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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宗「越南旅客脫團案」當事人自白:我被騙了
主動投案的越南旅客脫團案當事人阿泰,向人權團體告白。目前他已進入移民署的收容所(為保護當事人,照片經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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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早上8點多,一身清瘦的阿泰提著行李出現在辦公室前。

「我想要自首回家,你們可以幫忙我嗎?」他說。阿泰來自越南,看上去稚嫩,像個10多歲的孩子,因為緊張而不停地搓揉著雙手。

不尋常的假觀光真打工
去年(2018)12月26日,152名越南旅客到台灣後脫團失聯、「假觀光真打工」的事件佔據各大新聞版面。這是交通部觀光局從2015年開始成立「觀宏專案
「觀宏專案」,即為東南亞優質團旅客簽證便捷措施。根據「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簽證作業規範」, 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等6國人民,可透過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指定旅行社團體旅遊或企業贊助之獎勵旅遊團(5人以上)申請電子簽證來台
」,促進東南亞旅客來台觀光政策實施後最大宗的脫團案件。來到我們面前的阿泰,正是其中一名脫團客。

這起案件引發社會及政府單位高度關注。承辦旅行社曾向媒體表示,他們當月21日至23日接待這4個越南旅行團,153人中152人陸續脫團、音訊無蹤。移民署也指出,以往觀光團可能會有兩三人失聯,從未有這麼大規模的「逃跑」事件。目前,外交部及移民署正全力追緝這些「假觀光真打工」的越南人。

對於我們這些協助移工的團體來說,這也不是一起尋常的逃跑事件。事發兩星期後,已有60多名「觀光客」遭移民署查緝及投案,比起台灣其他「逃跑外勞」,他們的逃跑戰術顯然癟腳許多。1992年政府制定《就業服務法》之前,的確有許多東南亞人透過觀光簽證來台打工,但是在移工政策與私人仲介制度確立之後,東南亞來台觀光門檻相對較高,大部分移工還是透過仲介來台合法工作,再因為不同的理由離開雇主而「逃跑」。

逃跑,意味著移工無法依其意願、以正式管道離開僱傭關係,他們只好以此手段,遠離和避開對自己不利的事情或壓迫。在我們接觸的案例中,在台的合法移工可能會因勞資爭議、仲介問題、高額仲介費、不能自由轉換雇主或尋求更好的勞動條件而逃跑。

根據移民署統計,台灣存在多達5萬名逾期居留、行蹤不明的失聯移工,大部分身處更艱困、強迫勞動的處境中。逃跑後,這群移工沒有任何法律保障:遭到違法雇主欠薪,他們不能申訴,生病也不能看醫生,吃虧了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因為報警就是自投羅網。若非無路可走,鮮少有移工會逃,若要逃跑,也要仔細計算利害風險,提心吊膽躲避追緝。他們往往會透過可信賴的人際網絡逃離、盡量規劃好去路。

於是,獨自提著登機箱出現在辦公室門口、向我們求援的阿泰,以及152名越南旅客如此漏洞百出、毫無章法的透過觀光旅遊再脫團去打工的方式,實在有違常理。與其說是計畫性逃跑,更令我們難以理解的是什麼樣的力量將這群癟腳的脫團客送到台灣?在阿泰自首前,我們和阿泰進行了訪談,試圖了解他的處境。

被低於行情的仲介費招攬

今年20歲的阿泰來自越南中部農村,家裡務農,有一個姊姊、兩個妹妹。姊姊為了幫家裡還債,正在台灣當移工,兩個妹妹還未成年,如果她們要繼續上學,身為長男的阿泰必須想辦法在沒什麼工作機會的鄉下另闢賺錢之道。

他早就想追隨姊姊的腳步到台灣工作。但是當一個合法移工,要付出6,000美元的仲介費,這對阿泰來說是一筆難以想像的金額。姊姊當初也是借錢才能出國,仲介費至今尚未還清,怎麼可能再幫他支付另一筆仲介費用。

前陣子,阿泰透過網路認識一名自稱在台灣有工作門路的越南人阿明,對方告訴他,只要付1,500美元,就會幫他辦旅遊簽證,並幫他在台灣安排工作,一個月可以賺新台幣兩萬多塊,這樣的工資是在越南工作的好幾倍。

阿泰聽了非常心動,台灣就像一個充滿各種機會的地方,到了台灣就有工作、有錢,姊姊之後不用那麼辛苦,妹妹的學費也能有著落。他還年輕,還有本錢可以試一試。他雖然知道拿旅遊簽證打工是非法的,也感到害怕,但阿明告訴他很多人都在台灣打工,這很平常、很容易。阿泰既然拿不出6,000美元,這值得一試。

2018年12月23日清晨,阿泰搭上從越南河內往台灣的飛機。他問一起搭飛機的人付了多少錢,有的人支付1,500美元,有的1,600美元,最多大概2,000美元,他心想還好沒差得太多。在機上,大家對於「去台灣」懷抱緊張心情,其中還有幾個年紀較大的人,也抓住這個機會出國、奮力一搏。

他們不懂台灣「新南向政策」或「觀宏專案」,只想著就算冒險也要賺錢,他們需要這個機會。阿泰想,鄰座那些年紀大的人,就算能拿出6,000美元,也很難被雇主看上而得到台灣合法的工作了,何況同行的人也和他一樣只能藉觀光名義出來打工。而這些人的共通點就是沒錢、想賺錢,阿明也告訴他們:「沒錢,可以借。」

從桃園機場入境已經是早上7點多,阿泰這一團的人擠上兩台遊覽車,不願告訴他們姓名的越南導遊沒收了所有人的護照,「到了飯店再還給你們。」阿泰記得導遊是這樣說的。

兩台遊覽車總共坐幾十個人,他們這群「觀光客」真的像觀光團一樣在台灣玩了一天,直到晚上才抵達位於高雄愛河旁的飯店。越南導遊要他們洗完澡之後到大廳集合,還交代他們要分批搭電梯下樓。阿泰回憶,當時是晚上8點半,樓下一團混亂,不只越南導遊不見蹤影,還出現了警察。阿泰心裡非常緊張,他心裡想「要接我們的人怎麼不在?」、「我們要被警察抓了嗎?」但他半句中文都不會講,更不敢開口詢問,只能憑眼前所見來分辨眼前的狀況。

他選擇離開人群、跳上計程車。

失聯的中間人,在他自首前一晚才來電

在見到我們之前,阿泰並沒有得到任何工作機會。他來台灣前,曾和一名在台南工作的越南朋友聯繫,對方說如果來台灣遇到什麼困難可以去找他。阿泰逃離飯店後,給計程車司機看朋友宿舍的地址,花了1,000多塊計程車錢從高雄搭車到台南,寄人籬下。

那兩週,阿泰始終聯絡不上越南導遊,也聯絡不到當時幫他介紹的阿明,等於被丟包了。他不能一直賴在朋友的宿舍不走,朋友是合法移工,不能給他添麻煩。阿泰也找過在台灣工作的姊姊幫忙,姊姊說他傻,幫他四處打聽工作機會,但是沒人敢用拿旅遊簽證的移工,阿泰才感覺自己徹底被騙了。

阿泰解釋,阿明當初說得簡單,只要1,500美元,來台灣馬上就可以工作,一個月拿2萬多,誰知道阿明就這樣音訊全無。阿泰被放生在異鄉,求助無門,他不甘心付了仲介費卻要負債回鄉,卻別無他法。煎熬許久,他在人生地不熟的台灣窮盡所有氣力,沒有路了,心一橫,「還是回家吧。」

阿泰最後經過越南朋友介紹找上了我們。

我們很好奇阿泰如何看待自己身處的情況,尤其越南旅客脫團案在媒體上吵得沸沸揚揚,阿泰也透過Facebook看到了。透過朋友翻譯,他才知道原來自己不僅是一個非法打工要被遣返的人,可能得面臨刑事責任
移民署已和警政署成立專案小組,可能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來辦理。

「怎麼會這樣?我要在台灣坐牢嗎?」他不斷詢問我們,這是他怎麼也沒有想到的事。在阿泰決定自首前一晚,他接到一通陌生電話,那頭,失聯許久的阿明告訴他:「如果警察問你的話,不要說我的事,你不說的話我回去叫公司退你錢。」阿泰從頭到尾不知道有什麼「公司」,他在越南接觸到的只有阿明的媽媽。

阿泰一邊搓揉雙手一邊回想,他說,他先寄了1,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3萬元)當訂金給阿明,後來親自將2,400萬越幣(約新台幣3.1萬元)交給阿明人在越南的媽媽。他以為阿明說話算話,不會騙他。但現在回想起來,那個老婦或許根本也不是阿明真正的媽媽。

「你覺得回去他們真的會退你錢嗎?」我終於忍不住,小心翼翼問他。阿泰無奈地搖搖頭,「不會吧?我連公司在哪裡都不知道,」阿泰說,不想再被騙了,他決定把所知的事情都告訴警方。

「後悔嗎?」我問他。

「很後悔。如果知道是這樣我就不來了。以後也不想再來台灣了⋯⋯ 一起到同一個飯店的有5個女生,還有年紀比較大的人,他們不知道怎麼樣了⋯⋯」他低著頭像是在告解一般喃喃地說。

應檢討讓他們逃跑的制度

在「假觀光真打工」的新聞底下,像阿泰這樣「知法犯法」的人不少,然而他們所知的也就是人蛇仲介所告訴他們的資訊,對於要承擔的風險和法律後果所知極為有限。人蛇仲介向苦無出路的農村青年丟出一條危險的繩索,青年們也順勢抓住這個翻身的機會。來到台灣之後人蛇仲介就是這些人唯一的浮木,當浮木鬆手,他們只能隨水漂流,亦或向下沉淪。

於此之前,台灣目前早已有5萬名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政府面對這些不畏風險、前仆後繼來台的移工,總是祭出擴大查緝的專案,卻未曾檢討長期以來移工制度最根本的問題: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和高額仲介費用。

如果能像一般勞工一樣換工作,有尊嚴地勞動,鮮少有移工想要逃。「如果老闆跟仲介好,還是當合法的比較好,不用每天擔心被抓。」我遇過的「逃跑外勞」們總是這麼說。

新南向政策原本應該是與東南亞國家友善交流的機會,然而在政府以經濟掛帥的思維之下,我們看到的只是以舉辦諸多東南亞交流活動,來粉飾現存移工制度的剝削事實。沒資源、付不出高額仲介費當合法移工的人,就用透過其他更「便宜」的管道被吸收來台。

近來的「新南向產學專班」、「觀宏專案」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看似是東南亞學生、旅客及專業人才來台、留台的機會,但在政府沒有嚴謹把關,並開放私人仲介招聘、任其市場化的結果,就是這些期待脫貧翻身的東南亞工人,淪為仲介公司填充廉價勞動力的受害者,更強化現存移工制度的剝削結構。我們不禁想問這樣的新南向究竟圖利了誰、又嫁禍了誰?

2003年起,移工團體就開始批判「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和「私人仲介制度」所造成的結構性問題。這不僅讓移工長期處於勞動條件低劣的狀態,同時也因為市場透過各式各樣的管道隨時能夠補充廉價的東南亞產業後備軍,政府也就更沒有壓力要提升台灣整體的勞動條件,甚至讓東南亞移工、偷渡客、觀光客、學生成為台灣社會譴責的對象。

「移民署說如果你們自首,不只要繳逾期居留的罰款,還可能有刑事責任,不確定什麼時候可以結束調查回越南。你確定要自首嗎?」我們問他。

他想了想說道,「對,我想回家,請幫我聯絡警察。」

阿泰給仲介的1,500美元,其中500美元是家裡想辦法湊來的,1,000美元則是跟銀行貸款。

「回去之後還要還銀行錢。」說完這些話,他平靜地提著行李,坐上移民署的車離開。

(編按:為了保護當事人,部分可辨識個人身分之資料經過調整,但不影響其所陳述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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