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出養在台灣,是脫胎自民間風俗,歷經數十年逐步由政府納管、法制化的服務。等待出養期間,部分兒童可能在保母家接受短則數月、長則1年左右的照顧,這群24小時保母可說是給了等家寶寶人生中第一個穩定的家;但在監管機制不健全下,這個家也可能成為孩子的生命終點。
去年(2023)年底,由兒福聯盟媒合出養、安置在保母家的1歲男童剴剴疑遭保母虐死,兒盟社工被北市警局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上銬移送。輿論檢討社工失職之餘,整起事件背後隱而未顯的一角,是政府在社會發展脈絡下,數十年來將決定孩子離家出養、期間安置照顧、將與哪個家庭羈絆一生的重責大任交由民間承擔,並在這項影響每年300~500名兒少未來的關鍵任務中長期隱身。去年9月,剴剴被安置到保母家同時,政府正著手修法,試圖補上國家的缺位,但終究未能扭轉小生命的殞落。
在早期的台灣,從手足間的過繼、育幼院收養孤兒到民間販嬰仲介,各種私密甚至違法管道滿足家長渴求子女或繼承香火的心願,卻讓孩子留下永恆身世之謎與心中的無解傷痕。2011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規定收出養只能透過政府認證的民間機構辦理,由社工進行全面的出養評估,停止生父母親權,將孩子移往安置;另一方面,申請收養者須通過評估與上課成為合格收養人,媒合後還需通過試養。過程短則年餘,長則2、3年。
「我們在幫小孩找家,不是幫大人找小孩。」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收出養督導林容道破這嚴謹程序的意義。
歷史脈絡造就台灣與瑞典、丹麥等以政府主導收出養的不同之處──在台灣,這項任務長期由民間擔負,即便2011年《兒少權法》修法,就已將公立機構納入提供收出養媒合服務的單位之一,但在同一時期,還有家暴防治、性侵害防治、高風險家庭等相關法案或服務上路,政府社工人力緊缺,收出養工作便持續由民間機構提供服務。久而久之,在公部門的認知中,通過認證的民間機構扮演了收出養媒合工作的專職角色。當社會局處接獲民眾出養孩子的需求,就會提供收出養機構的電話,請民眾自行聯絡。
這也讓出養流程中出現一種矛盾──被賦予收出養專職角色的民間機構社工,不像政府社工有查調政府資料的權限。例如民眾自稱有低收入戶等困難,社工無法進入政府系統核實,須轉請政府協助。在福利資源的媒合上,公部門更容易從社安網系統盤點兒少家庭狀況,即時增補資源,強化將孩子留在原生家庭照顧的可能,民間社工就得花費更多心力。
然而在2017年第一次兒童權利公約(CRC)國際審查後,考量兒少最佳利益,安置機構從2019年底開始不能再自行收案。也就是說,這6家收出養機構能提供收出養媒合服務,但若出養人想讓孩子一併安置在機構,就得經公部門社工評估,確認孩子有出養、安置需求,且有床位才行得通。相對地,請保母照顧出養童的兒盟、勵馨,就不受安置機構規定的限制,可自行收案照顧、做出養評估。
然而,國內安置機構床位原本就相當吃緊,加上生輔員人力不足,無法滿足照顧人力比,「空有床位卻無法收案」已是老問題。目前受虐兒安置的需求居高不下,脆弱家庭安置已不易找到床位,若出養兒沒有受虐或家庭已嚴重喪失功能,相較下就更無安置的急迫性。當公部門接獲民眾出養需求卻沒有開案量能,便會請民眾去找兒盟、勵馨。無論是民眾主動求助,或公部門給電話請民眾自己洽詢,一旦進了民間機構,公部門的介入就不多。
這讓兒盟、勵馨的社工承擔龐大工作量,在出養兒少的照顧、訪視工作上,也欠缺安置機構社工、寄養家庭社工共同照看或分擔,無疑增添了風險。
「每天都有來電諮詢出養的民眾或是單位社工,」林容說,由於合作保母人數不足安頓所有孩子,當保母滿床,社工只得回頭求助政府端,但是公部門安置床位長期吃緊,若無床位,機構只得回絕民眾需求,這常讓社工落入自我懷疑與自責,擔心孩子被漏接。
這讓不同的收出養機構,產生截然不同的工作模式與負荷。
綜合多名接受《報導者》訪問的收出養社工說法,走向出養的孩子,原生家庭往往合併許多困難,例如經濟困頓、藥癮,甚至孩子的生父母失蹤、入獄。若這名兒少已由公部門社工服務在案,完成出養必要性評估、確認安置處所後再轉入收出養媒合機構,孩子就會有一名政府的主責社工,主導孩子與原生家庭的社會福利處遇方向。這麼一來,孩子會有政府、收出養,及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的三方社工一起協助,收出養社工就更能專注為孩子的出養媒合做準備。孩子的安置費,也由地方政府按照各縣市不同標準予以補助。
即便如此,三方合作過程,仍會遇到公部門社工在出養程序啟動、收出養社工進場後就抽身的情況。
「他們(政府社工)會覺得我都把案子『轉』給你,我就不用做了。但其實出養程序還沒結束,還有很多需要透過政府社工跟原生家庭工作的地方,這時我們反而耗去更多精神去跟政府端溝通,」一名資深收出養工作者說,「民間多年來真的承擔太多政府該做的工作,社工對政府在收出養中的角色可能不夠清楚⋯⋯也不能說他們不認真,因為他們手上還有其他個案,用在我們這案的心力,可能就會被排擠了。」
相對地,兒盟、勵馨的案源大量來自民眾自行求助。碰到無公部門介入的自行求助案,機構得做出養必要性評估、尋找安置處所、為孩子和其原生家庭媒合各項福利、早療等資源,同時要媒合合適的收養人,可說是包辦出養流程中的所有工作。
實務上,這兩家機構的保母量能也有限,不可能對所有求助案件照單全收,因此有時也會詢問公部門是否有其他安置處所,但往往得到「床位已滿」的回覆。
安置在保母家的個案,不像安置在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那樣有其他社工一起照看,因此訪視的責任也落在收出養社工身上。剴剴的不幸事件,就在這樣的背景下爆發。
相對一般送托的孩童,出養童需24小時托育,找到收養家庭就會移出,機構亦無法承諾固定案源,若出養兒少要和原生家庭會面,保母還須帶孩子去機構,需配合事項比收托一般家庭的孩子多很多,在在削弱保母的意願。勵馨在全台北、中、南三個分事務所僅約10多位合作保母,兒盟前執行長白麗芳於剴剴案曝光後3月12日的記者會,表示兒盟配合的保母僅有10位左右。
且比起以往,現在的出養童合併更多困難照顧議題。資深社工王郡羚表示,剛入行時,10個孩子裡大約1個來自藥癮家庭,現在藥癮寶寶、身心障礙很常見,早產已是相對單純的個案。
衛福部統計,目前有7成出養兒少有疾病、發展遲緩或特殊家庭背景。王郡羚曾在兒盟服務12年並擔任收出養組組長,去年初離職轉往成人保護工作。她說,來自特殊家庭的健康兒少,收出養社工會盡可能納入支持資源說動台灣收養人,「7成中的4成有機會留在台灣,2成出養到國外,極少數狀況嚴重的恐得轉長期安置。但這幾年國內的收養意願不若以往,挪威、丹麥今年初暫停從台灣收養小孩,跨國出養機會也減少。」
儘管一般認為保母能給予較細膩的照顧品質,封閉式的居家照顧環境,仍有照顧情況不易被檢視的風險。「保母素質落差太大,」一名近20年資歷的兒保社工督導Ken(化名)表示。受虐的兒保個案有時會由保母進行緊急短期安置,在過往的社工生涯中,Ken的服務單位遇過安置的受虐兒少再次遭保母不當對待的案子,讓他對保母照顧品質放不下心。
- 兒少是否有受到立即且嚴重傷害的危險?
- 若確實有危險,兒少是否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或有其他照顧者協助?
- 這些保護能力可以發展出能立刻執行的安全計畫,讓兒少繼續留在家中嗎?
收出養社工須定期訪視個案,拍照並寫下文字紀錄,甚至錄影。這是收出養社工確認孩子受照顧品質,並協助照顧者提升能力的機會。尤其對收出養兒少來說,若成年後尋親未果,這份記載成長過程的訪視紀錄,將是心靈上的慰藉。
林容表示,「訪視時要注意孩子的成長曲線、跟保母的互動,身上有沒有傷痕或怪異之處,希望透過密集的訪視讓保母知道我們對孩子的重視。有些保母會覺得負荷過大不願再合作。但很熱情的保母,就算你不去找她,她也會一直跟你分享孩子的狀況。」王郡羚說,就她以往的服務經驗,兒盟社工同樣會記錄孩子的成長曲線、社會發展、興趣、互動、行為異狀與身體傷痕。
《報導者》採訪9名收出養、兒童保護、寄養家庭、早療等與收托、安置兒少頻密接觸的社工,他們表示,若沒有明顯異狀,仍會傾向信任照顧者的說法,並同步回報督導、諮詢專業人士意見,真有不對勁就做疑似兒虐通報。執行上除了仔細觀察兒少動作,口語未成熟的幼兒可用繪圖表達,也會用上一些技巧,既不打壞關係,又能有效把關。例如採取突訪,不過會對保母婉轉表達,例如「我剛好在附近,順道過來看看」;或拉長訪視時間,在孩子吃飯、如廁、換尿布的時機觀察。
台東家扶中心督導段秀玉,在家扶服務26年,一半時間投入寄養家庭服務。她表示,寄養家庭社工面對寄家與兒少,得在支持和管理督導上取得平衡,到寄養家庭訪視時,當發現孩子身上有傷或行為情緒張力大,就會利用和孩子單獨相處的機會關懷,並與寄養家長懇談、核對、釐清兩邊說法。她一向先感謝寄養家庭願意投身公益,同時提醒他們如何留意法規,「社工絕對不是帶著批判跟責備的眼光而來,而是一起看孩子跟寄養家長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一起把孩子照顧得更好。」
在剴剴案中,輿論矛頭直指陳姓社工的訪視紀錄造假。事實上,所有社福系統都有相當綿密且架構分明的督導系統,若造假屬實,反映的不只是單純的欺上瞞下,還會是整個系統的失靈。
事件真相尚未明朗,受訪者僅能就自身經驗進行探討。王郡羚表示,以兒盟來說,每位社工每月都須將服務中的案件列表,與直屬督導逐條討論個案狀況、處理進度、何時可媒合出養。特殊個案會在團體督導時討論,還有外部專家學者不定期進行複雜個案的督導討論。「督導不是只看紀錄,還會問每個處遇的決策過程、社工的想法、交流意見。很難把故事編得毫無破綻,因為一定會有人看得懂。」
「社工訪案回來,其實就會在辦公室交流起來了,大家會一起討論孩子的變化,確認處置沒有疏漏,」林容認為,小孩成長過程的細微變化很難用想像杜撰。
不過綜合受訪社工的說法,收出養社工並不只專注個案,還包含辦理收養家長親職課程、媒合各項資源、撰寫服務方案等,占去近乎3、4成的工作時間。會不會因為工作做不完投機取巧?督導機制會不會百密一疏?沒人能給出絕對的否定答案。
「社工會不會便宜行事?這要看每個人的社工倫理。可是只要紀錄寫得不清楚,督導叫來一問,基本上能看出來。沒確實訪到的個案,沒拍到的個案照片,就回去補訪、補拍,」Ken說,現在會建議同仁從出門訪視就開始錄影,其實也是確保個案與自身權益的方式。
「社工的體系運作,很多是建立在信任關係上,包括信任我的社工、家屬、照顧者,」公部門的資深兒保督導Jean(化名)說,「除非有特殊狀況要督導或同事陪同,否則社工訪視都是一個人去,且不像警察做筆錄那樣可以現場聽打,都是回辦公室才寫訪視報告。有時事情一多,報告可能有點疏漏,但大部分的人都清楚要對這份紀錄負責。」
公部門社工的缺席、政府重度仰賴民間建置的收出養服務,是剴剴案當中未被完整討論的缺角。根據新北市社會局說法,接受脆弱家庭服務的剴剴,出生後就由社福中心社工訪視;剴剴外婆求助兒盟,讓剴剴進入兒盟安置後,依現行法規,社福中心社工持續關懷原生家庭,剴剴交由兒盟社工全責安置、出養評估與訪視。不過,衛福部在後續的檢討中提到,孩童在不同系統間轉換時,地方政府應持續協助,不宜停止相關服務。
剴剴案當中,兒盟、新北市社會局、負責管理、輔導訪視劉姓保母的台北市社會局之間,三方的聯繫協調是否出現缺漏?從出養、訪視、督導,當中環節出了什麼問題?兒盟表示,將應衛福部要求,在25日提出出養服務流程改善計畫,目前不便回應。
事實上,在剴剴案爆發前,公部門在收出養工作者長期呼籲下,已意識到自身在收出養業務中的角色過於淡薄,進行中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便將在出養流程中最關鍵、決定孩子往後命運的「出養必要性評估」,從媒合機構改由地方政府辦理;並由衛福部在去年9月一場聯繫會議中下達行政指導,可是沒有強制地方立刻執行。儘管新制已上路近半年,勵馨台中分事務所仍持續接到公部門要求出養評估的電話。
在本案相關的策進作為與社安網檢討機制中,衛福部將「出養必要性評估,未來應由地方政府辦理」放在重點第一項,但還未擬具細節。長期欠缺此項評估經驗的公部門社工,能否立即接上新制,決定一個個出養兒少的未來?受訪的這幾天,林容也忙著在相關網絡間奔波,說明流程、分享經驗。
出養必要性評估轉由公部門負責的期待,是讓出養家庭能更即時地獲得福利資源,兒少出養期間的安置由公部門社工安排,媒合機構能專注投入在收養媒合工作。這麼一來,兒盟、勵馨自行建置的保母系統便要慢慢退場。例如去年底,勵馨台中分事務所絕大多數保母照顧的孩子完成出養,或轉往公部門安排的寄養家庭,台北、高雄分事務所仍有零星個案在保母家。
而剴剴就剛好在這新舊制轉銜的時間點,在去年6月進入兒盟出養程序,9月起由劉姓保母照顧。若他晚幾個月進案,或許能在新北市社會局安排下接受其他保母照顧。雖無法保證能100%防範意外發生,但或許命運就此不同。
不過,當兒盟、勵馨保母系統正式退場,且因應新制不再自行收案,面對攀升中的兒少出養需求,安置床位吃緊的公部門要在哪裡安置這些孩子?原先還可向民間機構求助收案的脆弱家庭要往哪裡去?過程會不會造成更多漏接?依舊令人憂心。
剴剴案發生至今,各界的千夫所指,讓眾多社工心情震盪,在受訪時忍不住落淚,甚至已有社工醞釀出走。然而林容與Emma這兩位資深工作者,都不約而同表達了類似心情:「收出養這工作,很多人一做就是一輩子。因為倘若有一天,當年那位親手送出去的孩子回來尋親,誰比我們更清楚他們的過去?誰最熟悉他們的原生家庭?當那孩子有天踏進我們機構的大門,或許我們能幫他們找到原生的根。」
「收出養社工不是神,卻在做神的工作。」王郡羚說:
「我們真的是在幫孩子改寫命運,過程對社工的負荷相當大。在很多國家,收出養其實是政府要主導的服務,但台灣是讓媒合機構處理。當然我們有自己的歷史脈絡,但需要更多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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