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衛生福利部通過《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後稱《特管辦法》),開放6種自體細胞療法,目前共954人接受治療,超過8成都是癌症患者。然而,癌症細胞治療地下市場的規模遠遠超過通報數字。在社群平台上用「診所 癌症細胞治療」、「NK細胞」等關鍵字搜尋,就會跳出許多生技公司、診所的廣告推銷。《報導者》走訪醫療院所和產業現場,他們異口同聲表示,未經政府核可而私下進行的癌症細胞治療,滿街都是;更有生技公司透露:「檯面上執行700多例,民眾私下求診治療恐早已超過7萬例。」
地下化的細胞療法品質堪慮,甚至真偽難辨,但一個療程卻動輒上百萬,病人注射到體內的可能只是「生理食鹽水」,成為醫療詐騙大肥羊。「有病患在過世前3天,還被加害人左右攙扶,到提款機前取款付治療費用。」2022年,台南地檢署起訴一宗細胞治療詐騙案,整起案件7人受害,其中3人死亡,起訴檢察官接受《報導者》採訪時直言:「實在太誇張。」
「細胞療法可以讓(癌症)腫瘤變小、消失!」
「日本有專門的實驗室,有教授幫忙培養細胞!」
現為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劉修言,2021年3月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當時台南永康分局接獲一起民眾報案:肺腺癌四期的母親聽信一名自稱醫師的男子,宣稱可以透過注射有自然殺手細胞之稱的「NK細胞」來治癒癌症,但母親卻在接受注射後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劉修言著手調查,很快就發現案子比想像中更複雜嚴重、涉及更多受害人。
《報導者》從這起詐騙案出發,揭開細胞治療地下化的運作形態,如何給予有心人士謀取暴利的空間?
「我就想,一定要快一點釐清真相!」劉修言知道自己是在與時間賽跑。被害人幾乎都是癌末患者,調查時間拖得愈久,愈可能有更多人受騙,最終無辜的生命就消逝在有心人士的謊言中。
(延伸閱讀:〈【圖解】細胞治療4大問:它能成為癌症新希望嗎?治療費用、風險與挑戰有多少?〉)
這群人看似專業、甚至視病猶親,不僅親自到病人家中抽血與注射、定期關心患者身體狀況,自行印製有「衛福部」字樣的同意書以假亂真,甚至在病人過世後還到場拈香,取得患者信任,其實是待病人過世後,再將詐騙對象轉為周邊家人,向他們推銷幹細胞療法,聲稱可以治療糖尿病、中風等疾病或抗老回春。
自2019年開始,陸續有11名受騙者現身,其中罹癌的4人還捨棄原有的癌症標準治療,以一劑數十萬到百萬元的高價完全接受他們推銷的不明細胞治療,最後3人不幸死亡,整起案件涉及金額高達2,584萬元。
劉修言與台南刑事警察大隊花費一年多監聽、調查,梳理了假醫師與其團隊數百頁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釐清犯案的細節,最後於2022年7月針對假醫師等7人,以違反《醫師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加重竊盜等罪嫌提起公訴並移審法院。目前犯罪嫌疑人羈押,全案仍在審理中。
這起複雜的詐財案,模板都很類似:得了癌症的病患心急如焚,在網路上搜尋「細胞治療」,跳出「台灣免疫細胞應用協會」;或經由周邊人士介紹給協會,患者與協會總監接洽後以為找到一線生機,卻沒想到總監其實是與假醫師合作的不良仲介。
檢方調查發現,假醫師與仲介、護理師3人向患者佯稱師承日本,會將細胞送往日本培養14天,卻沒有送往日本的相關紀錄與證明;他們定期前往病患家中對其抽血、輸液,更不斷告知患者「腫瘤將會愈來愈小、最後不見」;他們甚至讓病患放棄化療、標靶等正規癌症治療,最終病情仍惡化死亡。
更危險的是,目前《特管辦法》僅開放自體細胞治療,即培養自己的細胞再輸回體內,但他們卻抽取病患家屬的血來做培養;在假醫師、仲介、護理師的群組對話紀錄上甚至數次出現對病患輸入「假細胞」的訊息,至今仍難以證明他們到底將什麼東西打入病患體內。
細胞治療的門檻很高,醫病關係高度不對等,只要醫師提出建議,多數病患往往深信不疑;況且,原本就命在旦夕的患者,就算不幸死亡,也不容易追究是否為細胞治療導致,才讓有心人士有機可乘──這也是劉修言在偵辦過程中感觸最深的地方:對大部分癌症患者與家屬來說,只要有活下去的一絲希望、能跟家人多一點時間相處,不管需要花費多少錢都願意嘗試。
劉修言提到,加害人利用病患渴望治癒癌末疾病的迫切心情,還有家人的孝心,藉機大賺一筆不義之財。更有病患在過世前3天,還被加害人左右攙扶,到提款機前取款支付治療費用。
事實上,細胞療法確實是新興熱門的醫療技術,日本早在2000年後就開始盛行 ,原理是取出病人自己的免疫細胞,經由細胞激素培養擴增本身的免疫細胞、或具特異性的細胞幫忙「特訓」認識癌細胞,再打回病人體內,增強病人對抗癌細胞的戰力。過去台灣也有許多癌症病友風塵僕僕前往日本接受治療。
- 自體CD34+ selection周邊血幹細胞治療(腦中風、下肢缺血症)
- 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癌症)
- 自體脂肪幹細胞(慢性傷口)
- 自體纖維母細胞(皮膚缺陷修補)
- 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退化性關節炎、骨髓損傷)
- 自體軟骨細胞(膝關節軟骨缺損)
若醫院與生技公司完成審核,醫院就可以直接向病人收費並進行治療,其中癌症細胞治療僅能在有專科醫師的醫療院所執行,因此一般診所不能申請。《報導者》整理全台自體癌症細胞治療的醫院申請狀況,截至4月24日,目前一共有87件申請計畫,由全台35間醫院提供治療、共15家生技公司參與,截至2022年底一共有778名癌症患者接受治療。
但除了依據《特管辦法》申請核可的案例之外,一個更大的地下化市場早已成型:許多生技公司、診所未經申請就自行宣傳、私下提供細胞治療,其中更包括癌症細胞療法。
這件事情是公開的祕密。我們在社群平台、Google搜尋打上「診所癌症細胞治療」、「NK細胞治療」、「CIK細胞治療」等關鍵字,就能輕易找到不少生技公司、診所的推銷文章,文案中甚至寫到:「接受免疫細胞治療的患者,比起單純使用化療的病患有更高的存活率,免疫細胞已被認為可治癒癌症。」
前述詐騙案件就是在這樣的地下化市場不斷找到病人,儘管這些未經《特管辦法》正式核可的地下化細胞療法個案,不盡然都等於不肖業者的詐騙,但相關單位根本無法掌控及管控其品質水準,病人花錢是否得到貨真價實的醫療,無法被驗證。
- 通過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的「診所細胞治療品質認證」,目前共14家診所取得資格;
- 在認證效期內,向衛福部提出細胞治療技術審查申請;
- 向地方衛生局登記。
當年《特管辦法》的主要推手之一、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則說,她遇過不少生技公司會向民眾宣稱自己長期和大醫院合作製備細胞;更接獲許多病友的經驗分享,有許多「假病友、真生技公司」的人,會向癌症患者與家屬分享經驗,為特定診所與生技公司推銷,例如:
「我們和大醫院有合作,我就是幫他們治療的,所以我私底下給你打折,你直接來診所治療。」
「當初我老公就是癌症,最後選擇在XX生技公司,你知道他現在活多久了嗎?你要嘗試嗎?」
一家生技公司負責人更私下和我們坦承,他們長期負責培養細胞,提供給非法執行細胞治療的診所,「你看《特管辦法》這麼多年,癌症治療才700多例,民間執行至少有7萬例,癌症治療滿街都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彼此在做什麼生意。」
其實在《特管辦法》之前,癌症細胞治療就已在坊間盛行。2013年確診腎臟癌第四期的病友李錦豐,當時一邊接受標靶等正規治療,一邊尋求細胞治療,至少在3家診所接受過細胞治療,他回憶當時每一劑的「公定價」是5萬元:
「當時診所都說因為是不合法的治療,怕被查稅,所以不能提供病人任何文書資料。但也因為這樣,診所到底有沒有照規格?打了什麼東西?我們都不知道。」
李錦豐說,他在高雄某間診所接受了20多次、花費上百萬的細胞治療,後來是診所的護理師看不下去,隱晦地向他提及,實驗室就在診所樓上,設置簡陋、沒有通過核准,究竟打了什麼到病人身上也無法確定,所以「不要再來了」。
如今法規開了一道大門,讓細胞癌症治療納入規範合法化,但5年下來,檯面上僅754例癌症患者進行治療,地下化市場仍然生機蓬勃,產業價格甚至還持續走揚,比當年的一劑5萬元高出3~10倍。
地下化的市場,代表沒有任何的管理與規範,對病人沒有任何保障。好一點的情況,診所選擇合作的生技公司,若是有通過衛福部GTP實驗室核可的製備所,至少細胞的生產設備、生產流程、產品品質,都有通過審核,細胞內容物不至於荒腔走板。
最害怕的是生技公司沒有經過認證,就私自執行細胞治療──正如台南地檢署經手的詐騙案件,就連打入人體的內容物,是合乎製程的細胞,還是生理食鹽水,都無從得知。若癌症患者為了細胞療法,而放棄了原有的化療、標靶等傳統治療,可能會讓病情快速惡化。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郭于誠認為,問題在於病人本身根本不會知道,打進去的內容物對身體有什麼影響。原先說好打1億顆細胞,但若生技公司只培養1,000萬顆,也不會有人知道;若打了生理食鹽水,病人甚至更不會有副作用。
《報導者》採訪了數名醫師、專家學者及生技公司,也確實聽見各種業界亂象。包括業者宣稱培養1億顆幹細胞,卻在第三方檢驗後發現僅有1,100萬顆細胞;病患接受注射後發燒,恐是細胞製備過程中有汙染,但業者選擇再加強注射抗組織胺來減緩病患不適⋯⋯。
劉修言偵查台南詐騙案時,最讓他心酸的就是,案件都已具體被起訴了,「還是有部分受害人深信不疑,堅稱不肖的假醫師是替病人著想的好醫師。」
這幾個月,我們也與多位臨床腫瘤科醫師、癌症病友團體聯繫,大家都知道很多病人試了坊間不明細胞治療後無效,又再悄悄回到正規院所治療。一名醫學中心的腫瘤科醫師觀察:
「但這些病人多半不太會去提自己可能被騙或者無效的事,很多人可能是覺得對家人感到愧疚,因為這些治療用掉很多錢,有些病人家庭並不寬裕⋯⋯。」
為何細胞治療地下化市場愈來愈大?一家在業界頗具名氣的本土生技公司總經理,和《報導者》進行近5個小時的專訪,解答我們的困惑。他是《特管辦法》核可的製備廠之一,但後期多在私下接案、執行許多地下化的細胞治療,3年內賺了3億元。
「衛福部核可的製備廠幾乎都有做地下化生意,大家都知道,但是誰不想要開大門走大路?」
他無奈表示,《特管辦法》通過的目的之一,是希望用合法監督方式,引導業界發展,讓目前療效尚不明確的細胞治療,透過累積更多治療個案資料來確認,「但我們的《特管辦法》為何注定失敗?因為衛福部管理那把刀,我看是切錯地方了。」
這位生技公司總經理認為,目前《特管辦法》通過的治療都以具備「安全性」前提,「既然是安全性,審查為何這麼嚴?為何要限制是什麼階段癌症才能治療?」他認為,前端應該要放寬,但後端要收集數據,公布治療效果,「不然像現在好的生技公司細胞跟不好生技公司的細胞差別,消費者無從知道,業界的優劣競爭就不會出來。」
至於他為何已經擁有合規的製備所卻又冒險要走入地下化生意?最關鍵仍是公司獲利,「只靠檯面上案子很難維持公司營運」,他向我們剖析地下化市場是如何形成而且愈來愈龐大:
第一,對生技公司而言,申請《特管辦法》曠日費時。
該名總經理表示,2018年9月法規施行,2019年5月,衛福部才審核通過第一家醫院可以執行治療,甚至法規通過快一年,147件申請案也才核可46個計畫。生技公司申請時要提供大量的文獻、資料佐證,收案、癌別也有許多限制門檻。他說,「前天才有一家生醫公司來找我,說『快倒閉了,申請《特管辦法》遲遲未過』,還問我『這樣看得到明天嗎?』」
他提出計畫就屢遭衛福部退回,符合規範的生技公司製備廠至今也只有10多家。「公司成立了,不賺錢可以嗎?」另一方面,衛福部對製備所操作有諸多規範,「有的規定合理,但也有不合理,總歸這些規定墊高細胞治療的成本,很多人說以前做細胞不用這麼貴,現在為什麼這麼貴?這就是原因。」
他提到,衛福部也會審核治療價格,「但在政府管控下,現在最便宜的6次療程也幾乎100萬,這代表100萬幾乎是業者的成本了,」但荒謬的是,龐大的地下化市場中,有很多製備廠沒有通過衛福部「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GTP)規定,也同步跟著調漲。
第二,對有意執行細胞療法的醫師來說,在醫療院所執行的利潤誘因低。
他說,以6次回輸的180萬療程,醫師執行一次回輸約可分潤1.5萬元,6次總計約9萬;但若直接在診所執行,「醫學中心一個療程180萬元,診所開150萬就能吸引民眾,然後跟生技公司花100萬購買細胞,那代表我收一個病人,就直接能淨賺50萬。」他提到,現在坊間診所都有跟醫師合作,可能是股東也可能是顧問,「診所病人怎麼來?還不是醫師介紹來的。」
第三,除了生技公司與診所的考量,對病患來說,在診所治療也有誘因。
《特管辦法》規定,病患必須是第一到三期標準癌症治療無效,或第四期患者才能執行細胞治療,但許多不符合規定的患者,因為擔心化療、標靶的嚴重副作用,想尋求副作用相對小的細胞治療,但可能很多醫院不會收案,病人也只能尋求診所。
這位總經理坦言,癌症細胞治療至今療效不明確,但研究文獻已經有很多細胞治療的機轉理論,他不斷強調,政府應該前端審查計畫更開放,然後後端收收集證據公佈療效,「要不然像現在一堆地下化治療,水準良莠不齊,甚至有惡劣的詐騙案子出現。」
細胞治療地下化溫床的另一個主因,是目前衛福部沒有稽查管理的責任且無法處以罰則──由於《特管辦法》是《醫療法》的授權法規,僅規範醫療機構,並沒有相關罰則。紀君霖說,她收到許多癌症病友的檢舉信函,有明確的診所、生技公司、非法執行治療的時間與項目資料、報價金額,但當她轉介至少4、5件投訴給衛福部,卻都只收到「證據不足」的回覆,就沒了下文。
《報導者》日前專訪日本京都大學IPS細胞研究所教授藤田美佐緒、國立癌症研究中心生命倫理部教授一家綱邦,以及東京學藝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佐藤雄一郎時,他們聽聞台灣的地下化情形,困惑詢問,「有了法規,為何不能稽查呢?」更表示,日本會緝查未申請就執行細胞治療的醫院或診所。
(延伸閱讀:〈專訪日本學者:再生醫療立法9年後,他們為何提出警告?台灣如何借鏡?〉)
劉修言在起訴書有感而發地寫下:
「政府應儘速通過相關再生醫療技術法令,一方面可加速扶植生物科技產業正規化,亦可讓所有游走法規邊緣的投機客,全部可以納入衛生福利部的管制,不要再有下一個花大錢,卻不見未來的、最後病入膏肓甚至死亡,事發後僅能暗自懊悔、悲傷懊悔當初沒有選擇正規醫療治療的遺憾。」
紀君霖看著細胞治療在台灣至今的發展,也直言「超級無敵後悔」。她說,自己當初推動《特管辦法》,是希望正在經歷痛苦癌症治療的病友們,可以多一個選擇,「活得像正常人一點、副作用少一點,多花一點荷包但是不會負債累累。」但如今卻成有心人士斂財的工具。她表示,若有癌症患者或家屬詢問她的意見,她都會回答不要參加,「地下化、療效有限,病患還會負債,活得愈久,錢欠得愈多,這不是一件好事。」
李冠德也憂心,地下化遠遠比正規市場蓬勃的狀況下,恐怕會造成生技產業發展停滯。「光是地下經濟就能賺錢的生技公司,更不會願意研究更高階的細胞,發展臨床試驗,最終申請許可證,到國際上競爭!」他認為只有好好面對地下化問題,讓生技公司都願意好好申請、精進、受監督,轉而跟大學、醫院合作發展製劑,台灣才會進步。
喜躍生醫前董事長林挺正認為,若再生醫療雙法通過,對於檯面下的細胞治療有了法源依據,應該就能有所改善,但還是取決於政府的魄力,「假設今天政府沒有辦法把那些(地下化)的人好好的找出來,那對我們這樣子辛辛苦苦去申請的人來講,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他提到,在申請過程中也曾向主管機關反映,正規公司好好申請的人,但其他私下進行的人賺得更多,再怎麼樣公司都是營利機構,不能讓好好做事的人賠錢。
「如果說今天地下化比較好賺,政府又不管,那為什麼我要好好申請《特管辦法》? 假設地下化市場真的做大政府不管的話,是不是公司政策也要改變?」他感嘆的說,喜躍生醫近3年多很努力投入,做了約150件癌症自體細胞治療,沒有出過任何問題。
那位願意坦承自己也做地下化生意的生技總經理則說,自己對癌症細胞療法很有信心,他認為只要經過事前規劃的治療設計、事後數據分析,假以時日細胞療法的功效就能清楚,「我絕對贊成政府要管理,而且要嚴格徹底執行,但現在的管法顯然是病人福利、生技公司發展都雙輸,」他呼籲政府應該正視地下化問題,但解決問題該先排解地下化市場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只規定一到三期無效,末期病人可以做細胞療法是否合理?生技公司申請計畫要不要管得這麼嚴?一定只有醫院可以做,診所醫生不能做嗎?」
(延伸閱讀:〈失衡的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商機下被漠視的病人權益和醫療倫理〉)
根據目前的《再生醫療法》草案,將來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未經核准就執行中央主管機關的再生醫療製劑或技術都會有罰則,最高200萬罰鍰;此外執行再生醫療的醫師不符合資格,也處10~100萬元罰鍰。但一個病人治療費用動輒百萬以上,這樣的罰鍰能否有其作用?此外,現況下也有其他法規可規範,因此有了法規後,是否落實執法才是關鍵。
今年(2023)4月21日黨團協商時,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提出修正動議,希望將「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非醫療機構為再生醫療廣告」兩項違法情形,提高罰鍰到200~2,000萬元,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也回應認同,但此法目前仍在保留中,留待下一次黨團協商討論。
正在立法院審查的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在臨床試驗規範及病人倫理把關、救濟制度上,遭許多學者專家質疑留了很多後門,雙法通過後,是否能讓生技發展、臨床研究及病人權益三贏,並不讓人樂觀。
(延伸閱讀:〈陳建煒/愛之適足以害之,《再生醫療法》放寬未必能促進產業發展〉)
2022年台南地檢署偵辦的「假醫師細胞治療詐騙案」,歷時一年多法院審理,在2023年10月24日最終宣判,涉案7人全數判刑。
台南地方法院以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為由,主謀假醫師再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同竊盜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仲介則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護理師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同竊盜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其他4人則分別判處1年6個月~3年6個月。需沒收或追徵全案犯罪所得約2580萬元,以及其他犯罪物品如「X.exosome」、針筒、蝴蝶針30組、輸液袋等。
用行動支持報導者
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獨立的媒體,才能守護公共領域,讓自由的討論和真相浮現。
在艱困的媒體環境,《報導者》堅持以非營利組織的模式投入公共領域的調查與深度報導。我們透過讀者的贊助支持來營運,不仰賴商業廣告置入,在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穿梭在各項重要公共議題中。
你的支持能幫助《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和我們一起推動這場媒體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