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爭議20年記:歷經7,511天、3任縣長,龍昇村在對抗什麼?
2022年7月21日凌晨3點,大批「保全人員」自坤輿掩埋場衝出,對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成員、聲援者施暴,警方未能及時阻止。此次衝突震驚全台,當日早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苗栗縣政府敗訴,要求苗栗縣政府命坤輿公司停止掩埋場開發行為。27日,苗栗縣長徐耀昌宣布,為了社會和諧,縣府將不再上訴。(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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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至今,由苗栗造橋鄉龍昇村民所組成的「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已在掩埋場門口日夜抗議逾500天。期間,自救會村民曾兩度遭坤輿公司雇用的「保全人員」暴力相向,直到今年(2022)7月21日爆發嚴重流血衝突,加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苗栗縣政府敗訴,苗栗縣政府才中止掩埋場開發程序。今年1月至7月之間,《報導者》多次來到龍昇村,透過現場觀察和田野訪談,剝開這座爭議掩埋場的層層謎團。

悶熱的盛夏午後,住在苗栗龍昇村巷子尾的黎玉霜,正坐在自家客廳的木椅上看電視。

黎玉霜今年80歲,由於長年種田、做工、曝日頭,她的皮膚黝黑,頭髮蒼白。當《報導者》記者前來她家拜訪,問起20年前「坤輿掩埋場」來到村裡的往事,她仍記憶猶新。

2002年的起點:從不知情到決意抗爭,龍昇村居民這樣說

2005年,黎玉霜一如往常騎機車到苗栗內山做粗工,半夜返家的路上,卻見到當地人慣稱「大潭」的龍昇湖畔燈火通明,有大車出入山坡。

「我12點多回來,看燈火這麼光,就去跟庄仔的頭人講,講我昨暝回來有看到大潭路上火足光,閣有車入去,內底毋知在創啥?伊入去看,哎唷,駛恁娘咧,倒廢棄物。」

她萬萬沒想到,這裡竟然蓋了一座掩埋場。

2002年,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苗栗縣政府申請設立「乙級事業廢棄物
乙級事業廢棄物,指的是廢塑膠、廢橡膠、動植物廢渣等毒性較低的一般事業廢棄物。
甲級事業廢棄物則是可能溶出毒性或具有腐蝕性、感染性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經中間處理、檢測並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也可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理場」,地點位於造橋鄉龍昇村的一處山坡地。掩埋場剛開始興建時,許多村民並不瞭解正在進行的工程是什麼;有人說是回收站、高爾夫球場,也有人說是一間工廠。
「他們清彼塊地講要做工廠,阮也毋知影他們欲做糞埽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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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玉霜今年80歲,由於長年種田、做工、曝日頭,她的皮膚黝黑,頭髮蒼白。(攝影/楊子磊)
黎玉霜今年80歲,由於長年種田、做工、曝日頭,她的皮膚黝黑,頭髮蒼白。(攝影/楊子磊)
「​​伊就叫阮去
台灣閩南語,音讀té,動詞、指「裝」東西。
沙包,阮就跑去貯啊──他們清彼塊地講要做工廠,阮也毋知影他們欲做糞埽場,那時候生活艱苦,有得做就好,就戇戇啊做。坤輿若沒來做,就去山頂做,去山頂給人攑柴尾、搬柴,人家欠工就會來叫。」

早年,黎玉霜的丈夫40多歲就因車禍過世。守寡的她既要養家活口、又要照顧4個孩子,無法從事朝九晚五的工廠工作,只能一邊做零散的粗工,一邊在自家田地耕種水稻、西瓜或花生。一直到60歲,兒女陸續長大,黎玉霜仍閒不下來,四處尋工來做。

因此,當年她聽說離家700公尺處的工地缺工時,沒多細想,就和村人一同前去。

抱著「有通予做就好」的心態,黎玉霜在坤輿公司口中的「工廠」打了幾個月的零工,做著裝沙包這樣簡單的勞務。她已記不清當時的工錢多少,但卻清楚記得中午的便當「有卵、牛、豬,有蕃薯仔豬菜」。

直到3年後,目睹大車傾倒廢棄物的頭人回來告知,她才知道自己當年做的,竟是興建掩埋場的工務。如今,坤輿公司仍經常在媒體面前以「村民都有來幫忙做工務」為由,反駁龍昇村民對掩埋場不知情的說法。

「這馬就是講阮攏同意(蓋掩埋場)。阮同意是同意做工、予阮去領錢啊!」

黎玉霜忿忿不平地說著。其他打工者,也多半是和黎玉霜一樣學歷不高、不大識字的年長村民。

鄰近灌溉池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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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坤輿掩埋場的龍昇湖是當地的灌溉蓄水池,其灌溉面積高達500甲,是造橋、後龍一帶農地的重要水源。(攝影/楊子磊)
鄰近坤輿掩埋場的龍昇湖是當地的灌溉蓄水池,其灌溉面積高達500甲,是造橋、後龍一帶農地的重要水源。(攝影/楊子磊)

過去數十年來,黎玉霜一家老小的用水,都靠廚房門外的一口古井。一直到去年,台灣遭遇半世紀以來最大乾旱,家裡才接了自來水。但直到現在,黎玉霜還是習慣從古井挑地下水、用灶燒水洗澡。

這也是為什麼黎玉霜會如此擔憂。一座沒有經過環評的「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就在她家往南700公尺的山坡上;而山坡下,隔著省道的300公尺外,就是當地的灌溉蓄水池龍昇湖,其灌溉面積高達500甲,是造橋、後龍一帶農地的重要水源。

走出黎玉霜的家門,經過一排整齊堆放著柴薪、一群閒逛的雞鴨,站在她休耕十多年的農地上往南望去,可以看到一座小山丘。山丘的深處是掩埋場,而坡腳下,佇立著一頂五彩條紋的帳篷。

那頂帳篷,就是「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長年抗爭的地點。

坤輿起初就規避環評,傅學鵬縣府快速同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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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才55歲的陳明志,已是反坤輿這場20年戰事的老兵。(攝影/唐佐欣)
今年才55歲的陳明志,已是反坤輿這場20年戰事的老兵。(攝影/唐佐欣)

省道台1線路肩、「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的貨櫃屋裡,龍昇村民陳明志講起2002年投身抗爭的緣由。

今年才55歲的他,已是這場20年戰事的老兵。相對於被欺瞞而後知後覺的黎玉霜,陳明志與一些村裡的頭人,如他口中已故的自救會第一代「老會長」陳水盛,在坤輿公司取得同意設置文件時,就警覺到掩埋場申設的過程並不嚴謹──坤輿於2002年1月提出申請、3月就取得縣政府核發的同意設置文件,前後歷時不到兩個月。

一座廢棄物處理場要依法開張營運,必須經過三道程序:取得「同意設置文件」、提報「試運轉計畫」且完成驗收,最後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此外,當年的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三款規定,在山坡地興建一般廢棄物處理場,只有「開發面積2公頃以上、或每日量能200公噸以上」,才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根據坤輿公司的興辦事業計畫書,該掩埋場面積為1.7958公頃,每日處理量則是190公噸──他們在計畫書中,排除了聯外道路、地磅站和一棟兩層樓辦公室的佔地面積,因此規避了土地使用分區的法規,也低空飛過了環評實施的最低門檻。

坤輿主張,這些設施之所以沒有計入掩埋場範圍,是因為聯外道路是「原本就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地磅站是向其他企業「租借」的,而大門口的兩層樓辦公室,則是坤輿向地主所承租的「農舍」,與掩埋場無關,不需算入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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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這座掩埋場的興建計畫,既毋須送到中央環保署進行曠日費時的環評,也不需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坤輿公司只要在地方召開說明會、並讓地方政府的環評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就能通過第一關、取得「同意設置文件」,並動工興建掩埋場。

2005年掩埋場首次試運轉:濁白的井水、惡臭的溝渠

2005年8月時,掩埋場完工,也通過了試運轉計畫,並開始傾倒廢棄物。那幾年,居民發現井裡打出來的水像牛奶一樣濁白,而掩埋場和其廢水流經的溝渠,也發出難忍的惡臭。

陳明志回憶,從2002年坤輿提出申請,到2005年掩埋場興建完成並通過試運轉,前後3年,自救會曾在坤輿的說明會上舉白布條抗議、挨家挨戶請村民在陳情書上連署,也曾於掩埋場大門前開記者會,但都沒能擋下不斷往前跑的程序。

「雖然傅學鵬(按:時任苗栗縣長)的公文有說要取得『居民同意』,但是那一張就是核准設立的公文啊,也不需要開什麼說明會,按呢毋是沒誠意嗎?」

陳明志氣道:「那時候很笨啊,以為若無居民同意,伊就起袂成,所以我們就一直抗議⋯⋯還以為公文那一句話有法律效力。」

眼見坤輿取得「處理許可證」指日可待,2005年一整年,自救會數度到苗栗縣政府和縣議會抗議,最多曾動員200位村民、包5輛遊覽車,而老會長陳水盛甚至一度要向傅學鵬下跪陳情。

傅學鵬見民意反彈,索性中止掩埋場的開發程序──同年底,他任期屆滿卸任後,就直接將縣長之位和坤輿案這個燙手山芋,一併留給了繼任的劉政鴻。

劉政鴻始終表態反對,坤輿10年間無法取得處理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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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凌晨,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左3)亦在坤輿掩埋場入口,與村民一同守夜。(攝影/楊子磊)
2022年7月21日凌晨,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左3)亦在坤輿掩埋場入口,與村民一同守夜。(攝影/楊子磊)
「我平常都凌晨3點多就起床,剛好在拜拜,就發現怎麼電話在響?我一接起來,他們就說:『縣長啊,他們衝進來了!』我自己開車就衝上去了。我是衝在第二線呢,給人家撞了一下,喔,足疼,夭壽疼。」

說話者是國民黨籍的前苗栗縣長劉政鴻。此刻,他正坐在自家宅邸,回憶2021年初坤輿公司動用怪手、意圖衝破自救會防線進場試運轉的現場。

劉政鴻任內最為人知的爭議,是12年前在「大埔事件」中強徵農地、拆除民居。當時,他不僅在凌晨出動警力和怪手搗毀即將收穫的稻田,還曾趁著竹南大埔自救會北上抗議,動員600名警力抬離抗爭者、強硬拆除4戶反對徵收的民居。大埔自救會長達4年的抗爭,就有朱馮敏、張森文兩位反徵收戶自殺身亡。

讓全台灣留下「強拆縣長」印象的劉政鴻,這回卻換了位置,站到業者的怪手前阻擋坤輿公司試營運。村民告訴《報導者》,每天清晨6點,劉政鴻都會開車經過自救會帳篷、下車來向玄天上帝上香;2021年,他還曾連續送了自救會近半年的早餐,直到年中疫情升溫才停止。

儘管劉政鴻自擔任縣長期間一直到現在,都明確表態反對坤輿掩埋場,也從未核准坤輿公司的處理許可證申請,但其麾下的環保局長黃宏昌,卻捲入了坤輿行賄疑雲。

捲入坤輿行賄案的苗栗環保局長

時間回到2005年12月,劉政鴻剛接任苗栗縣長。當時,有鑑於坤輿案已在地方引起強烈反彈,且該公司提交的計畫書本就瑕疵重重,坤輿公司多次申請處理許可證,都被劉政鴻當政的苗栗縣府駁回,理由是坤輿沒有清楚說明「聯外道路是否有供公眾通行」──該條道路為坤輿所開闢、且確實是由掩埋場營業專用的「必要設施」,因此勢必得計入興辦事業計畫書的掩埋場面積。

縣政府以聯外道路有疑義為由駁回許可證申請不久,2006年5月13日,苗栗縣環保局就捲入了行賄弊案:坤輿公司透過苗栗縣議員呂明亮,企圖賄賂時任環保局長黃宏昌。苗栗地檢署以貪汙罪起訴了坤輿公司總經理胡漢南、擔任坤輿顧問的竹聯幫成員張仁拳以及縣議員呂明亮,黃宏昌則列為證人而未被起訴。

根據判決書,當年的調查如下:

議員呂明亮稱自己和環保局長熟識,透過張仁拳向胡漢南佯稱:黃宏昌同意,只要坤輿公司給100萬元,他就會在許可證上核章。2006年5月9日下午3 時許,張仁拳提著胡漢南所準備、裝有百萬賄款的提袋,與呂明亮在縣議會停車場會面。呂進入張仁拳車內,約5分鐘後步出車外,向駕車停靠在後的「小弟」黃耀葳探頭說話,並自行離去。接著,黃耀葳背著一只背包下車,進入張的車內1分鐘左右,隨即回到車上駕車離開,張仁拳則將空袋子交回坤輿公司。同日晚間,在苗栗市的「快樂皇宮」酒店,黃耀葳與呂明亮、黃宏昌碰面。

兩個月後,坤輿行賄案仍在訴訟,黃宏昌又被檢調揭發了另一起「街道揚塵洗掃工程」貪汙案。

這回,檢調單位掌握到黃宏昌2001年時在自己的辦公室內,親口向承攬工程的業者表示:「你做這麼多年了,應該賺很多錢,拿一些出來。」業主應允後,透過工友將50萬元支票存入黃宏昌指定的帳戶,並如願取得了明年度的街道洗掃工程議價續約權。自1999年以來,普鉅公司連續6年得標該工程,直到弊案爆發。

黃宏昌不僅因坤輿公司行賄案被調職,還因街道揚塵洗掃工程弊案被判刑7年6個月,2008年更一審定讞後,他在同年7月中被免職,8月便在桃園龍潭自家別墅自殺身亡。2009年4月8日,坤輿案纏訟3年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終於更一審判決定讞:呂明亮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張仁拳、黃耀葳均判無罪。

環保署2011年駁回坤輿訴願

面對當年環保局長涉入弊案官司,劉政鴻的回憶卻是: 「這樣喔⋯⋯黃宏昌有在我任內當(環保局長)嗎?我任內只有劉伯舒而已啊。」事實上,黃宏昌擔任環保局長長達25年,是經歷過4任縣長的老將,劉伯舒則是在劉政鴻就任縣長一年後,才升任局長。

劉伯舒接任環保局長後,坤輿數度申請處理許可證時,都被縣府以「聯外道路為坤輿專用、必須納入計畫範圍」為由駁回申請。2011年11月,坤輿不服縣府的處分,向行政院環保署提起訴願,但環保署亦認可苗栗縣府的處分,遂駁回坤輿的訴願。

由於龍昇村民強烈反對,加上行賄弊案和計畫本身的明顯瑕疵,坤輿掩埋場從2002年開始申設,一直到2014年劉政鴻卸任苗栗縣長為止,始終無法取得處理許可並開張營業。這座已興建好所有設施、也通過試運轉測試的掩埋場,就這樣懸宕了十幾年。

2018年起的轉折:「聯外道路」解套,徐耀昌縣府核准二度試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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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於坤輿掩埋場入口前的標語。(攝影/楊子磊)
懸掛於坤輿掩埋場入口前的標語。(攝影/楊子磊)

對坤輿公司而言,2018年是關鍵的一年。

當年,國民黨籍的徐耀昌連任縣長,而坤輿公司終於找到了可以讓「聯外道路不納入計畫書」的解套方式:只要在聯外道路上蓋一棟建物,且建照起造人與坤輿公司「無利害關係」,依《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的定義,就算是「供公眾通行」,這條路也就有了「現有巷道」的身分,毋需納入興辦事業計畫。

於是,坤輿公司在掩埋場內的608號地上蓋了一棟鐵皮小屋,並找來總經理胡漢南的妹妹胡寶燕擔任該建物的起造人──她同時也是坤輿關係企業「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

聯外道路問題解決後,坤輿公司重新申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但當時距離上回試運轉已過了13年,縣府便要求坤輿掩埋場重提試運轉。

2019年11月,龍昇村民發覺,坤輿時隔十多年後竟又捲土重來,遂重新組成「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抗爭;自救會此番抗議後,苗栗縣府與坤輿又來回周折了近一年。最終,縣府在2020年最後一天,核定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

自救會「埋鍋造飯」長期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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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村民在坤輿掩埋場門口搭設帳篷並囤積物資,準備進入長期抗爭。(攝影/唐佐欣)
2022年1月20日,村民在坤輿掩埋場門口搭設帳篷並囤積物資,準備進入長期抗爭。(攝影/唐佐欣)

2021年1月4日,新年的第一個上班日,苗栗縣府再度核准掩埋場試運轉的消息傳入村裡。自救會連夜搭起抗爭據點,隔天一早,他們就在記者會上宣誓,將於坤輿門口日夜「埋鍋造飯」,直到縣府撤銷試運轉計畫。

此時,村民也已經意識到,只要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還有效,坤輿公司就能不斷地重新提交試運轉計畫。因此,自救會一邊持續抗爭、一邊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苗栗縣政府撤銷坤輿的試運轉計畫,且不得在未經環評的情況下,允許坤輿試運轉或從事的後續開發行為。

2021年9月13日,環保署修法訂定落日條款,要求坤輿這類在多年前通過部分程序、但遲未取得處理許可的廢棄物處理場,必須在一年內──也就是2022年9月13日前──跑完所有程序,否則過去取得的同意設置文件也將失效。

這意味著,若坤輿不能在今年9月13日前拿到處理許可證,就得重跑所有程序,而且這次必須環評。

自救會開始埋鍋造飯以來,縣府也曾數度撤銷或駁回坤輿的試運轉計畫,但村民仍不放棄。為了防止坤輿「捲土重來」的狀況重演,他們決意堅守到今年9月13日,直到確認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失效為止。

被縣府無視的監察院報告

2021年11月,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指出:針對聯外道路是否應納入坤輿的興辦事業計畫,苗栗縣政府的認定結果前後不一,且不只聯外道路,包括地磅站和大門口作為辦公室的水泥建物,縣府都沒有釐清這些是否為「掩埋場經營不可分割之必要設施」、需「納入申請開發面積」,導致環評和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的爭議。監察院的報告結論指出,苗栗縣政府「有違失」,並促請其「檢討改進」。

諷刺的是,監察院報告公布一個月後,2021年12月24日,苗栗縣政府又再度核准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

12月28日,坤輿試運轉期開始的第二天,掩埋場門口就發生了大規模的衝突:坤輿公司雇用了70多名「保全人員」前來架開自救會村民、好讓3輛載滿廢棄物的砂石車能進場試運轉,不少村民因而受傷住院。這次事件,引來各地聲援者與政治人物馳援,終於在農曆年前擋下坤輿的試運轉。

去年底的衝突和今年初的高強度抗爭,讓坤輿案獲得更廣泛的關注,而自救會也終於在農曆年前,盼到環保署發函給苗栗縣環保局,要求環保局在釐清疑義前,先停止試運轉。

中央環保署會勘後要求釐清設施疑點,苗栗縣環保局:無疑義

2022年2月23日,寒流來襲,但仍有不少村民頂著能把雨傘吹到開花的淒風苦雨,守候在自救會帳篷裡。

這天早晨,多位民意代表偕時任環保署廢棄物管理科簡任視察石秉鑫、苗栗縣環保局承辦人前來會勘。會勘結束後,大夥回到自救會帳篷裡,鄉親輪番表達希望環保署介入處理、終止坤輿案的心聲。

自救會向石秉鑫解釋,坤輿公司除了在掩埋場內的608號地上蓋鐵皮小屋、並找來親友擔任建照起造人來玩弄地方法規之外,另一棟位於聯外道路入口814號地上的兩層樓辦公室,以及緊鄰辦公室的地磅站,也都沒有納入計畫範圍。

「 大家的辛苦我們都瞭解,」石秉鑫嘗試安撫在場鄉親,「跟大家報告,我們不用埋鍋造飯,他今天如果敢過來(倒廢棄物),環保局、環保署立刻來抓他!他沒有許可、沒有試運轉,只要有車來,就是違法的,我們可以直接開罰。」

在場鄉親聞言,不禁有些傻眼──先前坤輿每一次前來傾倒廢棄物,都是在縣府核准試運轉的情況下「合法」進行的。

「這話講得真是令我震驚,」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苦笑道,「去年12月28日之所以會發生黑衣人毆打這麼多鄉親的事實,就是環保局放行嘛⋯⋯要是坤輿突然申請、縣府又放行,不是又創造一個讓黑衣人繼續打鄉親的機會?」

儘管石秉鑫也認為辦公室、地磅站等設施沒有納入計畫,確實有些疑義,但他也表示,若貿然命環保局撤銷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和試運轉計畫,很可能會被坤輿公司以權益受損為由,提出國賠訴訟。

經過各方激烈討論後,這次會勘,最終仍以環保署發函要求苗栗縣環保局釐清有疑點的設施作結。

不過,苗栗縣環保局稽查之後,並未認定這些設施有疑義。

蓋棉被純聊天?「農舍」的認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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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坤輿掩埋場入口的814號地辦公室與地磅站。(攝影/楊子磊)
位於坤輿掩埋場入口的814號地辦公室與地磅站。(攝影/楊子磊)

2022年4月15日,在龍昇村社區活動中心裡,苗栗縣環保局長陳華盛在坤輿專案小組會議上表示:

「(814號地上的建物)有人在用,但是他不是做坤輿用,而是農業設施,因為他是農舍。」

陳華盛的說法,讓現場的龍昇村民完全無法接受。村民在掩埋場入口日夜輪守,都能看到坤輿公司總經理胡漢南和業務經理王亞綺每天上、下班,自救會甚至當場播放了王亞綺走出建物、迎接環保局稽查人員的監視器畫面

「(環保局稽查)承辦人回來有講,那天(坤輿公司業務經理)王亞綺在裡面,但是沒有做任何坤輿相關的事情。我們也有特別要求他,一定不能在裡面從事(掩埋場)相關業務,只能作農業設施⋯⋯。」

陳華盛發言未畢,在場的自救會成員群情激憤,對著官員大罵「聽不下去」,整場會議不歡而散。會場外,一名鄉親罵道:「現在的意思就是說他們『蓋棉被純聊天』就對了。」

弔詭的是,儘管環保局長公開表示「814號地的農舍沒有用作掩埋場辦公室」,但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科長賴易正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卻指出,這棟建物蓋在農地上、具有「農舍」身分,故主管機關是苗栗縣農業處,即便坤輿違法使用農舍從事掩埋場業務,環保局「實務上很難判斷」、也沒有權責處理。

換言之,環保局一方面表示自己「無法判斷」,卻還是做出了「該建物沒有作掩埋場營業使用」的結論,並允許坤輿公司通過掩埋場申設流程。

記者拿著苗栗縣環保局的說法向中央環保署求證。

「我覺得這不就是地方⋯⋯我以前也在地方待過,這本來就是地方要去釐清的啊!」環保署廢棄物管理科專員陳文俊認為,雖然一棟建物可能牽涉到不同局處單位,但興辦事業主管機關的責任也包括彙整各個局處的資料,若其中有不合法之處,一定要請相關單位處理到符合法令規定,再統一核定。

「當然,如果認定上有差異,其實都可以找相關主管機關去瞭解情況,不能說他沒辦法判定,因為這東西實際現況怎麼樣,地方應該是最清楚的。」
2022年721流血衝突後,高院宣判苗栗縣政府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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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凌晨的衝突裡,一位龍昇村村民遭坤輿保全扔擲的硬物擊中,滿臉鮮血。(攝影/楊子磊)
7月21日凌晨的衝突裡,一位龍昇村村民遭坤輿保全扔擲的硬物擊中,滿臉鮮血。(攝影/楊子磊)

2022年7月21日凌晨3時,坤輿掩埋場爆發了震驚全國的流血衝突

在200多名警力的「保護」下,坤輿公司所雇用的上百位「保全人員」繞開大量警力和聲援者戒備的正門,從後山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翻進掩埋場。

接著,坤輿駛來5輛載滿廢棄物的砂石車靠近自救會,引走大多數警力和聲援者的注意力;另一邊,躲在掩埋場內待命的坤輿人員伺機出動,一邊開動怪手清除路障、一邊持辣椒噴霧攻擊企圖阻擋的自救會鄉親和聲援者,甚至將聲援學生拉入人群圍毆。

6小時的衝突中,至少4名自救會成員和聲援者送醫,其他民眾、媒體記者和民意代表也有不少人掛彩,整夜奮力地用清水洗去皮膚上燒灼疼痛的辣椒水。警方現場逮捕現行犯2名,內政部警政署亦發出聲明,要求苗栗縣警察局追究坤輿和保全公司責任,及追查保全人員是否具合法資格。

一個月前,苗栗縣政府在沒有釐清疑義的情況下,再度核准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過去,坤輿宣稱位於掩埋場入口的地磅站,是向「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租借的,因此不需納入計畫範圍。然而,中綠與坤輿本就是交叉持股的關係企業,輿論爭議實在過大,坤輿最終改向造橋鄉和頭份市的兩間公司租用地磅站,並以此申請試運轉計畫。

儘管試運轉計畫問題重重,且坤輿找來替代的其中一個地磅站,地目也不符規定,但苗栗縣環保局仍然再度通過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因而導致當天的衝突場面。

自救會:將堅持到9月13日本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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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上午,坤輿公司運載廢棄物的車輛經環保局檢查後,被發現其未依規定於指定地磅業者處過磅,最後在警方引導下離開現場,自救會成員則回到坤輿掩埋場的入口繼續警戒。(攝影/楊子磊)
2022年7月21日上午,坤輿公司運載廢棄物的車輛經環保局檢查後,被發現其未依規定於指定地磅業者處過磅,最後在警方引導下離開現場,自救會成員則回到坤輿掩埋場的入口繼續警戒。(攝影/楊子磊)

當天早上9點,剛歷經一夜流血衝突的自救會,終於贏得遲來的正義:歷經漫長的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苗栗縣政府敗訴。

判決指出,聯外道路、水泥建物及地磅站,確實為掩埋場必要設施,應計入申請開發範圍並實施環評,並要求苗栗縣政府命坤輿公司停止掩埋場開發行為。當日,苗栗縣環保局就發函撤銷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7月27日,苗栗縣長徐耀昌也宣布,為了社會和諧,縣府將不再上訴,並將依法處理廠商的掩埋場申設程序。

雖然危機暫時解除,反坤輿自救會仍不敢完全鬆懈。

7月22日,在前夜衝突中受傷送醫的62歲龍昇村民羅大哥,拖著包紮嚴實的右腳回到了自救會。當《報導者》記者告訴他縣府已經中止試運轉時,他仍不相信,直到看到公文時,羅大哥才稍微放心下來。

「坤輿喔,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突襲,沒有法律觀念,想怎樣做就怎樣做,他怕你什麼中止不中止?」
「不過,我現在是高興大於受傷啦。」
後續與迴響
坤輿掩埋場申設失效,龍昇村抗爭20年終告落幕

(2022.09.15更新)

苗栗坤輿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在9月15日的今天正式失效,歷經618天埋鍋造飯日夜輪守的日子,龍昇村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長達20年的抗爭也將告一段落。同時,針對7月21日凌晨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圖違法試運轉、警方未能在現場阻止「黑衣保全」毆傷村民的流血衝突事件,警政署表示已核備調查報告,後續懲處將交由苗栗縣警察局執行。

坤輿公司最初於2002年1月向苗栗縣政府申設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並於兩個月內取得同意設置文件。但之後20年內,該公司接連爆發規避環評、捲入行賄環保局長弊案、雇用「黑衣保全」攻擊抗爭村民等風波,始終無法通過申設程序。

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廢棄物處理場若要開張營運,必須取得「同意設置文件」、提報「試運轉計畫」且完成驗收,最後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去年(2021)9月,環保署修法訂定落日條款,要求坤輿這類年代久遠、未通過完整程序的掩埋場,必須在新法發布施行日起1年內、也就是2022年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否則過去取得的同意設置文件,將一併失效。不過,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規要自公布日起第3天才發生效力,意即坤輿必須在9月15日前取得處理許可。

如今截止日已屆,坤輿掩埋場若要開張營運,勢必依照現行法規實施環評、重跑掩埋場申設程序。

721流血衝突後,警方調查疏失並懲處相關人員

自去年1月開始,坤輿為了及時取得許可證,多次向苗栗縣府提送試運轉計畫,並數度與駐守掩埋場門口抗議的自救會村民發生衝突。今年7月21日凌晨,更發生坤輿為違法試運轉,僱用上百名「黑衣保全」噴灑辣椒水、攻擊抗爭聲援者事件;儘管中央和地方已事先掌握情資、在現場部署200名警力,仍未能阻止流血衝突。

針對7月的流血衝突,9月12日,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於Facebook貼出警政署核備的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報告指出,警方預警情資未臻確實、未能阻止雙方接觸致民眾受傷、未強制留置盤查黑衣保全人員等疏失,將懲處現場指揮官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長、竹南分局情報組長及警戒組長等人。《報導者》致電內政部警政署及苗栗縣警察局求證,警政署強調調查及後續懲處皆為地方權責,苗栗縣警察局則表示不再針對此事對外回應。

7月21日流血衝突過後一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苗栗縣政府敗訴,要求苗栗縣政府命坤輿公司停止掩埋場開發行為;當日,苗栗縣環保局隨即發函撤銷坤輿的試運轉計畫。不過,坤輿公司仍以同案關係人身分在8月中旬提起上訴。若坤輿上訴成功,也不會改變申設程序必須重跑的現況。坤輿在法律上雖可向苗栗縣政府求償,但律師詹順貴認為,坤輿本身就有規避環評的問題,就算求償也難以成立。

隨著坤輿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正式失效,龍昇村民的抗爭終告落幕。過去1年9個月以來與村民一同守在掩埋場門口的玄天上帝,也將於本週日回到當地信仰中心北極宮

索引
2002年的起點:從不知情到決意抗爭,龍昇村居民這樣說
坤輿起初就規避環評,傅學鵬縣府快速同意設置
劉政鴻始終表態反對,坤輿10年間無法取得處理許可
2018年起的轉折:「聯外道路」解套,徐耀昌縣府核准二度試運轉
中央環保署會勘後要求釐清設施疑點,苗栗縣環保局:無疑義
2022年721流血衝突後,高院宣判苗栗縣政府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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