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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篇

社區性侵犯第一線的監控者──在威嚇與人情間游移的觀護人
台北地檢署資深觀護人黃晴惠(右)與施雅桂(左)。(攝影/蔡耀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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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專題

符合一定標準的受刑人可申請「假釋」提早出獄,但在所有犯罪型態中,對於性侵犯的審核條件最嚴格:一般案件服刑超過刑期二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但性侵案件提報假釋前,還要通過刑中身心治療評估,被多次駁回與等待的期間,普遍都被關到刑期8成才有機會假釋出監。

這些通過重重評估得以回到社會的性侵犯,主要由地方檢察署的觀護人掌握其行蹤。他們在第一線遇到的實務狀況,和一般人想像的有何不同?

2005年2月5日新修訂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第20條賦予觀護人可以視情況對接受保護管束之性罪犯進行密集約談、訪視、採驗尿液、限制住居、報請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許可施以宵禁及實施測謊。其評估報告可影響檢察官決定是否撤銷假釋,使得觀護人成為監控保護管束期間性侵犯最關鍵的角色。據法務部統計,截至2020年7月,全台共有2,075件在社區中列管的性侵犯,由47位性侵害案件專股觀護人負責監控。

《報導者》訪談台北地檢署兩位資深觀護人黃晴惠與施雅桂,從她們接觸犯下各式性侵案者的實務經驗中,解答社會對性侵犯普遍的迷思,以及第一線工作者的挑戰。

以下為記者與兩位觀護人訪談,以問答方式呈現。

實務經驗:目前如何監控性侵保護管束個案?

報導者(以下簡稱報):現在有多少位性侵犯在社區中?有什麼實際的監控方法?

黃晴惠(以下簡稱黃):台北市的個案由台北地檢署與士林地檢署負責,北檢目前約有110位性侵害受保護管束個案,案件類型主要是以緩刑為大宗,另有假釋及緩起訴等。

大部分緩刑,是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或猥褻等行為,且此類型個案大都沒有前科,案件犯行類型也較輕微,緩刑期間為2~5年之間,一個月到地檢署報到1~2次即可。我們以加強法治教育、了解危險因子及了解目前生活型態是否穩定為主,包括一些家內性侵案例,當女兒長大、身邊已無對象,若維持工作穩定或有家庭支持,對我們來講再犯率不高。

另外一種類型,則是被判刑入獄一段時間的假釋案件。在核准假釋、準備出監之前,監獄會把他們在監所的身心治療報告給觀護人,我們再依據其再犯危險因子跟犯罪循環,去擬定觀護處遇計畫。因為要進行無縫銜接,所以從第一天出監那天,我們就開始盯著他,輔以較高強度監控措施,搭配定期去派出所簽到、酒測等處遇,提高見警率。

電子腳鐐,24小時掌握高風險個案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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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社區、觀護、電子腳鐐。(攝影/蔡耀徵)
危險性較高的個案,會被列入高度監控對象,需配戴電子腳鐐。(攝影/蔡耀徵)

一般來講如果是戀童或是隨機、尾隨、下藥被害人等案件,評估危險性較高,就會被列入高度監控對象,需配戴「電子腳鐐」,目前北檢總共有8位配戴,包括2個無期徒刑、3位戀童案例。高檢署設立值班室,以全球定位系統(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的監控平台24小時掌控動態,另外法警與觀護人則透過手機App,總共有3方可以隨時注意個案動態;藉由監控平台觀看圖資,如Google地圖上個案停留的點,可看到個案的移動軌跡。

若過往犯行跟幼童相關,則會劃設「電子圍籬」,限制個案不能接近如學校、公園等區域,若離太近,電子腳鐐會有警示告警響起,訊息也會傳進觀護人的手機。另外設定每日晚上10點到隔日清晨6點是宵禁時段,若擅自離開,裝設在家裡的無線電波感應裝置(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也會將異常的訊號傳到監控平台。

施雅桂(以下簡稱施):剛剛早上10點多,就有一則異常簡訊進到我們的監控手機,是一位戀童個案,檢察官有下命令禁止他接近小學,我馬上打電話過去查證,發現他是去派出所簽到,但可能是因為天候影響,會有訊號飄移的問題。

除了電子腳鐐,我們會以經驗來判斷再犯的危險性,要求他們每日、每週或每月到警局簽到,並且定期要到地檢署報到,由觀護人訪談了解近況,我們還會直接去他的家裡或工作場合訪視,以掌握真實狀況,觀護人並且可視情況下命令規範個案行為,如禁止喝酒、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禁止出門的宵禁等,若違規則會告誡,屢次不聽,檢察官可撤銷假釋,令其回監服刑。

搭配測謊,適時警惕個案

曾有智力較低個案,以往解決性需求的管道以嫖妓為主,某次看了亂倫與性侵女童的色情片後,產生「小孩子到底可不可以插入」的想法,在前往嫖妓的路上,看到住家附近女童在公園玩,將其帶回家用性器官插入。

評估其再犯危險性後,我們要他佩戴電子腳鐐監控、劃設電子圍籬,禁止單獨進入住家附近國中以下的學校;我也有下命令不准他看A片或色情網站,訪談時我會很直接問他,有性需求時怎麼辦?他說會用手機上網找喜歡的女明星圖片,看著這些清涼照幻想打手槍,包括多久做一次等細節,我都會直接跟他討論,甚至檢查手機裡的瀏覽紀錄。可能有些人會覺得不好意思問這些事情,但對我們而言,態度愈堅定,對方才沒有迴避的空間。

實際上,不一定能完全查證對方所述是否屬實,所以我們還搭配運用測謊的方式,評估有無違反命令。會時時提醒他,若上網偷看,測謊的時候一定不會過,影響到假釋被撤銷,用類似威嚇的技巧,讓他有所警惕。

破除迷思:和其他犯罪相比,性侵個案觀護期間普遍穩定

報:身為女性,面對這些人是否感到危險?

施:一開始的確有點小擔憂,不過先生滿支持的。他的說法是,他們如要犯案,一定不會讓人知道,我去訪視,周遭全部人都知道,怎麼可能對我做什麼事?後來慢慢接觸後,發現性侵案件的個案其實都很「乖」。

他們雖然很多是密集觀護,1週或2週要到地檢署報到一次,幾乎沒有人不來,再犯率跟其他犯罪相比是很低的,例如毒品案件刑期短、再犯率高,而且常常不來報到,在短暫的保護管束期很難改變他,我們要一直告誡、一直撤銷(假釋),常在重複一些行政程序;相較之下性侵案的穩定性高很多。

「了解他為何犯罪,就不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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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監控、觀護人。(攝影/蔡耀徵)
台北地檢署正在替受保護管束的個案上課。(攝影/蔡耀徵)

碰到比較危險的情境都不是個案,而是環境。有些個案住得很偏僻,要隻身進到陌生的地方訪視,剛開始有些害怕,但到了案家就都沒問題。在接觸之前,已經先看過資料,了解他的成長過程與再犯因子,當了解他為什麼會犯罪之後,其實就不會害怕了。

曾經輔導過一位隨機擄人、犯行看來很嚴重的個案:他長年離家過著渾噩生活,有錢就去嫖妓,每天結束工地的工作後,晚上常與同事一起喝酒、看A片,某天酒後在路邊看到被害人,突然腦中閃過A片情節而將她擄走,犯案過程中被害人大哭,使他整個驚醒過來,發現犯了大錯,趕快將她棄於路邊,躲了數月後被抓到。他自己陳述,被抓時覺得如釋重負。

接到這個案子時,我先去監獄和他訪談,評估未來假釋出來應擬定的觀護處遇監控措施,如電子腳鐐監控、每日早晚酒測等。由於他已離家多年,家裡已沒有房間可容納他,而且家位在山區,若戴電子腳鐐,擔心訊號不好,到時候出事。最後是透過一位熱心的榮譽觀護人(簡稱榮觀)
協助觀護工作的民間志工。
提供住處安置,幫我們監管他。

從監獄出來的他除了帶一小包行李,身無分文,榮觀老師載他回去,也沒有身分證、健保卡,榮觀老師帶他去辦,並且幫他買衣鞋、配老花眼鏡,一切義務提供,還幫忙找工作。現在這名個案非常穩定,很感謝榮觀老師重新給他有家的感覺。

「個別差異大, 無法單就犯行判斷會否再犯」

黃:佩戴電子腳鐐的個案,要同時在其住處裝設主機,以確保他在限定時間內必須待在家裡,不得出門。我還記得早期當個案解除監控時,觀護人得自己去對方家裡拆卸設備,檢察長就曾給我們辣椒水防身用。

至於電子腳鐐要怎麼拆呢?過往經驗是觀護人至個案家中,使用剪刀拆除腳鐐設備;若觀護人力量較小,甚至會請個案當場自己剪斷。回憶當時只有我跟他兩個人共處一室,當把利器拿出來,其實我是害怕的;之後將設備帶回,整路甚至還有低鳴的逼逼叫聲引人側目⋯⋯。經過那段過渡時期,現在設備不僅精進,也有工程師配合一同前往拆除,已經沒有那種害怕的感覺,畢竟長期建立起關係,他們只會希望在我們面前表現得很好,不希望被撤銷假釋。

曾經輔導過多年前駕著計程車隨機犯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個案。縱使我當觀護人已有超過20年經驗,還沒實際接觸的時候,跟一般人一樣,對於「計程車之狼」的標籤,心理上還是有莫名的恐懼跟憂慮。

每個人都有他當時犯案的背景因素,所選擇的犯案手法也有他的理由,如計程車之狼,他可能認為開計程車可自己一個人做這事情,不會牽連別人;找特種行業女子作案,也認為不是侵犯良家婦女,此均為性侵害的迷思。雖然所涉的是重刑,案情看起來很恐怖,但我覺得他過去涉案有其背景因素,且已入獄數10年,現在他的報到跟配合遵守規範都很穩定,我們觀護人基本上對他就當作平常人,以我經驗認為其再犯率不高。

每個人的個別差異非常大,不能單單從過往犯罪行為來判斷。也有存著僥倖心態,不斷踩你的底線的個案,例如過往犯行是酒後性虐同居人,卻被發現屢次違規喝酒、不遵守夜間不得外出命令、上網交友開房間,事後講各種理由、寫悔過書等等,最後還是被報撤銷假釋。

前線挑戰:在「監控」與「關懷」角色中游移

報:請談談性侵害案件專股觀護人的平日工作流程與挑戰?

黃:今年是我第7年擔任性侵專股觀護人,即將卸任。因為壓力大加上24小時都可能有狀況,女性觀護人一般不願意面對這樣的個案,以前大多由男性承擔;但現在男女平權,加上女性觀護人愈來愈多,北檢14位觀護人全都是女性,於是漸漸開始有女性自願或由內部輪序擔任。

半夜出勤、全天緊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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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監控、觀護人。(攝影/蔡耀徵)
觀護人得隨時注意個案發生什麼狀況,幾乎是24小時都可能處於監控工作狀態。(攝影/蔡耀徵)

平常即便不是我輪值使用工作手機的監控平台,身為承辦人仍需要隨時注意個案發生什麼狀況,有一種無形的壓力存在,感覺像24小時無時無刻都在監控這些個案。長久以來我們都變得很淺眠,一聽到訊息的聲音就要趕緊確認。

我曾經有個案件在晚上10點多時出現腳鐐異常警訊,高檢署監控中心或法警室啟動相關查詢,但皆只是輔助確認,若確認要更換設備,這時候還是要觀護人與工程師前往處理,因此我半夜1、2點搭計程車去他家裡。有一年的中秋節,我也是與工程師一起至個案家裡調整設備。

無論一般或性侵案件,跟個案約談與訪視是很重要的,後續還有很繁瑣的文書作業,須將訪談紀錄打成報告;為了幫助了解與掌握情況,我們都跟性侵個案談得很深入,留下紀錄比較多,常常訪視完回家還要繼續寫報告。每天都在燒腦,過得精疲力盡,有時白天各忙各的,到了晚上11點才有時間跟施觀
全稱為「施觀護人」,觀護人彼此這樣簡稱。
討論彼此個案的狀況,在這個工作中,夥伴很重要。
「我們要介入這麼深嗎?需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性侵觀護人有個共識,一定要「由嚴到鬆」,一開始清楚告知務必要遵守的相關命令與規定、違反會有什麼後果,另一面我們也會基於人情,跟個案一起討論生活上的困難跟需求,設法協助。

大家可能很難想像,有些宵禁或戴著腳鐐的個案,會想要與女友或家人一起跨年、度過情人節、回鄉等,評估他們的表現狀況,我後來還是報請檢察官核准或延後他們的返家時間,只要不違反相關規定,就盡量給他們方便,不要讓他們覺得好像什麼都不行,什麼時候解除監控也不知道,這樣就沒有遵守的動力。所以如一段時間表現很好,我們會給他一些鼓勵,提出討論解除,甚至由每日簽到,改成每週或每月簽。

我們要在「監控」與「關懷」的兩種角色間游移,時常會感到一種衝突或混亂的狀態。一個人沒有發現問題時,他是「沒問題」的,可是介入得愈深,不管個性、親密關係、家庭,會發現問題真的很多。這也是給自己很大的挑戰,我們要介入這麼深嗎?我們需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我們兩個比較有使命感,希望很全面去了解個案,遇到什麼問題都可以盡量協助。

有嚴格監管、也有人情陪伴

施:我擔任性侵專股觀護人3年,一開始是因為對於其他業務感到有瓶頸,同事20多年的黃觀剛好問我的意願,就接下這個挑戰。一週我們會安排2個整天,請個案輪流來地檢署報到約談,每週還要安排2個半天去家裡或工作地點訪視,了解真實狀況,有戴電子腳鐐的個案,則每2個半月要前去他的住處維護監控設備。

以前在學校念書時,已故的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王行,曾教我們觀護工作,對於這些「非自願」案主應該要「嚴而不虐、威而不暴」,要有嚴格的規定,但不要對他有刻板印象,第一時間告知相關法律規定,違反了法律效果是什麼,遵守之後,再慢慢跟他從生活中建立關係,之後他有什麼事情就會想說出來,我們就會知道壓力源來自哪裡,告知怎麼處理壓力、避開危險因子,以免進入犯罪循環。我們不會只是單純的監控,還會去陪伴、輔導他。

我有給個案我的LINE,目的是當他遇到困難時能夠立即找到我。假日有些學生出去玩,會拍照給我看,分享他們的生活。也遇過在晚上宵禁不能外出的時段,個案所住社區發生火災、地震、肚子痛想去醫院等等突發狀況,半夜打電話到我的手機,得馬上要想辦法幫他們解決疑難雜症,枕邊人馬上也會被吵醒。逢年過節都要隨時待命,常無法與家人團聚,這份工作要獲得家人很大的體諒與支持。

復歸障礙:社會排斥和資源稀薄,性侵犯更生困難重重

報:性侵犯回歸社會的主要障礙是什麼?

施:大眾對這些人很排斥、很厭惡,對於他們出來是不是能遵守規定、不再犯,有很大疑慮,當社會普遍覺得他們再犯率很高,性侵專股觀護人對這些個案也要用高規格的監控手段,但另一方面這會妨害他的更生。

例如戴電子腳鐐的個案,一開始就會感到很羞恥,好像佩戴一個具體的標籤在身上,要花一段時間適應融入生活。有個案提到戴上這東西,不敢跟太太親密互動,那個機器滿大的,雖然我們會教他們用襪套包覆,但長期走路摩擦,夏天會起疹子,就算磨破皮膚,也不能拿下來。

除了身體明顯的不適,心理壓力也很大,會很擔心同事、老闆會不會知道。我有2個學生就被發現,其中一個做水電維修,爬梯子時,同事在下面看到他腳上的「異物」,問說這是什麼東西,他只好表明更生人的身分,說因為強盜案被判重刑,所以要戴這個呼嚨過去;後來消息傳開,雖然工作認真,公司還是把他解僱了。我們需要處理、陪伴他的挫折情緒,並立即轉介到就業服務處協助再找工作。

安置住處就是大問題,靠少數善心人相挺

黃:許多犯過重大性侵案件的個案,家人不接納他們,為了要「無縫接軌」,在找到容身之處前不能出來,有的通過假釋後還在監獄多關了7、8個月。即使找到獄友願意讓他寄戶口,也充滿變數,可能原本在監獄裡面很要好、很講義氣,結果出來後因為種種現實因素,戴著電子腳鐐被趕出來。也有屋主原本都談好沒問題,但一看到我們去裝設主機時,其家人馬上反悔不願個案入住,遇到這種狀況我們真是一個頭兩個大。

監控時段晚上10點到隔天6點不得外出,必須待在家裡,但這些無家可回的人怎麼辦?某個個案最後只能住在派出所一個禮拜,用「人工監控」的方式解決,這都要考驗觀護人的應變方式。後來有熱心的榮觀老師,他過去從事國際貿易,提供住處收留很多無處可住的個案。

包括最近新接到的個案,父母都已7、80歲,家人不接納,自己也不良於行,這幾天都在想辦法協調各方面的狀況,深深感到社會資源實在太少了,仍只能仰賴少數對他們沒有偏見的個人善行。幸好有這位老師,給我們很大力量,從以前就義務入監輔導更生人,願意為他們付出很多,否則真的不知道這些人要怎麼辦。

索引
實務經驗:目前如何監控性侵保護管束個案?
破除迷思:和其他犯罪相比,性侵個案觀護期間普遍穩定
前線挑戰:在「監控」與「關懷」角色中游移
復歸障礙:社會排斥和資源稀薄,性侵犯更生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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