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術大學講師、紀錄片導演。曾任:路透社、中國時報、自立早報攝影記者
沒有一項新聞蔡明德不能拍攝,流浪歌仔戲班、街頭社運、地震風災、飆車族⋯⋯我常想,蔡桑如何能在這些非自我現實處境的場景中切換而不精神錯亂?唯一的方式可能就是,褪去自己的社會角色,一定程度地讓自己成為他們。
潘小俠的影像,應該是絕無僅有;那是80年代台灣社會的文化記憶,也是小俠緬懷早逝兄哥以及對自我生命的探索。他早就從艋舺的「醉巡」中清醒,進入另一趟部落追尋的酒醉巡禮。
在攝影術這麼普及的年代,還有這麼多人願意這樣地學習紀實攝影與專題報導,何須悲觀?
從《攝影小史》來看,班雅明認為藝術以攝影的形式呈現才是這項技術的重要特質。如此一來,不僅不用再去爭議攝影是不是藝術,同時也能展現出攝影所具備的社會功能。
越來越多人認為可以透過攝影與網際網路,將身邊所見的、有感的問題訴諸網路媒介引起關注。但是,這些問題如果沒有經過謹慎的了解與探討,而是一股腦地投入到抗議、悲情、弱勢的那端進行拍攝,恐怕也只是一種濫情與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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