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這個釋憲文當場變成一隻鳥,這個心情是雀躍萬分!」全台第一個出櫃的男同志、此次同婚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披著他招牌的彩虹旗裝,在媒體前笑得靦腆,他等了31年的正義,終於在今天到來。
5月24 日,司法院擠滿了法新社、路透社等各國媒體,屏息等待著亞洲第一個同婚釋憲案結果,這起釋憲案源於祁家威2015年與同性伴侶登記結婚遭拒,這是祁家威2000年首度聲請釋憲遭拒後再提釋憲,終於在2017年獲得大法官受理,由於目前國內對於同婚存在著正反兩極立場,「修民法」及「立專法」兩派也各有支持者,使得2016年底送入立法院的婚姻平權草案處於動彈不得的局面,這也使外界對於此次釋憲充滿期待,希望能透過司法途徑達成婚姻平權。
由於此解釋文雖明確指出《民法》違憲,相關單位應修正法條,但卻未明確指出如何修正,僅將修法空間留給立法院,等同於讓立院回到過去「修民法」或「立專法」路線之爭,在場媒體仍期待司法院能給出明確指示,但呂太郎三緘其口,僅說這是立法形成自由,不過他也向媒體說明,2年過後即使未完成修法,同性伴侶仍然可以直接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等於給同性伴侶最直接的保障。
也有媒體詢問若2年未完成修法,《民法》是否失效?呂太郎表示根據解釋文,《民法》僅是保障不足,並不會因此失效,至於其他國家的同性伴侶來台登記結婚後回國是否適用,呂太郎則表示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處理。
「大法官給了至多2年的緩衝期,2年緩衝期後,(同性伴侶)可以直接到戶政機關行使同等權利。」祁家威代理律師許秀雯給予大法官高度肯定,她認為即使解釋文中提及「立法形成自由」,但大法官解釋文已明確說明「立法修法要平等保障同志結婚自由」,如果另立專法,等於沒有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
祁家威其他代理律師也同樣認為,現行解釋文並不支持立專法選項。律師潘天慶指出,大法官已明確回覆過去許多反同婚者所提出的質疑,好比許多人認為司法院過去許多函釋中皆以「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描述婚姻關係,代表大法官僅認同異性婚姻,但大法官此次修憲則提到這是基於異性婚姻脈絡下所作的解釋,並不是藉此認定同性未能構成婚姻關係,且大法官明言「生育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也在回應過去反同人士「同性伴侶不能生育」的觀點。
律師莊喬汝則向總統蔡英文喊話,她說解釋文已明確說明同志有平等結婚自由,而民進黨已完全執政,蔡英文不論是在選前選後都表明支持婚姻平權,希望蔡英文能在執政期間盡速完成民法修法,不要等到緩衝期2年快到才匆匆交出成績單,「每一天我們都看到同志朋友因為不平等所造成的苦難,每一天對同志朋友都非常重要。」
儘管解釋文已明確顯示大法官對於婚姻平權的支持,但仍有大法官抱持不同意見,基於規定,司法院並未公布同意或不同意的大法官比例,但大法官黃虹霞及大法官吳陳鐶分別提出不同意見。黃虹霞指出,她認同法律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保障,但不認同解釋文中對婚姻自由及自然生育子女的論述,她問:「無自然生育子女可能之同性伴侶如何得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並認為大法官無權重新定義「婚姻」。
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台北市政府的聲請不合規定,使得司法院淪為行政機關法律諮詢機構,應不受理,他也指出《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應限於一夫一妻,是否變更婚姻制度意涵應透過直接或間接民主來決定,並提出全民公投的選項。
「同婚通過之後,會不會去爭取代理孕母?人工生殖?但是這樣用人工產生下一代的方式真的具有道德的良善性嗎?希望每個子女血源來自親生父母,這樣的家庭是最穩固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則緊急召開記者會,強烈表達無法接受釋憲結果,認為司法戕害多數民意、踐踏司法威信,接下來將發動三步驟,一為要求監察院調查大法官作為公務人員是否失職;二為要求發動立法院推動同婚立委罷免案;三則是盡速通過公投法,讓婚姻家庭能交由全民決定。
不論各界對釋憲看法為何,獨自走過31年漫漫長路的祁家威想必感受最深。當媒體問起今天心情時,他笑說「原本想準備柳丁來,萬一沒成功就當場捏爆」被問起會不會馬上去結婚時,他說「你可能沒看清楚釋憲文,還要2年啊!」而被問起有什麼話要對另一半說時,他楞楞地說沒有,只說另一半要他「今晚早點回家」是不是要你早點回去慶祝呢?他搖搖頭說「因為他要載我去頂好買東西」。
即便外界再多喜悅,對於這位同運鬥士來說,這天似乎和過去的數十年都沒太大差別,仔細想一想,這天的勝利不過也只是異性伴侶所擁有的一項平常權利,或許就像祁家威所描述的自己只能保持平常心,一旦沒了平常心,過去的數十年也許就連一天都太過難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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