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所有兒童都能在家庭環境中成長」,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的宗旨;也是2017年台灣首次CRC國家報告審查中,遭國際審查委員糾正的問題──台灣近7成失家兒都被送到安置機構,在原生家庭發生變故或父母無力養育下,由另一個「家庭環境」承接的寄養或收養家庭能量極低。
近10年來,台灣每年新增的寄養家庭戶數多為負成長,更令人憂慮的是,高齡社會下,撐起寄養家庭主力的是平均50、60歲的「阿公阿嬤級家庭」,儘管服務熱忱不輸年輕人、但服務年限日短;寄養家庭老了,失家孩子安置、照顧工作為何等不到青壯世代接班?
同樣的,每年近5千名需暫時安置在寄養家庭或機構的失家兒,許多最終回不去嚴重失能的原生家庭,需要透過收養尋找第二個家庭。儘管歷經修法,早年私下收養、成為販嬰漏洞的大門關上了,如今,收養媒合及親職課程制度化了,問題又在哪?
《報導者》走入高齡寄養父母的家庭和收養媒合平台的現場,蒐羅寄/收養統計數據,剖析崩世代與多元化的社會結構下,晚婚、晚生、不婚、不生,如何讓台灣寄/收養問題雪上加霜?制度與法令在除弊外,又該如何因應社會變化而更彈性,讓失家兒能有一個真正安穩成長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