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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環運圈的老友──蔡嘉陽博士分享一張鎮西堡農耕地的空拍圖,並拿來和同樣具有檜木觀光資源的司馬庫斯做了土地利用模式的對比。部分網友直覺式地連結到山坡地過度開發、超限利用等問題。此舉引發對鎮西堡發展脈絡較熟悉的各界批判,更讓鎮西堡阿道.優帕司(Ataw Yupas)長老發文解釋,這是冬季有機田休耕的景象,目前鎮西堡所有農耕地都是農牧用地,並沒有超限利用。
幾天之後,部落工作者Yapit Tali發文解釋鎮西堡土地利用的脈胳;長期投入共管研究與倡議的林益仁教授等人,則發表〈馬告的森林:一個不斷尋找和解的地方〉一文,期待從推動馬告國家公園的歷史中,看到原權與生態理念合流互惠,面對衝突,積極的對話與反思,尋求和解。
這張鎮西堡空拍照,似乎成了近來很難得討論坡地農業和原住民部落發展的媒介,期待這次的衝突可以化為更多的社會對話和相互理解,成為一個好的起點。
鎮西堡是我重要的山林啟蒙之地,除了那裡的檜木原始森林,更重要的是從阿棟.優帕司(Atung Yupas)牧師、阿道.優帕司長老、依諾・尤命長老等好友身上,學習和感受泰雅族和山林土地的文化連結。
1999~2003年我參與的催生馬告檜木國家公園運動,倡議在泰雅族的傳統領域中,政府應建立一個和原住民共管的國家公園。林益仁教授稱之為:環運和原運第一個合作的社會實驗。
2018年底,我出了《台灣山林百年紀》這本書,部分內容正是整理這場社會實驗的經驗。其中在〈鎮西堡──與森林共存的部落〉文長約6,000字的章節中,我分享了:鎮西堡部落和檜木林的關係;原住民部落的保育和盜伐的拉扯;從鎮西堡與森林共存的友善農業和特定區域計畫,討論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利用與規劃;以及長遠來看部落、社區參與山林的治理。
鎮西堡部落行政區劃分在新竹縣尖石鄉,在馬告檜木國家公園預定範團的東南側,是石門水庫上游最深山的泰雅族部落,海拔約1,700公尺,可以說是台灣少數位於溫帶地區的部落,隔著塔克金溪(大漢溪的上游)和司馬庫斯部落遙遙相對,兩個部落主要的觀光資源是檜木。
鎮西堡的檜木林在馬望山和基那吉山之間,僅僅一天來回,人們可透過略有難度的生態步道,親眼目睹那一棵棵數百或上千歲,高大壯麗、樹形各異的巨大生命。檜木森林有四至五層次,最高層的檜木及針葉樹樹高可達40~50公尺,第二層針闊葉樹則在15~25公尺之間,往下還有闊葉樹和灌木、草本、苔蘚等,樹上也有多種的附生或攀藤,多層多樣的原始森林令人陶醉,尤其看到只如芝麻粒大小且極輕薄的檜木種籽,竟能長成難以想像的大巨木,更會感受生命的奇蹟。
「我們從不刻意砍伐或干擾檜木林,相反的,這片霧林是族人、祖靈的原鄉。」
「紅檜與扁柏的巨木就是神靈,統稱為『Kapa-rong烏・杜』,烏・杜就是神靈之意,也是Ga-Gar的一部分。」
什麼是GAGA?我的學習和理解是:好比漢人所說的人和人之間的倫常,或者,舉頭三尺有神明的道德規範。但泰雅族的GAGA包括人與人、人與土地關係的行為規範、人在環境或使用自然資源的倫理,而且對族人有很強的內外在約束力。森林、狩獵、河川、土地經營都有GAGA,生活中很細微的行為也都有GAGA,如果不遵守,會遭致上天的懲罰。
1998年,我開始參與搶救棲蘭檜木林運動,要到2000年才第一次從鎮西堡部落踏入這片原始森林,見證這群偉大的生靈,給我許多新的文化刺激和學習。
然而,在2003年馬告國家公園預算凍結之後,我和同事開始關注淺山地帶的全民造林、伐木養菇等議題,便少有機會再度前去學習了解。
2017年,我帶著同事重回了鎮西堡部落,和阿道.優帕斯長老(基督教長老教會)、依諾・尤命二位老朋友在夜裡聊著關於森林的歷史,阿棟.優帕斯牧師也前來相會,重溫了當年一起為保護森林努力的革命情感。
阿道.優帕司長老說,在1980年前後,台灣正面臨著森林浩劫,唸國中的他跟著爸爸到獵區(要走一天多)打獵,連續兩年,連一隻山羌也沒有。因為隔著塔克金溪,退輔會的棲蘭山林區170林道正在炸山開路、大肆砍伐原始森林──檜木林。每天約中午11點,就會進行大約30次的炸山爆破開道,中午吃飯,下午再用推土機把土石推落河道,巨大的聲響把動物都嚇跑了,而且把底下的檜木整片都打爛掉。
當時是大伐木時代的最高峰,林道已經從泰岡一路挺進新光部落,正準備從鎮西堡的水源地,基那吉山下開路到檜木群,但引起部落的強烈抵抗,才保住了森林。如今的泰崗和新光部落到了冬季就會缺水,就是因為水源地的森林被砍伐。
事實上,鎮西堡部落不僅抵抗國民黨政府的伐木,早在日治時代,因為慘烈的抵抗,才延緩了日本伐木開發的力量進入。
從這個歷史觀點,台灣最早的森林保護運動,應該是原住民對殖民政府的抵抗運動,而鎮西堡基於保護水源地,對國民黨政府進行的反對伐木行動,應該載入史冊。
2000年後,部落開啟和政府的接觸和合作,但雙方的作法還是有很大的差異。例如,現有通往檜木林的觀光步道,是依原有獵徑小幅修建,但林務局打算拓寬、建造管理處,遭到部落反對,才得以維持現有生態原貌。
2006年,水土保持局為了消化石門水庫上游整治預算,打算在檜木林區的崩塌地,施作水泥工程,鎮西堡部落同樣悍然拒絕,因為他們了解森林的天然復育機制,反對水泥工程。如今,那片崩塌地已自然復育為以赤楊樹為主的次生林,大自然自我療癒,完全不必工程介入。另外,政府原也打算在塔克金溪支流興建潛壩工程,同樣在鎮西堡部落的反對下無法興建,不僅保護了天然的溪流,更為納稅人省下8,000萬的經費。
但是,2012年來自其他部落的盜伐集團,曾經偷砍了鎮西堡的檜木;2014年再發生來自其他部落的盜伐者,砍伐了一棵約200年的檜木和一塊樹瘤。這裡是屬於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的管理範圍,有巡山員例行性巡邏,但卻無力阻止盜伐。鎮西堡因應接連發生的盜伐事件,經過6次部落會議,決定在通往神木群的唯一道路上,設置關卡,宣示主權、維護森林。
當年3月14日,鎮西堡居民慎重地舉行了設立關卡的立約儀式,邀集司馬庫斯、尖石鄉前山、桃園復興、宜蘭南澳、南投瑞岩、丹大部落、林務局等代表,結盟守護森林。在檜木林步道的入口實施夜間封路,由部落青年輪流守夜巡邏,特別留意下午4點以後的貨車,只要發現可疑的車輛,就在第一時間處理。
原住民部落和過去原本勢不兩立的林務局,共同結盟保護檜木林,這是台灣森林治理很重要的歷史里程碑。
阿道.優帕司長老說,這是他們的傳統領域,部落有權利參與經營管理,但檜木林、自然資源要與全民共享。
除了鎮西堡部落,許多原住民部落或家族,正透過自發性的力量守護山林與部落的永續發展。像司馬庫斯部落,以共同經營的模式,守護檜木林和發展觀光;致力屏東霧台達巴里蘭的宋家,自發性地復育保護了50公頃的山林;台東延平鄉鸞山村的布農族人阿力曼,籌資搶救部落上方原始榕樹巨木群,阻擋財團蓋靈骨塔、渡假村,以「環境信託」理念打造「森林博物館」,作為環境教育、文化重建、族群交流的平台,都是很動人的努力。
然而,當代的原住民部落,並不是一個理想的烏托邦,同一民族不同部落,甚至部落內的看法或做法未必相同。有時我們看到一些負面新聞,除了我前面提到鎮西堡檜木遭到盜伐,或者2006年檢警破獲司馬庫斯巨木群有多棵巨木遭人盜伐,發現是當地族人組織的盜伐集團所為,這些人甚至恐嚇其他積極守護森林的族人不得聲張,有些案例則是外來集團以毒品控制一些原住民進行盜伐。
有些人會因為看到上述的負面事件就認為:原住民文化已經流失,要如何相信部落可以管好山林?但我們要想想:台灣多元社會中,任一社群或族群都有正面或負面的力量。如果有好的國家體制,恢復原住民權利,找回傳統生態智慧,就可以讓更多原住民部落成為山林保育守護者,在大社會的支持下,就有機會讓更多正向的案例和力量擴散。而不可忽略的是,該正視山區經濟和生存能否永續的課題。
在自然資源豐沛的社區,發展觀光似乎是條兼顧環境永續的生存之道。然而,擁有豐沛的檜木觀光資源的鎮西堡和新光部落,並沒有把觀光當作唯一的生計來源,而是「農業為主,觀光為輔」。
自古以來,農業就是部落主要的生存基礎,阿道.優帕斯長老說,那些一天到晚跑去打獵的年青人,會被老人家批評是懶惰的人,沒有依節令去播種耕耘,到時候會讓家人挨餓。
有機農戶栽培的多樣蔬菜例如青椒、高麗菜、芹菜,目前是供應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里仁,以及新北和桃園市的學校營養午餐,很受歡迎。特別是6~8月的高麗菜,因為位於中海拔的鎮西堡,剛好可以補上淺山和平地的生產空檔。由於部落產業可以提供生計,所以有9成的年輕人留在部落。
鎮西堡的農業大約以10年為週期更換作物。1980年代種蘋果和香菇,但蘋果在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開放大量溫帶水果進口後崩盤,香菇則被中國的廉價香菇打敗。那段期間,部落也需要砍伐楓香、殼斗科的樹木,栽培段木香菇,讓部落附近的森林有了損失;幸而部落內部有所自覺,透過部落會議確認在水源地不得砍伐森林。接著1990年代是種水梨,2000年左右種植水蜜桃,現在則是蔬菜為主。
依諾・尤命的觀察經驗是,鎮西堡雨水多,不適合種水蜜桃,適合種水梨與蘋果,但需要很多農藥;而對於林業,他的觀點是,經營人工林生產木材,收穫期太長,也不可能在原住民部落發展。
10幾年間,部落除了發展有機農業,也在部落的農路兩側、邊坡和聯外道路有計畫地植樹,或者復育森林。長期致力於保護森林的族人,深知與森林共存的永續農業,才是山坡地農業的解方,他們的目標不只是有機農業,而是友善農業,正在形成整個部落的植樹和復育行動。
根據現場的考察和訪談,他們的作法有以下幾種:
- 部落內外的農路和道路兩旁,通常種植楓香,到了秋冬很具有觀賞價值。
- 山坡上的梯田邊坡則是種赤楊,或者保留次生林、種植少數柳杉;森林和農田交界處,會刻意種上幾棵蓪草,這種植物花的數量多,可以吸引很多昆蟲傳粉。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在實施慣行農法的農地,邊坡上還是保留了樹木和小林子。
- 嘗試多樣化的作物。雖然現在的鎮西堡是以栽培有機蔬菜為主,但阿道.優帕司長老也正嘗試種植多年生的奇異果。台灣原生奇異果──台灣羊桃,本就生長於部落的森林,果實略小,味道豐富,代表這裡可能適合栽培,甚至發展為在地的特殊產品。
- 休耕輪作,許多農地只種植一季的作物,最多兩季,讓土地休息。
- 保留水源地嚴格禁止任何開發。
鎮西堡、新光部落經過部落會議,決定成為依據《區域計畫法》劃定之「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的全國首例,且在2018年5月獲得通過。在規劃過程中,由部落族人指認部落取水之水源,需要進行災害管理的野溪兩側,限制人為建設使用,並且需維持排水暢通,保護部落的水源與安全;同時避開環境敏感區,預先規劃人口成長後所需的居住、農耕與公共設施用地。
特定區域計畫可以依部落的發展需求和環境永續進行規劃,計畫過程納入傳統規範及在地知識,突破過去過於粗放、欠缺精細土地調查所進行的分區管制;施行過程以部落會議為主體,泰雅族的GAGA為最上位的規範,強化內部的自我約束,搭配國家公權力的賦權,透過部落共識,和國家的管制力量接軌,我們可以說,這是更為細緻可行的經營管理計畫。目前正在制定的部落公約,就是把GAGA文化轉為文字律法。
為了保護水源地,免於外界財團到水源地買地開發,部落要求對保護水源地,採取比現行法律更嚴格的限制開發,以防堵現有相關法令的漏洞。他們的目標是維持水源地的原貌,也不允許私人財團登記水權。
然而,因為計畫範圍內的農業使用土地面積約152.5公頃,但有約48公頃位於林業用地,不符合目前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目前正在依法進行「異議覆查」,重新確認是否可以變更為農牧用地,同時和部落協商和制定友善農業合法化的條件。
協商這些條件並不是因為部落力求將林業用地合法化為農牧用地,事實上,部落協商出的條件有些更嚴格,而且如果有部落也願意接受特定區域計畫,必須依個案另外再進行評估和審查,並非一體適用。這和過去政商壓力下一再退讓,使得國土管制失守的情境完全不同,更深的歷史意涵是:和解的開始,山區治理真正的法治化。
在這裡,我們看到許多年輕人回鄉成家,透過經營友善農業支撐一家人的生計,把人留在部落,也努力把環境照顧好。大漢溪─石門水庫上游的鎮西堡部落,自主的環境永續行動,遵循GAGA和當代政府體制接軌的努力,告訴我們原住民部落有能力化解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矛盾,此時,很需要國家力量的支持。
鎮西堡的模式並非完美的終點,和森林依存的農業尚在摸索前進中,重點在於,我們看到在地的生產和生活者,為環境保育不懈怠的努力,政府應該好好參考,通盤擬定山地農業的處理政策。
台灣的國有林面積達184萬公頃,絕大部分與原住民傳統領域重疊,1998年催生馬告(棲蘭)檜木國家公園運動,民間社會開始倡議原住民與國家公園的「共管機制」。這項倡議的認知基礎在於:百年來台灣山林開發破壞的根源,是來自日本和國民黨政權,原住民族是被剝奪權利的受害群體,他們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應予恢復;另一方面,更認知到廣大山區的保育,不可能只靠國家行使公權力,迫切需要人民參與、社區部落協力。
從事森林保育運動近20年,實踐的時間愈久,愈發現單是靠國家權力守護廣大的山林,已是不可能的任務,例如盜伐檜木、狩獵的問題,如果沒有部落或社區保育力量的合作,連查輯都有困難。
東華大學的環境經濟學者戴興盛教授曾為文指出:
「台灣的資源治理是一個頭重腳輕、非常空虛的體系,國民無法參與決策、分享權利,但卻可以在國家管不到的山林海洋間肆意利用破壞資源。」
「首要的第一步,是要逐步地將治理權限授權給適合的組織層級,透過授權,讓資源治理落實到政府無法、無力觸及之處。」
國家法律應是最後和最低的保育防線,但我們不可能事事都採取極端的管制手段,自然資源的良善治理必然要從「國家管制」走向「多元協力」,讓利害關係人從保護自己權利、資源的永續利用出發,依不同的區域和個案,透過和政府協商,界定權力範疇,得到社區和部落的認同且積極參與,才能達成「有效的治理」。
台灣在實踐原住民轉型正義,依法恢復原住民權利的步伐十分緩慢。猶記1999年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陳水扁曾在蘭嶼與原住民各族群代表簽署了《原住民族和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條約;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依法應與原住民建立共管機制的國家公園、國有林、國家風景區。但至今所有事務的前進卻非常有限。
過去,我們對於原住民守護山林的想像,一種是國家僱用的巡守員,一種是義工。然而,事事都期望國家的經費支持,有其侷限;沒有考慮生計的保育工作,也不可能長久。
住在石門水庫下游的人們,在要求鎮西堡、新光、司馬庫斯等水源地上游的部落,要負責保護森林和水源時,是否也該想想:我們要付出什麼?
關於原住民或社區參與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的最大疑慮,就好比在戒嚴時代總有個說法: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不夠,不配擁有民主。然而,民主是需要學習的,參與治理也需要學習。
賦予部落和社區權力,學習管理公共資源,勢必是⼀條漫長的路,政府和民間都需要學習。而最重要的前提是資訊透明、社會參與對話,建立彼此的信任。
不過,政府畢竟扮演了資源分配的角色,不管是部落、社區的培力,環境補貼政策,都需要把錢花在對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搭構原住民傳統生態智慧與生態學的橋梁,建立山林經營管理的實務共識,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體,逐步賦予經營管理山林的權力,同步改革公務體系。
在氣候變遷的嚴肅挑戰之下,政府應該和最直接的利害關係方──原住民族、山居聚落,透過對話,相互理解,一起想辦法,共同協力治理。
與森林共存的鎮西堡部落,正在幫助台灣社會重新定位山林政策。(本文內容節錄自作者著作《台灣山林百年紀》/天下雜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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