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台灣案例數也不斷增加,許多容易感染病毒的行業深受威脅。勞動部認為,這次疫情特殊,在職災認定上相對容易且明確,法規也有特殊補償,但對高風險的機師和空服員,以及其他因為工作而容易確診的外籍看護、清潔員、計程車司機、美食外送員、旅遊團領隊而言,這些職災保障真的看得到也吃得到嗎?
「我即將被迫成為防疫破口了嗎?到底要飛還是不飛?」
長榮空服員小芸(化名)不停地自問,這幾乎是這陣子,所有空服員心中都有的焦慮。
COVID-19疫情導致全球航空業遭遇史上最慘重衝擊。各國航班紛紛停航、減班,除了國泰、日本航空(JAL)等航空公司屢屢傳出空服員確診外,國內也陸續出現5名航空機組員確診案例(2名華航貨機機師、1名長榮空服員、1名荷蘭航空機師、1名外國航空空服員),華航、長榮更有數十班的航班載到確診旅客,而這些航班數十名機組員,全都要進行居家隔離14天。
「半年多前罷工時想的是,不去上班可能會被公司清算而丟了飯碗;現在考慮的則是,去上班搞不好就確診,甚至沒命,」另名長榮空服員Abby(化名)說。
由於全球疫情急速升溫,境外移入案例持續上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疫情指揮中心)在3月21日直接提升全球所有國家為第三級警示,所有入境者皆需居家檢疫14天。但就算全境封鎖、嚴格管制,仍出現了「合法例外」的防疫破口。
據了解,在3月17日疾管署、民航局和航空公司的會議中,華航表示,若要機組員全面遵守居家檢疫14天的規定,運能只剩下1週,長榮則說剩2週。運量跟防疫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成為政府跟航空公司的難題。
疫情指揮中心3月18日宣布,機組人員得「過境而不入境」,有條件豁免居家檢疫規定。只要航空公司嚴守讓機師、空服員住過境旅館,不出房門等隔離規定,就沒有要求一定要在台灣隔離14天才能再飛出去,「都照(居家檢疫)規定的話(航空公司營運)會停擺,」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說。
3月25日出現首例空服員確診後,外界關心機組員防疫問題。截至3月27日,民航局調整最新的機組員防疫指引為:
貨機組員3天、客機組員5天內不得外出、派飛。 14天期滿前,組員非為執行航空公司所指派之公務或為執行生活必要所需之活動不得外出。
但這與其他居家檢疫者嚴格限制14天不得外出,仍有不同。
在維持運量跟安全防疫的兩難之間,疫情指揮中心的最新規定,並無法安撫這群在天上飛來飛去的勞工。
小芸就質疑,空服員就算不入境,仍會在機上近距離接觸不同旅客,在不到14天的間隔期間就飛下一個航班,更可能在還沒有發病前傳染給下一個航班的旅客。Abby也不解地說,「全部人都在爭取和延長隔離,只有我們(航空公司)在講縮短和豁免,」她仍害怕自己將成為防疫破口,不幸傳染給家人朋友,更加重醫療人員的負擔。
然而,不是每個人都能像小芸一樣乾脆,可以說請假就請假。空服員雖然有底薪,但薪資大部分來自於飛時津貼和外站津貼(Per Diem),沒去飛就沒有錢。疫情延燒以來,每位長榮空服員平均已減少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航班,平均實質薪資已減少1~2萬元,但很多人為了扛起家庭生計,只能選擇繼續跟看不見的病毒在高空上賭命。
空服員長期待在密閉式的機艙裡,跟不同國籍的旅客近距離接觸,而暴露在高感染風險。《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一篇報導根據美國勞工資料庫來分析比較各職業感染COVID-19風險,分成「職業暴露風險頻率(如每月或每日接觸到病毒)」和「與他人物理接觸距離(如獨自工作或近距離接觸他人)」兩個百分比指標,數值愈高頻率愈高。同時符合兩指標中高危險群的職業幾乎都是醫療相關人員,少數的例外就是空服員,其「職業暴露風險頻率」達77,「與他人物理接觸距離」更高達96,甚至高於護理師的77。
在與工會不斷協調下,航空公司逐漸拉高一般航班的防疫措施。長榮除了原本的口罩、手套外,也強制旅客量測體溫、開放空服員佩戴護目鏡和類N95口罩、組員專用廁所。這樣的措施與全套裝備相比仍有不足,且空服員在歐美航班飛時可能超過10小時的航班中,實務上也不太可能全程全副武裝地執勤,再怎麼提升防疫規格,仍有一定的風險。
除了空服員之外,台灣確診案例中,不乏多位疑似是在工作過程中遭到感染,包括機師、護理人員、清潔員、計程車司機、運動員、上班族等。
但作為一名勞工,有選擇不去的權利嗎?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今年1月底就針對疫情發布「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指引」,卻只簡單要求雇主加強勞工防護、不得禁止勞工佩戴口罩、避免派勞工前往疫區。疫情指揮中心後續在3月初公布「企業因應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內容雖增多至13頁,但在員工出差部分也僅要求雇主避免指派勞工前往疫情地區,這對於工作就是不斷穿梭來回疫區的空服員來說,幾乎沒有參考價值。
其實,《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2項就已明文規定: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
該條文被稱為是勞工「退避權」的法源依據,但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解釋,退避權指的是「看得見」的立即危險,像工作到一半發現失火或是鷹架倒塌才適用,至於勞工能不能拒絕雇主指派至可能感染的地區工作,則要勞雇雙方自行協調。也就是說,要看勞工自己有多少談判籌碼。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祕書長周聖凱表示,由於勞動部的解釋以及剛立法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肺炎特別條例》)都未將赴疫區工作列入勞工迴避權範圍,使得個別勞工難以主張權利而拒絕接受派遣。但華航跟長榮對於歐美航線勤務採取志願制,不強迫空服員,工會還能接受此做法。
為了生計不能不工作,那萬一確診呢?誰要負責?能被認定為職災嗎?
首先,就醫療部分,由於COVID-19早已被台灣宣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確診者無論其國籍、有無健保、職業別,本就該由中央編列預算隔離治療。但勞工在就醫治療期間無法工作的工作損失,以及後續可能失能甚至死亡,就會跟既有職災保護相關法規相關。
並不是只有被機台壓斷手或是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才算是職災,傳染病早就可以被認定為職災,只是攤開勞保給付資料,從2008年到2019年共11年間被認定為「生物性感染」職災案件且給付的卻僅有153件,平均一年約14件。其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佔111件,約為總件數的7成,遠遠領先第二名的服務業26件,而空服員所屬的運輸業,11年來僅僅認定1件。
為什麼其他業別認定數量遠遠少於醫療業?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陳保中解釋,醫療人員只要能提出工作期間出現確診病患的證明,通常都相對容易認定為職災,但像是運輸業(如計程車司機或空服員)或一般服務業勞工,一旦罹病,一是當事人很難聯想到是因為工作而感染(就不會去找證據),二是很難證明罹病的原因是跟工作有關。
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也說,傳染病因果關係難認定,消毒登革熱的工人就算罹病,也難以證明他是在消毒過程中罹病,因此職災認定案件相對其他類職業病少了很多。過去只有像2018年虎航發生的空服員群聚感染麻疹事件,勞動部才發聲明表示會從寬認定職災。
不過,這次COVID-19疫情的後續職災認定情況可能不同。勞動部職災保險科科長林煥柏表示,傳染病確實在因果關係上難認定,如果勞工接受雇主指示外派出差最後染疫,仍必須要證明他是在工作路途或場所才能算職災,但這次疫情發展已並非一般情況。由於疫情指揮中心對於這次確診者的疫調工作做得相當確實,包括感染源和時間都相當清楚,即便是非醫護人員,後續在職災認定上應也不成太大問題,「像防疫旅館清潔員如果確診,因為飯店整層都是(居家檢疫樓層),應該很好認定⋯⋯」對於現在被外派疫區的勞工,「除非他的行為跟工作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然一般(因公前往疫區)都會認定(職災)」。
然而,勞動部雖如此宣示,還沒最後認定,結果誰也沒把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祕書李怡靜就說,現行勞動部對於職災的認定程序不但過於繁瑣,能否真的適用在疫情上也是問號。
在外界持續關注下,疫情指揮中心也找來兩名空服員到記者會現場示範全套防護裝備,並表示若空服員因為公務而確診,會有相關補償。只不過,這已經是台灣將全球升為第三級旅遊疫情警示地區後的第7天了。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的數據,截至3月28日為止,全台灣已有2,800名空服員在進行居家隔離/檢疫和自主健康管理,這個數字幾乎接近全台灣國際航班空服員一半的人數。
除了空服員外,還有另一個罹病風險高但保障卻更為不足的職業──全台共23萬名的外籍看護工。2月底就有一名印尼籍看護工(案32)因照顧一名老翁(案27)而感染COVID-19,疫情指揮中心事後更大動作公布看護的詳細足跡提醒國人注意。3月中,這位老翁不幸去世,成為我國第二位死亡案例。
看護工照顧的多是免疫力較低的病患和長者,也常需要陪病出入醫院,染疫風險自然也高。但桃園家庭看護工工會理事黃姿華表示,就算因果關係上能認定為職災,因為看護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勞工保險條例》又只強制雇用超過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替勞工加保,很多單一雇主根本不願替看護工加保勞保,自然無法領取勞保的醫療補償等。
2年前花蓮大地震時,有名照顧日籍夫婦的菲律賓籍看護工美樂蒂(Melody)被倒塌的大樓壓死,勞動部事後認定為職災,並引用《職災勞工保護法》,讓美樂蒂的家屬可獲得119萬的賠償。但黃姿華說,《職災勞工保護法》的補償僅限因職災死亡及因工作造成失能,如果只是罹患傳染病確診,「沒死沒殘的話,看護工還是一毛都拿不到。」
黃姿華呼籲,外籍看護工職災不限於傳染病,因長期移動病患造成背部職業病更是大宗,政府應盡快讓看護工納入《勞基法》,並強制納入勞保,才能落實對本國、外國籍看護工的保障。
台灣除了出現外籍看護確診案例,在3月22日更首次出現長照機構有護理師(案156)確診,疫情指揮中心連夜撤出該機構所有人員,就怕在長照機構內發生群聚感染。
嘉義市照服員職業工會創辦人盧湘羚表示,照服員服務的地方雖多為醫院和長照機構,但大部分照服員屬於個體戶接案,公司僅負責派案抽成,「(確診的)清潔員至少有公司,照服員沒有公司,萬一確診了要找誰?」很多照服員更擔心病毒所帶來對肺部的永久後遺症,怕一旦罹病,日後都無法繼續從事較粗重的照服員工作。
合法計程車司機因為有營業登記證、車牌納管,在管理以及後續疫調上不會有太大問題。相較之下,穿梭大街小巷的機車美食外送員,則明顯出現防疫及保障不足的隱憂。
2019年10月,因為foodpanda和Uber Eats連續兩起外送員死亡車禍,讓外界關注全台4萬多名外送員的勞動權益,職安署發動大規模專案勞檢後表示,針對各家外送員「個案認定」為僱傭關係而非承攬契約,亦即認定外送員不但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也需替外送員負擔勞保保費。然而,半年過去了,不但被認定為勞工的外送員少之又少,到各個外送員職業工會投保勞保的外送員更只有數百名。
鄭力嘉說,因為疫情關係國人減少不必要外出,讓美食外送的業績竄起,各外送平台2月份業績至少提升3到6成。業績、量單提升,感染風險卻也提高,外送員每天接觸不同陌生人,甚至可能會在不知情狀況下到居家檢疫/隔離者住處送餐。
至於外送員萬一確診能不能被政府認定為職災?同樣回到傳染病的因果關係認定上,外送員行動範圍廣、接觸者多,如何認定是在送餐過程中遭感染會有疑慮,再加上多數外送員被認定為承攬的「打工」性質,又不一定有勞保,若確診後續能獲得哪些保障,仍是一個大問號。
病毒面前人人平等,卻因職業別有不同程度的感染風險。《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都有勞工職災相關法源依據,但都是適用職業類別最廣泛,也最基本的保障。面對特殊重大疫情時,關鍵問題是:誰才符合職災資格?
台灣在今年1月宣布COVID-19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根據「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已宣布,目前確診的3名護理師和1名醫院內清潔工,得適用該辦法,只要確診就能獲得35萬補助,若造成身心障礙甚至死亡,可獲得265萬至1,000萬補助,更有子女教育補助,這遠比勞保職災給付的金額還要多很多。
只要是勞工因工作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及其他因工作上原因引起之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就屬於職業災害,得領取職災補償。
職災補償中,雇主除了得支付勞工「原領工資」(勞工得在無法工作期間,領取遭遇職災前的正常工作薪資,以日薪為計算單位)外,若有故意過失也須負「損害賠償」。
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分為「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和「死亡給付」。
醫療給付,為勞工受傷所需必要之醫療費用;傷病給付,自勞工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按職災前6個月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的70%給付,經一年後如未痊癒,其後按50%給付,合併後最高2年為限;失能給付,若經醫院診斷判定其治療後仍遺留身體障害則為失能,失能根據身體不同部位、種類而有不同等級,若為最高失能等級,雇主應給付勞工60個月平均薪資。死亡給付,若勞工因職災死亡,得給付40個月薪資的遺屬津貼,另有喪葬津貼和遺屬年金給付。
另外,立法院也緊急通過《肺炎特別條例》,該條例第2條第3項即明文規定,「防治工作者」若感染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得予以補助。
不過,到底誰屬於「防治工作者」?
除了第一線防治的醫護人員之外,防疫計程車司機、防疫旅館員工算嗎?空服員雖無防治之名,但載送大批國人從歐美疫區返台並承受高風險,又算不算?勞團出身的前台北市勞動局長、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就說,當年SARS就是採個案認定補助,跟這次情形類似,她也希望將來能放寬認定標準,「計程車司機、清潔員,甚至保全,都應該擴大認定。」
這次COVID-19疫情如此嚴重,是否會放寬認定標準,包括職災個案,以及防治工作者補助的定義?疫情指揮中心3月31日的回應卻僅限於法規解釋,並沒有額外的宣示。
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僅表示,《肺炎特別條例》會比照「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公、私立醫療機構、警察或消防機關與其他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之人員或受委託之自然人,才屬於「防治工作者」。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疾管署署長周志浩則說「勞動部一般而言都會漸漸接受這是職災」,但能否認定職災還需要個案認定。
「這本來就是我的班,我如果請假了,就代表有另一個人要代替我去飛,萬一怎麼了(指感染確診),對她也不好意思⋯⋯我還沒有小孩,可能有些人會比我更需要留在台灣吧!」在飛往美國前幾天,原本相當猶豫是否要跟著請假的空服員湘綺(化名),最後用這個理由,說服自己放心去飛。
前年,湘綺就曾因為服勤班機載到麻疹確診旅客而被隔離,所幸最後並未有組員確診,但當時因不符合工傷假規定,組員必須自行向公司爭取隔離時的薪資補償。「這次疫情這麼嚴重,(若確診)一定要算工傷了吧?」湘綺說。
在防疫、隔離優先的緊急情勢中,傳染病職災認定與補助很容易被忽略。但對於有高感染風險的若干行業勞工,職災保障卻是切身相關的重要課題,值得政府相關部門與企業雇主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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