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安全系列報導1

後疫情時代登山打卡熱、網路團遍地開花──山域安全的反思與改革契機
北大武山是新手登山者的熱門選擇,在2021年入山申請人數突破3萬。圖為北大武山知名的喜多麗斷崖雲海景觀。(攝影/楊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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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時代,台灣興起登山熱潮,Instagram、YouTube上攀登紀錄湧現,隨之增加的山域事故卻令負責搜救的消防單位苦不堪言。除了自行組隊上山,「商業團」成為登山者挑戰進階路線時的選擇,然而,不受任何主管機關規範的台灣商業登山產業,品質參差不齊,成為山域安全隱憂。

這兩天,登山界熱門話題是,台灣最南端的百岳北大武的檜谷山莊莊主吳德發在Facebook披露,某一商業團登山團領隊竟將團員們丟包後自行回到山莊休息,導致有團員走到沒水喝、頭燈沒電,而其中一名年長的團員更在沒有領隊陪伴和協助下,走到體力不濟、報案求助。讓莊主氣憤的是,「這名領隊是丟包慣犯。」消息曝光後,該領隊遭屏東縣消防局泰武分隊依《屏東縣登山自治管理條例》開罰3萬元

事實上,登山團紀錄不良的「慣犯領隊」並非個案。今年(2022)1月,一行太加縱走商業團差點發生山域事故──不清楚風險性的登山者,報名參加品質堪憂的商業團,猶如花錢去鬼門關前走一遭;2019年發生的馬博拉斯橫斷商業團死亡山難,領隊被判決過失致死罪後,一度仍於Facebook社團繼續執業,登山界人人心知肚明,卻也無可奈何。

《報導者》採訪多位基層消防員、登山專家,以及歷劫歸來的登山者,揭開台灣層出不窮的登山安全亂象。

新手登山風潮未歇:「百岳」、「單攻」成熱門關鍵字
近年台灣戶外活動風氣興盛,登山人口逐漸增加,而COVID-19疫情更將登山熱潮推向高峰──根據相關數據和岳界觀察,無法出國的旅客轉而投入山域活動,登山新手
登山新手的定義沒有固定標準,此處將登山新手解釋為「剛開始投入登山活動的人」。登山新手通常會從攀登所需時間1至2日的郊山、中級山,以及入門級百岳開始嘗試。
也從2020年開始湧現。

根據警政署資料,2021年申請人數最多的5個山地管制區,分別為北大武山玉山群峰郡大山玉山前峰三叉向陽嘉明湖。雖然受疫情三級警戒影響,部分山域的申請人數與2020年相比有所下降,但相較疫情爆發前的2019年仍大幅成長。其中,北大武山、郡大山與玉山前峰都在百岳分級屬「A級」入門款、也可以在一日內單攻,是新手登山者的熱門選擇。

再與10年前(2012年)入山申請資料比較,當時人數最多的分別為雪山主東峰、奇萊主北峰、北大武山、三叉向陽嘉明湖與南湖大山(註)
2019年行政院宣布山林開放後,過去許多要申請入山證的山域,無須申請便可以進入。為了將2012年的入山申請人次數據與2021年比較,2012年的排名刪除慕谷慕魚、司馬庫斯古道、鎮西堡與鳶嘴山等2021年無需申請入山證的山域。
;其中,除了北大武山,都是攀登所需時間超過一日、有一定難度的山域。
山域議題作家董威言(筆名城市山人)分析,入山申請人數暴增與排名顯著變化,反映的就是登山新手增加,「絕大多數民眾都想2天內爬完山,配合週休二日,『百岳』加『可單日往返』就是流量密碼,這些山頭如今根本是菜市場
形容登山人數眾多的景象。
。」
以位於南投縣、海拔3,263公尺的郡大山為例,雖為百岳之一,但由於全程地形較為單純,適合登山新手一日輕裝單攻,2021年的申請人數較2019年成長222%。而被稱為「台灣人一生必登一次」的玉山,2021年群峰、前峰及主峰的合計申請數更是超過5萬人次,但這些統計無法涵蓋所有一日單攻的人
一日單攻依法要申請入山證(規定要申請的區域),但部分山域單攻仍然有人數限制,以玉山為例,即限制每天60人的名額,所以會出現「爬黑山」的現象,無法進入統計範圍。
。以玉山的排雲山莊為例,夏季假日時的中籤率平均僅有4%,一位林姓山友便說,因為抽不到山莊的床位,所以只好不停單攻玉山。

警政署的入山申請數據也有局限,只能看出《國家安全法》下,山地管制區的登山人數成長量。其他不在管制區範圍內,無須申辦入山證的郊山、中級山,如台北市內最高峰七星山、台中谷關七雄中的唐麻丹山,登山人數成長量則難以估計。

「網紅山」現象隱憂:安全意識不足,2020年來山域事故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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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時代、登山、打卡、網路團、山域安全
從劍龍稜的「龍脊」往下看,左右兩側都是山谷,攀爬時需十分謹慎,圖為瑞芳分隊出動救援畫面。(照片提供 / 王謨捷)

疫情下的登山熱潮,也導致山域事故數量劇增。根據消防署統計,2020年台灣山域事故件數達454件,為歷年高點,與2019年相比增加2.2倍,死亡人數則為41人,同樣創下新高;雖然去年(2021)事故件數因本土疫情微幅下滑,但仍遠高於2019年。

近一步分析2020年發生事故人數最多的熱點,主要可以分為2種類型:新手攀登的入門高山(海拔3,000公尺以上),包含合歡北峰玉山主峰、北大武山和合歡西峰;以及地形複雜、攀登難度較高的郊山和中級山,如加里山、唐麻丹山、八仙山劍龍稜等。2種山域類型的事故原因不太相同。

高山較常發生的事故類型為高山症與疾病,以合歡北峰來說,2020年便有4起高山症案例;郊山與中級山則容易發生迷路與創傷,如台中谷關七雄中的唐麻丹山,其山徑岔路多,2020年10件事故中,迷路佔半數。

郊山、中級山的登山口多半可以透過汽、機車或大眾運輸抵達,一旦在網路上累積知名度,就會吸引更多登山客。然而,董威言指出:

「愈容易到的山域,民眾安全意識愈低。」

以位於東北角、交通易達性高的劍龍稜為例,由於山臨海、景色壯闊,是近3年Instagram的熱門打卡景點,YouTube上也出現大量攀登紀錄,是台灣「網紅山」之一。然而,劍龍稜部分陡升路段岩石踩點少,攀爬稜線時更須四肢並用,不適合登山新手或有懼高症的人嘗試。連負責劍龍稜搜救勤務的瑞芳消防分隊分隊長王謨捷都表示,他第一次爬劍龍稜的時候,也覺得有些恐怖。再加上劍龍稜沿線幾乎沒有遮蔭,登山者必須在行徑中承受數小時的曝曬,讓攀登過程更為嚴苛。

社群媒體促成攀爬人數增加,再加上頗具挑戰性,使劍龍稜成為新興的山域事故熱點,根據瑞芳消防分隊資料,2019年時僅有6件事故,至2021年已成長至12件,當中迷路、創傷、急病皆有,「(天氣)熱的時候,1天出3件(報案)都有可能,」王謨捷說。

瑞芳消防分隊郭姓消防隊員對劍龍稜的山域事故有深刻觀察出:「就是因為『網紅』,他們只要拍起來好看就好,但網友看了之後覺得『哇,好漂亮!』就去了,結果就出事。」他常遇到沒有做好功課的新手登山者,穿著很適合拍照的運動背心,卻沒有攜帶足夠的水。

除了缺乏準備造成迷途、熱衰竭,也有為了拍照而墜谷的案例。王謨捷回憶去年發生的一起事故,當時一群20、30歲左右的健身教練組隊攀登劍龍稜,其中一人在「龍脊」攝影時失足摔落山谷約20米,所幸最後仍意識清醒下山。

山岳陷阱1:互不相識、互不負責的網路揪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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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時代、登山、打卡、網路團、山域安全
攀登嘉明湖的登山客(非文中當事人,情境示意圖)。(資料照片/謝佩穎)
近年Facebook、LINE上大大小小的登山社團與群組如雨後春筍般興起,成為陌生山友間「揪團」爬山的新途徑,讓登山不再限於和傳統登山社團
如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中華民國健行登山協會、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台灣山岳文教基金會等。2001年政策取消高山的社團申請制後,傳統社團逐漸式微,
或周遭親友才能一起進行,也加速登山人口成長。

以2020年建立的Facebook社團「輕鬆登山健行自組團」為例,截至今年7月約有4.1萬位成員,6月每日平均新增10則貼文以上,部分為徵求登山夥伴,部分則在尋找共乘至登山口、分攤車資的對象,登山目的地從郊山到高山百岳皆有,不少貼文聲明:「此為自組團,請自行申請入山證,主揪非領隊、嚮導、保姆之職,只是熱心發起活動。」

然而,網路自組隊容易因為成員彼此不信任、個體登山能力差異等原因而出現安全變數,一旦出了山域事故,複雜的責任歸屬問題只能訴諸法律解決。

登山部落客、商業登山團嚮導法蘭,擁有大約10年的登山經驗,他從2020年底開始為了帶團而頻繁爬山。在此之前,他也曾和網友組隊,但因為事前對團員的背景不甚了解,彼此能力容易有落差,而他常是當中經驗較為不足的人,這讓他開始意識到網路組隊的風險。

「大家怎麼敢在不認識的情況下,只因為目的地一樣就網路揪團去爬?」

法蘭表示,他並非反對參加網路自組團,只是實在不建議登山新手參加進階路線,「在沒有自己能力的情況下,去跟網路揪團,對方可能很強、然後放生你。」

今年5月23日,便發生一名登山者參加網路自組團後遭「丟包」,於拾丸山登山步道迷途、摔倒,又因手機訊號不穩定,在沒有任何裝備的情況下,獨自於山中過夜,隔天凌晨才成功報案,由巡山員搜索救回。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於Facebook發文指出這起事件非單一案例,實務上有很多自組團團員被丟包的狀況:

「自己做好登山計畫,下載好離線地圖,準備好裝備器具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
網路揪團,如果大家一起辦理入山證、保險,有公糧、公裝,或一起結伴攀登等,有互助、互相照顧意思的自組隊,成員會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危險共同體」,即彼此有義務注意防止危難發生,若有人在行進中發生困難,其他隊員不可拋棄、不救助對方,否則構成過失
刑法上之過失犯,以行為人對於結果之發生,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為成立要件,亦即行為人須有防止結果發生之注意義務,且客觀上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違反其注意義務,始能令其就該有預見可能性之結果負過失犯罪責。又不作為犯之成立,除須具備構成要件該當結果之發生、不為期待行為、不作為與結果間有因果關係、防止結果發生之事實可能性等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外,尚要求行為人具有「保證人地位」,即行為人須在法律上對於結果之發生負有防止之作為義務者,始足當之,對此,學說認為有六種理由足以構成保證人地位,其中包含為達特定目的,組成之彼此信賴互助,並互負排除危難義務之「危險共同體」,如登山團體、潛水團體、探險團體等。
。但長期關注台灣登山法令及司法實務的律師洪振豪說明,如果一開始就說好只分攤車錢、各自攀登,或者攀登不具危險性的登山步道便不算。「純粹分擔車資的這種,去了之後只能自求多福,」山友、法律工作者簡登豪補充。
山岳陷阱2:不受監管、素質不一的商業登山團

除了自組團外,由專業登山嚮導帶領的商業登山團,理應是較有保障,但因為現在沒有任何規範和監管,品質落差極大,民眾缺乏判斷和選擇的依據。

台灣目前對於商業登山隊伍管轄付之闕如,各商業團體只能以旅行社之名營業。《發展觀光條例》明定凡牽涉國內旅遊安排行程、提供食、宿、交通等旅行業業務,應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辦理,始得經營旅行業業務。

新北市義勇消防總隊山域搜救分隊隊員、知名登山家「三條魚」詹喬愉認為,登山嚮導在能夠登山自理、具有登山基本觀念的基礎之上,更需了解怎樣照顧別人,以及管理一個團隊。任職艾格探險公司、執行山域嚮導訓練及檢定的張星雯也表示,商業登山是高風險活動,應該要由專業人士來帶領,對剛入門或經驗比較少的登山者來說更是如此。一旦隊員在山上發生意外狀況,就只能依靠領隊度過難關。

有嚮導帶隊的商業登山團,常是民眾初次嘗試一條登山路線時的選擇,然而,張星雯指出,台灣目前沒有一個專法、規範來告訴大家,誰是一個好的公司或好的嚮導,「我們常開玩笑說,去了兩次嘉明湖,路線都熟了,就可以自稱嚮導了。但是,在天氣好的情況下都不會有事情,但如果說有一天天氣差了,或突然降雪,其實會很容易就出事。」

根據統計,2017~2021年間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登山嚮導業」者,從69間增加至100間,顯現有愈來愈多企業投入商業登山活動經營。然因面臨《發展觀光條例》的高門檻要求
台灣目前投入商業登山活動經營的單位多屬小資本的微型工作室、企業或小公司,而現在旅行社分為甲、乙種,分別最低實收資本額要求為300萬及120萬。但微型企業並不一定能符合這樣的條件。
,使部分業者不得不「地下化經營」,或是和其他旅行社合作(俗稱「靠行」)以規避風險。

未登記為旅行業者的「微型商業登山團」不受任何主管機關監督,基本的明定領隊資格或嚮導隊員比例,一定程度保障商業團品質的條款都沒有。就算是由旅行業者舉辦的登山行程,依目前規範旅行業的《發展觀光條例》也不具相關內容。登山部落客黃鈺翔(筆名雪羊)批評:

「(商業團)是要出來賺錢的,山上隊員出事情就只能靠你領隊了,既然(政府)都不會放任一般的旅行行為,又怎麼能放任登山?商業登山就是旅行,而且是高風險的旅行行為。」

登山者報名商業團行程時,除非業者主動告知,否則往往對嚮導經驗、路線可能風險等資訊一無所知,容易陷入價格陷阱。董威言舉例,若有兩家業者舉辦同樣登山行程,一家開價3,000元,另一家則為5,000元,對於登山新手來說,根本無法判斷兩者區別,「他們可能會選便宜的,而不知道自己到底犧牲了什麼。」

董威言第一次嘗試攀登高山,就是參加有嚮導帶隊的玉山商業團,未料過程中發現登山團嚮導與隊員比例極為懸殊,隊伍到最後拆分為多個小隊,而他只因為是隊伍中少數的青年,就被領隊請求負責押隊。董威言震驚之下開始研究商業團,發現這樣的狀況並非個案,台灣商業登山團品質參差不齊。

花錢上鬼門關?北大武丟包事件和太加縱走、馬博橫斷事故

7月25日,北大武檜谷山莊莊主吳德發在Facebook北大武山資訊站粉專披露,一個商業團領隊竟然把團員們放山,自己回山莊休息,團員中有人走到沒水、頭燈也沒電,還有高齡70歲的成員,從山莊到三角點來回到了18個多小時,領隊沒有在旁陪伴,也沒有設撤退時間點,隔天70歲團員無力下山而報案求救。吳德發寫道,讓他氣憤的是,這是該領隊「一致的手法」:帶團員到三角點,然後請團員走在一起慢慢下山,然後自己卻先下來回山莊。之前,他就曾在北大武7.3 K崩壁處見到他帶的團員不敢過崩壁,又沒有領隊協助,結果遇見這個狀況的他,只有幫忙一個一個牽手團員的走過去。

吳德發貼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屏東消防局隨即對該領隊開罰。不過,他也對山友提出建議:登山還是需要評估自己實力,不是繳錢就好了:

「慎選商業團也是該學會的功課,因為好的商業團帶你登頂上天堂,不及格的商業團,直接讓你上天堂。」

因為這樣的憾事,不斷發生。

今年1月22日至23日,由商業登山團「山林嬉遊趣」1位嚮導及2名助手帶領的太加縱走36人親子團,一行人被切分為6個小隊,散落於縱走路線上,最後在協作及其他商業登山團幫助下徹夜逐一找回才幸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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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時代、登山、打卡、網路團、山域安全
太加縱走為海拔1,230至2,320公尺的中級山路線,沿途盡是樹木與泥濘。(照片提供/曾小姐)

團員曾小姐表示,她和丈夫、兒女,及其他認識的家庭共18人一起報名此次行程,「我行前就知道這段縱走可能會走上10到12個小時,也再三跟領隊確認過這個行程是適合小孩的,嚮導的回答是『太加縱走不會難走,但就是要有耐心』,而且告知我10個家庭人數不會太多。」

事後團員們才知道,原來主嚮導上次爬太加縱走是在6年前,規劃這次行程時並無進行場勘,另外2名助手則從未走過這條路線,沒有能力各自帶領分散的團員走到加羅湖,「我當下非常、非常地自責,我相信每一個媽媽都是,好像把我們的生命交給一個沒有辦法信任的人,而且原本還是信任的,」曾小姐說。

參與該次救援的法蘭說,因為嚮導、隊員比例過於懸殊,分散的隊伍幾乎都沒有嚮導帶領,包含當中風險最高的3人小隊──年僅6歲的女孩、女孩的哥哥,和他們動過心導管手術的爸爸──最後法蘭陪著他們往加羅湖走。法蘭解釋,「以我們現在帶隊來說,就算是1:7,只要有1個人有狀況就不好照顧了,更何況是1:12,並且在察覺行徑速度不對的情況下,沒有設一個折返點。」最後,當所有團員都抵達加羅湖畔時,已是隔天早上8點。

法蘭認為,商業團未事先篩選新手登山者,也是事件起因。

「花錢來好像去鬼門關走一遭,」曾小姐表示,自己在行前沒有深入研究太加縱走難度亦有過失,但主辦方實在有太多錯判之處。事後,主嚮導向所有成員退回約70%的報名費,並舉辦說明會檢討整起事件,「他(主嚮導)很努力在彌補,最後退我們的費用也滿合理,他不是壞人,甚至人還滿好,只是他今天做了一個很錯誤的抉擇,帶大家上去。」

太加縱走事件的團員因為遇到救援者得以平安回家,但不是所有人都那麼幸運。2019年2月,商業團領隊王詮翔(外號「虎哥」)在Facebook社團招攬為期8天的馬博拉斯橫斷行程,向每人收取團費8,000元
王詮翔並向每人收取團費8,000元、保險費500元,團費中包含嚮導費,因此屬於具營利性質的商業團。
,最後共有4人參加。登山團於3月12日上午自東埔登山口啟登,行程的第三天,秀姑巒山一片白雪茫茫,負責押隊的團員張秝華穿著抓地力不足的簡易冰爪,走在經前4人踩踏而冰化的步道上,行經山徑轉彎處時瞬間滑落山谷,當場死亡。
該案經檢方起訴,2021年5月一審判決王詮翔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以1年8個月的徒刑,理由為王詮翔未注意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雪季公告
根據判決書,於此案登山隊出發前,玉管處分別於2019年3月7日、3月11日、同年3月12日先後發布玉山下雪之資訊,並呼籲山友為因應氣候驟變,請備妥雪地裝備,並強烈提醒山友若無相關雪地訓練技術及裝備,切莫貿然上山。
,而未告知團員應攜帶正式雪攀裝備上山,並假冒隊員代簽署入山注意事項文件;甚至在攀登過程中,明明有路過的山友告知他山上已經降雪,卻仍執意攻頂。目前原告、被告雙方均上訴中。
該次山難中倖存的黃大璋說,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參加商業登山團,在此之前,他已爬過49座百岳。因為他在計劃這次的登山行程前,剛好發生了轟動登山界的「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死亡山難
根據過去新聞報導,吳季芸於2019年1月19日在南投縣內的盆駒山附近墜谷,打衛星電話求救43小時後,消防人員於21日中午尋獲,已無生命跡象。吳季芸當時規劃的攀登路線是「東埔入山─八通關山道─馬博橫斷─盆駒山─南三段─郡大林道出山」,與黃大璋想攀登的路線有部分重疊。
,因為家人的憂心,他報名了有領隊帶團的商業登山團。行前5天,玉管處已發出降雪公告,通知所有登山客攜帶雪攀裝備
根據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之雪季期間(或雪地訓練)攀登玉山園區登山路線雪攀裝備、體能狀況及技術自我檢查表,登山者需檢查是否攜帶頭盔、冰爪及冰斧等裝備。
上山,然而,領隊王詮翔在出發前的晚上才告知團員山上會下雪,要攜帶簡易冰爪
冰爪類型可分為簡易冰爪(防滑套)、4/6爪冰爪,及10爪以上冰爪。簡易冰爪適合出國旅行時,行走於平面雪地使用;4/6爪冰爪適合一般坡度雪地健行;較高難度的雪地攀登,如垂直、冰雪混和地形,則適合10爪以上冰爪。黃大璋說明,以馬博橫斷路線狀況,積雪時最好攜帶10爪以上冰爪。
,就算沒有也不用刻意準備。收到訊息時,黃大璋已經從台南出發,來不及治裝,最後只能借用王詮翔的其中一隻簡易冰爪,張秝華則有攜帶一對簡易冰爪,但都無法應付秀姑巒山路況。

行程第一天,他們夜宿於觀高工作站時,另一團登山隊告知王詮翔秀姑巒山天候不佳,已經下雪,所以決定撤退下山;第三天夜宿於白洋金礦山屋時,又有兩名登山客告知王詮翔秀姑巒山有積雪狀況,因此兩人決定改走別條路線。然而,登山隊成員表示,王詮翔從未將這些詳細資訊告知隊員,而在明知成員雪攀裝備不足的狀況下仍堅持攻頂,最後造成憾事發生。

黃大璋表示,對於消費者來說,台灣目前沒有一個足以信任的資訊管道,能了解各商業團與嚮導品質,山難發生後,他便再也不敢參加商業團了,僅跟熟悉的山友組隊,「我會怕,真的很怕走不回來。」

王詮翔目前另案服刑中,我們連繫他一審時的辯護律師李婉華,李表示目前已非王的委任律師不願受訪,因此無法取得王對此案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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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2月馬博橫斷事故案例中,團員直到登上秀姑巒山,才驚覺山上的積雪狀況。(照片提供/黃大璋)
多數山域事故其實都能預防:政府、社會該怎麼做?

「這個案子,他(王詮翔)在專業上確實是有不足的地方,導致了那一起山難,可是,政府有辦法讓他不要營業下去嗎?沒辦法,他之後依然可以繼續招攬生意,這種事情在其他先進國家不太可能看到,」董威言說。

由於法規上定義不明,台灣現有商業登山市場規模,以及商業團事故的輪廓難以描繪,董威言說明:「你根本就無法區別發生山難,到底是商業行為還是自組,因為連定義都沒有,我們只能透過一些側面資訊自己推敲。」

台灣登山活動主管機關龐雜、單位間權責不清,遇到山域安全問題時,常出現不同單位互踢皮球的狀況。2021年11月,立委王婉諭質詢時指出,登山商業團淪為「四不管地帶」,林務局、觀光局、體育署、內政部都不是主責單位,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場允諾將親自主持相關座談會討論。然而,除了商業團問題,政府也需思考,台灣整體山域政策該往什麼方向改進,使相關知識宣導、步道安全資訊更為公開透明,促進登山者對山域安全的認知。

(延伸閱讀:〈一國多制的登山條例、未達共識的定型化契約草案──安全登頂路還有多遠?〉

台灣,是世界的「山林大國」,1千公尺的山林占了三分之一的國土、3千公尺高山有268座。登山安全教育和相關保障,卻遠遠未與身處的天然環境相扣聯。

「多數的山域事故,其實都能預防的!」我們採訪多位消防員、山搜義消以及登山安全教育團體成員,都不約而同這樣說。

詹喬愉直言,近來登山事故數量除了與疫情後登山人口成長有關,也反映現今的登山新手不需加入傳統登山社團,就能輕易在網路取得相關資訊,「大部分開始投入登山的人,都是因為在網路上看到漂亮的照片、查到一些行程紀錄,周圍的朋友找一找就去了,你要他們循序漸進的去了解登山前應該先學會什麼,或是準備什麼裝備,大多數人是無從找到方向。所以事故的增加,是可以被預期的。」

「(登山打卡熱)這個就是流行,那麼多人開始喜歡親近大自然也是一件好事,重點就是大家要有安全意識。同樣的,網紅在宣傳這些的同時,也可以宣導登山安全知識,」詹喬愉說。

黃鈺翔也認為,「登山安全教育基本上是整個社會的文化工程,當社會對戶外活動的認知進步到某個水準,雖然山難數不可能會『清零』,但一定會慢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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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登山風潮未歇:「百岳」、「單攻」成熱門關鍵字
「網紅山」現象隱憂:安全意識不足,2020年來山域事故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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