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現場 X 永楽座】
台北國際書展連續兩年舉辦了「珍本古籍拍賣會」,這次更邀得中國兩大中、西文藏書家韋力與王強來台演講,由書友文自秀主持。作為一個以經營二手書為主的書店老闆,自然期待能聽聽兩位藏書家聊聊他們的藏書之愛。
韋力是中國民間收藏古籍善本最多之人。他藏書並不為買賣,而是想將那些古籍妥善保存、延壽、等待交棒。不過他倒是很可愛地說:「藏書家第一個條件是要『貪』。」對書籍的擁有要有一種「貪念」,他說到自己年輕時進入知名藏書閣,那書院是個四合院,分成「幾進」,第一進是給一般民眾進去看的,越到裡面,就只能是王公貴族官員才能進去參觀。他對那些看不到書籍朝思暮想、念念不忘,為了要親近那些古籍,他便一頭踏入了民間藏書的門內。他說歷代君王諸侯的藏書固然多,但是官方的藏書往往毀於戰亂,加上公家對書籍的保有不如私人藏書往往是當成傳家寶那般珍惜,所以許多美好的古籍都散落在民間。在民間到處訪書,擁有並保存這些珍貴的書,好過於擁有政治權力,對他而言才是人生最大樂趣。
王強與韋力不同,專收西文書。王強先在北大讀文學,他在北大時就酷愛買書,留校當了老師,買書買到欠了一屁股債。後來他到了紐約改念計算機。當時他在紐約一個小鎮半工半讀,在餐廳洗碗賺學費。上工前下工後,老喜歡去鎮上一家舊書店逛逛。
有一次,他看到一本林語堂簽贈宋美齡,宋氏讀完還認真做了標記的《吾國吾民》,一看價錢是25美元。而當時他打工一週可賺5塊美金,一下子還真買不起。他心想這小鎮裡中國人沒幾個,應該也不至於很快被買走。「我當時還把書藏了起來,插在書架的後面。每個禮拜都去檢查。五個禮拜後終於湊足了錢,興沖沖地跑去幫書『贖身』。沒想到手一撥就覺得不妙,在書架上撥啊翻啊,就是找不到。後來只好問老闆:有沒有見到這書?」老闆說:「有啊,兩個小時前被一個老美買走了。」他當下懊惱不已,之後看到喜歡的書非要買下或是請老闆幫他留書,無論如何都會回來買。
不知道是否因為愛書成癡、看到喜歡的書非買不可,兩個人為了擁書在身的慾望,以至於皆事業有成。特別是王強還是中國知名的企業家。我喜歡王強演講時說:「有些人以為我事業成功才這麼愛買書。事實上,我是愛買書愛讀書,才造就我的事業成功。I'm what I read.」
話說回來,我之所以開二手書店也是因為愛買書,不過這愛來得有點慢。當時育兒在家,為了填補育兒的瑣碎時光,加上喜歡寫寫東西抒發情感,才開始大量讀書和買書。可惜讀書的速度遠遠比不上買書,加上育兒生活勞心但單調貧乏,我亦非天才洋溢的作者,所以好不容易等小孩大了點,便轉念開起了二手書店。這真是一個誤打誤撞的開始,因為我絕非因喜歡藏書才開店的,相反的,是買了太多書讀不完(有時甚至不小心重複買了好幾次),家裡的書堆到沒地方放,才想到開書店可以「消化」掉我買來的書。
開書店初期,對於版本還有一些「夢幻逸品」所知甚少,對於簽名書亦無感,支撐我買書的還是那龐大的求知慾。有些書因為喜歡而留了下來,有些書到後來覺得沒時間看且不想看了就賣掉,就像淘汰過季衣服一樣。也沒有甚麼書有非買到不可的慾望,相對藏書家而言,我真是清心寡慾,就只是一個普通讀者。不過想想,也許這樣的個性才能開二手書店吧,雖然收書的過程中也會暗藏幾本書成為私藏,然而「只過我眼,無須擁有」,也就成了書商的生活常態了。只是因為入行甚淺,加上不是真的很會做生意,對書的執念亦不深,為了打平收支,有些較珍貴的書,客人想買,我就趕緊脫手不留了。
但說到底,這天演講時,我帶了王強《書蠹牛津消夏記》到現場。就一個讀者和藏書者的角度,我當然希望現場可以得到簽名。怎知他們兩人都帶了禮物來送聽眾。王強帶的正是這本《書蠹牛津消夏記》的藍皮毛邊本,而且共五本,要送給現場發問者。當下我那本二版的紅皮書就活生生地被比了下去,分明是同樣內容,可我馬上奮不顧身地舉手發問了,可見多年下來,知道書價差別,說是不在乎書的「皮肉相」也是假的。
我問書中一篇〈書的佈道者〉,提到一位二十世紀初的美國小說家Christopher Morley,我問王強這位作家的迷人處,以及他稱他的小說為「小說體書話」,到底還有那些小說是這樣的例子?王強果然對自己喜歡的書記憶甚深,相關書名、內容都還記得很清楚(我就往往記得七零八落)。我提問的目的當然也不是為了要考作者,而是因為我醉心於讀小說,去年底也出版了第一本小說,是以一個小說作者的身分提問的。
不過最讓我有感的,其實是下一篇〈沒了書,我還會是誰?〉寫到了上海譯文出了《托爾金的袍子》的譯本。王強翻了一大半,竟發現和自己書架上2004年出的美國版 Nabokov’s Butterfly(《納博科夫的蝴蝶》)是一模一樣的內容。英國版賣的是托爾金,美國版賣的是納博科夫。而我手上有這本書2009年台灣版的譯本,譯者陳建銘是我開書店前經常一起逛二手書的老朋友。這幾年他淡出這個圈子,自顧自地逛街壓馬路去了。而我是翻到這裡,才想起這本書的內容也忘得差不多了,遂從書架上拿下來重讀。
《托爾金的袍子》寫的是「《魔戒》哈比人文壇竄紅始末」,還有作者Rick Gekoski曾因緣際會賣過托爾金的袍子。
然而〈紅塵過眼羅麗塔〉這篇我覺得更有趣。作者在1988年編的待售書目裡列出了納博科夫1959年倫敦首版《羅莉塔》的簽贈本,售價3,250英鎊。賣這麼貴不打緊,有趣的是他幾個星期後收到格雷安.葛林的信,問他:「假如這本嚴格說來並非真正首版的《羅莉塔》可以賣3,250英鎊,我手上這本巴黎首版簽贈本又該值多少錢?」Rick立刻回信:「值更多錢,你是否願意賣給在下?」
結果在Rick的挑剔下(比如簽名日期),葛林賣給Rick四千英鎊,但沒想到隔一天就遇上專收葛林相關文物的買家,Rick出價九千,對方的太太居然眼睛眨都不眨,五分鐘之後,Rick握著支票,悔恨莫名,他當下明白,那本書被「賤賣」了,因為它不再歸他所有。
這書後來又被Rick以更高價買了回來,而其實當時被他挑剔了的簽贈日期,雖不是巴黎版的首刷日,卻正好是英國版的首刷日。不久,他又將書賣給了另一位紐約的收藏家。不可思議的是,這本書後來在佳士得以26萬4千美元賣出。Rick就坐在拍賣大廳上嚇得瞠目結舌。(我也嚇呆了啊!)
我知道我為何當不了藏書家和厲害的書商了,這種價錢我買不下手,且心想讀一本我看得懂的中文譯本也就夠了。拿到一本珍品時,也不會興奮到心悸而敢於用超高價賣出。不過《托爾金的袍子》真是把這些書的故事和買賣中的驚喜、刺激、友誼與感動寫得活靈活現。至於我,也回想起當時讀這本書的樂趣以及和書友們一起踏青訪書的過往。想到今日一切,不管是寫小說或是成為書店老闆,不免用王強這篇引我回憶的篇名自問:「沒了書,我還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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