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立法會》記錄2019年7月1日香港史上首次「立法會被佔領」,以貼近的新聞紀實性,為歷史留下見證,更以臨場視角呈現身處其中的人性反應。影片極度強調過程,從抗爭者搶佔立法會後的激情,至最終不得不撤退的心情與血淚,銘記香港「最長的一日」,期待世人理解並看見,抗爭行動升級背後,人們內心日漸升高的恐懼、絕望與憤怒。
該片由多位紀錄片工作者匿名為「香港紀錄片工作者」拍攝完成,遭香港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簡稱電檢處)要求加上「部分描述或行為,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警告字句,才得放映,在香港的《國家安全法》通過後的箝制,格外彰顯抗爭者、記錄者及影片本身的價值與意義。本片入圍「金馬57」最佳紀錄片。
入圍第57屆金馬獎項:最佳紀錄片
2019年7月1日,清晨6時立法會外,黑旗懸掛半空,斑駁牆壁上文宣零落似招魂,「大學生留下反送中字句後墜樓⋯⋯」,是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22週年,升旗儀式本預定在金紫荊廣場舉行,隨多日來反修例示威者抗議與阻斷交通,政府表示因天雨將透過螢幕播送升旗儀式。拒馬幾度推移,馬路上喧聲震天,一個時代裡的仲夏,樓尖隨日影往前逼刺,人們挺進立法會。突破還是退後,轉身或向前?幾番攻防,晚上8時50分,示威者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是為一個時代的轉進瞬間。
香港紀錄片工作者 相信影像,相信現場,相信記憶之力量。為了繼續行動、繼續拍攝,匿名以發布這部作品。「在大時代裡,大家都有著不同身分。但首先,我們都是一個『人』。我們關心的從來不是政治,而是『人』。」
「我們是一群來自民間的示威者。萬不得已,我們並不想走上以身對抗暴政的路,以佔領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作為我們談判的籌碼;但滿口謊言、滿口歪理的政府卻無意回應香港人不斷走上街的訴求。我們只好以公義、良知、以及對香港、對香港人無窮無盡的愛,去抗衡橫蠻的政府。」 ──《香港人抗爭宣言》,2019年7月1日。
一直記得香港導演陳梓桓的紀錄片《亂世備忘》(2015),記錄了一群香港年輕人在2014年「雨傘運動」中的希望與失落、迷惘與成長,影片開頭特寫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又稱香港回歸紀念日)的慶祝煙火在夜空綻放,但下一個鏡頭,卻是警察對著人群施放催淚彈(928催淚彈驅散行動)的畫面,諷刺的交叉,暗喻著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之後的命運。
時隔5年,「遊行無用論」一度在社會上蔓延。自1997年算起,2019年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國的第22年,香港人民早已看穿中共政府「一國兩制」的謊言,「反送中抗爭行動」烽火遍地,數十萬、百萬民眾屢次上街遊行。在7月1日到來之前,便有抗爭者預告將有所行動,壓力迫使香港政府在6月30日提早公布,回歸當天的升旗儀式不設公眾觀禮區,為史上首次。
多位紀錄片工作者匿名為「香港紀錄片工作者」所拍攝的《佔領立法會》,首個鏡頭便是抗爭者揮舞著象徵一國兩制已死的「黑洋紫荊旗」,藉由字卡告訴觀眾這是2019年7月1日清晨6點,地點在立法會外,緊接著特寫鮮花與紙鶴所圍繞著的、抗爭死諫犧牲者的紀念角落,影像傳遞出現場的沉重氛圍。
港府在當天早上以天雨為由,將升旗儀式改到室內進行。苦守一夜的抗爭者圍堵在周遭,當直升機飄揚著中國國旗飛過,他們對著天空比出中指,「不是我們的國旗,我們不用面向著它」、「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聲浪不絕於耳,激烈的衝突風雨欲來。
隨著時間推進,愈來愈多民眾加入示威運動,《佔領立法會》以順時敘事,訴說在這「最長的一日(2019年7月1日)」,即後來成為頭條新聞,也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的「立法會被佔領」。影片也以「佔領立法會」命名並以此為焦點,極度貼近的新聞紀實性,為歷史留下見證,而第一人稱的臨場視角,則反映了身處其中的人性反應。
某種意義上,《佔領立法會》是反對結果論的,就如創作團隊反對「佔領立法會」只是一則新聞一樣,所以片中極度強調過程,跟拍了採取行動之前的種種爭論,記錄了漫長的高強度衝撞過程,也深入刻畫抗爭者佔領立法會後的激情,還有他們不得不撤退的心情與血淚。
片中的每一個片段,其實都充滿著激烈的辯證與矛盾。決定「逾矩」,就代表著願意面對全然的未知,那可以被化約為「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與「勇武主義」的抗爭態度差異,可以是「保守」與「激進」的價值觀衝突,也可以是「對」與「錯」的現實衡量。但無論怎麼想,可千萬別忘記,長期抗爭早已證實了專制掌權者的顢頇與麻痺,抗爭行動升級背後所反映的,其實是人們內心日漸升高的恐懼、絕望與憤怒。
除了《佔領立法會》外,「香港紀錄片工作者」也以同樣的方式記錄了2019年11月13日開始,長達16天的香港理工大學衝突。在這場慘烈戰役中,國家機器毫不遮掩其暴力本質,在脅迫與利誘之間,拍攝者彷彿戰地記者般,在第一線捕捉到年輕抗爭者的生命創傷,還有人性的堅毅與脆弱,完成另一部更具深度與強度的《理大圍城》。
以下為我們與香港紀錄片工作團隊的訪談,為忠實陳述且保護團隊,以匿名受訪的第一人稱問答方式呈現。
《報導者》(後簡稱報):請談談拍攝是如何開始與進行的?
香港紀錄片工作者A(後簡稱A):一開始我們沒有想要記錄並做成作品。因為運動在6月已經開始了,我們都有參加,但沒有帶攝影機,想用自己的身體最直接地去參與現場。直到7月1日,我們看見勇武派抗爭者衝立法會的意志很強,就很想全程記錄。回顧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以前都是和平理性為主脈,在現場他們衝的時候,已經很多人說他們會破壞整個運動,會造成主流民意的反對。
但當天他們很堅持,我被這種意志所感動。新聞沒有拍到他們的討論過程,只有結果,就是被爆破的玻璃。我看見朋友也在現場拍攝,我們沒有分工,因為都是以自己的想法到現場去(理工大學也是),就問朋友能否提供片段,想把在現場感受到的訴說出來,然後很快地放到網路上。但後來7月21日發生元朗事件,太巨大了,幾乎淹沒了所有的事情,我們感覺時機已過,就認真地做後製,把《佔領立法會》當作一個電影來處理。
報:《佔領立法會》的場面很激烈,抗爭者的衝撞與佔領行動在你們的預期之內嗎?
A:我跟大部分人的想法一樣,覺得要衝可以,但應該衝不進去。我一拍一邊想,衝進去警察馬上會來拘捕,根本衝不進去。但他們從下午1點衝到晚上9點,一直接力地衝。那時候我想的已經不是能不能衝進去了,而是他們居然堅持那麼久,做一件很多人覺得不可能、很愚蠢的事情。我很想記錄衝撞的過程。
報:談談素材的蒐集以及剪接。
A:7月1日的都是我們自己拍的,從清晨5點到半夜1點清場,素材其實不是很多,大部分都用上了。剪接根據時序順剪,很簡單的剪法,花了3天左右剪出來。在理大事件後,新的版本多加了一場戲,是警方清場時一位社工在街上陳述警方的暴力,會在年輕人的身體上、記憶裡保留一生,造成很大創傷。在理大時我們才感受很深,因為在「佔領立法會」後,警方的暴力就升級了,這是很重要的點題。
報:《佔領立法會》呈現了很多拉扯和矛盾,基本上反映了「和理非」和「勇武派」對運動的不同態度。拍攝的時候,你們怎麼思考這個部分?
A:雨傘運動的時候我也有拍,是比較抽離地記錄一個運動,立場是和平理性。我記得有一次,激烈抗爭只剩下一個人,他對著公眾說「就算只剩下我一人,我也要一個人佔領這條馬路」,而當時我開口叫他回來,這是我2014年在整個雨傘運動最重要的關鍵點。直到5年後,2019年,我在立法會、在理工大學的現場,再一次看到了同樣的眼神,我希望有一天,影片可以不用打馬賽克,讓觀眾也看得見。
從雨傘運動的低潮開始,我心裡一直在變化。最激進的那些人,其實他們一直都被打壓,沒有被大眾討論,而我們的運動並沒有因為和平理性而有進展;到2019年,我們已經接近最激烈、最少數的聲音,反送中運動時有很多和理非的宣傳,可是我想去記錄現場裡最少數的聲音,貼近他們。
香港紀錄片工作者B(後簡稱B):那些我們所拍攝的抗爭者,在現場只有他們是蒙面的,很多人會懷疑地問「你們是誰?是什麼人?為什麼來到這裡?」覺得是共產黨派來搞破壞的。他們就回答「我們是香港人」。
事實上,他們反對的不只是政府,而是所謂「舊有反對派式的反抗」,覺得這種反抗是消極的、沒有意義的。我們比較關心他們,是因為他們被菁英埋沒,新聞不會報導,而現在我們說「兄弟爬山」,不同立場的人可以合作了,情勢有所不同,是因為「佔領立法會」事件帶來的改變,覺得勇武派也可以有所作為,進而相信這樣的改變。
報:《佔領立法會》和《理大圍城》是以類似方式完成的,在反送中運動脈絡中,挑選這兩個事件有何考量?
A:「佔領立法會」可是說是運動的高點,在沒有傷亡的情況下,勇武派領導了一個事情的發生,使得抗爭模式產生變化。當時有4個人留守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堅持不撤,這件事對香港人來說很重要,因為當警方要進去抓人,這群抗爭者建立了「齊上齊落」這個信念,就是共同進退,後來成為運動的精神;包括在《理大圍城》中也有被提到,我們應該是一個共同體,任何事情都不能有人落單。佔領立法會是個具象徵意義的事件。
B:稱彼此為「手足」,我相信這與我們共同經歷佔領立法會有關,也使得大家的關係出現變化。之前是沒有「和勇(武)不分」的,會互相批評對方,覺得和理非沒有用,勇武派則是送死;但後來大家彼此包容和尊重對方的信念,這是一個開端。
A:2019年11月,陸續發生黎明行動、中文大學事件、理工大學事件,我已無心剪片,就進入理大現場去拍攝。應該很多香港人跟我一樣,從來沒有預想過這樣的後果,經歷了很大的情緒低落,就算你從理大出來了,你的生活也籠罩在這種氣氛裡。我經常回想現場,或抗爭者的表情,最後嘗試一個很理性、很邏輯的方法去處理。《理大圍城》不像《佔領立法會》意志高昂,而是一個低沉,我也在想,呈現這種失落感對運動會不會有負面影響,但理大事件後,街頭事件基本上已消亡,對勇武派、或者對現場式的示威行動來說是一個結點。所以我有意讓《佔領立法會》和《理大圍城》產生呼應,兩部片子一高一低,跨越不同時間點並產生對比。
報:立法會被佔領只有3小時,大家決定離開時,其實有抗爭者準備犧牲自己,但後來被手足們強行帶走了,請談談這個片段。
B:聽到他們寫了遺書,決心死在裡面,我是很激動的,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台灣的鄭南榕。本來以為會和太陽花運動一樣,佔領會持續很久,但很多人陸續離開,人變少了,對於願意留下的人的意志和信念,我是很感動的。而大家在討論,是否要阻止他們,在道德上,應該怎麼選擇,其實很兩難。因為留下來有可能被打、被消失,後來我很感謝大家將他們帶走,因為「人」是最重要的,那時候已經有3個人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控訴政府,但我現在仍然沒有答案。
報:《佔領立法會》的片尾,是一個長時間的鏡頭。拍攝者回到前一刻被激情佔領,但如今「齊上齊落」撤場而空蕩的立法會會議廳。鏡頭凝視場內,一切恍如隔世,也請談談這個結尾。
A:快到警方清場死線前,我太激動跟著他們跑出去,之後才想起,我的背包遺留在會場,想回去拿。因為警方很多防線,我覺得拍攝能保護我自己,那個鏡頭時間很長很長,是很直覺的身體反應。我雖開機,但沒有看著攝影機,而是看著空空的立法會,攝影的意識很低,想記錄下身體的感受。
報:拍攝這兩部作品,你們也有創傷嗎?
B:看素材時,我是很痛苦的。我從來無法完整地看過《理大圍城》,每一次我都必須停下來。
A:在理大事件,我留到最後,那裡已是廢墟,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影片是一個歷史見證,但除此之外,我關心人的感受。如果片子播映時我看到年輕人在哭,我心裡便有很強的激動,我會回想,經歷了這些事情的人,該怎麼繼續生活?心理狀態是什麼?我心裡有很深的懼怕,懷疑是否一定該把這片子做出來不可?我很猶豫,無法肯定。
報:「香港紀錄片工作者」對你們來說,意味著什麼?
A:紀錄片對香港來說,不是很多人會關注的事。我們希望大眾能接納、確立我們這些人的存在。
事實上,在《佔領立法會》中,高漲的情緒一直都在,激進行動在在挑戰道德與律法的限度,影片的力量,同時來自於勇敢與懼怕。
在香港,《佔領立法會》與《理大圍城》總是一起放映,且場場爆滿,兩者合併,可被視為一完整作品。2020年,獨立片商「影意志」為了安排更多公開放映,將影片送至「香港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處(電檢處)」送審,最後《理大圍城》被判定為「三級電影」,18歲以下不可觀看,而兩部影片都被迫加上警告字卡,否則可以行政手段令放映無法進行。
這份在港版《國家安全法》通過後,來自官方的警告,其實反向地讚揚了《佔領立法會》與《理大圍城》裡的「紀錄片之真」。
或許,相信現場,相信影像,相信記憶之力量,那便是紀錄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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