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書摘
本文為王立柔替《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撰寫的推薦序〈平凡人也能選擇的善良或邪惡〉,經獨步文化授權刊登,文章標題與文內小標經《報導者》編輯所改寫。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是日本迴響最大的調查報導作品,該書作者清水潔曾為新潮社《FOCUS》週刊調查記者,現為日本電視台報導局記者、解說員。他以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的調查報導獲得日本新聞工作者會議(Japan Congress of Journalists)大獎、編輯嚴選雜誌報導獎。
這不是一本虛構的懸疑偵探小說,而是前《FOCUS》週刊記者清水潔對「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實調查紀錄。
1999年,日本埼玉縣女大學生豬野詩織在JR桶川車站外,冷不防被人用刀刺死。乍看像隨機殺人案,但在清水潔的一連串調查下,真相漸漸水落石出:豬野詩織的前男友是恐怖情人,長期騷擾並威脅她的人身安全。雖然她曾經自行蒐證,帶著錄音機向警方報案,卻得到「不會成案」的回覆,甚至反過來被譴責「收了人家禮物,才說要分手,做男人的怎麼會不生氣?」走投無路的詩織最終在絕望中被殺死。
這起事件催生了日本國會訂定《跟蹤騷擾行為規範法》,但這些都是後話。在慘案剛發生的時候,詩織之死雖然引發社會震驚,民眾對受害人的同情很快就打了折扣。一方面是因為警方不斷放出關於受害人的不實資訊,一方面是各家媒體在報導時聚焦於詩織身上的穿著、名牌配件,暗示她有「拜金」傾向,並將她的職業誤報為「酒家女」。雖然說無論受害人是否符合這兩點,都不應該被任何人殺死,但日本社會輿論一度產生「責怪受害人」的氛圍。
「我的女兒死了3次:一次是被兇手殺死的,一次是被不受理報案的警方殺死的,一次是被媒體殺死的。」
豬野詩織的父親豬野憲一多年後再度接受清水潔的訪問時,曾經這樣說。這名傷痛的爸爸不僅控訴殘忍的兇手和怠惰的警方,也深深控訴了醜化受害者、畫錯重點的新聞媒體。
這起案件的時空背景是20年前的日本,然而這樣的「劇情發展」對今天的台灣讀者來說很熟悉吧?沒錯,「新聞媒體」的面向是此書最值得探討的重點之一。作者清水潔的筆下,處處都是對新聞產製生態及閱聽文化的批判,讓人一面讀一面驚呼:「原來20年前的日本新聞也是這樣啊!」、「怎麼20年後的台灣新聞還是這樣?」然而,清水潔並不自詡高尚,他的採訪歷程之所以寫實,正因為除了批判,他也坦誠抒發自己內心的掙扎。
比方說,清水潔不希望媒體對受害人貼沒營養的標籤,但在詩織事件的第一篇報導裡,考量到自家公司的屬性,他仍然使用了「美女大學生」作為標題,就像現今的新聞習慣以「正妹」當起手式一樣。當他花了好幾個月,辛苦地對案情抽絲剝繭、鎖定兇嫌並拍到照片後,既希望立刻刊登新聞,在同業面前揚眉吐氣一番,又不希望驚動兇嫌,害警方抓不到人,於是先把稿子壓住了。但是從他的筆觸中,仍感受得到他強烈渴望「獨家新聞」帶來的風光。
清水潔也有舉棋不定的時刻。在案件發生之初,他向一個欣賞的同業徵求意見:「關於死者詩織,你打算怎麼處理?」他心想,對於年輕女性遭到跟蹤狂攻擊的新聞,可以預見其他媒體一定會寫出女方可能也有過失的報導,「我是想問是不是保險一點,也暗示這種可能性比較好。」直到該同業給了否定的意見,他才鬆了一口氣。
這裡所謂的「保險一點」,與後面的另一段情節互相呼應。清水潔提到,在他一個人埋頭苦幹,發展出跟同業完全不同的故事版本時,總編輯把他找去,「為什麼咱們不寫這樣的報導,其他週刊不是都走這樣的路線嗎?」所幸總編輯聽他解釋後,決定給予空間,任其發揮。
這些心路歷程的最精采之處,在於它們不斷激起讀者質疑「如果⋯⋯?」如果不是那位正直的同業給予否定的回答,如果不是主管夠有肩膀,清水潔會不會也屈服在「從眾」的壓力之下?如果一個人很有理想,卻孤軍面對始終堅硬、毫無破口的體制時,打安全牌會不會是比較輕鬆的作法?
說到底,每個人又有多少動機和多少力氣,能撐著不做「比較輕鬆」的事情?
把自己套用到清水潔的情境裡,就發現不管是新聞產製或生活中的所有事情,善意與惡意的拿捏常常只有一線之隔,每一個環節都有人在做出選擇,做決定時的變數很多,也許還涉及天時地利人和。但是每一個微小的選擇終將成為巨大的集合,亦為我們身處的世界。
兇嫌曾經威脅豬野詩織,「我要找人強姦妳,並拍下影像」。儘管1999年的網路還不普及,不像今天,人們幾乎把整個生活建立在網路上,任何資訊都容易野火燎原,然而這種威脅對當年的豬野詩織而言,仍然立即產生作用。原因是什麼?她大概設想過「如果真的這麼做了,並把影片散布出去,有幾個人真的不會看?」
而且,她對這題的答案完全沒有信心。
我相信大多數人聽到或閱讀桶川事件的資料時,都會對兇嫌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怒,也不認為他的作法是正確的,但兇嫌敢發出「散布強姦影片」的威脅,正代表他有自信有人將替他撐腰。他很靠勢,靠的不是他的小弟,他的金錢,也不是他的麻吉和親戚,而是千千萬萬個面孔模糊,在平常生活裡可能都被稱為「好人」的平凡百姓。
我們一定都有對電視機裡各種犯罪案件痛罵的時刻,但有沒有一時半刻停下來思考過,某些傷害能夠被創造出來,被賦予破壞力,其中有多少是眾人授權?
「未經同意散布他人私密影像」(也稱「復仇式色情」)的行為並不是詩織的前男友首創,至今也沒有停止過,已經演變為網路世代的性暴力問題,今年(2019)初爆出的「韓國男星鄭俊英偷拍案」就是其中一樁。遺憾的是,每次發生這類事件,許多新聞報導就以聳動、輕浮的方式吸引點閱率。從標題到內文都不見嚴肅檢討,反而有種偷窺狂「好康倒相報」的口吻,處理影像時更不見得顧及受害人的隱私,製造二度傷害,更時常畫錯重點地追蹤報導「受害人是哪一位女星」?
2017年10月,我在非營利媒體《報導者》網站發布〈有錢就能散布別人裸照,誰讓加害者有恃無恐?〉、〈律師:看過「色情報復」被害人的痛苦,就再也無法看熱鬧了〉兩篇報導,希望能喚起社會對此議題的重視,採訪過程中,卻也時常感到心寒。婦援會該年的網路調查結果顯示,在發放並回收的1,138份有效問卷中,有30.5%的受訪者表示「會」點閱觀看他人外流的性私密影像,42.9%的受訪者表示「不一定」。
該問卷也詢問填寫者,認為被害人負有多少責任?作答的選項是1至5分分級距,1分是最少責任,5分是最多責任,結果僅有14%填寫問卷者認為被害人完全沒有責任,將近60%的答案集中在3分和4分,認為被害人負有超過一半甚至接近全部的責任。
能觸及婦援會問卷的網友恐怕已是「性別議題」的「同溫層」了,竟還有較多的受試者認為性愛影像被外流、被點閱,是當事人活該。若在街坊隨機調查同樣的問題,結果大概更不堪想像吧。婦援會義務律師陳明清受訪時也很悲哀地說,「人們在網路上,總是覺得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容易被追究到責任,反正有網路這層面紗,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動動手指圍觀、看熱鬧。」他懷疑,拼命宣導這個議題真的能帶來改變嗎?
在「復仇式色情」這個日益嚴重的問題上,我總是想起歐文.亞隆(Irvin D. Yalom)心理諮商小說《愛情劊子手》的其中一篇〈如果強暴不違法⋯⋯〉,主角是一個很愛「講幹話」的阿伯。他自鳴得意地在治療師面前意淫、性騷擾治療團體中的女性,並夸夸其談「如果強暴不違法,他一定會試試看」。
有趣的是,阿伯本身有一個心愛的女兒──當治療師問他,在他的理想國裡,他的女兒要何處安身?或者也應該隨時被強暴?阿伯的臉色丕變,說他絕對不願女兒那樣,希望她可以找到一個相愛的人,共組幸福的家庭。
治療師反問:「但如果她的父親提倡的是強暴的世界,這種希望怎麼可能實現?如果你要她活在充滿愛的世界,那要靠你去建造──首先必須從你自己的行為著手。你不能自外於你訂定的法律,這是任何倫理體系的基礎。」
在環保意識抬頭的今天,大家可能聽過環保團體喊過這樣的口號:「你的每個消費選擇,都是在選擇你想要的世界」。事實上,不只消費,我們做下任何一個選擇,都在捏製自己想要的生活,蝴蝶效應一樣,對待別人的方式最終也將回饋到自己身邊。
清水潔在採訪過程中時時自省,有時稍有妥協,但始終追求著更靠近良知的那條線。他坦誠地分享心路歷程,並不是推諉自身的能動性,也不是為了讓讀者有消極的結論,相反的,只是在刻畫自己的平凡。清水潔說明了一個人有多平凡,善良和邪惡就有多平凡。但珍貴的地方就在於,即使一個平凡人如他,如你我,也仍然有能力選擇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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