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彭宇華、李明哲7年和5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
此前,有許多台灣朋友尚猜想,李明哲案或為中國方面報復台灣抓捕前浙江大學學生周泓旭的間諜案,而周泓安已經以2年緩刑交保,故李明哲也可能也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有望緩期執行。這種思路,實際上是將李明哲案置於兩岸關係的範疇之中,進而,尚可以由實際判決結果,推測中國下一步對台工作的思路。
然而,這一個5年重判的結果,可能已經超過了報復的意涵,也不僅僅局限於兩岸關係範疇,而是有著樹立先例,警告台灣社會活動者、政治工作者不得染指中國內部社會和政治活動的意涵。
已經「崛起」的中國,對於政權安全仍然高度敏感。
其邏輯在於,儘管通過經濟發展獲得了所謂「績效合法性」,但現在體制依舊全面剝奪、壓制任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系統地攫取經濟發展的成果輸送給體制相關人群,換言之,中共政權仍高度依賴於系統的暴力壓制、權利剝奪和利益剝削,也由此形成了體制與民眾之間難以彌合的對立。中共始終擔心,一旦經濟發展的勢頭不再,或出現某種經濟或社會危機時,政治反抗運動就會隨之爆發。
對於中國來說,香港和台灣地理相近,語言文字相通,人文情感相連,人員往來密切,卻又處於不同的社會制度之下,更具有介入中國內部的顛覆潛力。
而2008年以來,中國的公民社會初露萌芽,有所進展,中港台兩岸三地的社會活動人士,也多有往還,相互交流,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的興起,更為這種往還交流提供了方便。一些樂觀人士也從中看到了兩岸三地公民社會共同體的雛形,並指望將之作為包括中國在內的「民主推進器」。
早有論者指出,中共之所以撕毀原有的直選承諾,堅持要選出親北京的香港特首,在很大程度上是防範香港成為顛覆活動的基地。如今,隨著香港日益被中國掌控,香港的自由在中國因素的吞噬下逐漸喪失,「無國界記者」這樣的國際組織已開始從香港轉移到台灣,因此中國將警惕防範的眼光轉向台灣,也就在邏輯之中,既然絕不能讓香港成為顛覆基地,當然也不能讓台灣成為香港的替代版。
而相比已回收主權的香港,台灣對於中國尚有更深的含義。
中國內部主流民意仍視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作為民主政體的存在,在中國就始終具有制度競爭的含義,也就始終在中國內部的政治觀念市場上存在和顯現。近年來,中國內部出現了一股「民國熱」,一些人士甚至喊出了「民國當歸」的口號,也因此,台灣社會活動者參與到中國的社會空間中,除了促進公民社會發育的意涵之外,還有不言而喻的制度競爭的政治含義。對於來自台灣的介入,中共有著本能的高度警惕。
李明哲曾經是活躍的政治工作者,也是有著理想情懷的社會活動者,其本人雖曾加入民主進步黨,但又是大陸二代,對於中國事務可能有著天然的親和感。
據我瞭解,李明哲確實相當深入地參與到了中國內部的社會運動中,除了此次湖南岳陽所起訴的案件之外,李明哲曾長期作為中國「新公民運動」核心發起組織公盟的義工,出錢出力,相當積極,中共當局應該早就掌握了其相關活動情況,其本人的政治工作者和社會活動者身份背景,想必也引發了中共當局相當的聯想和「興趣」。
李明哲的理想情懷,促使他走上了幫助中國民主進步的道路,或許,抓捕他的決定與報復周泓安有關,但更為根本的,還是中國出於政權安全的考量,對於此類活動的不容忍所致。
在這個意義上,李明哲可謂求仁得仁,對他的重判本身,恰恰證明了他所付出努力的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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