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臨終前,平均臥床時間長達7.3年、花費至少300萬元。為什麼在台灣,求個「好死」,這麼難?為什麼有七位台灣人成為瑞士「協助自殺組織」的會員?
當前體育主播傅達仁、作家瓊瑤都鼓吹安樂死合法化,當高齡化、無預警重症與癌症襲擊時,我們是否該思考,在特定情況下,醫療延長的究竟是生命,還是痛苦?在「生命權」和「自主權」之間,台灣社會的價值如何擺盪?
有的人面對不可避免的生命終點,已交代好身後事、簽好生命末期時拒絕急救的意願書。而你知道嗎,將於一年半後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便是希望人人都要有隨時可能變成病人的自覺,及早掌握自己的善終權。
所有人都希望能安心上路,但是,你為未來的自己做好準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