會對社會產生何種衝擊?
(本專題系列報導裡所稱的新型菸品,泛指市面上常見的電子煙與加熱菸。提醒您:抽菸有害身體健康。)
立委林淑芬在質詢時,亮出一張擺滿著五花八門新型菸品的圖片,質詢衛福部官員:「你們來告訴我哪一種是電子煙,哪些是加熱菸?」官員們面面相覷,主答的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回答:「差不多都是電子煙為主⋯⋯。」
「大家看這麼久,原因是我們主管機關、老師、菸害防制單位的相關業務人員其實對這個議題、對這些商品的認知與認識,都遠遠不及實際發生的情況,」林淑芬說。
這個質詢現場突顯新型菸品讓人眼花瞭亂,即便主管機關都不一定能掌握其變化。
電子煙在台灣出現已屆7年,從校園到夜市,不斷出現電子煙已無法管理的亂象,《菸害防制法》修法的壓力也從業者對管制方式不服氣、不斷提起法律訴訟,一點一滴地累積;面對業者不斷鼓吹電子煙「可減害、幫助戒菸」的說法,主管機關衛福部當時對於該不該禁止的態度仍是左右搖擺。
而這一停又是4年。
彷彿電子煙的亂象又再度重演,政府部門又趕緊找對策。
2017到2019年間,主管「菸害防制」的衛福部與「菸酒管理」的財政部,雙方開過數次的跨部門協調會議,根據財政部對立法院提出「加熱式菸草產品管制規範書面報告」中指出,財政部對加熱菸管制方式站在與衛福部相同立場,皆是「認同在加熱菸對健康風險不明的情況下,不宜開放。」
但國人也不斷從日本、韓國等地,透過入境的方式攜帶一條一條加熱菸進來。一名專門跑單幫、專營國外代購的網路業者私下透露,「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看到賺錢的機會,雖然加熱菸不合法,但政府也管不著,他於是做起代購加熱菸的生意。
這樣一來,導致邊境稽查的財政部關務署,查扣了大量的加熱菸與主機,截至今年(2021)2月底,高達7萬2,000多條的加熱菸塞爆了海關倉庫,如同一道牆堵住了洪水宣洩,壓力愈來愈大。
「這兩年來,想抽加熱菸還要有點門道,」一名39歲的壽險業主管阿港(化名)手中拿著最新款的加熱菸說,他在網路買加熱菸被騙了幾次,曾打開包裹裡竟是一團廢紙,最後找到信任的賣家,才有穩定的貨源。
但此次《菸防法》修法的草案裡遍尋不著「電子煙」與「加熱菸」兩個名詞,甚至常見的「新興菸品」也不見入法。在這次修法方向,未來製造、輸入與販賣無論是否有含尼古丁的煙油,都將全面禁止,阻止電子煙在台灣蔓延。另一方面,加熱菸則歸類在使用菸草的「其他相類產品」,由業者提出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政府通過後就能販售。
會有這樣的修法方向,石崇良接受《報導者》專訪時指出,是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FCTC)對菸品定義的調整,把加熱菸認定含有菸草的菸品,未來經風險評估通過後可販售。至於電子煙所含的煙油成分是化學品,因此認為它是沒有菸草的「類菸品」,且因電子煙很難有效管理,近年來又傳出美國肺損傷事件(EVALI) ,所以採全部禁止。
為世衛組織下的全球第一個公共衛生公約,於2005年2月27日生效,截至2017年9月15日計有181個國家完成批准與加入程序,成為締約方。約每2年召開一次締約方會議,會議內容成為各國菸害防制的重要依據,截至2018年底已召開8次締約方會議,2020年則因COVID-19疫情關係,延後相關會議。
台灣於2005年3月25日簽署加入書,相關協議也成為台灣菸害防制政策擬定、修法及業務推動之重要參考依據。
長期研究菸害相關法律的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吳全峰則憂心表示:「台灣是極少數對電子煙跟加熱菸採分類不同的國家,管理上要非常小心!」
他認為,若用舊法裝新東西,只看是否含有「菸草」來判斷是不是菸品,就會拘限於傳統菸品的框架,而電子煙、加熱菸從機具構造、內容物與添加成分到業者的行銷手法,大不同於傳統菸品的樣貌,早已經改變了傳統菸害防制地景。 (延伸閱讀:〈7年改變台灣菸害防制地景:無法可管的電子煙、加熱菸如何襲捲台灣?〉)
為了研究新型菸品,不抽菸的吳全峰,研究室內堆滿了一箱超過30幾種的電子煙與加熱菸,從第一代到最新的都有,宛如小型博物館。
美國用出現時間做出區分,徹底解決新型菸品不斷推陳出新、樣態多變的認定問題,重新納管新型菸品。「但台灣只學半套,」吳全峰說,台灣若不先清楚訂出遊戲規則與明確的法律規範,等以後菸商推出另一種的新型菸品,又要再認定有無菸草;若新產品含有菸草又含有化學品,一定有訴訟爭議。他說:「這會像狗追尾巴,永遠追著問題跑。」
反菸團體董氏基金會非常憂心「一開一禁」的修法方向。董氏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衛福部和先前全面杜絕新型菸品態度大相逕庭,「現在都難以管理了,未來卻一個合法、一個禁止,以後怎麼管?這樣的修法就是形同虛設。」
林清麗進一步指出,現在街上電子煙的招牌已經滿天飛,她擔心以後店家只要改成加熱菸的招牌就可繼續賣,「因為他們不違法啊,」以後買加熱菸的載具就像走進手機店買手機一樣簡單,這對青少年的危害有多大?政府根本不懂菸草公司的行銷策略。她認為應該全部都禁止,包括載具也需明確規範,才有辦法做到菸害防制。
石崇良接受《報導者》訪問時為政策辯護,認為這樣的修法不是「一開一禁」。他說,「加熱菸跟傳統菸其實差不多,」同是菸草產品製成,現在條件下無法禁止菸草產品,但因風險不明確,所以用核准制的方式開放,但政府要嚴管。另外因電子煙會對人體肺部傷害,也擔心它對青少年的吸引力太大,讓吸菸人口變多、年齡下降,基於《菸防法》的原則是要朝向更健康的社會,因此制定全面嚴禁電子煙。
石崇良認為,未來修法後的法規明確,可以給執法人員信心,他表示未來若要販售加熱菸,將要取得許可,類似藥品的查驗登記,「整組拿來審查就對了,包含其他元件都要,」石崇良說。
面對新型菸品產業已落地生根,未來電子煙被禁後可能走入地下化、透過私底下交易的狀況,石崇良指出,「這是執法的問題,」就算把所有新型菸品都禁止,也會有業者私下交易,問題隨時存在,那就不是管理法令、而是執行面的問題。他表示,若法規訂清楚,執行就不會有問題,「根本不用擔心只賣載具抓不了,你(業者)最好寫清楚一點,(那就方便)政府盯著你了,就不要被我抓到你賣煙油!」
《菸防法》修法緩慢,各地方衛生局疲於奔命地稽查電子煙店和加熱菸店,卻無合適法令可引用,執法也查遭到業者的挑戰,使得不少縣市加快腳步訂定相關自治條例。
「全面禁止吸菸(含電子煙)」這幾個大字,是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外新的禁菸標誌。近7個月前,全高雄市各禁菸場所換上了新的禁菸標誌,明確把電子煙的符號列入。
高雄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主任蘇淑芳談起訂定自治條例的過程,她說:「2018年時,我們心裡對《菸防法》(的修法)有一些期待,希望中央透過更改、修法,但是我們聽到都說還要2年以上⋯⋯。」在電子煙業者對行政裁罰不服,提起一連串的行政訴訟,經法院判決政府機關敗訴後,地方衛生單位更苦思如何解決這種困境。 (延伸閱讀:〈那場1,000元官司敗訴後:電子煙業者與政府的直球對決,誰佔上風?〉)
最後高雄衛生局團隊在2019年6月間起草自治條例內容,再找上義守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吳明孝幫忙訂出草案版本,經過法規會定案後,送到議會審查通過。蘇淑芳說:「我知道我們的弱勢在哪裡,便嘗試哪裡還可以做一點修正,訂自治條例就是最好的方法,這樣我們比較能夠伸著脖子、挺著胸去做事,不然好像都要乞求法官突然忽略哪一個點,判我們贏,這樣很沒有準則。」
但蘇淑芳的擔心仍未在自治條例通過後解除,原因來自中央《菸防法》修法進度緩慢,在母法未過、子法已上路的情況下,自治條例中規定的「煙品」認定為「電子煙」與「新興菸品」,與母法不同,她說:「若中央立法後跟我們有抵觸,還是會以中央為法規。」
《報導者》檢視7個已通過新型菸品相關自治條例的縣市,發現有些只規範電子煙,有些規範新型菸品或加熱菸,都不同於母法《菸防法》修正草案中的分類。未來若面對《菸防法》修法通過,這些自治條例恐怕將部分不同於中央法規的狀況。
蘇淑芳語重心長地表示:「其實我們也是希望中央立(修)法,從源頭管理,包括判定是不是危險物質的標準,絕對不是地方的能力來訂,但在這個無法可管的過程,我們能夠有所作為,以高雄市民健康為先,不能什麼都不做,這樣就夠了。」
各方利益的交戰,讓政府已錯失了新型菸品的管理契機,未來若朝一開一禁的方向修法,挑戰的卻是政府的執行力。
台中榮總開設戒菸門診的醫生傅彬貴質疑:「你相信台灣執法密度?我有很多病人是基層員警啊,他們的治安工作已經很多,又訂一個法律那麼難執行,很多人也搞不清楚什麼叫加熱菸跟電子煙,他怎麼執行?」
面對菸害,相較傳統紙菸給人的印象深刻:抽起來臭、又不健康,但新型菸品的樣貌早已改變,香氣撲鼻、業者又不斷灌輸減害的概念,不但讓人放下戒心,執法上更不清楚它的樣貌,也給《菸防法》修法更大的挑戰。
熟悉菸品市場的人士透露,這次修法緩慢還有很多原因,包括禁止吸菸年齡從18提高到20歲、對於加味菸的限制、吸菸警語佔包裝的比例,還有對禁菸場所的擴大⋯⋯這都將會嚴重影響菸商的銷售與利益;菸商代表與工會不斷拜會相關部門,甚至透過立委施壓,因此在政院討論了很久,成為遲遲無法完成修法的關鍵。
石崇良表示,《菸防法》過去幾年雖曾想修過,後面都有不同利益團體,要在中間取平衡;但就行政單位的立場,好不容易修法,希望可以「一次到位、面面俱到」,這次也不是只有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的問題,每一個議題都有不同聲音,「不能再矇著眼,」他說。
期待一次到位的《菸防法》修正草案至今已預告了將近一年,仍還未從行政院送到立法院。今年3月9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總質詢中透露修法進度:「還在盤整各部會以及各方的意見。」據了解,行政院已退回衛福部,要求修改相關法規細節,這一來一往間,何時能再把法案排審進立法院,甚至到立法院後是否有修法共識,外界相當不樂觀。
4月15日,石崇良接受《報導者》專訪時透露,因《菸防法》已14年未修,這次全文修正,文字、罰則都改了,草案已從政院修改來回多次,甚至次數已多到不記得。
石崇良說,「現在的主張是禁電子煙、管加熱菸,」如果大家都有共識,法案就好修,但這一點大家的歧見很大,就又要討論,有的人太堅持全部禁止,也許(修法機會)卡住就沒了。
「你對這次修法滿意嗎?」我們提問。
「要看大家滿意嗎?問我一定不滿意啊,我希望全部禁止啊⋯⋯,」石崇良笑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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