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書摘
本文為《親密關係暴力:以愛為名的虐待與傷害》部分章節書摘,經馬可孛羅文化授權刊登,文章標題、內文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改編,內文有所刪節。
親密關係暴力是全球普遍的問題。美國在2000年至2006年間,有3,200名士兵戰死沙場,同期內的家庭殺人案,奪走的卻是10,600條性命。然而,親密關係暴力卻往往被封鎖在「家醜」的沉默中,難以揭露與解決。
《親密關係暴力》一書,以蜜雪兒.孟森.莫澤(Michelle Monson Mosure)的案件開始。她14、15歲時與洛基.莫澤(Rocky Mosure)交往,16歲、17歲時分別產下他們的孩子,克莉絲蒂與凱爾。1997年從高中畢業後,洛基不讓她外出就業,她逐漸想結束這段關係。2001年11月,23歲的蜜雪兒和兩名子女,被洛基在家槍殺;洛基隨後試圖燒毀部分房屋,舉槍自盡。
在美利堅大學擔任副教授的瑞秋.路易斯.斯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以受害者、加害者與站在前線促成改革的倡議勇者故事,勾勒出親密關係暴力的發生背景。本篇書摘接續〈以愛為名的虐待與傷害(上):任何突如其來的舉動,都將觸怒那隻熊〉一文,繼續解答大眾的常見迷思:受害者為何不願離開?施暴者為何不停止動粗?為什麼不能在一開始就阻止這類傷害事件的發生?
2月在底特律郊區的一個寒冷早晨,賈桂林.坎貝爾(Jacquelyn Campbell)站在廣闊的講堂裡,身後的三個大螢幕讓她的身型顯得渺小。這天早上她從位於巴爾的摩(Baltimore)的家趕來這裡,向上百名觀眾講述她30年前提出的「危險評估」(Danger Assessment)量表。
起初,「危險評估」量表是為了幫助健康照顧人員識別急診室裡的潛在家暴受害者,到了今日,或許已經是判別親密伴侶的攻擊、家暴的處置方式與受害者意識最重要的一項工具。受害者在「危險評估」中所給出的答案,將決定事情接下來的發展:不論是加害者遭到逮捕、進入訴訟、被判有罪,或是受害者提出控告、被送進收容所、展開一整套法律程序。這往往將確定一個更嚴峻的結果:某人將是死還是活。「危險評估」改變了我們理解與看待美國及其他國家中親密伴侶暴力的過程。它突破了文化與政治藩籬,獲得許多人的採用,特別是警方、檢方、法官、反家暴人士與健康照護工作者。這影響了相關的研究與政策,並拯救了無數的生命。
坎貝爾身材高挑,舉止優雅,身穿花呢外套與黑色襯衫,留著一頭深紅褐色捲髮,脖子上戴有一條沉甸甸的項鍊。她說話的語氣始終蘊含笑意,像是公共廣播電台的主持人不得對聽眾報告一個壞消息,但聲音依舊撫慰人心那樣。倘若有人告訴你母親病重或愛犬過世的消息,你會希望對方有這種聲音。她正在談論家庭中的暴力,談論人們加諸在彼此身上最糟糕的事情,但她的聲音散發出堅定,就像治療師向你保證你會沒事的那樣。她告訴觀眾,光是密西根,一個月(2007年1月)就有86名婦女與5名兒童遭到殺害。其中許多受害者是現場觀眾都知道的人。
與會者齊聚於此談論家庭暴力,有制服與便衣警察、地區檢察官、檢察官,還有反家暴運動人士、心理健康諮商師、健康照護工作者與收容所志工。坎貝爾準備的幻燈片呈現了一個又一個血淋淋的家暴數據:美國非裔女性第二大死因,美國本土女性第三大死因,白人女性第七大死因。
坎貝爾表示,美國每年有1,200名受虐婦女遇害身亡。
那項數據不包含孩童,也不包含先殺了伴侶再自殺的虐待者──也就是我們每天在報紙上看到的殺人後自殺案件。這也不包括同性交往關係,其中任一方可能並未「出櫃」;不包含其他家庭成員,像是姊妹、姨嬸/伯母/舅母、祖母/外婆,這些親戚通常也會跟主要受害者一同遇害;更不包含無辜的局外人,例如德州那26名跟犯案人的岳母一同在教堂裡做禮拜的人們,或是威斯康辛州那兩位無辜遭到客戶前男友殺害的芳療中心員工。這些名單數也數不清。此外,這也不包含未揭發殺人犯的司法轄區,因為殺人犯的舉報須透過聯邦調查局增補殺人犯舉報資料(Supplemental Homicide Reporting Data)的機制自願進行。因此,每年有多少人因為家暴而死?有多少外人、其他家庭成員與自殺的加害者喪命?有多少受害者再也無法忍受折磨而自盡?諸如受害者掉出車外、墜落懸崖或開車撞樹等意外,事後證明根本不是意外,而是永遠無法歸類的悲劇。
坎貝爾說,「具有完善的家暴防治法規與資源」的那些州,男性與女性遭到伴侶殺害的可能性比較小,尤其是男性。你沒看錯,是男性。他們發現性別是數據出現差異的關鍵。她向觀眾表示,男性死亡人數較少的州,警方能妥善處理這種情況、定有完備的保護法規,也為受害者提供完善的資源。換句話說,「受虐的女性比較不會認為,除了殺死對方之外沒有別的出路」。事實上,自1976年以來,遭到女性伴侶殺害的男性人數少了將近四分之三。
坎貝爾的意思是,在一些州,受虐女性不必走上謀殺伴侶這條路才能重拾自由。雖然沒有全國性的數據,但一些州蒐集了這項資料。以紐約為例,2005年有三分之二遭到監禁的女性在殺害伴侶之前飽受對方的虐待。不過在今日,許多州的法律依然禁止受害者藉長期忍受伴侶施暴一事來為自己辯護。我採訪過因為犯下一級謀殺罪而在北卡羅萊納州服刑的拉蒂娜.雷(Latina Ray),她表示自己忍受了超過10年的虐待。她的伴侶出手毫不留情,導致她右眼完全失明,但她的案件從未徵引這段長期受虐的歷史。在拿伴侶的槍射殺他之前,她一直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連交通罰單幾乎都沒收過。在罪犯檔案照片中,她容貌清秀,有著黃褐色皮膚與一隻殘廢的眼睛。
聽著坎貝爾的演說,我想起受害者家屬最常問的問題:我們能做什麼?我們要怎麼知道遺漏了什麼事情?
然而,這其實不是家屬的問題。當然,他們應該提高警覺,而坎貝爾指出,受害者有時的確會向朋友或家人透露實情。但是,還得考慮另一個族群;半數以上的殺人案受害者都曾在某個時間點接受健康照護的專業治療,也就是尋求坎貝爾這類專家的協助。不只是到醫院急診室,也包含初級保健醫生、婦產科醫生及其他專科醫師。這些專業人員往往是第一個或唯一一個與潛在殺人案受害者互動的人。我想起莎莉懷疑洛基將性病傳染給蜜雪兒時帶她去看病的診所。雖然《健康保險可攜性及責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HIPAA)禁止醫事人員洩漏蜜雪兒的任何隱私,但眼前的狀況已使他們開給她抗抑鬱劑。他們還看到了什麼?他們可能遺漏了什麼?他們有看出蜜雪兒遭到施暴嗎?一個育有兩個孩子的23歲媽媽來做性病檢查,而且精神狀況看來需要抗抑鬱劑的介入,這明顯警示了她的生活需要更深入的探查。
坎貝爾說,她看過一名女性的檔案,這位受害者太陽穴中彈而喪命時,手臂上打了一個石膏。警方的調查報告或她中彈後被送去急診室的醫療紀錄中,皆未提到家暴的事實。但她手臂打了石膏!那是怎麼來的?根據那份檔案,甚至沒有任何人問起這件事。坎貝爾接觸過的另一位女性遭到施暴者射傷而癱瘓,但她出院後還是回到了對方身邊。她問那位女性是否曾被轉介給家暴防治機構,對方回答沒有,但如果之前有這個機會,她很樂意接受。她會回到伴侶身邊,是因為沒有其他人可以照顧她。坎貝爾得知後非常憤怒,她到那位女性當初就診的醫院創傷部瞭解之前的情況,而據說那裡的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時間評估家暴的嚴重性。坎貝爾拿出該單位為那位癱瘓的女性開立的治療證明,直指上頭寫的遭丈夫射傷那幾個字。
坎貝爾起初在戴頓(Dayton)的一間學校擔任護士。在攻讀碩士與後來念羅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Rochester)博士班的期間,她研讀了戴頓、底特律與羅徹斯特警方所製作的殺人犯檔案,同時到多座城市訪問受虐婦女。她漸漸觀察出特定的模式,這些模式在今日看來顯而易見,但當時沒有人仔細測度。
突然間,坎貝爾量化出當時基本上仍然只有理論依據的論述,例如,家庭殺人案唯一面臨的最大風險是之前的家暴發生率。(她最初研究戴頓的警方檔案所得到的結果顯示,5成的家庭殺人案受害者在遇害之前,曾因家暴事件而至少接受過警方探訪一次。)他們面臨危險的程度依照特定時間而變動。危險度在受害者試圖離開施暴者的當下激增,並在接下來的3個月維持高峰,再來的9個月則微幅下滑。一年後,危險度大幅降低。因此,或許不必讓洛基.莫澤坐牢一輩子;只需要將他關得夠久就好。蜜雪兒需要時間整頓生活好養活自己與小孩的同時,洛基也需要時間慢慢瞭解,即使蜜雪兒不在身邊,他也能繼續過生活。坎貝爾認為,某些看似隨機發生──譬如突然爆發──的事情,其實是可以被量化與歸類的。在坎貝爾訪問過的女性中,至少有半數未能意識到自身處境的嚴重性,而她指出,這個事實到了今日依然存在。
即便對於那些明確意識到、或者隱約感覺情況不對勁的受害者(如蜜雪兒.孟森.莫澤),也絕對需要徹底顛覆一直以來的認知,才能夠想像你深愛或曾經深愛的這個人,與你有愛的結晶、承諾相守一輩子及共度生活中大小事的這個人,其實會真的奪走你的生命。愛正是家庭暴力與其他犯罪行為的不同之處。交往的兩個人對彼此與世界宣誓,你是我最重要的人。然後,這段感情怎麼突然間就變得危險又致命?想瞭解箇中原因,我們必須在心理、理智與情緒上突破想像的界限。
「面對你愛的人意圖置你於死地的這種創傷,」聖地牙哥反家暴的頭號倡議人士蓋兒.斯特拉克(Gael Strack)問道,「你該怎麼活下去?」
經過這些年,坎貝爾識別了22個高風險因素,當這些因素無止盡地隨機組合,便預示了殺人案的發生。其中一些風險因素範圍廣泛,譬如藥物濫用、持有槍枝或嫉妒成性;其他則是特定行為,譬如死亡威脅、勒脖與性侵。其他如與親朋好友斷絕來往、育有與前任伴侶生下的孩子、懷孕期間受到施虐者的自殺威脅或暴力對待以及跟蹤行為,全都會讓情況變得更加致命。另外也包含持有槍枝毒品或酗酒及控制日常作息,還有威脅孩子、毀壞財物,以及受害者在一年內曾經嘗試離開的舉動。坎貝爾判別的唯一經濟因素是長期失業。她指出,許多這些後期的徵兆不會導致暴力,但可能會讓極度不穩定的情況變得致命。重要的不是單一因素的出現,而是多項因素的特定組合,其中每一個因素在測度中都占了不同的比例。她請受害女性填寫事件的時間表,等於是替虐待行為編寫目錄,如此一來就能夠自我觀察情況是否惡化。(坎貝爾說,很多人做了「危險評估」量表卻沒有記下時間,這樣會錯失情況惡化的重要資訊,並且無法在認清自身處境的全貌後採取有效行動。事實上,我在全國各地看過許多份「危險評估」量表,填寫對象從警察到倡議人士都有,但很少有人載明事件發生的時間。)
勒脖是坎貝爾在早期研究中指出的危險徵兆之一,但結果證明,這項因素遠比拳打腳踢之類的暴力行為還重要。在虐待的交往關係中,有6成受害者曾經遭到伴侶勒脖,這種情況往往會常年不斷出現,而絕大多數的加害者都是男性(比例為99%)。那些被勒到失去意識的受害者,在事件之後的24至48小時內因中風、血栓或肺部吸入異物(被自己的嘔吐物噎到)死亡的風險最高。這樣的事件有可能導致腦部損傷(輕微或重度),不只因為腦部缺氧,也是因為頭部經常連帶遭到鈍器挫傷。儘管如此,家暴受害者到了醫院急診室一般都沒有接受缺氧或腦部損傷的檢查,他們本身大多也記不太清楚事發經過,甚至往往不知道自己失去意識。這意味著,受害者很少受到正式的診斷、攻擊行為與傷害的危險性遭到低估,施暴者遭到起訴的罪名比實際的罪行來得少。
雖然現在急診室有一種名為HELPS的篩檢工具,可用於判別家暴受害者是否有潛在的頭部外傷,但它的使用既不普遍,也沒有標準程序。來自馬里蘭州西北醫院(Northwest Hospital)一個名為DOVE計畫的家暴防治團隊的負責人奧黛莉.柏金(Audrey Bergin)表示,雖然他們的急診室沒有HELPS這項工具,但他們有一位護士專門檢閱家暴受害者的病歷與檢查可能的頭部外傷。她在電子郵件中寫道,近年來醫院會將這些病人歸類為「棘手」案例,即便是她的同仁也會如此。「警察會以為他們喝醉酒而草草了事,州檢察官會認為他們有精神疾病⋯⋯就連醫護人員也會覺得這些受害者小題大作、過度反應了。我們可以代表這些人士介入來協助其他機構瞭解,是頭部外傷導致了這些行為與症狀。」
診斷與治療有時會遇到更基本的阻礙。並非每間醫院都配備核磁共振的機器,即使有,也不是一週七天都有人員全天候待命。在偏遠或貧窮地區的受害者無疑必須搭乘交通運輸才能到達創傷中心,所需的成本令人卻步。此外,第一線應變人員與急救員缺乏訓練與正確的意識,再加上許多受害者終其一生都在設法克服看不見、未經診斷與治療及無人認同的損傷,在這種情況下,外界對他們的描述必然會變得帶有敵意,說他們瘋了或都是他們的錯。
倡議人士提到受害婦女失去了工作與孩子的監護權,還有在醫療、情緒或經濟上缺乏支援或完全沒有資源。維拉回想起之前研究的一位女性因為遭伴侶勒脖窒息而造成腦部受損,「生活徹底瓦解」。她失去了工作,搬回家與父母同住,而且到哪裡都得有人陪同。「她會走到門廊,然後想不起要去哪裡。」維拉說。她還提到另一位受害者喪失閱讀與寫字能力,兒福機構認為她無法照顧子女,因此帶走了孩子(後來她重新學習閱讀,拿回了孩子的監護權)。
家暴受害者記不得伴侶施暴的經過,是常有的事。前一刻他們在屋子的某處,突然間又到了另一個房間,他們也想不起事情發生的順序。他們對於事發經過的敘述模糊不清,執法人員與法庭也將舉證的責任加諸在他們身上。他們的供詞在未受訓練的人員耳裡聽來像是謊言。他們也往往會歇斯底里,讓人以為是精神異常的症狀。直到如今,研究人員從作戰士兵、足球員與車禍傷者身上得到的發現才受到家暴社群的採用:記憶力受損、反悔、細微的改變及其他如焦慮、過度警覺與頭痛等,都有可能是頭部外傷的跡象。
坎貝爾將這些風險因素稱為「危險評估」工具。她打算將這套工具開放給急診室的護士使用,並設想以前的自己會怎麼做。事實上,除了急診室之外,「危險評估」也可用於危機處理中心、收容所、警察局、法律事務所與法庭。這可以為美國東西岸各地所採用,最終傳播到世界各地的許多國家。這套工具將能改變我們看待與治療家暴受害者的進程。
坎貝爾根據研究表示女性往往不明白自己的處境有多危險,這裡指的意思是,她們不知道如何從更全面的背景來衡量危險程度。她們沒有意識到情況逐漸惡化,不知道特定的事件預示了親密伴侶會痛下毒手。她們以為孩子沒有危險,甚至打開了邏輯不清的保護傘,譬如「只要孩子在身邊,他就一定不會傷害我」。
她不知道的是,在遭到洛基殺害之前的那些年與那幾個月裡,該如何拼湊種種線索。倘若她知道,便可從那些線索看出自己的處境有多危險。她沒能意識到情況逐漸惡化,雖然她的本能告訴她,必須表現得像是與洛基站在同一邊。
相反地,蜜雪兒看到的跟許多作為前車之鑑的女性一樣:虐待者的力量似乎勝過政府體制。
對蜜雪兒來說,洛基獲保釋出獄是一個更重要的訊息。這一次,不只我的力量勝過你,連體制都把我的自由看得比你的安危還重。洛基控制了任何他能控制的人以獲得自由(在此情況下意指戈登與莎拉),因此得以維持對蜜雪兒的掌控。不過現在不只是控制而已,還帶有狂熱。
在這些細瑣時刻,洛基讓她看見了更急迫的事情:如果她試圖遏制他,試圖利用體制來擊敗他,他還是會贏,而以防蜜雪兒沒有接收到這兩個訊息,洛基明確讓她知道,他會採取愈來愈殘暴的手段,他會奪走她在世界上最珍視的東西:她的兩個孩子。
因此,蜜雪兒做了多年來許多受害者都做過的事情。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面對一個無時無刻都具有危險性而現在變本加厲、彷彿野獸一般的男人,他們為了保護所有人的安全,做了孤注一擲的嘗試。蜜雪兒與他站在同一陣線。她回頭撤銷禁制令、收回宣誓書,來展現她的忠誠。她勉強自己討洛基歡心,以爭取一些時間好好想想如何安全地離開他。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這件事,則可以知道蜜雪兒.孟森.莫澤肯定不會留下來。她是一個努力成為倖存者的受害者──但這並不代表她如此看待自己。
當情況演變到如此危急的地步,任何努力往往都為時已晚,除非體制中的人士──警察、倡議人士、司法人員──能夠看出這些行動背後的原因,並採取適當措施來處理問題,譬如根據物證起訴(而不是以證人起訴,因此受害者不必上法庭作證,這部分我會在後續章節詳述),或警官由於受過訓練而瞭解情緒與心理的運作機制,或是法官能夠判斷情況的致命程度,並提出被告無法輕易應付的遏制策略。我曾經根據蜜雪兒的案例填寫「危險評估」量表,她得到的分數介於16與18之間(由於當事人已歿,其中有兩個問題永遠是個謎)。以這樣的分數而言,個案發生家暴殺人案的風險屬於最高一級。
如果未能搞清楚這些關鍵的時刻,就會一直困在「她為何不離開」的問題泥淖中。
看看蜜雪兒.孟森.莫澤的例子,還有每年在任何地方發生的親密伴侶殺人案,情況如出一轍:受害者用盡了各種辦法。她試了又試,但這個方程式──或者應該說是這個問題──跟離開或留下無關。這是生或死的問題。
他們留下來,是因為選擇活命。
但他們還是死了。
蜜雪兒為了孩子與自己而選擇留下。她為了自尊、愛情、恐懼,還有她所無法控制的文化與社會力量而留下。而在任何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眼裡,她選擇留下來並不是因為留戀這段感情,而是為了躡手躡腳地走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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