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評論
在這一個時刻看到北美館展出勒內・布里(René Burri)的作品有一種異樣的感受。
勒內・布里的ㄧ生完全符合典型的「馬格蘭攝影家想像」。1933年出生於瑞士蘇黎世,1949至1953年在蘇黎世藝術與設計學院(今日的蘇黎世藝術大學)就讀。畢業之後,他拍攝過紀錄片,擔任過迪士尼的攝影師。1955年成為馬格蘭(Magnum)提名成員,並於1959年成為馬格蘭的正式成員。他的作品曾發表在各種雜誌上,如《Life》雜誌和《Du》雜誌。他曾報導過一些重大的歷史事件,例如1974年蘇聯最高領導人列昂尼德.布里茲涅夫訪問古巴、1985年中國長征50週年以及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和天安門事件。在他諸多照片之中,最著名的應該就屬1963年拍攝的古巴革命英雄切・格瓦拉(Che Guevara)叼著雪茄影像。
上面這一段宛如一個馬格蘭攝影師的標準描述,把攝影師的價值建立在拍攝重要事件與重要人物之上,其後所暗示的是一種左翼的人道主義——攝影師不只是一個從事某種工作的人,而是見證整個時代,關照時代當中的人(展現他們的人性)。
然而,這並非説勒內・布里的攝影只有一種紀錄的價值。讓照片能夠見證或是關照的核心是形式,而形式的來源是對於攝影媒材熟練地掌握。而一個優秀的馬格蘭攝影師就是擅長發揮攝影語言,進而建立形式,以此「代表」人物與事件的人。可是我們現在所處的年代,這種左翼人道主義已經退卻,取而代之的是很多人標舉自己是一個右派(雖然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勒內以及整個馬格蘭在這個氣氛之下就慢慢失去了魅力。
第二個異樣的感受,來自於在一個以當代藝術為主的場館當中展出紀實攝影。我第一時間猜想這個展一定會把勒內・布里的作品處理得很「當代」,特別是展名《視覺爆炸》,入口處又有一個很炫的裝置,我更確定了這個印象。果不其然,展間有很多照片以不同於傳統攝影展的方式呈現,譬如投影、平板、檔案櫃與錄像等等,感覺這就是一昧酷炫而已。
然而在仔細的觀看展覽後,我發現這些操作搭配著影像內容,譬如偏重形式的影像,採用比較經典的黑框;紀錄性的照片、手稿與雜誌內頁則搭配白框。其他如投影、平板都與影像內容相搭配。這些安排讓人覺得作品具有層次,同時能感受到策展意識。當下我不禁反省自己,那種基於攝影本位的觀點過於狹隘,誰說照片就要一張張很穩定地擺放,但是於此同時,心裡又有一種不甘願的感受。
這個感受一開始來自於對於攝影藝術的認知,我所理解的紀實攝影(現代主義攝影),是一種關注框內形式的技藝,傳統的攝影展在照片框外不太做特殊的安排,因為攝影家期待觀者注視框內的世界猶如注視一個獨立的宇宙一樣。
而本次北美館的展覽中,雖然保留了部分展現框內形式的作品,但更大的比例是關於各種框外的訊息,包括勒內・布里的自拍、手稿,以及畫作。
特別是勒內・布里拍攝的那張切・格瓦拉的經典照片,按照傳統攝影展邏輯一定會被特意呈現,加上經典的黑框,或搭配大量的歷史背景描述,可是在這個展覽中只是用海報輸出,而且上面還加了其他的照片,如勒內・布里拍照所用的行李箱照片,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能顯示策展團體希望觀眾關注勒內・布里「照片以外的世界」。
於是一個刻板的「馬格蘭攝影家形象」──熟練單一媒材、富有人道關懷──慢慢地消解了。
觀眾看完展覽之後得到一個新的印象,勒內・布里是如此熱衷嘗試各種媒材與影像實驗(不僅僅攝影單一媒材而已),同時關注照片作為影像,特別是彩色照片。
2020年位於瑞士蘇黎世的Galerie Bildhalle曾經集中展出勒內・布里的彩色作品,裡面有許多他在迪士尼拍攝的照片,看起來一點都不具人道情懷,更近乎於一種幻象。雖然勒內・布里曾經報導過一些重大的歷史事件,但是在展覽當中並未特意的凸顯。換言之,這並不是一個傳統的馬格蘭攝影家的展覽(體現形式與人道情懷),更像是一個檔案展。
綜觀整個展場,就像是勒內・布里個人房間散落了許多檔案,昏黃的燈光更加強了私密的暗示。攝影作為檔案並非創舉,就北美館近期的展覽而言,甫結束的「狂八〇:跨領域靈光出現的時代」就有許多照片作為檔案展出,無論是輸出為海報,存在於文件之上,或是直接被裝裱起來。然而勒內・布里的展覽與之相較,則更明顯地察覺策展者如何調度照片內容、視覺與展出形式之間的關係。
一般我們論及檔案展,至少會有這些不同類型:
- 藝術家生涯成就回顧
- 檔案作為反西方美學
- 檔案展現權力框架
- 檔案作為研究素材
- 檔案作為歷史(素材經過組織)
- 檔案作為觀念藝術(指示藝術)
- 檔案作為文物
- 檔案作為互文的創作元素
- 檔案美學
在這些使用檔案的方式之中,除了第一點之外,都仰賴藝術的操作,可是藝術家或是策展人立刻會面對一個問題:非攝影的檔案並無顯著的美學特徵(充其量就是一些白紙或是物件)。所以展覽往往只能從檔案的脈絡著手,邀請觀眾的注意力從藝術品內部轉移到藝術品所處的框架。這種方式仰賴策展團隊與藝術家必須對於檔案脈絡有深入的理解,否則檔案看起來就會只是檔案。
而照片的特殊之處是,當它從藝術轉為檔案的時候,幾乎沒有任何的阻礙。因為照片本身既是一種藝術作品,同時也是檔案。一個顯而易見的例證就是,當把藝術照片跟各種檔案、文件混雜在一起的時候,絲毫沒有違和之感。當然這一切並不會自然地發生,也需要策展團隊熟練地運用的照片作為檔案的美學。
相較於我看過那些回顧個人創作生命的展覽,我覺得北美館這次勒內・布里的展覽對觀者更加親切,也更加有效。關鍵在於展覽之中的檔案並不是單純作為檔案,然後期待觀眾從中得到感受,而是被置放於個人創作的框架之中,並且透過特殊的呈現形式來表現。最終,展覽啟動的仍然是人們的感受,而非研究的興趣或是檔案的歷史感。
這是攝影的優勢,但是同時也反映攝影面臨的困境。
如果是一個畫家,便很難應用這種檔案展的形式,因為畫作與檔案之間不免格格不入。攝影可以被如此呈現的原因,除了攝影本身具有檔案與影像的雙重特性之外,更與當代藝術兩個慣常的預設有關——
- 攝影被認為是相對更貼近生活的藝術,所以攝影創作與檔案照片可以並呈甚至混雜。
- 攝影被視為影像而非照片。
關於影像與照片的差異有很多說法,但最能切合此處討論的是一種視覺文化的觀點:藝術性的照片展現形式,而影像展現脈絡。
整個勒內・布里的展覽,某種程度上就像是微觀的影像文化研究。觀者可以在裡面追索各種脈絡的關係,不論是攝影與媒體,攝影與技術,乃至於攝影與其他藝術。
但這樣做不是沒有代價,或說並不只是當代藝術所樂觀描述的,而是一種視覺經驗擴大。當攝影被當作連結個人生命,或是視覺文化研究的檔案,攝影表現的成分就會降低,特別當這些檔案又搭配各種裝置,攝影的表現又更被削弱。
這是勒內・布里的人像令人感到親切的原因。然而在一連串視覺上的視覺經營之下,這個特色幾乎難被體察。就算有人在展覽當中加入了幾張布列松的照片,觀眾也幾乎難以辨別。
問題仍然回到媒材語言與超越媒材語言(不確定「超越」是不是一個正確的說法)的當代藝術孰為正確的爭論。支持前者的人會主張照片的意義在框內的形式,支持後者的人則會樂見照片作為檔案,做為視覺文化研究的資料,
這個問題很難在此篇文章之中得到解決。我們只能說,就勒內.布里的觀點,說不定他也樂見於媒材的單一性被打破。他在1949至1953年就讀蘇黎世藝術與設計學院的時候,學校著名老師像伊登(Johannes Itten)和威利曼(Alfred Willimann)也並非攝影專業,而是繪畫與設計。
他的工作經歷,也不是我們所想像從一而終的攝影記者,他拍電影、做雕塑(展覽入口處的裝置即是復刻他的作品),也在迪士尼擔任攝影師。當記者問他如何能夠同時掌握黑白攝影與彩色攝影時,他表示那應該是不同的語言。凡此種種都讓勒內.布里看起來不像是一個執著於攝影單一媒材特性的人。他晚年還花費大量時間重新編輯過去在馬格蘭的照片。
就這個意義上,一個大量再製照片的展覽其實也算符合勒內・布里的精神。只是,勒內・布里的影像爆炸終究源自照片之中,而展覽的影像爆炸發生在照片之外,對於站在遠方的觀眾而言,就好像來自於同一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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