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風中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歐盟狀告WTO,經部擬鬆綁國產化引角力風波
政府推動離岸風電同時,也希望台灣「從無到有」帶動本土供應鏈發展。圖為世紀鋼位於台北港的風電水下基礎設施,該廠是台灣風電國產化政策下的指標性項目。(攝影/陳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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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從2018年推行以來,爭議不斷,風電開發商、歐洲商會,甚至連歐盟都持續要求台灣鬆綁國產化政策。今年(2024)7月26日,歐盟更正式狀告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台灣違反國際貿易規則,這是台灣自2002年加入WTO以來,首次作為WTO爭端案件的被告方,而台、歐雙方目前仍就爭端進行諮商中。

《報導者》對此深入採訪,包括國際與本土開發商、供應鏈業者、律師等利害關係人大多表示,台灣被控告「並不意外」、「這天終於到來」。對於經濟部表態以「開放」為原則的態度,業者則都還在持續觀望,不確定實際執行方式為何,且已延宕的離岸風場建置時程,未來又會被如何左右,也仍是變數。

歐盟7月底向WTO請求與台灣進行諮商後(註)
當WTO成員間發生貿易爭端後,可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進行處理,第一個步驟即是爭端當事會員間的諮商請求(request for consultation),是否諮商及諮商會議如何進行、會議時程、舉行次數等,取決於雙方。
如諮商沒有結果,可以在請求諮商60天後,要求成立審理貿易爭端的「爭端解決小組」,如果仍對小組審理結果不服,可上訴至「上訴機構」。
不過,目前因WTO上訴機構停擺,已難以有效解決爭端。此外,也有意見認為,爭端解決過程曠日廢時,即使最後歐盟勝訴,亦已經歷數年,屆時我國風電選商恐已履約多年,是否還能否「終止」或採取何種補償措施,效應如何,尚難估量。
,隨著這兩個月的時間推移,國產化鬆綁的方向也逐漸明朗,尤以9月23日這天,經濟部部長郭智輝緊急約見離岸風電開發業者,表示風場在如期併網的前提下,國產化規則可不受合約約束,還溯及已選商完成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1期(簡稱3-1期)、第2期(簡稱3-2期)。

只是,經濟部長此話一出,已在業內掀起駭浪。

根據《報導者》掌握,包括世紀鋼、華新麗華、洲鉅風電、東方風能等本土供應鏈業者,已緊急向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遞交陳情書,其中用詞強烈、還以粗體字指出:「這對相信政府而大力投資的廠商情何以堪?法律上的不溯及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如今安在?」

這些過往受國產化政策協助引導的本土廠商不滿跳腳,並不讓人特別意外,但兩大離岸風電國際開發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也都向《報導者》指出經濟部朝令夕改、政策反覆,對於開發業者非常不公平。台灣的離岸風電政策,遭遇激烈逆風,究竟為何走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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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鋼與CIP共同開發的中能離岸風場,是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案場之一,於9月4日舉辦完工感恩典禮,宣布31座風機全數完成安裝,是台灣離岸風電本土化最高比例的風場,也是八大公股銀行首度全員參與的台灣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計畫。(攝影/林彥廷)
由中鋼與CIP共同開發的中能離岸風場,是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案場之一,於9月4日舉辦完工感恩典禮,宣布31座風機全數完成安裝,是台灣離岸風電本土化最高比例的風場,也是八大公股銀行首度全員參與的台灣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計畫。(攝影/林彥廷)
示範、潛力、區塊開發,風電三階段進展不如預期

事實上,歐盟向WTO控告台灣前幾日,郭智輝就已針對國產化政策鬆口,直言「溫室的花朵能夠保護多久」

而回望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採「示範風場、潛力場址、區塊開發」三階段策略,本來預計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全數完工後,2025年能達成5.6GW的裝置目標,但中間受疫情、風場財務危機等不利因素影響,截至今年7月,裝置容量僅達2.5GW,距離大半目標仍在苦追進度。即便政府過去多次強調2025年的設置目標不變,但經濟部在最新文件中也已將目標年分延後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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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離岸風電的同時,也希望台灣「從無到有」帶動本土供應鏈發展、建立台灣成為亞太離岸風電市場的技術輸出國。並規定2018年4月完成「遴選作業」的10座潛力場址案場,共3.8GW,必須落實程度不一的國產化政策(註)
至於2018年6月完成「競價作業」的案場,共1.7GW,不必負擔國產化政策。
,項目包括海事工程、水下基礎、塔架、風機等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同時,政府也透過每度電5.516元不等的躉購費率誘因,讓開發商願意投入先期開發
至於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原規劃從2026年開始併網,每兩年新增3GW裝置容量,並採競價方式選商,但3-1期、3-2期價格皆下殺每度0元,選商最終比拚關鍵正是國產化項目分數
經濟部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選商評選標準包含技術能力、財務能力與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之評分,其中「產業關聯執行方案」為開發商自主選擇與承諾在地化(國產化)的項目與數量。
其中,3-1期選商(併網年度2026年至2027年)已於2022年9月底完成,但因全球通膨、升息,以及缺船等因素,使得風場建置成本高漲,連帶讓企業購電契約(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簡稱CPPA)
能源業者除了售電給台電外,也能售電給企業用戶。因3-1期、3-2期的競價結果為每度0元,若開發商售電給台電就只能以0元躉售。因此,開發商後續售電得仰賴CPPA。
此外,為活絡綠電市場交易,經濟部也已建立綠電融資信保機制、離岸風電泛官股售電公司等相關作法,後續也會建立泛官股統購分銷平台(公司)等相關作法,協助個別製造產業採購及整體購置離岸風電電能並分售至個別製造業,有效媒合購電者及開發商溝通相關綠電交易。
談不攏,而一座風場建造成本動輒千億元,在銀行以CPPA為授信關鍵的前提下,各風場融資也深陷瓶頸。對於業者面臨諸多挑戰,經濟部能源署也已同意讓3-1期風場通案延長1年,併網年限改為2027年至2028年。
至於3-2期選商(併網年度2028年至2029年),則於今年8月結果正式出爐,但讓業界大感意外的是,3-1期最後一刻放棄投標的丹麥開發商沃旭,3-2期因國產化分數不足、排序落後且風場重疊
3-2期選商排序結果於7月公布,排序第三的沃旭能源大彰化東北風場,因風場與排序第二的風睿能源海廣風場重疊,8月選商結果正式出爐,沃旭能源確定未獲分配任何容量。
慘遭出局。其餘獲選業者則最晚需於今年11月11日與經濟部簽訂行政契約
契約中約定應於期限內取得電業籌設許可、電業工作許可證,及約定完工併聯日期等。
,但根據《報導者》多方採訪,3-1期前景不明、國產化又擬鬆綁的狀況下,3-2期簽約仍有變數。

風場進度環環相扣,攸關2030、2031年3GW風場併網的3-3期選商,則須待3-2期狀況明朗後規劃。

歐盟狀告WTO,國產化成箭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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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逢逆風、歐盟狀告WTO、綠電進度延宕,經濟部、鬆綁國產化政策
風機製造供應鏈一員的天力離岸風電,是台灣唯一一家負責風力葉片的本土製造商。圖為天力在戶外堆場存放的風機葉片。(攝影/馬雨辰)

台灣離岸風電的現況不容樂觀,國產化政策成為箭靶之一。

事實上,開發商過往常指出國內廠商的品質、量能不如預期,價格也墊高成本。台積電資深副總、企業永續委員會主席何麗梅也在近期指出,面對再生能源的需求,呼籲政府盡快檢討離岸風電規範,提供彈性的政策環境,例如放寬國產化項目的認列,降低開發成本、吸引更多業者投入開發。

監察院亦曾於2022年7月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第二階段的遴選風場需符合20餘項國產化項目,但從未接觸離岸風電產業的台灣廠商,「要在短短數年內大量投資陌生領域、建立學習曲線,無疑困難重重,綜觀歐洲離岸風電大國丹麥、英國、德國等,亦無如我國將眾多風機零組件限縮於國產。」

此際,無論第二階段的國產化規定如何,風場皆已動工,也一一完工中。不過,歐盟過去幾年間,也多次呼籲台灣風電政策遵守WTO規則,為何直到今年7月才向WTO提起爭端解決?一開始雖有輿論認為,是3-2期選商失利的沃旭狀告歐盟,但已遭沃旭否認

在國內大型法律事務所任職,專長為國際貿易法與能源相關法令的資深律師黃海寧,從潛力場址到區塊開發,都有參與相關專案。她分析,歐盟向來是比較遵循國際規範的組織,「如果政治溝通沒有獲得有效解決,那歐盟尋求法律,是可以想像的過程。」雖目前WTO上訴機構美國杯葛而停擺
WTO上訴機構是由7名法官組成的常設機構,WTO成員間發生貿易爭端後,若無法藉由諮商、爭端解決小組達成協議,則可上訴至上訴機構。但美國在川普(Donald Trump)政府任內,從2017年開始便持續杯葛上訴機構成員提名,使得上訴機構在2019年12月因不足法定人數3名而停擺。只要提出上訴,上訴機構因無法審理做出最終決定並執行,該案將呈現懸而不決之狀態,歐盟因此主導成立臨時上訴仲裁多邊協議(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 MPIA)做為WTO上訴機構停擺期間的替代性方案,但台灣目前未加入MPIA。
,但藉由前期的諮商請求,雙方仍可進行溝通協商,台灣也確實在被控告後釋出善意。
從歐盟提出的諮商請求文件中,黃海寧觀察,歐盟會做此決定,更深層的因素可能也與丹麥風機製造商Vestas未投入3-2期開發有關(註)
台灣目前有兩家風機系統商,西門子歌美颯(Siemens Gamesa)與Vestas。在3-2期的選商規則中,「機艙組裝的全製程在地化組裝方案」項目可得18分,而「葉片的全在地生產」可得14分。
有意見認為,因西門子歌美颯在台灣有設機艙組裝廠,而Vestas未設機艙組裝廠、葉片也未在台製造,相比西門子歌美颯而言,國產化的分數較落後,致Vestas未投入3-2期選商中。
。她解釋,其中台灣被控違反的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94)第3條第4項
任一締約國之產品輸入其他締約國時,就影響其內地銷售、兜售、購買、運輸、分配,使用之所有法令所予待遇,不得低於本國生產之同類產品所予待遇,但如內地運輸費用之差別,係僅以交通工具之經濟營運為原則,而非以產品之產地而異,則不在此限。
、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協定(TRIMs)第2條第1項
在不影響 GATT 1994 中其他權利與義務之前提下,會員不得採行任何與GATT 1994 第3條或第11條條文相牴觸之投資措施。
,所要討論的是在國民待遇原則之下,對本國與進口產品間,不得造成較不利的歧視性待遇,「因為不論本土或外資開發商,都要遵守國產化規定,並沒有被歧視。被歧視的是,受要求自製率而被排擠掉的『產品』。」

此外,黃海寧指出,台灣離岸風電發展過去有躉購費率支持,至少還有誘因負擔國產化,但現在0元競標、開發商還得多負擔國產化義務,且相比其他國家發展,過程幾乎沒有調適的時間,是很嚴苛的挑戰,確實更可能產生不滿。

「國產化根本是假議題」,政策變動引開發商不滿

眼下,即便台灣政府已有意放寬國產化政策規定,卻也有業者認為對第三階段的風場開發幫助不大。

在第三階段賽道中,目前跑最前頭的是丹麥開發商CIP的渢妙風場,已完成約8成的購售電合約,CIP也與國內外供應鏈簽下各式合約,曝險
指投資的風險。因在融資到位前,CIP已下各式訂單,並付款給本土及國際供應商。
已超過90億元,是CIP在全球曝險最高的專案,正力拚12月中能融資到位。即便經濟部對3-1期併網時間通案展延1年,CIP也仍要維持2027年如期併網。

只是,CIP區域總裁許乃文對政策的迅速變化始料未及,尤其3-1期、3-2期的國產化規定竟可能放寬,讓她難掩憤怒、直呼「很誇張」,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國產化根本是一個假議題。」

她解釋,若有實際採購的開發商就會知道,國產化成本雖然確實較貴,「但絕對不是造成成本飆漲的主因」,而是全球風場成本都高漲,以CIP在英國與美國同樣要在2027年完工的案場為例,成本也高了將近4成,主要是國際船價、通膨因素,國產化帶來的成本上升相對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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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逢逆風、歐盟狀告WTO、綠電進度延宕、經濟部、鬆綁國產化政策
CIP區域總裁許乃文不滿政策變動,強烈質疑政策鬆綁的適法性、公平性等問題。(攝影/林彥廷)

許乃文認為,國產化議題已經被妖魔化,身為政府應該要知道成本上升的原因,不該隨輿論起舞,「離岸風電做這麼多年了,政府審查過這麼多國產化風場,都會知道(成本)裡面包含什麼項目,風機占多少、水下基礎占多少,是從哪裡來的、國際的趨勢,價格其實都比得出來。」事實上,政府智庫也曾想調查國產跟進口的價差有多大,但當時只有CIP願意提供參考,其他開發商則回應是公司機密,不願提供。

政府放寬國產化的訊息釋出,之所以會讓許乃文氣急,也在於這讓綠電買家預期開發成本可能下降、連帶讓綠電價格可望降低,影響CIP已經簽下的8成CPPA。許乃文說,CIP一路從120多位潛在買家,歷經3年才一路談到約10家,而當中沒有一家是台積電,「他們(買家)都比台積電小,卻更認真去了解(發電)成本。」她表示,當經濟部長釋出鬆綁可溯及既往後,她接到買家的急電關心,「他們也要跟董事會交代,如果預期成本下降,當然也要回頭來砍購電價。」

許乃文更質問政策變動後,「是想要圖利誰?」她認為,目前3-1的開發商,只有CIP真的有下單,「現在全球風電是賣方市場,能做風電的船舶全球不到5家,我去年3月就下訂,施工前3、4年就要下訂,不訂就沒有了。請問,現在沒訂的開發商,他要怎樣如期併網?」準時併網原本是義務,如果不準時還應該裁罰的,「現在突然不罰了,不罰之外還送所謂的甜頭,國產化可以少做。」她判斷,即使鬆綁了國產化,其他業者要如期也很困難。

政策的變動影響,還讓許乃文擔心的是,超過50人的國外出口信貸機構(ECA)團,10月初將來台進行盡職調查、與CIP談判,結果將左右台灣本土、官股銀行的融資比例與意願。許乃文也透露,「ECA對台灣非常感冒」,正是因為台灣政策搖擺,「如果被國際銀行團跟ECA看衰,台灣3-1期真的不用玩。」

《報導者》採訪3-1期同樣有得標的台亞風能董事長吳坤達,他則坦言,「大家都在(風場)設計階段,可能CIP快一點。」目前他也還在觀望政策走向,「我不認為現在大家會真金白銀去採購、買東西,因為國產化到底會影響多少,還不知道。」況且許多決策都是百億起跳,成本未明之下,還很難做決定。

吳坤達說,手中的風場進度還在持續往前走,但如果到明年Q4融資還沒有結果,「那2028年就不可能(併網)了。」

沃旭台灣董事長汪欣潔則向《報導者》表示,「當前遇到的產業難題,是3-1 案場從2022年底獲配至今,進度不如預期,執行困難重重。」她認為,多數3-1風場專案都不具商業可行性,而風場商業可行性的專業評估、銀行融資的順利成功、做出投資決定並如期完工風場,其實也不是政府能夠通案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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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逢逆風、歐盟狀告WTO、綠電進度延宕、經濟部、鬆綁國產化政策
本土離岸風場開發團隊、台亞風能董事長吳坤達認為,在環境與政策變動之際,業者也都在觀望方向。(攝影/馬雨辰)
本土供應鏈憂鉅額投資「胎死腹中」

除了開發商對於政策未來走向感到心急外,本土供應鏈業者如何應對政策變動,也是一大考驗。

像是水下基礎供應商洲鉅風電,投資50億元的廠房、組裝基地才於9月完工;華新麗華聯手丹麥NKT集團,投資超過百億元的全台首座海底電纜廠,則是去年動土,預計2027年正式投產。

水下基礎大廠、世紀鋼策略長林明弘受訪時則表示,「我們已經有一段時間的成長期,要跟韓國、越南比,要拚也拚得下來。」他強調,世紀鋼已經有一定產能、規模,會再加快海外設廠,盡量控制成本。

林明弘並不擔心世紀鋼的製造成本或者是報價受影響,而是認為3-1期、3-2期,應該還是要照原本公告的路線走,「因為政策的關係,造成標案產生爭議,反而案子動不了,這個是我們擔心的。」

此外,林明弘也不免憂心,其他還在投資的本土供應鏈業者,「會不會胎死腹中?」而即便放寬國產化真的衝擊到世紀鋼所製造的水下基礎,林明弘表示,到時第一輪可能會先切掉外圍的合作供應商,可以改採買國外零組件組裝,再不然,也還是可以回頭製造鋼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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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鋼策略長林明弘認為若鬆綁國產化,對於世紀鋼的水下基礎業務衝擊不大,反而有望進口更多國外半成品、降低成本,但對其他供應鏈廠商恐有影響。(攝影/林彥廷)

不願具名的供應鏈業者則表示,經濟部9月中去布魯塞爾談判前,還請廠商不要對外發言、表示意見,擔心影響談判結果,「我們就聽話,政府交代就不多說,因為我們本來也想解釋,或是要發聲一下。」但沒想到,經濟部自己卻先亮出底牌,釋出3-3期將撤除國產化、3-2期放寬的消息,「是不是給對方錯誤訊息,好像說你一開始的底線,就已經非常、非常低了?」

鬆綁國產化政策將溯及既往?

9月23日時,歐盟駐台負責WTO的貿易官員,才與CIP開過會,許乃文轉述,當時對方表達很清楚,「不是要溯及已有的政策。」

事實上,歐盟也曾在2022年3月將英國告上WTO,指控在英國的價差合約補貼計畫中,在評估離岸風電的競標過程中,有英國在地自製率的要求,讓歐盟供應商無法平等競爭,已違反WTO的國民待遇原則。同年7月,經過雙方諮商後,英國表示當時與未來的競標,無需達到任何特定比重的英國在地自製率,解決與歐盟間的爭端。

對於3-2期因國產化分數不如預期,而選商失利的沃旭而言,汪欣潔則指出,「選商結果於今年8月初公告,目前業者尚未簽署行政合約,也無執行產業關聯性方案的事實,請問放寬的要求從何而來?」她還表示,「最根本的評分基礎在結果公布後不到2個月就政策大轉彎,請問這樣3-2選商的公信力何在?若是朝令夕改,如何讓國內外投資人相信台灣有穩定的法規和投資環境?」

離岸風電政策的變動,看在律師黃海寧眼裡並不意外,「(政策)改來改去的狀況很常見,但改動也不是非常公開透明,」依她實際經驗,政府常常就是找大家來開會,「我就得從簡報中,找出規定在哪,這豈不是很荒謬?」

黃海寧舉例,國產化的審查、違規、替代方案也都沒有明文依循的規則及細節,「像是國產化如果做不到,你可以提出一些替代方案,然後由政府審查是不是合理。」

因此,若國產化規則鬆綁溯及3-1期、3-2期,黃海寧認為若業者要訴諸法律,會非常複雜且困難,「雙方是以行政契約來締約,到頭來因為業者畢竟是跟政府簽約,所以其實政府在契約的解釋上,有一定程度的主導力。」

如期併網為最迫切目標,但風電政策走向仍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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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逢逆風、歐盟狀告WTO、綠電進度延宕、經濟部、鬆綁國產化政策
台灣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風場一一力拚完工之際,3-1期、3-2期風場也都已選商完成,但未來併網進度卻不容樂觀。圖為第二階段潛力場址中能離岸風場完工典禮現場。(攝影/林彥廷)

在9月23日經濟部與風電業者的座談會上,郭智輝表示,為了確保2030年台灣出口商品綠電使用率提高至40%,最重要的是離岸風電可以如期併網。經濟部在會後新聞稿中也明確指出,「2030年提高台灣製造產品的綠電比例已經成為迫切要務。」

只是,3-1期、3-2期的風場是否能如期併網,受訪者們幾乎都向《報導者》表示,非常困難,勢必成為政府眼前一道難解的題。

「其實政府也知道,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命懸渢妙(風場),如果渢妙這條線斷了,後面全部都爛了,也不用再談什麼國產化不國產化,」許乃文語氣篤定地說,3-1期僅剩CIP一家離岸風電死守2027年併網,若不趕緊解決眼前各式挑戰,台灣屆時恐怕就會缺大宗綠電。

台灣尼阿斯(NIRAS Taiwan)資深經濟顧問王穎達,對於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並不樂觀,他以2024年到2033年的未來電力供給規劃為例,認為政府對再生能源的規劃是為了達成政治承諾的規劃,但實際上考量施工和募資情形並不太可能如期達成。他也以目前WTO的談判情勢以及外商的反應指出,3-1期、3-2期風場進度難如預期,且政府可能需要與已完成行政契約的廠商和準備簽行政契約的廠商達成共識,另外也要安撫國內供應鏈,避免衍生後續其他政治效應。若按照目前的狀態繼續往下走,要達成離岸風電2030年13.1GW的目標的機率相當低。

當務之急是,3-1期、3-2期的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具體究竟會如何鬆綁?在9月23日郭智輝一席攪動風電業界的話後,原先預計9月底會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主責,將「產業關聯政策(國產化政策)涉及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完成相關參考樣態。但至10月2日截稿前,產發署仍未公布內容;針對國產化政策鬆綁相關問題,《報導者》分別詢問經濟部、產發署及能源署後,都未獲正式回應。

後續與迴響
經濟部:離岸風電鬆綁國產化,不溯及3-1期、3-2期個案審查

本報導刊出後,隔日(10月3日)晚間9點多,經濟部也發新聞稿回應,澄清3-1期「本就不是台歐盟諮商範疇」,各開發商已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經濟部依法行政,相關政策並未改變,若有不可抗力、不可歸責的樣態,業者可循原有機制主張其權益。

至於3-2期,已進行公開招標,選商規則及產業關聯政策不變,但若有涉及不可歸責開發商的事由,開發商可提出產業關聯方案變更之申請,經濟部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辦理,在符合如期併網的必要前提下,訂定更明確的不可歸責認定樣態,加速產業關聯方案的變更審查。

而未來階段的3-3期,則將朝開放的大方向考量,以國內產業在產能、品質與價格面向上,具備國際競爭力為目標。

針對經濟部的說明,世紀鋼策略長林明弘受訪表示,「不管是消息傳遞的錯誤,或者是誤解,目前來講都不重要。」他認為,政府政策的說明是及時雨,在第三階段各開發商還在融資的此際,來得正是時候。

CIP區域總裁許乃文也肯定經濟部將政策「說清楚」,她認為過去的風波,「是一連串個人言論的錯誤溝通,可能就是講不清楚。」並指出,按照政府的說法,本來3-1期就不在台歐諮商範圍、也沒有要溯及既往,「那為什麼會被解讀成那樣?」無論如何,經濟部重申立場,她認為「這樣很好。」

索引
示範、潛力、區塊開發,風電三階段進展不如預期
歐盟狀告WTO,國產化成箭靶
「國產化根本是假議題」,政策變動引開發商不滿
本土供應鏈憂鉅額投資「胎死腹中」
鬆綁國產化政策將溯及既往?
如期併網為最迫切目標,但風電政策走向仍未明
後續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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