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戰「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毒駕頻傳,鑑驗人員破解化學密碼的突破與挑戰
異丙帕酯是人工合成的依托咪酯類藥品,是國內目前最新型的毒品。圖為國內首位鑑定出異丙帕酯結構的刑事警察局理化科技正謝金霖博士,其後方是核磁共振光譜儀(NMR)協助判定各類依托咪酯類化學物。(攝影/陳曉威)

文字大小

分享

收藏

新興毒品像個浪潮,鋪天蓋地向年輕族群席捲而來,行政院在今年(2024)11月27日公告將「依托咪酯類」從三級升到二級毒品,盼能有效遏阻快速流行的「喪屍煙彈」。從檢驗單位回溯查驗,依托咪酯類濫用問題早在2023年末開始流行,不僅耗費大量社會資源,造成多起公共交通意外,無辜民眾、第一線警察遭受波及,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政府將刑責加重,但毒駕查緝、鑑驗、司法判定仍是未解難題。

《報導者》走訪擁有國內最尖端技術的檢驗單位,看見在新興毒品的未知挑戰下,第一線如何在實驗室扮演科學偵探,從蛛絲馬跡拼湊證據,尋找真相。

「我女兒抽電子煙時,只是站著發呆,卻突然倒下去,躺在地上不斷抽搐、失去意識。」聽到病患家屬心急如焚描述症狀,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張祜銘心裡已經有底,猜測最有可能的元凶,不是疾病,而是「依托咪酯」。

不料,女孩的尿液、血液、煙彈通通送往台北榮民總醫院毒物科檢驗,遲遲驗不出結果,張祜銘多次打電話詢問,數週後得到答案竟是:異丙帕酯。有多年藥癮治療經驗的他坦言:「當時我們根本沒有想到,也不知道異丙帕酯是什麼成分。」

原來,檢驗人員利用依托咪酯標準品
指經過國際專業單位認證後,確定為某特定高純度物質的品項,通常用於化學測試,並來自於有精密認證系統的國家。
檢驗,結果都為陰性,靈機一動將實驗室內有的依托咪酯對照物質
供與試驗物質比較基準的任何物品。
,通通檢驗一輪,意外從3個檢體中驗出「異丙帕酯」。這也是國內第一起,由醫療院所通報施用異丙帕酯的案件。
製毒者更改化學式、新興毒品更迭快速,增加檢警查緝難度
Fill 1
依托咪酯類毒品是近來流行的新興毒品,刑事警察局11月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偵破數起大型毒品案,現場也陳列各種製造與包裝依托咪酯類毒品的工具。(攝影/陳曉威)
依托咪酯類毒品是近來流行的新興毒品,刑事警察局11月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偵破數起大型毒品案,現場也陳列各種製造與包裝依托咪酯類毒品的工具。(攝影/陳曉威)

異丙帕酯同屬依托咪酯類──這個1964年由楊森製藥(Janssen Pharmaceutica)研發出的麻醉藥在幾年前從中國開始流傳到台灣,成為國內目前最新型的毒品。國內首位鑑定出異丙帕酯結構的刑事警察局理化科技正謝金霖指出:「依托咪酯類的主架構都一樣,差別在於有機合成過程中多加了碳、氫。查到文獻,它至少可以變化數十種以上。」

依托咪酯是人類麻醉用藥、美托咪酯則是動物麻醉用藥,兩者很快鑑定出來,「遲遲一直沒辦法鑑定的就是異丙帕酯,它是後來販毒者自行合成,等我們鑑定出來才發現其實已經流傳很廣,」謝金霖說,他利用核磁共振光譜儀(NMR, 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
核磁共振光譜儀為觀察分子結構中原子核動態的一種技術,藉由分析原子核自旋特性,進而判斷分子結構,被廣泛地應用在有機化合物分析研究上。
純化出異丙帕酯並鑑定出來,當下一則以喜、一則以憂,開心愈早鑑定出來能愈早嚇阻毒販,但成功鑑定後,擔心之後又有新毒品。

根據刑事局鑑識中心統計,今年截至10月底,依托咪酯類鑑定最多案量的是異丙帕酯,共41案,淨重3萬6,461公克;量最大的則是依托咪酯有22案,淨重13萬8,234公克;美托咪酯最少為14案,5,549公克。

依托咪酯類的流行,凸顯新興毒品更迭的速度,製毒者變化毒品化學結構,也對檢警查緝形成一大挑戰。謝金霖進行鑑識工作20幾年,深究宛如達文西密碼的圖譜,運用化學知識研判毒品,他坦言,「即便化學式小小變化都可能導致鑑定不出來,甚至誤判。」因此檢驗人員身負重任,要科學佐證犯罪事實證據,更是打擊毒梟重中之重。

Fill 1
依據不同檢體分析,螢幕會顯示獨特核磁共振光譜儀的圖譜,謝金霖藉此判讀其中化學分子架構。(攝影/陳曉威)
依據不同檢體分析,螢幕會顯示獨特核磁共振光譜儀的圖譜,謝金霖藉此判讀其中化學分子架構。(攝影/陳曉威)

新興毒品永遠不會消失,與毒梟鬥智的道路上,需要各領域共同投入。謝金霖有感而發,「光是鑑定出一個新興毒品,要耗費好幾個月,鑑定出來還要提出文獻佐證,不可能每個毒品案件都如此處理。」他感嘆,現在毒品變化速度太快,除了不斷精進學識知識,也仰賴更多優秀人才投入鑑定領域。

檢驗技術運用於司法,從檢體中找真相

數台精密檢測儀器運轉中,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所長翁德怡穿梭在實驗室裡,交辦助理、回覆電話、思忖著檢測策略。與儀器為伍的日子,看似樸實無華,默默在用科學伸張正義。台大法醫所常受司法單位委託進行鑑驗,不光是「檢驗」出東西,具備法醫毒物學及臨床毒物學專長的翁德怡得判斷檢驗結果象徵什麼意義,能否在法庭上成為有效證據。

司法上最常最出現的爭議在於,即便尿液檢測呈陽性,還得證明駕駛開車能力在被攔查時,有受到毒品的影響──雖然2023年三讀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施用毒品後駕車行為改成「抽象危險犯」,只要行為人經檢測所含毒品、麻醉藥品超過一定濃度(即超過閾值
意指發生某種變化的門檻,根據條件本身可以有不同的單位,被廣泛運用在包括建築、生物、化學、電信、電子、心理學等各領域。
),就被認為有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之虞,須處以刑罰。在依托咪酯類流行浪潮下,專業檢驗更加棘手,在醫學鑑驗與法學倫理中如何判斷閾值,就變得極為重要。

今年上半年,新北市一起嚴重車禍,監視器畫面中,大學生騎著摩托車在停等紅燈,駕駛突然從後面高速撞上,造成一死兩傷。駕駛自稱恍神失控釀禍,檢警懷疑毒駕,雖然找到電子煙,當下卻苦無證據,只能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不到一週,台大法醫研究所收到駕駛檢體,卻「驗不出毒品」。翁德怡坦言,「看起來是毒駕,我們都知道一定有東西,」但試過多種標準品,始終沒有找到答案。

這件事情,一直放在團隊心上,有任何新物質都不斷試著檢驗看看,直到台大法醫所助理教授陳冠元一週後到高雄參加會議,得知國內正夯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他趕快打電話回實驗室,「那時還沒有標準品,必須從找網路上找文獻及資料,再回頭去找標準品,」鍥而不捨地利用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UPLC-MS/MS)
質譜儀可避免基質干擾,適合用來分析複雜的樣品,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更常應用在藥物分析、中藥檢測、蛋白質分子量鑑定、新生兒篩檢及已知、未知代謝物分析等。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
結合氣相層析和質譜法的特性,用以鑑別混合物中不同成分的方法,在食品與飲料分析、環境分析、代謝體學和石油及天然氣分析有重要應用。
分析檢體,結果圖譜上不只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還有一個未知的訊號,諮詢謝金霖才知道是異丙帕酯。

為了確認毒駕檢體,檢驗人員前前後後花費一個多月。不料,相隔不到半個月,悲劇再次上演,又有員警遭撞殉職,檢驗團隊很快地從肇事者檢體驗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Ketamine,又稱K他命)、異丙帕酯及依托咪酯。

有施用不一定能確定是毒駕,檢驗閾值難界定
Fill 1
依托咪酯類濫用問題自2023年末開始流行,造成多起交通意外,無辜民眾、第一線警察遭受波及,也凸顯毒品濫用與毒駕判定的困難。圖為警方查扣的依托咪酯煙油、煙彈及電子煙等證物。(攝影/林彥廷)
依托咪酯類濫用問題自2023年末開始流行,造成多起交通意外,無辜民眾、第一線警察遭受波及,也凸顯毒品濫用與毒駕判定的困難。圖為警方查扣的依托咪酯煙油、煙彈及電子煙等證物。(攝影/林彥廷)

新興毒品有如蝗蟲大舉入侵,滲透台灣不同毒品施用人口,更擴及到年輕族群。光是今年下半年,台大法醫研究所驗出60多支依托咪酯類陽性檢體,更觀察到令人憂心的現象:單用依托咪酯的族群年齡層下降,就連國中生也在施用,且混用的狀況嚴重。

新興毒品濫用也讓檢驗需求量能提升,但光仰賴3個中央檢驗單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警政署刑事局鑑識中心、調查局並不足夠,民間實驗室是政府減輕篩檢壓力的重要夥伴之一。

直到今年11月,衛福部食藥署修正「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公告範圍,依托咪酯類檢驗標準,以每毫升50奈克(50ng/mL)作為閾值,即使尿液被驗出毒品反應,濃度還要超過該數值,才會呈陽性。

明定閾值是為了讓各實驗室檢驗標準統一。由於依托咪酯類屬於新興毒品,國際間並未有充足科學證據確立合適閾值的濃度,經過專家多方討論後,考量若將閾值訂太嚴格,會讓民間實驗室打退堂鼓,才折衷訂為每毫升50奈克,希望民間實驗室能主動申請該品項檢驗認證。

到底閾值該怎麼制定?謝金霖認為,「只要有被驗出毒品,理論上都是犯罪行為,」但實務上判定閾值非常困難,理想是訂在儀器能驗到的最低定量極限(LOQ),也就是將最低檢測濃度設為閾值,然而現實的困難在於每間實驗室儀器都不盡相同。

他舉例,高解析質譜儀(HRMS)
在沒有標準品的情況下,可以依照設定參數回推出標的物,但局限是需要較高濃度的檢體才測得出來。
靈敏度非常低,若用此儀器的最低檢測濃度設置閾值,再拿去氣相層析質譜檢驗都會是陰性。閾值變成是折衷的數值,隨著民間實驗室申請認證後,了解檢驗能力到什麼程度,隨著滾動式調整將閾值愈設愈低,這樣才可以把真的有吸毒者全部抓出。
Fill 1
刑事局鑑識科內的氣相層析質譜儀正在進行大批檢體的檢測。(攝影/陳曉威)
刑事局鑑識科內的氣相層析質譜儀正在進行大批檢體的檢測。(攝影/陳曉威)

現行閾值看在陳冠元眼中尚存在疑慮,他指出,「倘若以日前新規範為閾值,院內僅有25%檢體會被判為陽性檢出,就怕閾值過高,恐怕無法真實呈現濫用狀況。」

陳冠元更擔心閾值被司法單位視為「毒駕」標準,陽性就是有毒駕、陰性則沒有,但數值判定依照情境,有不同解釋。他說明,「依托咪酯類代謝速度非常快,如果想要知道有沒有曾經施用,閾值愈低愈好;但若是要判斷『當下』有沒有施用,那則要看濃度高不高。」

翁德怡強調,尿液檢驗是為了抓吸毒的人,但不是應用在毒駕,「吸毒」跟「毒駕」是兩回事,前者是只要曾經有做過,後者強調是當下的行為。

毒駕判斷之所以難,不是非黑即白,是模糊灰色地帶,同時與藥理特性、施用途徑、施用者耐受性高度相關,光看數值難以解釋施用者是何時施用毒品,必須與採集檢體的時間點共同判斷。

以先前另一起疑似藥駕致死為例,肇事者半夜肇事逃逸,直到早上才被警方抓到,當下立即採檢,檢體呈現美托咪酯陽性,相隔7小時後的中午12點,再採集第二支檢體,結果呈陰性未超過閾值。此現象也顯現依托咪酯類半衰期
指藥物在體內達到最高血中濃度,經代謝排除後,血中濃度下降到原本一半所需時間。
短,藥物代謝與排除速度相當快速。
依托咪酯半衰期短,檢驗「代謝物」具參考價值

對此翁德怡以研究經驗提出另一個問題:「三分之一陽性檢體案件,原型藥物已經驗不到,只剩下代謝物。」她深怕,「萬一駕駛肇事逃逸,回家多喝水、排尿,隔天被抓就會驗不出原型藥物。」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毒品查緝中心隊長賴楷淳也分享經驗,煙彈賣家把依托咪酯「透濫
thàu-lām,台灣台語,指參雜混合。
」濃度很低,加上電子煙吸食過程是霧化,比起咖啡包是吃下去,有時候驗尿驗不太出來。
如同大麻若想驗原型藥物,也幾乎都驗不到,9成馬上代謝掉,因此檢驗以大麻代謝物「四氫大麻酚-9-甲酸」為主,若代謝物超過每毫升50奈克判定為陽性
根據「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初步檢驗結果尿液檢體中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之濃度在下列閾值以上者,應判定為陽性:
  1. 安非他命類藥物:500ng/mL
  2. 鴉片代謝物:300ng/mL
  3. 大麻代謝物:50ng/mL
  4. 古柯鹼代謝物:300ng/mL
  5. 愷他命代謝物:100ng/mL
。翁德怡認為,依托咪酯檢驗標的應以代謝物依托咪酯酸(Etomidate acid)作為指標化合物,更有參考價值。

但國內多位學者在「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認證審議委員會」提出不同見解:不將代謝物納入檢驗標準,主要考量「依托咪酯酸不具專一性」,除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包括魚類所使用的麻醉藥「丙帕酯(Propoxate)」都是相同代謝物,即便驗到依托咪酯酸,也無法確定是使用哪一種藥物。

以血檢為標準強化檢體證據力?一線值勤員警的行政難處
Fill 1
「毒駕」比起「酒駕」更難第一時間判斷與認定,導致員警在取締時,實務上面臨更大的挑戰。(攝影/陳曉威)
「毒駕」比起「酒駕」更難第一時間判斷與認定,導致員警在取締時,實務上面臨更大的挑戰。(攝影/陳曉威)
毒品尿液檢驗
實驗人員將尿液樣品經過多步驟的前處理,如水解、萃取、衍生化後,最後打入氣相毛細管柱進行分離,並以氣相層析質譜分析。
發展數十年,檢驗技術雖已趨標準化,尿液檢測結果具有高度準確性,是國內外毒品檢驗的主要方法,但當應用於法律證據效力時,仍有許多模糊及可挑戰的空間。以大麻代謝物來說,吸食超過30天仍有機會檢測到代謝物,每一位毒駕者尿檢陽性,豈不是都可在法庭上可辯稱「那是我30天前吸的」?

因此近年來,除了尿檢以外,血液被認為是毒品檢測首選,可了解短期內施用毒品狀況、毒品在體內濃度,證據力更強。

去年彰化縣首例國民法庭案件,彰化分局快官派出所警員高偉倫於2023年1月23日執勤遭毒駕撞死,負責鑑定的翁德怡說,當時駕駛者不認罪,他辯稱「我有吸毒,但是沒有毒駕,距離上次吸毒時間已經過了16小時」,但血液中毒品濃度高,證據會說話,打破不管吸毒是多久以前的行為,同樣視為毒駕。

許多國家是以血液檢測為檢驗標準,以加拿大為例,研究顯示毒品無論在任何濃度下,均可能導致不安全駕駛,因此加國立法者訂定較為嚴格的濃度標準,常見愷他命、古柯鹼、甲基安非他命血檢都是「零容忍」。
血檢報告雖精準,但自從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宣告「駕駛自撞一律由警方強制驗血」規定違憲後,因牽涉施用者人權,第一線執勤員警得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才能將嫌疑犯載到醫院採檢(註)
依據111年憲判字第1號,情況急迫時,交通勤務警察得將駕駛人先行移由醫療機構實施血液檢測,並應於實施後24小時內陳報該管檢察官許可,檢察官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3日內撤銷之;受測試檢定者,得於受檢測後10日內,聲請該管法院撤銷之。
,執行上增添繁雜行政程序。曾有基層員警反映,半夜3點聯絡不到檢察官、或是醫院距離派出所要2個小時車程,員警怕麻煩常便宜行事,執行上有一定的難度。
避免道路再現「人肉炸彈」,政府應評估施行唾液篩檢等科學化毒駕檢測器
Fill 1
目前配發到各地警局派出所的依托咪酯類快篩試劑,初步僅能檢驗煙油是否含有毒品,無法證實持有者是否有吸食。(攝影/陳曉威)
目前配發到各地警局派出所的依托咪酯類快篩試劑,初步僅能檢驗煙油是否含有毒品,無法證實持有者是否有吸食。(攝影/陳曉威)

毒駕並非第一次躍上媒體版面,賴楷淳認為,依托咪酯之所以會快速引起社會關注,是因為以往傳統毒駕危害不會這麼嚴重,依托咪酯毒性會麻醉中樞神經,沒辦法自我控制,開車上路形同「人肉炸彈」。

「毒駕」不論在執行、定罪上,比起「酒駕」都相對不足,也可能存在著黑數,賴楷淳無奈說道,「我們在執行擴大臨檢時,一台車開過來都是幾秒鐘的時間,必須快速判斷這台車有沒有問題。」酒駕能看駕駛有無臉紅、聞酒精味道,但並不知道車子內有沒有毒品,取締十分困難。

往往駕駛吸到神志不清,違規、自撞、發生重大車禍,才會被警方發現,當警察抓到人後卻是面臨第二個難題。賴楷淳說:「酒駕可以透過酒測器,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就能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若駕駛有吸毒,當下我們沒有任何儀器能檢驗,只能尿液快篩檢驗。」

現行執法程序上,第一線並沒有取締毒駕的科學化設備,國外趨勢廣泛使用「唾液毒品儀器」,建立路邊毒品檢測制度,像是澳洲取締毒駕,攔下後直接進行唾液檢測,5分鐘後若為陽性,才會進一步送醫療檢驗機構採取血液檢驗,發現血液與唾液中毒品濃度是有97%一致性。

國內國科會也有相關唾液篩檢研究計畫,翁德怡過往也曾建議採取唾液篩檢,政府單位卻擔憂唾液準確度,並未有施行意願。在檢測、工具、法規都未完備下,「毒駕零容忍」是否真的是主政者的決心或淪為口號?

每一樁刑事案件裡,看到要將施用毒品者定罪過程,需經過層層關卡,仰賴員警前期查緝、完整蒐證檢體,後期專業鑑驗。這次依托咪酯浪潮來襲,像是提供一次機會,讓各單位從檢驗流程優化、缺失中學習。

用行動支持報導者

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獨立的媒體,才能守護公共領域,讓自由的討論和真相浮現。

在艱困的媒體環境,《報導者》堅持以非營利組織的模式投入公共領域的調查與深度報導。我們透過讀者的贊助支持來營運,不仰賴商業廣告置入,在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穿梭在各項重要公共議題中。

你的支持能幫助《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和我們一起推動這場媒體小革命。

本文依 CC 創用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3.0台灣授權條款釋出

有你才有報導者
有你才有報導者

這篇文章的完成有賴讀者的贊助支持,我們以非營利模式運作,

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讓報導者能夠走更長遠的路。

瞭解更多

有你才有報導者

這篇文章有賴讀者的贊助完成,我們以非營利模式運作,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讓我們能走更長遠的路。

瞭解更多

報導者支持方案上線,用你的方式支持報導者!

瞭解更多

開創組織永續經營之路
報導者支持方案上線,用你的方式支持報導者!

瞭解更多

即時追蹤最新報導
即時追蹤最新報導

開啟文章推播功能得到報導者第一手消息!

開啟通知

即時追蹤最新報導

開啟文章推播功能得到報導者第一手消息!

開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