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大麻合法化倡議團體「綠色浪潮」在自由廣場舉辦「大麻祭」。這個從2019年開始,每年一度的街頭倡議活動,從第一年300人參加,到今年吸引約1,500人響應,3年之間,台灣對大麻的討論猶如雨後春筍,支持大麻合法或除罪化的律師、醫師、社運倡議者,正積極透過Podcast、聊麻聚會與走上街頭,期待在世界幾個國家接連放寬大麻管制同時,將這個禁忌話題帶入台灣公眾視野。
無論從道德高度批判大麻、全盤抹滅其醫療與工業價值,或訴諸「天然無害」、對施用大麻的副作用與風險視而不見,這兩種談論大麻的方式可能各有局限。當法務部喊出「對大麻宣戰」,定調因「國情不同」不可能讓大麻合法,社會對大麻的探討,可以怎麼從檢視科學證據、參照他國經驗,在複雜的光譜上,對大麻議題有深度的討論空間?
自由廣場牌樓下,揮舞塑膠大麻葉的觀眾隨歌手謝和弦的創作曲〈哈們〉旋律搖擺,緝毒犬在活動入口徘徊,數十名警力錄影蒐證。這是大麻合法化倡議團體「綠色浪潮」每年一度的「大麻祭」,大麻符碼隱藏在歌詞裡、衣物上、項鍊造型、刺青與紋身貼紙中,活動主角被嚴禁在場,卻無所不在。
「攤位是擺好玩的,目的是和大家聊大麻並不可怕,是有歷史、醫療和工業用途的植物,」在國小補習班任教的她觀察,現在的孩子早就透過外國流行文化與明星認識大麻,台灣卻常以恐嚇言語或死記答案做反毒教育。她說,這會跟性教育一樣,愈避而不談,反而讓孩子在好奇又一無所知下受傷害。
滿月的兒子今年24歲,打算出國留學,他從高中開始就疑惑抽大麻為何在歐美電影裡很尋常,但在台灣卻是犯罪?「不只大麻,國外比台灣容易接觸到五花八門的藥物,我不希望他在沒有足夠知識又單獨在外下貿然嘗試,」滿月與兒子討論人們施用成癮物質的原因、對身心造成的影響、各國藥物管制與社會變化。若兒子決定嘗試大麻,「希望他第一次施用時,是跟我在安全情況下一起。或至少在過程中遇到問題時,能把我當成討論的對象。」
雖然官方有條件開放CBD產品進口,但林艾德發現,多數醫師對大麻存在根深蒂固的毒品印象,願為病友開立CBD處方簽的屈指可數。許多帕金森氏症與癲癇病友,為了一張處方簽四處奔波。
但衛福部對大麻藥用價值的官方認可,至少讓大麻首度以藥用植物之姿,成為林艾德能在家裡開口討論的話題。「其實大麻還是大麻,從毒變成藥,會改變人民看待它的態度。」
「Don't hate what you don't understand(別去恨你不明白的事物),」從高雄來參加活動的室內設計師Amber,引述披頭四樂團歌手約翰・藍儂(John Lennon)與妻子小野洋子的名句,「這也是我們想傳達的。」
在大麻的近500種化合物中,包含精神活性物質「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 THC)」與不具精神活性、無成癮性的「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加拿大科學家斯摩爾(Ernest Small)在1971年發表報告指出,若THC的成分高於0.3%,即是會致幻且使人成癮的大麻(Marijuana);小於0.3%,是無成癮性、工業用途的漢麻(Hemp)。0.3%的THC成分,就此成為大麻與漢麻的分水嶺。
萃取CBD的過程,也會留下一些THC。國外非藥物管制的CBD製品,普遍以0.3%作為THC的容許值,因此也不會有讓人「嗨」的副作用。在科學技術進步下,近年已能提出愈來愈純的CBD。但有一說認為,比起純CBD,含有微量THC的CBD製劑,會讓植物性大麻素之間產生共伴效應(entourage effect)帶出更好的效果,不過也有研究懷疑此說法的真實性。
「想讓更多人公平地認識大麻,除罪化是必要工程。」大麻祭開始前幾個小時,綠色浪潮發起人鍾和耘帶著超過14,000人簽署的大麻除罪化連署書,到法務部門口召開記者會。由於響應的支持者超出預期,在警方命令解散非法集會的警告聲中,鍾和耘念出3項訴求:
- 上修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至千分之3(0.3%)。
- 比照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修法管制大麻。
- 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
「大麻不曾在台灣氾濫,民眾知道它是什麼之前就被禁止,」鍾和耘說,台灣人對大麻的印象源自反毒宣導,緊扣毒品與犯罪,醫師難以接受它的醫療價值,許多病友也不清楚有這個醫療選項。去除刑罰、保留行政處分的「除罪化」,能消弭大麻的負面刻板印象。
不過,依台灣現行規定,衛福部並未開放將大麻用於止痛。台灣疼痛醫學會在2020年5月食藥署召集的專家會議上指出,疼痛程度以0到10分計算,藥物止痛效果下降3分都能算有效,但大麻類藥物止痛效果只能降0.4分,且副作用不少,許多國際文獻基本上都不推薦。
大麻雖然有具成癮(THC)和不具成癮(CBD)的不同成分,但外觀難辨識,是其合法化及醫療用討論十分複雜的部分,特別在於具有療效的CBD及具有成癮性的THC濃度比例的界定拿捏上。
曾號召醫師連署支持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診所醫師賴彥合則表示,他發現不少有慢性疼痛、失眠等困擾的病人,因症狀沒有緩解,到處重複就醫,或許大麻就是目前醫療缺乏的拼圖。
無論是對THC容許值的放寬,或修改反毒教育內容,衛福部與教育部都指出,定奪的權限,在決定毒品分級的法務部。法務部的回應則顯示,或許THC容許值還有討論機會,但除罪或合法化,都沒有任何商量空間。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黃榮德則表示,大麻被歸類為二級毒品,是涵蓋成癮醫學、犯罪防治等專家的毒品審議委員會,考量大麻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共同商議的結果。雖曾討論過是否將大麻降至三級毒品,但經考量濫用風險等因素,決議維持二級。另外,大麻就算被移出《麻醉品單一公約》「最危險毒品」,但屬降級管制,而非完全不管制,聯合國的聲明也強調大麻有害。
至於民眾攜入THC超標產品,檢察官會審酌犯意後做出包括不起訴等處分。THC容許值是否有調整空間,可再由專家討論。
從犯罪防治角度看大麻,近5年攀升的大麻查獲量與不成比例的施用人數,讓法務部感到頭痛。2017年,法務部查獲的大麻是2016年的22倍;近年更陸續查獲大麻種植場,種植規模可供數千、上萬人次吸食。然而,國內查獲的大麻施用人數,每年卻僅200~600人不等,此現象間接證實仍有眾多施用者未被發覺。
法務部2019年對台灣大麻黑數的委託研究發現,大麻施用者為社經地位相對高的白領階級或海歸人士,交易通路封閉,使用地點以自家或隱僻住宅為主。加上查緝人員辨識大麻能力及檢驗工具較缺乏,且難以攔截網路流傳的大麻訊息,都可能導致犯罪黑數。
2021年,調查局查獲歷年最大量的大麻種植案件;法務部開始向大麻宣戰,列為反毒首要目標之一,並強調因國情不同,不可能讓大麻合法。
黃榮德說,大麻施用者較少為了購買毒品衍伸其他犯罪,不易被察覺,很難抓出上游,外國網站流通的大麻資訊,也確實防堵不易。因此執法單位將從查緝端嚴格執行,對毒品現行犯藥檢時全面加驗大麻;查獲上游賣家時「向下刨根」,從金流揪出施用黑數;他們也提高大麻的緝毒獎金,查獲一定數量、種植設備,比照查獲毒品製造場所予以獎勵。
面對蓬勃的合法化倡議,他認為當中不乏似是而非的資訊。但法務部如何應對這些相對活潑、多元的倡議方式?黃榮德說,法務部除了跟Podcast節目合作宣導反毒,每當查獲知名人士施用或販賣大麻,民間也會掀起對這些觸法者的抨擊輿論,這同時提醒民眾勿輕忽法律。
「因此我們覺得最好的宣傳方式,就是嚴格執法,」他強調,「這場仗不容易打,但我們不能輸。」
鍾和耘對這結果不意外。「這議題沒什麼輿論(會給政府)壓力,中央怕麻煩不想碰很正常。所以我們現在除了跟政府倡議,也在網路發聲或走進人群,跟更多同溫層外的人聊大麻。」
2015年,一群對大麻文化感興趣的同好成立「420 Taiwan」Facebook社團。民間也曾舉辦支持大麻合法化的小型聚會,但參與者以同溫層為主,人數也不多。
「每年都有人嘗試(推大麻合法),不過沒有組織化推動,效果有限,」目前在新創產業輔導單位擔任專案助理的鍾和耘回憶,「2019年,大家都推得有點挫折的時候,正好有群夥伴湊在一起,你會辦活動,我會做設計,乾脆辦個遊行。」為了活動宣傳與募款,「綠色浪潮」誕生,鍾和耘也從私下關心議題轉為走上第一線。
綠色浪潮成員平均30、40歲,包括補習班老師、回收業者、白領上班族。鍾和耘說,在形成組織前,人們很難找到適當場合討論現行的大麻政策,「社會壓力讓我們對大麻避而不談,但確實有一群人需要它,這個議題是有動能的。」
2019年是台灣大麻合法倡議百花齊放的一年:綠色浪潮舉辦首屆大麻遊行,李菁琪開播Podcast節目《大麻煩不煩》,探討大麻相關知識、趨勢與延伸的法律議題,賴彥合則號召醫界連署支持醫用大麻合法。該年底,綠黨從醫療人權角度,提出藥用大麻合法化主張,是台灣政黨首次將大麻兩字寫入政見。
為何這個禁忌話題能快速浮上檯面?李菁琪認為與2018年美國農業法案(US Farm Bill)通過,把所有的漢麻製品歸類為農產品,不再是精神活性物質有關,「那年開始,CBD產業爆炸、大麻新創產業爆炸,只要不碰THC,就能當農產品賣。在美國的台灣人,或有台灣背景的人,會思考台灣是不是也能做什麼。」另一方面,從電影、動畫到流行文化,年輕世代對大麻符碼不陌生,當議題在台灣引燃,很快引起興趣或共鳴。
無論實體活動或社群媒體,願意加入大麻合法化討論的以年輕面孔為主。鍾和耘、李菁琪、賴彥合是七、八年級生,但他們不認為只能以「世代不同」解讀支持者與反對者。
「確實跟世代有點關係,但原因出在教育,」李菁琪分析,年輕世代對成癮物質的認知已不再局限於反毒教育,會透過網路等多媒體接收資訊與思考,發現差異之處,會更勇於表達己見。
他們三人決定出面支持這個逆風議題的共通點,都是發現個人的大麻體驗,與過往接收的反毒宣導有出入。
這讓他重新思考:全球每年有數百萬人因過量吸菸、飲酒死亡,為何對人體危害更大的菸酒合法,大麻卻是毒品?研究大麻的歷史與科學證據後,他開始參與大麻合法倡議、為大麻去汙名。
李菁琪在歐洲留學時接觸大麻,她的體認與反毒教育中的「入門毒品」──吸食後會接觸成癮程度更高的物質、且衍伸其他犯罪──的印象有落差。旅居歐洲一年多期間,她踏進大麻商店、農場,接觸上百名不同國籍、職業的施用者,了解他們的施用原因後,她決定回台成為專接大麻案件的律師,因為大麻是醫療人權,她也相信刑罰無法從根源解決社會問題。
「醫學生的養成過程,沒教我們什麼是THC、CBD,精神科也用違法成癮物質角度談大麻,」賴彥合回憶。直到在中南美洲接觸大麻,他開始大量閱讀、彙整各國的大麻研究,了解大麻在人體的作用機轉和適應症。他認為,就算是成癮物質,在好的監管下也可以當成藥,例如一級毒品嗎啡。
賴彥合的父親是放射科醫師,他第一次對父母「大麻出櫃」時,親子氣氛緊張。「我那時沒完全準備好要怎麼說,父母非常震驚,很執著在我『怎麼會去(國外)吸毒』,」他說,經過2年溝通,和父母聊世界各國大麻政策的轉變、大麻與人體的作用,「爸爸慢慢了解那是醫學院沒教的東西,現在要重新學習;他們還沒百分百支持我的立場,但也沒那麼反對。」
2019年至今,他原本期待號召百位醫師連署支持醫療大麻合法,但目前不滿80人響應。不時有醫師私訊表達支持,卻礙於工作,無法具名連署。賴彥合也試著在醫師論壇拋出議題,但他說沒人認真看待。
倒是他的幾位高齡患者對醫用大麻概念接受度高,「他們在意的,是能不能改善病痛,只要政府開放、用了有效,都能接受。」
幾位主要參與者發現,既然癥結點是觀念而非年齡,大麻合法倡議的第一步,就是讓「對話」成為可能。
倡議者的策略,與多數國家推動大麻合法化的進程雷同:先從推動大麻除罪化與醫療用合法化開始,再推進到娛樂用大麻合法。
這個進程的概念是:藉除罪翻轉大麻的「毒品」觀念,讓人們正視它的醫療價值;同時比照國外的THC容許值,讓需要大麻製劑的患者多一個醫療選項。當人民對大麻的醫療與日常用途具備足夠認知,再討論開放娛樂。
全球233個國家與地區當中,有約50個國家對大麻採取合法或「去除刑罰、保留行政罰則」的除罪管制,這些國家主要分布在歐洲與北美、中南美,開放原因各不相同,用途則分為醫療用、娛樂用。關鍵是,無論合法或除罪,各國對大麻的開放措施都並非一蹴可幾,而是歷時多年反覆討論與修正的結果。對於持有大麻的重量、民眾能否自行種植、大麻施用場所、實名制購買、如何禁止青少年施用、防制「麻駕」、公民教育等,皆有全面規範。製造、販賣、運輸等,仍有嚴格規定甚至刑事懲罰。
以下是世界大麻合法/除罪國家的開放光譜:
●全面合法:
烏拉圭與加拿大已將醫療、娛樂用大麻全面合法。這兩個國家的共通點,是人民早在合法化前就已普遍施用大麻。以2001年開放醫用大麻的加拿大為例,2015年,全國有七分之一人口基於醫療或娛樂理由施用,年輕族群尤其普遍。基於阻斷黑市交易、便於管理與爭取年輕族群選票,在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強力主導下,於2018年通過娛樂合法。
採行聯邦制的美國,聯邦政府仍將大麻視為一級管制藥品,但各自為政的52個州政府中,已有37州通過醫療用大麻合法、11州有條件(例如僅開放CBD製劑)醫療用合法,1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開放娛樂大麻合法。
●僅醫療用合法:
全球有40多個國家開放醫用大麻,多以處方藥形式管理,但把關寬鬆不一。管制寬鬆的美國加州,幾乎所有病症都可請醫師開大麻為處方,民眾到有執照的大麻診所諮詢後,繳費取得處方簽,就可到大麻藥局拿大麻花施用。泰國由政府成立醫用大麻診所、自行生產藥劑,對適應症的把關也相對嚴格,主要用於治療噁心、疼痛等症狀,有助減緩化療副作用。
龐大的「綠金」商機,成為部分國家放寬大麻政策的誘因。泰國是亞洲第一個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今年宣布民眾可在政府核可後種植大麻,同時允許醫用大麻產品出口,盼以重振疫情後經濟。投資人評估,醫用大麻產業在5年間的產值達500億美元。
●仍屬非法、但不科以刑罰的除罪化:
代表國家包括葡萄牙、荷蘭等。荷蘭的娛樂用大麻只能在自宅和有政府執照的「Coffee shop」施用,超出該範圍將被課以罰鍰。若個人持有超過5公克大麻,則有販賣之嫌,將面臨刑責,未滿18歲吸食大麻亦違法。
(延伸閱讀:〈真的假的?在荷蘭抽大麻其實不合法、只是「除罪化」?〉)
鍾和耘和夥伴走訪支持此議題的罕病病友、民眾、醫師並拍攝影片,今年則從北到南舉辦5場「一起聊聊麻」聚會,交流對大麻的好奇、分享在大麻合法國家的見聞、討論對台灣大麻合法化的看法。
溫暖的春天下午,10多人魚貫走進位在高雄前金區的「溫室酒吧」,酒吧門口玻璃窗吊著大麻造型捕夢網,牆上塗鴉舒展的大麻葉。「有客人一進門就問我們有沒有在賣大麻,我們當然沒有,只是支持它合法,」酒吧工作人員笑著說。
比起街頭,這裡是顯然溫暖許多的同溫層。20到40多歲的聚會參與者,涵蓋旅宿業主管、青年創業者、行銷企劃專員與學生,多數有在國外合法施用的經驗,也不乏帶家人到國外嘗試醫用大麻的案例。贊成醫用開放者,認為應為患者爭取多一個治療機會;贊成娛樂開放者,則認為大麻成癮、危害性低於菸酒,還能帶出龐大綠金商機。
從大麻聚會到大麻祭,《報導者》接觸20多名有大麻施用經驗的參與者,他們都有穩定工作,包括白領族、藝術工作者或自行創業,也有高收入管理階層、外商職員,部分曾經旅外。
在公開的倡議場合,曾感受醫用大麻助益的人,會比僅有娛樂經驗的人更願意走向異溫層,希望讓台灣的病人不必再為一張CBD處方簽奔波。但就算認為大麻是被汙名化的植物、施用者不應被視做罪犯,絕大多數受訪者不願使用本名受訪,因為顧慮親友、老闆、同事的眼光。
「有人擔心站出來支持會被警察盯上,有人害怕影響升遷,也有人認為自己有得抽就好,何必找事做?」鍾和耘認為,這讓原本就逆風的議題少了向前推進的凝聚力。
身兼律師與綠黨祕書長,李菁琪在各類演講與聚會場合擁有更多打入異溫層的機會。她分眾建立談論大麻的角度:「跟年輕人談影視、音樂、流行文化裡的大麻,跟反毒教育裡的毒品有何不同?跟老人家談CBD對緩解慢性疼痛的功效;跟商會談綠金產業產值;跟傳產業者談國外大麻的溫控設備去年賣多少錢。」
這位染著綠髮、腳踩馬丁靴的律師,也是Podcast《大麻煩不煩》的主持人,這節目在2019年開播第一年就突破百萬下載,目前有200多萬不重複下載數。她說Podcast也是種對話,「現在平均每集有2~3萬次下載,平常一場演講會有3萬人聽嗎?」
她執業3年來接受300多件大麻案件委託,民眾則最常向她諮詢施用大麻的法律問題,「一些旅外人士回台灣,完全不知道大麻在台灣的罪有多重!」因此她在節目中反覆提醒:「大麻在台灣超級違法」、「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雖不時有人留言罵她用嘻嘻哈哈的態度談毒品、教壞小孩、為何對抗警察?但大多數留言是正面評價。有家長帶小學六年級的孩子聽節目,也有旅居瑞典、有兩個青少年孩子的台灣媽媽來信支持。
「我從不認為台灣能一步到位讓大麻合法,這絕對天下大亂,」李菁琪說,因此她從歷史談大麻的去汙名、民眾遇到臨檢時的合法權益、檢視其他國家的大麻合法經驗與產業化過程,再看看台灣能怎麼做,「不可能做一個話題每個人都喜歡,只能確保我傳達的訊息正確。」
李菁琪觀察,和她差不多同期的律師、檢察官甚至法官,或許是接收到的成癮物質知識較多元,對大麻沒有特別的好惡。「有法官開庭時對我說,他尊重我的見解,以他的心證,他也覺得大麻的危害嚴重程度確實較其他毒品輕,不過台灣的法律框架下依舊違法,他得(藉判刑)告訴被告這件事。」
最難對話的,她認為反而是媒體鏡頭前疾呼對大麻開戰的政府。一些官員私底下對這個議題態度中性,甚至支持,但考量主流民意,還是得表達反對。
早在被歸類為毒品前,大麻是歷史悠久的草藥與天然纖維,在19世紀中晚期仍是常見且便於取得的止痛藥與娛樂性藥物。從藥物變成毒物的關鍵轉向,發生在20世紀初的美國。
主持我國唯一「大麻素訊息傳導實驗室」的成功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胡書榕在一場講座回顧這段歷史:
20世紀初美國經濟大蕭條,白人中產階級將怒氣轉到他們眼中搶資源、搶工作機會的墨西哥移民身上。隨移民進入美國的大麻文化,隨之成為攻擊箭靶。發動毒品戰爭的美國,將大麻從藥典除名,進而影響聯合國在1961年的《麻醉品單一公約》將大麻列為管制對象。對大麻的科學探索失落半世紀,才在21世紀初開始迎頭追趕。
由於研究起步晚,科學雖已證實大麻的醫療用途,對其功效、副作用與適應症的認知仍是冰山一角。另一方面,科學家證實大麻的成癮性、危險性低於菸酒與多數非法藥物,但無論醫界、學界、政界與民間,對是否開放娛樂用大麻、開放後造成的社會影響仍有諸多爭議。
率先分離出THC、分析出CBD化學結構,讓2萬多名以色列人透過大麻治療青光眼、妥瑞氏症、氣喘等疾病的以色列科學家拉斐爾・梅丘藍(Raphael Mechoulam),為大麻醫療研究寫下里程碑。這位科學家近期對外表示,不認為有人該因持有大麻受牢獄之災,但也不贊成將大麻用於娛樂。
「(大麻)不是人畜無傷的東西,尤其對年輕人。」《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在2021年出版的大麻特刊中,採訪這位大麻科學界的長老級人物,梅丘藍強調,長時間施用THC含量高的藥用大麻,會改變腦部發育,一些人則會產生強烈焦慮、造成身體衰弱。他認為人們應該將大麻視為醫療成分,接受嚴格控管、加強研究。
●大麻會讓人成癮嗎?
發表在國際醫學權威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的研究顯示,大麻的成癮性比菸酒或其他非法成癮物質來得低。但科學實證也顯示,生、心理都可能因施用大麻成癮,其中以心理依賴居多。美國國家衛生院則指出,9%的大麻施用者有機會成癮;從青少年開始施用者,成癮比例增至17%。另外,當前大麻產品中THC的濃度或強度正在增加,人們也更常施用大麻,這都會增加上癮機率。
●大麻有戒斷症狀嗎?
少量或間歇使用大麻不太容易出現戒斷反應,經常施用大麻者,在停用後會出現易怒、睡眠障礙、焦慮、胃腸道功能紊亂等戒斷症狀。
●吸食大麻這樣的天然植物,會對自身或社會造成損害嗎?
雖然發表在《刺胳針》的研究指出,大麻對自身與他人的危害都低於菸酒,但不乏其他研究認為,長期重度施用大麻,會損害心理動作、記憶及決策判斷等能力,導致教育程度降低,連帶生活滿意度與成就也低;從青少年即重度吸食大麻者,罹患思覺失調症風險是未吸食者的2倍。
「麻駕」導致的死亡車禍風險是一般人的1.65倍,雖然低於酒駕的17.8倍,不過隨著娛樂用大麻開放,美國從2000年到2018年,因麻駕死亡的比例從9%增加到21.5%。
●大麻會成為入門毒品嗎?
隨著不同國家、文化脈絡與研究對象取樣的差異,大麻這類軟毒品(soft drug)是否為入門毒品,各方研究仍莫衷一是。不過對施用大麻採寬容政策的葡萄牙、荷蘭,人民施用海洛因等硬毒品(hard drug)的比例並未增加。
成大心理系副教授胡書榕在一篇專文中指出,不同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會因性別、遺傳背景、環境因素、藥物對個體神經發展歷程的影響等因素產生差異。定期使用大麻,尤其從青少年時期開始施用,成年後可能增加對嗎啡和海洛因等類鴉片藥物的使用。
法務部主張,基於大麻施用盛行率低、民意不支持這兩項「國情不同」,不考慮放寬大麻管制。長期投入藥癮防治,也鑽研成癮文化脈絡的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教授李思賢,卻點出外國與台灣「國情不同」的另一關鍵:公民教育。
「鴉片戰爭以來,我們一直留著毒品害人的印象。20世紀中葉,當國際政策訴求嚴管成癮物質,不僅與台灣文化一拍即合,也讓希望跟上國際腳步的台灣立即響應,」李思賢說,不曾在台灣氾濫的大麻,從《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開始,就以「麻煙」之名納入嚴管;直到1998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路,才逐步開啟將藥癮者「從犯人到病犯」的轉向處遇。
民眾對「萬惡毒品」的印象難以輕易拔除,李思賢與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花了快20年遊說媒體別再以毒蟲形容用藥者,直到近年才有些改善。但直到現在,「談起藥癮者,民眾的回應仍常是『通通抓去關,吸毒的人會去犯罪』,問民眾認識用藥者嗎?對方說沒有:『聽人家講的、政府也這樣講。』」
「大家較少探討到的大麻合法化角度,是其他國家在放寬管制前做了多少公民教育,」李思賢舉例,對大麻除罪化的荷蘭,允許民眾在政府核可的「Coffee shop」購買和使用5公克以下的大麻。開放這項政策前,荷蘭政府費時6年,從學校、家庭融入成癮物質教育,Coffee shop的老闆也要去上課,學習如何引導客人做健康管理:若施用後有不好的感受,要不要調整劑量?萬一對大麻過度依賴,原因是什麼,是否要轉介醫師?
「剛開放時,青少年果然一窩蜂偷用,」李思賢笑著說,但荷蘭開放第4年後,當抽大麻再也不是什麼特別或神祕的事,青少年施用大麻的比例開始下降。如今荷蘭的硬毒品與青少年物質成癮率相對較低,破解大麻是入門毒品的迷思。
因此李思賢還想再推進一點,不只談大麻合法,而是施用毒品除罪,他看過太多因微罪入獄,在裡頭愈關愈大尾的例子。「就算真的想讓國民知道用藥不好,也不見得要刑法伺候。」
他能理解法務部站在犯罪預防角度向大麻宣戰的立場,但認為教育部與衛福部,也該一起對這議題促膝長談。「把菸害防制教育做得很成功的國健署,我覺得它就是在做成癮教育,他們也應該勇敢談談大麻;教育部要教孩子的是,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問題,如何覺察問題與自身情緒?為何想施用成癮物質,施用後的情緒如何,會不會過度依賴?如果是,要怎麼求助,並具備面對問題的韌性?」
「教育先行,然後慢慢把大麻從二級降到三級,當然台灣可以將毒品除罪會很好,完全拿掉《毒危條例》更好,」李思賢說。
95%的反對大麻合法民意,也未必無法撼動。《報導者》採訪那天路過大麻祭的民眾,對倡議大麻除罪、去汙名的訴求,仍有部分抱持「有點難接受,但可以聽聽理由」的態度。有人聽過醫用大麻,但認為需要更多醫學實證檢視其療效與風險;也有民眾認為,倡議方表達議題的態度,也是能否成功促成對話的關鍵。
「一些支持大麻合法的藝人,已經把大麻與脫序形象連結。如果支持者能更有條理地拿出科學證據說服我們大麻的多樣性,社會大眾會比較聽得進去,」帶女兒路過自由廣場的學術機構研究員Cindy說。
無論訴諸國際趨勢或醫療人權,在台灣較可能引起共鳴的,是放寬醫用大麻管制。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每年都有開放醫用大麻的提案,也不乏覆議支持者,但從衛福部邀集的專家學者會議紀錄中可看到,除非能證實大麻對特定適應症有不可替代的療效,想放寬用於其他已有藥可治的病症,專家的態度仍相當保留。
李思賢則認為,當討論提高醫用大麻的THC容許值,也應重新計算適合國人的比例。「例如海洛因替代藥物美沙冬,美國人每次用60~80毫克劑量,對台灣病人來說卻太重、會口乾舌燥;研究國人的身材、體重後發現45~50毫克才適宜。」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成人精神科醫師劉潤謙指出,國內已有眾多藥物能達到醫用大麻宣稱的鎮痛、助眠效果,若要開放醫用大麻,他認為應在評估適應症後,做為醫用的處方藥,但不支持任何形式的娛樂用大麻,「大麻只是沒那麼壞,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台灣目前沒有施用風氣,何必帶動它?」
至於娛樂用大麻,有鑑於現階段開放的合法、除罪國家,仍無法完全遏止黑市買賣,使用大麻後開車上路的「麻駕」問題也令人擔憂。這也使倡議者主張讓地下經濟浮上檯面、加以管制的觀點,不斷受到挑戰。
李菁琪認為這得回歸市場機制,在幅員廣闊的合法化地區,免不了有可近性高的街頭私販,但台灣可以商討商店密度的合理性,讓大家不必尋求黑市,就能取得合法大麻。她也提及加拿大蒙特婁的例子,民間栽種的大麻交由政府統一收購,再由政府經營的大麻商店販售,「類似契作與政府公賣的概念。」大麻中的農藥等化學物質殘留量有官方把關,遠比黑市大麻安全。
但是否會因便利取得而造成大麻濫用?李菁琪認為能以實名制購買、合法持有量的限制來控管,至於販賣給未成年的問題,目前在所有國家,轉讓、販賣給未成年人都是重罪;她對麻駕的回應是,現行的法規就有規範麻駕,只差在欠缺「麻測」的檢驗工具,「再說現在大麻違法,還是免不了麻駕發生,關鍵還是在建立安全駕駛觀念。」
鍾和耘、李菁琪與賴彥合都認為,不管醫療或娛樂,一旦大麻有合法的一天,除了完善的配套措施,也須做好公民教育,醫事人員的教育亦然。賴彥合舉例,英國有專門訓練醫師開立大麻處方藥的教育小組,「醫用大麻要達到最佳效果,醫師要對它有很深入的了解,否則醫用大麻不過是口號。」
他們也期待,大麻能在某天成為公民辯論的題目,讓全民共同了解大麻、做出是否開放、如何開放的決定。
「我們這個世代對議題的理解是,很多東西不是非黑即白,是一個量尺、光譜。光譜間的彈性,就是可以去好好討論的,」賴彥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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