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現場【法律人追劇】
如果要在電影史長河中,找到一部由本來電影的配角變成主角、續集的劇情走向風格和首集全然不同、觀眾仍然買單而且還刷新評價高度的佳作,那就不能錯過《鞋貓劍客2》。作為《史瑞克》電影中一個討喜的配角,有著自命(自大)不凡的身手,還可以在危急時對人們使出必殺的無辜水汪汪大眼睛招式,讓敵方瞬間卸下心防,在史瑞克系列圓滿地進入神仙家庭後,鞋貓(Puss in Boots)粉墨登場,成功塑造出屬於自己的「滿滿大舞台」。
首集的《鞋貓劍客》誓言找回自己失去的榮譽,攀附在傑克與魔豆童話世界開展,也帶出鞋貓的另外一位伴侶吉蒂(Kitty Softpaws),調性上好不繽紛熱鬧。
《鞋貓劍客2》談的議題卻迥然不同:鞋貓仗著貓有九條命的都市傳說,不停地揮霍,也著迷追求眾人的掌聲與目光;可是當牠發現死亡離自己很近,過往的托大突然失去底氣,被死神盯上的牠狼狽地躲進貓咪收容之家,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也將過往鞋貓的行頭(披風、鞋子跟西洋劍)埋入土裡。當然劇情後面的轉折仍舊是happy ending(皆大歡喜的結局),不過談的是失去、恐懼與珍惜,竟然也有如《一代宗師》中台詞一樣的意境,從只看見自己到看到自己以外的廣闊天地。
鞋貓退隱江湖的起心動念,不外乎是自己面臨了生老病死。在劇中的貓咪收容處所,有的年邁,有的可能是生病,也有被人遺棄者。
首先將目光放在毛小孩的生存議題上。對於已經備受呵護的毛小孩來說,三餐有著落,狗狗每一天都有人牽去散步放風,貓貓則每天有剷屎官伺候;但有一群流浪在街頭的毛小孩就沒有這麼幸運。
固然在距今近10年前的動物關懷紀錄片《十二夜》上映後,帶來輿論的關注,也讓《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改弦易轍,其中《動保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修正為「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或其他緊急狀況,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讓台灣的動物收容所從此走入零撲殺的時代。
但動物收容所空間極為有限,貓狗面臨不夠的生活空間、疾病的蔓延,即便沒有面對死亡,但牠們也沒迎來春天,流浪的毛小孩在尋得下一個家前,似乎只能在一個極為不人道的空間苟延殘喘。幸虧有民間力量的中途機構向貓狗伸出援手,可是不可否認中途機構能分擔的貓犬收容量也只是杯水車薪,而部分縣市政府因為收容所不堪負荷,採取將貓犬絕育後回置野放的措施,也引發了環境負荷跟其他物種間的緊張關係。
回到問題源頭,還是要落實飼主的寵物生命教育和寵物登記制度。前者我們只有看到《動保法》有宣示性的生命教育條文,但實際成為飼主就跟當新手爸媽一樣,要有更多的要求才足以勝任,這部分的空白應該補上;後者則是要讓《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與時俱進,例如有學術檢討報告指出,寵物晶片應採取逐年登記制度,同時在逐年登記時也能同步做一定程度的健康檢查,這都可以落實飼主責任,進而達到減少毛小孩被棄養的機會,從源頭去管制才是解方。
另外,既然是毛小孩,飼主的責任也不是單純的不棄養跟照顧起居而已,教養毛小孩也該是一門課題,司法實務更常出現飼主對於毛小孩教養上的輕忽,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和一連串的賠償責任。新聞上難免會出現有毛小孩咬傷他人,或衝到馬路造成交通上的突發狀況,飼主常常喊冤表示自己什麼也沒做,不過立法者在《動保法》就明白規範飼主(包含實際管領動物之人)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而通常飼主的責任還包含若寵物不慎失控時,應防止其傷害他人的義務,《刑法》上學理談的保證人地位不外如是。
當飼主在知道所飼養的寵物本來就具有一定的攻擊性,或是從日常就發現會從庭院追到外面的行為時,就該以鎖鏈或其他物品管束,以盡到防止義務才行。另外,還有一類司法實務中寵物傷人的抗辯,就比較讓人無言,對於造成他人傷害結果的毛小孩,飼主突然裝作不認識,否認是自己所飼養,這種答辯通常禁不起證據的檢驗,進而在法庭中露出蛛絲馬跡,於是真相大白。
毛小孩生病是無可避免的狀況,毛小孩不會說話,生病時一旁的飼主只能心急如焚,如同人們生病一樣要上醫院、看醫生,不過毛小孩可不像人們有全民健康保險可以吸收大部分的醫療支出,只需要部分負擔和支出一點點的掛號費。對於毛小孩的醫療給付,目前是由私人保險來涵蓋,不過雖然乍看寵物醫療險琳瑯滿目,從門診、疫苗、手術一應俱全,不過對應到《保險法》的分類,毛小孩固然是擬人化的稱呼,可寵物醫療險仍然是屬於《保險法》第13條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分類中的後者。
寵物保險近年來也發生過紛爭,是涉及到續保及通知方式的爭議,實則《保險法》對於「通知」規範甚多,包含通知的時間,以及倘若保險事故發生,要於5日內通知保險人等規定不勝枚舉,只是保險的爭議不見得會走到法院,透過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處理,大致上都能化干戈為玉帛。
另外毛小孩生病也面臨動物用藥的問題,動物用藥中的寵物用藥種類有限,確實在一些毛小孩生病情況下有無藥可用的困境,必須讓獸醫師冒險使用人體用藥,也在這幾年間成為矚目話題。這涉及的是《動保法》中規定「治療動物疾病之藥物不足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物類別,得由獸醫師(佐)填入診療紀錄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但人體用藥是《藥事法》的守備範圍,哪些人體用藥可以開放給寵物使用,變成獸醫師團體和藥師團體的英雄內戰,也帶出我國動物用藥歸農委會防檢局管理,人用藥歸衛福部食藥署管理的多頭馬車拉鋸。
毛小孩的壽命不比我們,大部分的飼主都得成為最不甘心放手的那一方,坊間對於毛小孩的身後事也有專門處理的禮儀公司,毛小孩的善終是對愛的道別,不過毛小孩在離開人世後,相關焚化規定,會涉及毛小孩的遺骸是否算是廢棄物。
對照人們的成長過程,在懵懂中度過大半時光,沒有神奇的魔法可以讓我們像是《班傑明的奇幻旅程》一樣,可以從年老回溯到呱呱學語,但毛小孩來到身邊,讓人們提前領略了生老病死的過程,在牠們的身上體會到了珍惜當下,還有陪伴這兩個字的意義。
法律人也追劇?當然,只是他們不會在法庭上告訴你而已。有的法律人不僅愛追劇,更希望解讀及探討影視作品中的法治文化意涵,並讓司法改革可以更加通俗易懂。
《報導者》在週末開闢「法律人追劇」專欄,邀請曾以《羈押魚肉》一書獲得金鼎獎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等法律人執筆,每月一篇與讀者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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