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近日,隨著婚姻平權法案的推動,同志權利再度受到關注,而某部分的討論聚焦於同志雙親領養小孩的議題。有一定比例的民眾即便支持同性婚姻,但對領養議題卻持保留態度,擔心這樣的家庭結構不利兒童與青少年的發展。事實上,這個議題在歐美學界已累積了為數眾多的研究成果,而多數結果顯示這樣的擔憂並不受到科學研究的支持。我想分享這些研究結果,期待提供大眾更多溝通對話的資料。
美國早於1973年將同性戀自精神疾病診斷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中移除。1980年以降,同性家長對兒少發展影響的研究陸續發表。2013年,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公開表示:支持同性配偶享有同等的婚姻權與子女撫養權(包括寄養與領養 ),以追求兒童最高程度的安全與福祉。這份聲明從兒童人權角度出發,列舉會影響兒童發展的因素(例如:穩定的社經環境、社區資源、歧視等),並明確表示雙親的性傾向並非這些影響因素之一。
目前最常見的5個對同性雙親收養子女有疑慮的說法,其實都能根據心理學等社會科學研究結果做出回應。
這個「不落入窠臼」的研究,有時會被誤讀為「同志家庭的孩子會變得男不男、女不女」。但事實上,該研究反映的是同志家庭的孩子對性別的理解比較不僵化。試想:家裡有個貼心會照顧人的暖男兒子,或是有個像《勇敢傳說》(Brave)裡梅莉妲公主那樣敢於接受挑戰的女兒,難道不好嗎?
再者,對「性別相關行為」這件事情的擔憂本身其實已經反映了性別偏見——我們已經預設了男孩/女孩一定要有某種行為氣質才正常,可是說到底,這也只是一種刻板印象,陰柔的男孩與陽剛的女孩本身並沒有問題。重要的不是孩子們看起來像不像典型的男孩或女孩,而是他們能不能擁抱自己真實的性傾向與氣質。男性化或女性化的氣質本身並不會傷害孩子們,會傷害他們的是歧視以及二元對立的男女角色觀點。
可能原因是,異性家庭的孩子也因為其他理由受到相似程度的欺凌(例如: 身材、外貌、課業、社交技巧、家庭社經地位等等),這表示孩子們會因為各種因素被欺負,不管來自同性戀或異性戀家庭。所以,重要的是改變歧視的文化,而不是因為擔心歧視就剝奪孩子被同性雙親領養的權利(這裡將被領養視為孩子的權利,是因為育幼院的人力與雙親兩人比起來,可以給單一小孩的關注與照顧是比較少的)。
這邊要回到上面說的「切忌根據少數個案過度類化,或是引用少數不嚴謹的文獻做出不當結論」。
最近有一個有名的個案常被拿來用作反對同性雙親收養孩子的例證。范達娜(Millie Fontana)被兩位同性戀母親收養,但她說她總是很渴望生命裡有父親(不過根據這段影片,除了這點之外我們並不清楚她是否遭遇到其他發展上的困難)。然而,只看個案的缺點是:我們不知道這樣的孩子有多少。反方可以找到范達娜這樣的個案,但正方也能找到沃爾斯(Zach Walhs)這樣的例子——一個被兩位同志母親撫養長大,並以此為傲、支持同婚家庭的青年。因此,我們可以透過個案理解個別差異,但關於收養對孩子的發展影響是好是壞,仍然應該根據多方研究資料定論,而不能只依賴個案。
前面提過,穩定的環境是良好成長的關鍵。當這個研究的異性家庭樣本已經先排除了不穩定的家庭結構時,所看到的結果自然會比較正向(要特別強調的是:這裡並不是說異性戀家庭的離婚率比較低、家庭關係比較好,而是作者已經選擇性地把可能不利的樣本排除)。
反對同婚的團體往往引用這則不嚴謹的研究結果(有時加上數則相關文獻輔以不精確的解讀),做出「同志家庭對兒少發展有害」的聳動結論。但回頭看看那些詳讀過去二、三十年文獻資料的學者們,儘管看到了2010年NLLFS 那樣有利於同志平權的報告,也不敢因為自己的立場,隨便做出「同志家庭對兒少發展有益」的結論。這種態度是所有人在引用資料的時候都應該學習的。
上述研究雖然來自歐美,但涵蓋了自1980年代一直到最近幾年的研究。歐美同志的處境在80、90年代是相當艱困的,但即便是當時的研究報告,也多顯示同志家庭的孩子在發展上與他人無異。有一個可能是社經地位較好的同志伴侶才會去領養小孩,也才領養得到,所以他們有比較多心理社會資源能提供孩子支持,抵抗不利的大環境。同志家庭收養若在台灣開放,有機會依循這些歐美國家的軌跡。
以上提及的研究包括質化與量化報告,資料來源包括兒童青少年自我報告、父母報告、他人觀察、同儕報告等,資料收集方式有單一時間點收集也有長期追蹤調查,並不乏使用具全國代表性樣本之研究。綜觀這些研究,整體而言,同志家庭與異性家庭的孩子在成長結果上並沒有顯著差異。
針對同性雙親與子女所作的研究,其結果顯示沒有理由在法律制度上歧視同性戀家庭。 It is concluded that research findings on lesbian and gay parents and their children provide no warrant for legal discrimination against these fa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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