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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台電以低於成本價格售電,至2024年底累計虧損超過4,200億元。若台電財務持續惡化,台電將面臨資不抵債的破產窘境。
昨日(28日)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考量國際關稅變化與地緣政治風險,為照顧民生、穩定物價,2025年上半年電價不漲不降,維持民生電價每度2.77元、工業電價每度4.27元,平均電價3.75元,低於台電依《電業法》第49條電價公式估算、提交審議的基準電價4.096元。
在政府撥補台電虧損的預算被立院刪除、2025年上半年電價不漲,台電財務的惡化情況會如何?相較於國際,台灣電價始終被詬病太便宜,《報導者》梳理近年電價資料,並訪問長期研究電價制度的學者,分析在照顧民生、台電財務健全與兼顧淨零排放的多重目標下,台灣的電價費率和制度,有哪些調整空間?
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2025上半年電價不調整,住宅電價維持每度2.77元、工業電價每度4.27元,平均電價每度3.7556元。經濟部次長賴建信會後記者會上說明,本次電價審議會考量美國政府祭出關稅措施對國際經濟的影響,以及社會對於物價上漲的擔憂,為了照顧民生、穩定電價,做成此次決議,未來將持續向立法院爭取預算撥補台電,並向行政院爭取分配2024年度歲計賸餘彌補虧損。
經濟部原規劃於2025年撥補台電1,000億元,但未獲立法院同意,2024年追加預算挹注的1,000億元則有待立法院協商。面對媒體追問為何有信心爭取到立法院預算撥補,賴建信並未正面回應。台電總經理王耀庭則表示,本次審議會上,台電公司依《電業法》第49條電價公式估算,提交審議的基準電價為4.096元,不論未來有無爭取到撥補,均會依法提供估算電價供委員會審議。
根據台電公布資料,2022~2024年台電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售電,售電量愈大,虧損愈嚴重。
以2024年為例,經濟部能源署統計台灣總電力消費,用電量最高的是工業部門,每年平均用電1,574億度、占55%,住宅部門每年平均用電則為534億度、占19%,但因電價未足額反映成本,2024年全年平均售電成本(包含發購電成本與電力配送成本等)每度3.71元 ,整體平均電價是3.48元,等於每賣1度電就虧0.23元。
回顧過去20年的住宅電價調整歷程,影響近7成家戶的330度以下住宅電價,在2008年達到每度3.02元階段高峰後便維持不變,直至美國頁岩油技術突破讓油氣產量大增,在2015年國際燃料價格大跌後,台灣也依循電價公式計算,連續3次審議調降住宅電價費率,並在2016年後維持近乎相同的價格至2023年。
2022年因為俄烏戰爭、疫情等因素,國際燃料價格大漲,使得台電每度售電成本大幅上升,但1,000度以下住宅電價依然凍漲,僅每月用電1,001度以上價格調整。2023年,住宅用電僅調漲每月701度以上民生用戶,直到去年(2024)4月,每月用電330度以下家戶才終於調漲3%。
台電公布今年1月工業平均電價是4.27元,高於住宅用電均價,也高於台電售電成本。
2022~2024年的電價費率審議會議紀錄中,「照顧民生」、「穩定物價」、「節約用電」這三組關鍵字反覆出現,顯示委員會試圖兼顧各方各面。眾多考量取捨之下,台電從2022年轉盈為虧,且年度虧損高達千億以上。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指出,「如果台電負債比例很高,可能影響到資產、投資決定,不利於台灣推動能源轉型。」舉例來說,改善供電穩定性的10年電網建設計畫,就是在台電資產負債比達低點(84.1%)、財務相對健全後提出。他認為,政府應努力降低台電的資產負債比,不僅具有財務意涵,更意味著台電作為國營事業,能更好地發揮推動能源轉型與減少碳排的關鍵角色。

對於本次電價審議決議不足額反映台電成本、經濟部主張以撥補因應潛在售電虧損,趙家緯、鄭睿合均表示遺憾,並指出以撥補因應2025年的潛在虧損,是治標不治本。
鄭睿合表示,前幾年以全民納稅錢撥補台電,是寄望國際能源價格快速回落,「但隨著時間過去,能源價格並沒有如想像中降得那麼快,政府撥補也已經被證明並不是可行的方法。」他直言,時至2025年還將希望寄託於國際能源價格持續下跌,並以撥補弭平潛在售電虧損,「是把命運交到外在市場,不是理性的決策。」
趙家緯認為,「以撥補回應過去3年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的極端狀況沒問題,但今年開始國際燃料價格逐漸下降,必須讓電價回到正常情況。」他質疑,這次的電價決議,一邊放手讓台電再虧500億,一邊又主張爭取撥補,兩者有所矛盾。
鄭睿合語重心長地說,既然台灣已立法通過電價公式,就應該按公式足額反映成本,「不應該讓權宜的作法,壓過法治。」他呼籲政府,「有些決策做下去要有點勇氣,也許不會獲得掌聲,但終究會獲得肯定。」
假設發電結構難以在短期內大幅改變、國際能源價格回落速度不如預期,究竟該如何調整住宅、小商店、工業用等各級距費率,才能讓台電逐步邁向財務健全、兼顧能源轉型又照顧民生?依據電價相關實證研究與學界分析,依照用途、級距細緻地設計調整方案,是可行策略。
趙家緯表示,台電近年調整電價的方式愈趨細緻,「非常值得肯定」。他強調,面對目前的問題,「決定電價要調或不調,可以考量愈來愈多的條件,讓我們電價合理化。」
他指出,2023年台灣電費占家庭所得比例為0.92%,相對韓國為2.8%、日本為4.3%,台灣一般住宅的電費負擔比例明顯較低,但韓國在2016年後調整用量最高和最低級距單位後,兩者電價達到近10倍,台灣則是3倍,「仍有進步空間。」
此外,國際能源總署(IEA)資料顯示,2021~2023年間台灣電價調整幅度低於同樣大幅受國際燃料價格波動影響的日本、韓國。鄭睿合主張,雖然台灣、日本的住宅電價都在2022~2023年獲得補貼,但差異在於「2023~2024年日本要回收先前的補助,讓住宅電價微漲」。
針對電費負擔沉重的家庭,鄭睿合建議參考新加坡的制度,針對能源負擔較為吃重的家庭發放「氣候優惠券」(Climate Voucher),鼓勵購買節能省電設備、減輕電費支出,或直接給予現金補助以支應電費,避免排擠其他家庭消費。
他也認為,政府未來若要調漲住宅電價,可參考日本作法以「減收」方式協助民眾逐步適應──讓電價合理調漲,但設置緩衝期,緩衝期內每度電先以較低的價格設算,一段時間後才以調漲後的新電價收費。
除了階級公平,依照用電級距細緻化設計費率,也能確保以價格抑制家庭用電的效果。
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楊睿中的研究比較2018年、2022年兩次電價調整對家戶用電行為的影響,結果指出,2022年的電價調漲幅度較2018年高,但平均家戶用電量的下降幅度卻反而更小、節電效果較差。
楊睿中說,箇中因素在於2018年調漲501度以上的用電級距,2022年則只調漲1,001度以上的用電級距,「但用電超過1,000度的家戶,大部分收入超級高,不管(電價)漲多少,占所得比例都非常低,他們沒什麼感覺。」反而是2018年針對501度以上級距調漲,促使一群有經濟能力負擔電費,但仍會對電價上漲有感的家庭節約用電。
他據此建議,可針對每月用電超過500度的住宅電價調漲來抑制用電量,「這對大部分的民眾影響是很有限的,所以我會建議調漲501度以上的民生用電。」他解釋,從數據看來 2017、2018、2021和2022年,各村里家戶月均用電量的平均值介於282~296度,家戶月均用電量第95百分位,也僅為442~480度,如此調整符合公正轉型原則。

針對小商家電價未來調整方向,學者看法不一。根據台電數據,2022~2023年小商店電價有20個月低於台電售電成本,直到2024年6月小商店電價才穩定高於台電的售電成本。
鄭睿合認為,過往小商店售電,使得調漲電價具合理性,「就是把過去的補貼反映回來,可考慮讓售電成本跟小商店的平均用電價格一致,或者考慮先漲價至虧損部分8成,以減輕小商店負擔。」他強調,若成本高到無法負擔,「做生意的人自然會思考轉型或退場」,而調漲電價的長期好處在於「促進小商店提高營業效率」,或改採節能效率高的設備,「帶動節能產業商機」。
他強調,工業、小商店、住宅絕非「電費可負擔能力從高到低的階序關係」,應該看見這三類使用者的內部異質性作電價調整,因為每個類別中都有「很會賺錢跟不會賺錢的(電力使用者)」。
鄭睿合指出,由於工業部門用消費量體較大,工業電價微幅上漲就能夠快速幫台電增加上百億收入、迅速補虧損。不過,他話鋒一轉,表示並不支持工業電價調漲,因近年工業電價反映成本的幅度已跟國際不相上下,「但理論上工業用電從電廠出來到用戶的過程中,不需要很多輸配電設備,供電成本比較低。就像批發價該比零售價便宜,但是,2023年後,台灣的工業電價比住宅電價貴了,違背許多先進國家是工業電價比住宅電價便宜的情況。」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電價資料,2020~2024年日本工業電價對民生電價比值(即工業電價除以民生電價的值)落在0.63~0.82,韓國為0.87~1.06,台灣則是0.92~1.23,代表台灣的工業電價相較住宅電價費率高出許多。鄭睿合相信,「工業電價應該要是住宅電價的8折或9折,也就是比值0.8~0.9比較適宜。」
雖然,台灣呈現工業電價比住宅電價貴的「特殊現象」,但相較於鄰近的韓國、日本,台灣工業電價仍屬便宜,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顧問溫麗琪就認為工業電價仍有調漲的空間。她以半導體業為例解釋,「電價成本占售價的比例微乎其微,那電價上漲並不是那麼可怕。」

電價和推升物價的關聯性,也是本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召開前各方攻防焦點。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3月13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回應,根據前幾波電價調整情況,電價調漲推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影響有限。3月20日央行理監事會後,央行進一步說明,假設電價、台鐵票價及台水售價於今年4月起調漲,並以電價漲幅8%情境推算,對今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直接影響約0.15個百分點,預計推升至2.04%,將高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先前預估的1.94%。
住宅、小商店、工業電價調漲,對物價推升的效應又有哪些差異?鄭睿合指出,電價在CPI計算中權重僅11.52‰ ,並不是推升物價非常根本的原因。而小商店整體用電量大約占全國用電量的8%、占全國服務業用電量約38%,「就數據來看,電費並不是服務業最大的成本,人工才是。」他認為,調整電價未必會馬上反映於商家的售價之上,仍有多種可能的劇情發展,比如:商家獲利能力佳,故選擇自行吸收,或商家因此改變營業模式提升效率,來抵銷電價上漲的衝擊。
趙家緯也指出,去年大幅調漲電價時,經濟部很努力向社會說明對物價影響有限,「但這次又以物價穩定當理由(不調漲電價),有點自相矛盾。」若以6~8%的漲幅估計,對今年CPI的影響幅度真的不大。
至於工業電價,趙家緯從經濟部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資料推估,電費支出占整體製造業營業支出的比例約在2.1%左右,而六大耗能產業(水泥業、電子業、紡織業、造紙業、化工業、基本金屬製造業)以及塑膠製品業占比較高,約3%~3.6%,「過去3年來的電價漲幅,大概讓製造業的生產成本上升0.9%,我相信這對於整體營運並不會有太大的衝擊。」

依照現行制度細緻設計費率,針對住宅、小商店和工業電價的使用者特性進行仔細考量,是學者眼中台電邁向財務健全、兼顧照顧民生和淨零排放的第一步。此外,長遠來看,台灣電價制度也應進一步改良,尤其是增加費率彈性,並將未來能源轉型成本納入考量。
中華經濟研究院今年3月發表的研究指出,台灣目前半年調整一次電價,導致「電價難以即時反映市場供需的緊張」,因此建議台灣電價制度應逐步朝著浮動電價、分群定價邁進。屬於研究團隊成員之一的鄭睿合解釋,一年四季發電機組的使用情況不同,成本也不同,應該也要有更適當的機制及時反映成本,「比如說冬天很大部分會使用風力發電,那時候成本會跟夏天不一樣。」他舉例,可以考量從夏月、非夏月進化到春、夏、秋、冬電費,更靈敏地反映電價。
至於分群電價,他認為精神在於讓「真正需要電的人去買那一點電」,應依照住宅、商家、工業等不同需求和供電成本不同,而有不同的計費方式。以綠電來說,家戶並不受碳盤查規範,「基本上有電就可以」,綠電應該讓真正需要的企業去買,「不需要把綠電的價格反映在住宅電價上。」
在趙家緯看來,電價「不是簡單反映成本而已」,還是能源轉型中的重要工具。他建議,長期而言,台電應考慮提前將投入能源轉型所需的資本反映在電價中,「舉例來說,台灣以2030年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30%為目標,但轉型過程中需要成本投入,這些應在未來5年逐步平均攤提,而不是等到2029年才講。」他不諱言,下一階段大眾必須務實面對的問題是:「你願意為了讓台灣能源轉型,多付(每度)0.2元的電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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