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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為橋田壽賀子《請讓我安詳、快樂的死》書摘,經大塊文化出版社授權刊登,標題為編輯所改寫。)
其中之一的意見與「沒有用的人就該死」的想法有關。也就是萬一(日本)制定安樂死法,老年人或臥病在床、罹患不治之症的人,會不會就這樣被身邊的人強迫安樂死?
這種想法一旦過於投入,就會成為相模原身障安養中心殺人事件的支持者。這是一起發生在2016年7月的事件,一所精神疾病安養中心的病患被人持菜刀及刀子襲擊,從19歲到70歲共有19人被殺害、26人受傷。犯人是26歲的中心前員工,據報導指出,他遭逮捕時還聲稱「所有身障者全都死掉就好了」。
我從來沒想過要將人分為應該活著和應該去死兩種。我所主張的安樂死只是一種當事人自己期望,經過家屬接受、醫生和律師等專業第三者認可後,就能實現的制度。
至於沒有表明安樂死意願的人,無論是失智的老人或身障者,任何人都應該尊重他們活下去的權利。即便是這些人的家屬,也希望他們能活下去,更希望他們可以在專業人員的協助下,過著比在家還舒適的生活,才會付錢讓他們住在安養中心。無論如何,活得好好的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可以奪走或縮短他們的生命。
以現實問題來說,需要安樂死法的其實是老年人。對於年輕人或身障者,或許法定不適用就可以了。
也有人擔心一旦制定安樂死法,將會變成鼓勵自殺。
日本的自殺人口在2016年共有21,897人。其中男性有15,121人,女性有6,776人,男性是女性的2.2倍。再從年齡層來看,最多的是40~49歲,接著依序是50~59歲、60~69歲、70~79歲、30~39歲。這樣的自殺人口已經連續7年持續減少了,以前平均每年都會有3萬人以上。
針對留有遺書的人為對象調查發現,半數以上的自殺原因都是疾病困擾或憂鬱症等健康問題,然後是生活痛苦或負債等經濟、生活問題,以及夫妻失和或對家人的未來感到悲觀等家庭問題(警察廳調查)。從這個結果來看,絕大多數原因都是健康問題。
我理想的安樂死與自殺不同,雖然理由同樣是疾病問題,但必須經過醫生和律師的評估才能決定結果。即便當事人不斷表明自己想死的意願,假使醫生或律師覺得「這種病情程度不能安樂死」,同樣死不了。所以,這和因為憂鬱症走上絕路是截然不同的作法。
我希望為安樂死做最後判斷的醫生及律師等評估小組,也能成為拯救想自殺者的角色,可以告訴這些一心尋死的人「你可以的,活下去沒問題的」。因為很多時候,這些人都只是因為沒有訴說的對象,才會一直往死裡鑽。
很多人會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認定「我的人生完了,除了死沒有其他方法了」,而一步步離自殺愈來愈近。事實上,這類型的人很多都是因為罹患憂鬱症,才失去生活的目標和動力。
當這些人提出申請「請讓我安樂死」時,就必須讓他接受醫生的診斷,接受適當的治療與心理諮商,使他重拾生氣。如果安樂死能同時具備這種機制,就更完美了。
讓應當離開的人接受安樂死,也讓應該活下去的人獲得重生。面對死亡不只有協助死亡,也能幫助活下去。我認為這才是尊重個人的尊嚴,也期待見到這種社會的到來。
有些反對意見認為,一旦制定出法律,就會不斷有人接受安樂死,這不是一個好現象。然而,只要第三者的評估機制能夠確實發揮,就不用擔心會發生這種情況。
只要安樂死能夠制度化,因為健康問題走上自殺的人應該也會隨之減少。因為,罹患不治之症或失智症的人可以獲得安樂死,其他人也能獲得協助而重拾人生。
一旦制定安樂死法,一些認為自己拖累家裡經濟狀況的人或許也會萌生想死的念頭。
如同新聞報導的老年人偷竊特集一樣,如今社會上有非常多孤獨的貧困老人。這些人的子女生活拮据,沒有餘力照顧父母,因此這些老人只好偷超市的便宜麵包勉強維生。
不只是老人,也有出身貧困家庭、無法擺脫代代貧窮命運的人。非當事人之過的貧困問題,本該由國家提供協助,只是現在的日本連妥善照顧這些人的能力都沒有。
對我來說,這絕對不是可以置身事外的問題。某個熟知我先生的人曾對我這麼說:
「岩崎先生如果還活著,那可真是辛苦啊,妳得每天照顧他。」
畢竟他是個大男人主義嘛。如果他還活著,或許現在我每天都得忙著照顧他,而為自己深感不幸。
假使先生沒有早逝,或必須照顧婆婆或養兒育女,我應該就不可能寫了將近30年的《冷暖人間》,在那種情況下,我不知道自己後來的經濟狀況會變成什麼樣。
現在的我想睡就睡,想吃就吃,想去哪就去哪。可以擁有這樣的生活實在很幸運。但這絕對不是偶然。
正因為覺得自己無法置身事外,所以我真心想告訴大家,「不管是活著也好、受人照顧也好,都很辛苦吧。既然如此,就讓自己安樂死吧」。因為與其自殺,還不如安樂死。
不過,這種安樂死在制度上並不被容許。至少沒有醫生的允許,這個願望不可能被接受。這麼一來我擔憂的是,今後經濟問題會不會漸漸浮出檯面,成為自殺理由的第一位。
現在市面上有所謂的臨終筆記,朋友也送了一本給我。只要將裡頭設定好的項目填妥就行了,真的很不錯。我以為很方便,但仔細一看才發現,選項包括緊急通知人、遺物分配等,甚至還得寫出親友的聯絡方式和給他們的遺言。這對像我這樣沒有親友、孤身一人的人來說,用起來不是很方便,因為根本沒有東西可以寫。
於是我放棄那種複雜的東西,只拿了一本最簡單、常見的筆記本,記下最少的必要項目。
我一直到90歲才開始做這件事,但其實早一點進行會更好。最好趁年輕就開始思考,例如「我想要安樂死」,或是「只要還有呼吸,就算沒有意識,我也想活下去」,並且每年針對內容再重新思考記錄。
思考自己的死亡,同時也是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活方式。
畢竟沒有人知道災難何時會降臨。
如果可以當場死亡最幸福,不需要參考每年生日寫下的死亡意願,也不用擔心是否能安樂死。
不過,有人還年輕就發生腦中風,或者說不定只是走在人行道上,就被暴衝而來的車子撞飛,成了半身不遂。
所以,最好還是利用每年生日的時候,好好回想這一年來生活的意義與歡樂,思考自己的死亡。在自己出生的日子思考自己的死亡,這似乎是個不錯的習慣。
不想這麼做的人,就按照目前的方式什麼都不用思考,像大家一樣地死去就好。
就當作是一種劃分,在迎接成年的那一刻,針對自己希望的死亡方式、器官捐贈意願等事先思考整理寫下,我認為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基本上,日本風氣視死為不祥、將公開討論死亡當成禁忌,本來就不是很恰當。畢竟誰不會死。
日本之所以沒有培育面對死亡的專業醫生,關於死亡在法律及醫療上的觀念無法一致,也是因為這種風氣造成的吧。
日本人真的應該更認真學習關於死亡的種種。因為,思考死亡可以使人生豐富。
我居住在熱海山中,也經常會收到防災無線電。
「有位80幾歲的男性今天早上走失了,身高大約○○○公分、身穿⋯⋯」
是罹患失智症的老人。
失智症對我來說完全不能置身事外。我很擔心萬一自己失智了該怎麼辦?我一個人獨居,等到大家發現我失蹤時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到時候根本沒有人知道我穿什麼衣服。山裡還有斷崖,晚上又是一片漆黑,甚至還有山豬⋯⋯
因為失智走失的人,在2016年一整年,(日本)全國就有多達15,432人。這個數字已經連續4年上升,2016年比起前一年更增加26.4%,是過去最多的一年。
走失人口不斷增加的部分原因,也是因為近年來大家對失智症日益瞭解,故而家屬更容易報警尋求協助。
所幸,98.8%的走失人口最後都能安然找回。包括2015年之前有報案紀錄的73人在內,藉由警察的搜索行動或通報而最後找回的案例共有63.7%;自行回家或家屬自己找到的有32.3%。但其中的3.1%、相當於471人,是在死後才被發現。另外有191人最後仍行蹤不明。
據說(日本)現在的失智症人口多達500萬人。65歲以上老年人平均7人當中就有1人是失智。而有輕度智能障礙(Mild Cognitive Impairment, MCI)的人也有400萬人,綜合兩者來看,老年人平均每4人就有1人罹病。
輕度智能障礙是失智症的早期症狀,雖然有些人可以治癒,但若是沒有及早發現、接受適當治療,據說半數的人五年後將會變成失智。
厚生勞動省推估,到了2025年,罹患失智症的人口將會超過700萬人。若再加上輕度智能障礙,人數將會超過1,300萬人。屆時65歲以上的老年人,平均3人當中就有1人會是失智症危險族群。
由此可知,這是每個人都該正視的問題。然而,目前具備收容照護失智症患者的相關設施非常少,現階段等待入住的人全日本就有50萬之多。
另一方面,在政府提出的「失智症對策推動綜合策略」(新橘色計畫)中,主要方針為「使失智者可以在熟悉且開心的環境中繼續一個人生活」。換言之就是「由整體社會為失智者提供協助」。
有人願意照顧自己當然很感激,不過,我先考量的,還是不想造成他人的困擾。
目前就醫學上的瞭解,失智症有各種症狀,並非所有失智者都過得很痛苦。
如果失智者過得幸福開心,我們就必須尊重他的幸福。即便他可能經常亂跑、數度走失,或者行為胡鬧、不受控制,甚至無法自行如廁等,我們也必須認真看待他的幸福。如果家屬覺得「父親活著對我們來說就是幸福」,當事人一定也能感受到「自己活著可以給人帶來幸福」。
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人覺得罹患失智症會過得很痛苦。假使經過醫生判斷認定「活得不快樂」,家屬討論過後也覺得「父親雖然健康,但一點都不快樂。這樣就算活著也很可憐」,也請大家要接受這樣的想法。如果這種想法不被醫界認可,也不被社會接受,今後的高齡社會將會變得非常辛苦。
除了當事人痛苦之外,身邊的人也很辛苦。現在,無法負荷照顧失智家人所帶來的體力上與經濟上負擔的案例愈來愈多。就在不久前新聞報導指出,一位住在神奈川縣茅崎市10年前就罹患失智症的82歲男子,發現被勒斃在自家中,而他77歲的太太則選擇跳河自盡。據說太太生前曾數度表示「我已經累了」。
這種悲劇已經是第幾次發生了?我們究竟該怎麼做才能預防這種事件再度上演呢?在兩人走上同歸於盡之前,即便只有太太的性命也好,我們真的無以挽救嗎?假使太太自殺失敗、獨自活下來,就必須背負殺夫之罪。這難道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嗎?
我希望有誰可以告訴我這些問題的答案,因為我真的不知道。
我能做的,只有在自己失智之前先表明,「萬一我失智了,請讓我安樂死」。現在我還健康,大家對我還會有所奉承。萬一哪天我失智了,還有誰會理我呢?
我在第四章曾提過,瑞士的自殺協助機構「尊嚴」對於失智症患者的安樂死尤其謹慎。這一點讓人印象特別深刻。失智症狀一旦過於嚴重,便無法確認當事人的意思,因此在執行時機的掌握上會變得十分困難。
事實的確是這樣吧。只不過,如果在意識清楚時曾表明「萬一我失智了,請讓我安樂死」,我希望這個意願到最後都能獲得尊重。
失智症和安樂死⋯⋯這是個很難的問題。但對於獨居、沒有親人,也不希望造成他人困擾的我而言,是非常切身的問題。
醫學進步使得人類壽命延長是很棒的一件事,但諷刺的是,這個影響也帶來各種問題。例如老年人的醫療費增加、照護設施與人力的短缺、失智症人口急遽攀升、年金制度產生破綻等。
不僅如此,這些變化來得又急又猛,讓大家遠遠來不及反應。日本雖然已經是個以長壽自豪的國家,但我們真的為此做好準備了嗎?如今的狀況不免讓人以為,我們根本什麼都沒做,而等到發現時,這個社會早已經全是老人了。
老人之間的狀態差異也變大了,有人還不到70歲就衰弱得無法站立,但超過百歲還能游泳跑步的也大有人在。
或許年過90歲說這種話有點奇怪,不過長壽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如果人到了一定年紀,就算身體沒有什麼大病痛,也可以要求「差不多可以讓我死了嗎」,這不是很好嗎?當然,自殺不被容許,所以只要明確確認當事人的意思,家屬和親戚也都同意,就能獲得平靜的安樂死。如果日本也有這種制度就好了。
爽快乾脆地死去,既不會給身邊的人帶來麻煩,也不會讓他們留下不好的回憶。關於「生老病死」,應該交由個人來決定。
只要附加其他嚴格條件就行了。舉例來說,做子女的如果覺得「媽媽如果這麼希望的話就照做吧,請讓她安樂死」,就同意安樂死;假使覺得「不管媽媽變成怎樣,我都希望她能繼續活下去」,就給予否決。
我沒有眷戀的對象,也沒有掛心的人,更沒有為我擔憂的人。這樣的我,應該率先站出來。
我希望日本當局也能制定法律承認安樂死。或許屆時只有我一個人會使用這條法律也說不定。現在那些喊著「我想安樂死」的人,真到了那時候會怎麼做我不知道。不過,選擇要不要使用制度的權利在每個人身上,所以就算只有我一個人也無所謂。
以現實來說,在我生前應該是看不到安樂死法的實行了。所以,我決定到瑞士去。我已經拜託好家裡的幫傭,「等到我準備要死的時候,妳要帶著70萬跟著我一起去喔」。因為還得麻煩她把我的骨灰帶回來才行。
雖然已經決定要這麼做,但什麼時候做,卻很難拿捏。搞不好一旦罹患癌症被宣告只剩幾個月性命時,反而想努力活到最後一刻也說不定。又或者成了失智患者,即便身體再怎麼硬朗,應該也不會想再活下去吧。
該做的事都做了,也沒有任何眷戀,所以現在任何時候離開,我都不會後悔。死後我既沒有想見的人,對死也完全不感畏懼,我想應該就像睡著一樣吧。
如果可以讓我安樂死,我一定現在就立即開心地去做。話是這麼說,但還是少了那麼一點勇氣。說起來死也挺麻煩的呢。
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希望這個國家可以因應個人不同的想法,讓每個人自己選擇離開的方式。
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對社會不再有貢獻、只會造成他人困擾,我就不想再活下去了。請不要為奪走我的性命感到同情,讓我安樂死吧。這是我人生最後的尊嚴了。
讓人為自己感到莫大的悲哀,那可真是生不如死。讓人在還沒為自己感到悲哀之前就先死去,對他來說才是幸福。而這種貼心的作法,我認為就是安樂死。
說安樂死聽起來似乎有點誇張。簡單來說,我只是想「安」詳、快「樂」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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