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裁下,2020年開始禁止輸中的澳洲龍蝦轉進台灣,一年間進口量暴增約800多公噸。但龍蝦究竟是去了哪裡,真的全進入台灣市場嗎?
《報導者》走訪台灣上游的龍蝦進口商、養殖業者、報關行,發現澳洲龍蝦走私是個新興產業,出現在台灣只有一年左右。我們一路追蹤,從航空業滿載著昂貴龍蝦的貨運物看到,澳洲活龍蝦被進口商購入後,多數的終點不在台灣,而是進到金門與馬祖,再與中國漁船交棒,走私運至廈門、福州等中國城市。
究竟,這個資訊相對封閉的活龍蝦地下產業走私鏈是何時開始、怎麼開始、如何運作?政府如何看待或管理漁船走私呢?
大約是在2022年初吧,小方(化名)頭一次見到這麼大量的保麗龍箱,同時出現在貨運站的提貨區裡。
小方平時在金門一間餐廳工作,每隔一、兩個星期,他就會到金門機場提領從台灣空運來的海鮮。
幾個叼著菸、講話帶點江湖味的年輕男子,當時排在他的前面,正在搬運那些剛從提貨區領出的保麗龍箱。小方一眼就看出來了:那些箱子的外觀,和他提領的一模一樣,裡頭絕對都是從澳洲進口的活體龍蝦。
貨運站裡僅有的幾台籠車,一時應付不來如此大量的貨物,於是小方等了近半小時,才終於輪到自己領貨。
接下來的一年裡,他幾乎每次在機場提貨,都能看到類似的場景。有些時候,那些男子提領的龍蝦達100多箱,得出動7、8個人搬運,用2台貨車才能全部載走。
起初小方還有些疑惑,小小的金門,怎麼可能消耗得掉這麼多的龍蝦?但後來他聽到傳聞:那些突然出現在金門的大量龍蝦,都是要「走私過去對岸(中國)的」。
或許令人有些意外,小方在金門看到的龍蝦走私,居然是在200多公里以外的另一個小島──馬祖──浮上檯面的。
2022年11月24日,民進黨連江縣黨部主任委員李問在Facebook上發文,揭露從台灣飛往馬祖的航機貨艙裡,竟被大量龍蝦占據。
根據吹哨人提供給李問的資料,該年10月20日飛往馬祖的其中4趟航班裡,就運載了近1,500公斤的龍蝦,占4個航班的總貨運量近6成;以一隻龍蝦500克計算,這4個航班載運了約3,000隻龍蝦到馬祖,顯然超過了常住人口僅數千人的馬祖的消費能力。
然而這則貼文,揭露的只是過去一年多來,澳洲龍蝦經金馬兩地走私往中國的冰山一角。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在疫情爆發前的2019年,台灣進口自澳洲的活龍蝦只有14公噸;到了2022年,同個數據截至11月底已超過1,400公噸,短短3年內暴增百倍。
這些大量的澳洲龍蝦,究竟到哪裡去了?金馬兩地,又為何會成為澳洲龍蝦的走私樞紐?《報導者》走訪了台灣上游的龍蝦進口商、報關行、貨運站、航空業者、金門的船公司和貨運業者後發現,這原本是一場中國與澳洲間,國與國的貿易制裁,卻意外養大了一條牽涉金馬走私澳洲龍蝦的產業鏈。
專營活水產進口的阿國(化名),就親身見證了澳洲龍蝦(簡稱澳龍)的進口榮景。
從事這個行業已經10年的阿國,年營業額高達上億元新台幣,每週進口活龍蝦的數量皆以噸計;以往他進口的龍蝦,多以美國、加拿大出口的波士頓龍蝦為主,少量的澳龍。
但從2022年初開始,就陸續有陌生人打電話給阿國,想和他買進大量澳龍,而且一訂就是百箱以上。進口龍蝦的重量,每箱一般在15~20公斤之間,視龍蝦大小而定,每箱約有30~40隻,因此100箱的訂單,就意味著3,000隻以上的活龍蝦,得為這一單支付2、300萬元的費用。
接到這些電話,阿國通常會問對方「做過水產嗎?」起初令他有些訝異的是,這些來電訂貨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沒有水產買賣經驗。有些訂貨人告訴他,「賣去大陸有錢賺啊。」
到了後來,來電訂貨的人只要講數量,阿國就知道對方要做什麼了。
「跟你買破百(箱)的,絕對都是搞這種事情。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大的市場。」
龍蝦走私是個新興產業、出現在台灣只有一年左右,而且資訊相對封閉,《報導者》接觸過的幾家水產業者,不是從未聽說,就是支支吾吾、不願多談。其中,阿國是少數願意透露龍蝦走私情況的業者。
他指出,走私龍蝦的貨主,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得知有利潤可圖、自己又在中國認識買家,於是在台灣向水產進口商進貨,再安排轉運到中國;另一種,則是原本就在經營水產進口的公司,自己跳進來做。
主要進口冷凍海鮮、沒有經營活龍蝦買賣的業者「元家企業」的執行長顏志杰告訴《報導者》,台灣常見的進口龍蝦有兩種,一種是所謂的「波士頓龍蝦」,特徵是前頭會有一對大螯,一般產自加拿大、美國等地;另一種,則是蝦頭多刺、沒有大螯的「岩龍蝦」,而來自澳洲的就屬於這個品種。
由於岩龍蝦的口感、味道比波士頓龍蝦(簡稱波龍)更好,再加上澳洲龍蝦的品質較好、規格比較齊全,因此在所有產地裡,澳龍的價格最貴。也正是因為如此,顏志杰強調,澳洲業者近年來其實不太重視台灣市場,外銷市場以消費力強大的中國為主。
儘管中國在2020年禁運澳洲龍蝦,但中國市場的需求並沒有消失,於是澳龍便轉進台灣。
過去一年間,台灣進口澳龍的重量從2021年的626公噸,暴增839公噸,來到2022年(統計至11月)的1,465公噸;若每隻澳龍以500到800公克計算,則相當於增加了100萬到160萬隻。而這些龍蝦中,為數不少都進入了金門與馬祖。
一位不願具名的水產進口業者告訴《報導者》,從金、馬走私往中國的龍蝦,大部分都來自一間位於西澳的供應商「Brolos」;這種從西澳來的龍蝦,在業界的代號叫「水姑娘」。《報導者》向Brolos詢問,對於龍蝦經台灣走私中國一事是否知情,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
根據Brolos的官方網站和招聘訊息,Brolos其實是一家漁業合作社,由多個龍蝦捕撈業者組成,捕撈基地就位在西澳一個名為傑羅頓(Geraldton)的小鎮上。上岸的龍蝦經過處理之後,會被運送到西澳大城伯斯(Perth)等待班機出口。
根據《報導者》在桃園機場倉儲見到的龍蝦包裝箱標籤,這些龍蝦在運抵台灣之前,有的會先運往澳洲東岸的雪梨(Sydney)或布里斯本(Brisbane)、再直飛桃園機場,又或者會從伯斯經新加坡,再送往台灣,視貨運航班安排路線。
如果航班銜接順利,早上在伯斯起飛的龍蝦,隔天清晨就能抵達桃園機場。
比方說,《報導者》取得的其中一筆龍蝦提單號碼就顯示,一批60箱、總重達1,240公斤的澳洲龍蝦,便是由華航班機從雪梨直飛桃園,於清晨4點11分落地;經過報關手續之後,業者在中午以前就能在機場的倉儲提貨。
業者取貨後,經過簡單包裝便送至松山機場,還能趕上當天下午前往金門、馬祖的班機,傍晚之前就能在金馬取貨,接著運上動力小船、或噸數10~20噸的CT2漁船,直接走私出海。
12月某日晚間8點多,張嘉善(化名)準備開始與時間賽跑。
他帶著2名員工,駕駛一輛貨車,抵達桃園機場的貨運站。張嘉善顯然熟門熟路了,貨運站警衛一看見他們,便拉起柵欄放行。
和松山機場這類國內線機場的貨運站不同,桃園機場的貨運站有海關和食藥署人員駐點,門口不只設有門禁,提貨區也有配備鐵製捲柵,只有在貨物報關手續完成之後才會拉起。
經營活體水產進口的張嘉善,是另一名對龍蝦走私行為知情的業者,但他進口的主要是波士頓龍蝦和螃蟹,大部分供台灣餐廳使用。他和其他幾名進口業者,一邊在提貨區的平台上翹首等待,一邊閒聊起來。
張嘉善沒有浪費一分一秒,隨即便開始在貨運站裡,一面對照貨單,一面在近百個箱子外寫下龍蝦規格,以及台灣各地貨主的姓氏,準備配送。像他這樣的進口商,通常有一半以上的貨物,會在機場貨運站就直接分發給貨車載走,運往全台各地的批發商或客戶。
至於剩餘的龍蝦,他則會用貨車載回倉庫,先放進裝有海水、水溫6度C的水池,等餐廳叫貨時才會出貨,部分也用來自行零售。
回到倉庫後,張嘉善熟練地打開封裝的保麗龍箱,箱子裡都是處於低溫休眠狀態的龍蝦。
站在水池旁,他一邊將剛到貨的龍蝦秤重分類、丟入相對應的水池,一邊對《報導者》記者解釋,由於中國制裁澳龍,因此沒被制裁的波龍身價便跟著水漲船高;而原本價差一倍、比波龍昂貴的澳龍,則在中國禁運之後價格腰斬,現在進口價格每公斤最多新台幣1,000元出頭,但價格仍較波龍高。
張嘉善指出,澳龍在運輸時,一般都會被裝入有保冷袋的保麗龍箱內,並在龍蝦之間鋪上木屑。然而龍蝦離水不能超過3天,因此運送過程必須把握在72小時內,如果班機稍有延誤、拉長運輸時間,便會拉高龍蝦的死亡率。
我們訪談多位進口商,他們對於活龍蝦轉運至金門、馬祖的模式都相當清楚,但多半不願具名談這個隱形市場,說「這個圈子小」、「不要得罪人,不要阻撓別人的生意」;他們也都描述,在金馬,活龍蝦有個「走私公會」。
《報導者》在多方訪談和交叉求證後,拼湊活龍蝦從台灣這端轉至金、馬的轉運過程,大致可分為兩種模式。
第一種是在桃園機場貨運站報關、領貨之後,先替換保麗龍箱內的冰袋,接著就直接運往松山機場,再由國內線航班運往金門、馬祖,分秒必爭。
第二種模式,則被稱為「過水」,也就是先將龍蝦置於台灣的養殖池內,隔一段時間後再重新包裝、運往金馬。這種作法能讓運抵台灣的龍蝦恢復活力,為後續的走私流程爭取更多時間,而原本就經營活體水產進口、擁有養殖池的業者,就更可能採用這種模式。如果遇上航班接駁不順、或海巡突然加強查緝走私,第二種模式也能提供緩衝、讓活龍蝦有暫時落腳的地方,不致整批死亡報銷。
龍蝦走私的利潤究竟有多高,為何能引起這麼多貨主的興趣,爭相和進口商詢問訂貨?
根據台灣關務署統計,2022年澳龍進口台灣的平均單價,大約落在每公斤新台幣900~1,000元左右;若加上15%的進口關稅、營業稅和報關費用,龍蝦貨主的進貨成本,大約落在每公斤新台幣1,100~1,300元之間。如果一箱澳龍以20公斤計算,那麼一箱的進貨成本,就是新台幣24,000元左右。
不過,走私到中國之後,這些龍蝦又能賣多少錢呢?
台灣的水產進口業者透露,澳洲活龍蝦在上海的批發價格,目前為每公斤740人民幣(約新台幣3,300元);若以「箱」(每箱20公斤)計算,經金門轉運往中國的澳洲龍蝦,每箱價值約新台幣66,000元。
換言之,每一箱走私龍蝦在兩岸的價差,大約就是新台幣42,000元左右。
這個數字,代表什麼意義呢?我們可以進一步計算。
假設2022年截至11月止,台灣進口的澳龍總數比前一年增加的839公噸全都用來走私中國,那麼按照一箱價差42,000元來計算,光澳龍單一產品透過走私,就可獲利約達新台幣18億元。
然而這些錢並不會全部都進入貨主的口袋裡,因為在這條走私的產業鏈上,還有另一個關鍵的角色會分一杯羹,那便是金門、馬祖地區的走私運輸業者。
龍蝦貨主在進貨之前,通常會透過人脈,尋找金馬地區能配合的船公司、船長。
根據《報導者》在金門與船公司的訪談、對比台灣水產商的說法,金馬的走私業者最高會收取每箱新台幣8,000元的運輸費用──這筆費用涵蓋的服務,包括從金門、馬祖機場到碼頭的陸地運輸,也包括金馬船公司載貨出海、以及中國漁船在海上接駁取貨的費用。
但即使扣除8,000元的金馬走私運輸費、以及台灣到金馬每公斤17元的空運費用,對於貨主來說,一箱龍蝦估計仍有新台幣3萬多元的利潤;如果一天走私百箱,利潤大約在300萬元左右。
靠著活龍蝦,過去2年間,澳洲、台灣、金馬之間已經串成一條隱形的地下產業鏈,如果沒有熟人牽線,根本不得其門而入。
龐大的利潤,讓這條產業鏈上的相關業者,即使知道自己經手的澳龍是要走私到中國,也不願承認有這條走私鏈。他們堅稱自己是合法進口、合法送到國內的金門與馬祖,低調賺錢。
《報導者》採訪了一間位於桃園機場附近、為走私龍蝦處理進口報關的報關行,該報關行的業務人員卻強調,她的報關行只做龍蝦進口、一切合法,並無涉入「後端」從金馬到中國的走私環節。但她指出,報關行可以幫客戶安排貨運司機,將龍蝦從桃園機場貨運站運至松山機場,並處理國內線包裝事宜,當天就能運抵金門或馬祖。
不過該名業務人員也表示,他們只和熟悉的客戶合作、或者必須透過認識的人介紹,因為報關行必須為客戶代墊鉅額關稅,「有時兩批貨的稅金,就要100多萬。」此外,由於活龍蝦運輸分秒必爭,若和不熟悉的客戶合作,可能就會因溝通不良、轉運不順,而提高龍蝦的死亡率。
金馬的走私運輸業者則形容,自己是在賺對岸的錢,從兩岸貿易賺外匯。一位曾參與走私貿易、但不願具名的金門居民對《報導者》表示:
「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耶,是我們在賺對岸的錢,政府為什麼要抓?」
金馬的龍蝦走私,不只拉出一條隱形產業鏈,也間接改變了金馬當地生態,同時反映出台灣現行法律的漏洞。
每年時序進入10月後,台灣海峽會吹起東北季風,導致台灣和馬祖間的船班必須停航;此時無法走海運的貨物,便有部分必須改走空運,讓只有小型的ATR螺旋槳飛機降落的馬祖航線,運量更為吃緊,大量龍蝦轉運已排擠其他物資的運送。而活龍蝦走私的利益太過龐大,也讓金門與台灣黑道出現搶地盤的現象。
面對頻繁的走私,政府可以如何處置呢?
針對走私的業者,台灣目前一共有兩部條例訂有罰則,分別是法務部的《懲治走私條例》以及財政部的《海關緝私條例》,前者屬於科以刑責的刑事罰、有明定刑期和罰金,後者則屬於行政罰,罰責較輕,只有明定罰鍰。
令人意外的是,金馬地區的龍蝦走私行為,並不是《懲治走私條例》的懲治對象。
根據《懲治走私條例》,該法的處置對象只包括「政府管制物品」和「應稅物品」,而所謂「政府管制物品」的品項和管制方式,則是槍械、毒品、偽造貨幣等危害國安的物品會禁止進、出口;另外,為了防止疫病蟲害、保護國內農業發展,會管制動植物或農產品等物品「進口」──很顯然,從台灣出口的龍蝦並不符合「政府管制物品」的定義。
此外,由於台灣並沒有出口關稅,因此「將龍蝦運出國」這個行為,本來就不牽涉關稅問題,因此走私出口的龍蝦也非「應稅物品」,無法適用於《懲治走私條例》。
中華海巡協會祕書長、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系副教授葉雲虎對《報導者》指出,金馬地區的海上交易,本來就是行之有年的常態性行為,除非牽涉上述的違禁品或者依據法令禁止輸出的物品,否則,「相較物品的輸出,我國關稅法令更重視物品輸入的管控。」
葉雲虎亦指,如果只是一般的漁獲或食品等商品,一般國家通常都會鼓勵輸出以促進國內經濟,因為在走私行為中,「受害的其實不是輸出國,而是無法收到進口關稅、無法管控貨物進口的輸入國。」
一位馬祖居民接受《報導者》採訪時亦認為,只要不是走私毒品、槍械,危害到社會安定,其他一般貨物的走私「都無傷大雅,我覺得沒有必要這樣(查緝)。」
然而金門縣議員董森堡對《報導者》表示,這種法律漏洞還是存有潛在風險:「萬一匯兌不易、走私業者改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易,你怎麼知道漁民換回來的會是什麼?」
但不論如何,針對金馬漁船私運龍蝦出口的行為,目前確實只能以罪責較輕的《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論處,最多只會處以貨物價值3倍的罰鍰,而且必須掌握漁民和中國漁船對接交易的證據(如照片或影片)才能開罰;至於起卸、裝運、收受、藏匿、收買或代銷私運貨物者,罰鍰則只有新台幣90,000元以下,和走私運輸的龐大利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
財政部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進口業務科科長林錦宏強調,不論是龍蝦、還是其他任何貨品,只要未在通商口岸進行申報,便可以《海關緝私條例》進行查緝。他解釋,由於海關只會在正式的國際通商口岸(比如桃園國際機場、基隆港,或金馬地區的小三通口岸等)駐點,一般的漁港、碼頭的走私查緝工作,都是由海巡等軍警機關負責。
至於在第一線執行查緝的海巡署,針對龍蝦走私事件,只以書面回覆《報導者》:「馬祖貨船載運龍蝦一案,已由檢察官於2022年12月20日立案偵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案情資訊不提供予檢察官以外的人員」,此外沒有任何其他回應。
但一名在馬祖服務的海巡人員仍私下表示,他們也覺得現行法規並不合理,甚至可能挑戰到海巡的執法威信。只是,「我們如果天天去追漁船走私出口,大概會被村民包圍,然後議員、立委就要來施壓了。」
有點諷刺的是,北京之所以禁止澳龍進口,原本是為了制裁澳洲,背後則是台灣也牽涉其中的地緣政治對抗;沒想到,到頭來意外獲益的,卻是台灣的龍蝦進口業者,以及金馬地區走私運輸產業。
在台灣、金馬、中國協力者的合作下,串起了一條緊密的產業鏈,讓澳洲龍蝦得以成功跳島走私,卻也碰觸到了長期以來,政府面對金馬走私貿易時,那些不可言說、且難以執法的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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