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不太讓人意外的,馬總統又再次大聲疾呼廢核並不是世界趨勢,「減碳的優先順序,顯然高於廢核」,這是他近一個月逢人便講的發言內容,只是他這次連他僅剩的最後一次元旦文告都用上了,可見他真的很在意這件事。
當然,在當下的政治環境中,馬總統就像一部叨叨絮絮的留聲機,已經沒有太多人在意馬總統又講了什麼,之所以把他再提出來講,是因為時間點,也就是這是在12月巴黎氣候峰會與新出爐的《巴黎協議》之後。
本次巴黎氣候峰會是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祕書處主辦,肩負著要談出新的氣候公約,以接替將失效的「京都議定書」之責,歷史責任重大而艱鉅。會議的最後,《巴黎協議》由195個締約國批准簽訂,將在2020年生效,內容包含本世紀前升溫幅度需控制在2℃以內,並朝1.5℃努力;富國於2020起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作為氣候資金;全球須致力於本世紀後半葉達到碳中和,並每5年檢討一次各國減排承諾。峰會中也對於刪除化石燃料補貼、排碳定價(有價化),以及強化地方政府與城市應對氣候問題的角色,有高度共識。
依照官方最新資料,小小台灣年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的0.71%,居國際第28名,如果從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12月公佈的《2016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報告》來看,台灣在58個國家中,名列「非常糟糕(very poor)」的49名(編按:扣除前三名從缺)。因此,基於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共同責任」,不管你我對於《巴黎協議》的內容滿不滿意,台灣都必須要在氣候與減碳政策上展現更積極的作為,尤其是溫室氣體排放占比極高的能源生產與使用。問題是,我們究竟需要什麼樣的「能源轉型」?這必然得放回台灣的情境來看。
福島核災後,台灣社會驚覺以台灣的地質、土地面積與人口條件,恐無法承受任何一次大型核能外洩事故,因而民間反核聲浪高漲,盼望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當然,馬總統並不這樣想,甚至,他更將核電視為減碳的關鍵藥帖,所以,廢核與減碳只能擇一,不用核電就無法減碳。
馬總統的想法當然是刻意地簡化問題,把複雜的能源政策與爭議,當作只有用核電與不用核電兩個選項,在虛擬的二元對立中,強烈暗示你只能二選一來找答案。而這個即將下台的政府,也在巴黎氣候峰會的前後時刻,重新啟動了「能源開發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與結果公告,在北中南東辦了四場說明會告訴大家,啟用核四與老舊核電延役的環境影響最小,逐步非核的情境對環境的風險與破壞最大。這等同在此全球聚焦氣候問題的時刻,宣告馬政府的回應與想法:以核電代替煤來減碳。
事實上,就算核電的碳排比燃煤發電少,但以核替煤也只是眾多減少排碳的方法之一而已。根據國際組織世界自然基金會WWF(World Wildlife Fund)《Climate Solutions》的研究報告,在二十多種減碳的策略清單中,節能與提升能源效率在減碳效益中奪得冠軍,地熱、太陽光電等綠能發展也名列前茅。由於核電的風險與環境成本高,故在減碳效益排名中敬陪末座。這個政府看不清問題的全貌,當然也不可能找到最有效的答案。
更進一步說,如果馬政府真的重視氣候與減碳政策,能做的絕對遠遠不止現在這些。在全球氣候峰會開幕前,就要求各國需提交「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fined contributions, 簡稱INDC),台灣環保署看似與各締約國同步,也提交了台灣版本的INDC,設定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依現況發展趨勢情境(Business as Usual, BAU)減量50%,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再減20%。問題是,環保署這份INDC究竟是怎麼評估出來的?沒人知道。是否在能源需求的抑制上盡了全力?沒人知道。是否已規劃足夠的政策工具?沒人知道。
簡單說,氣候峰會要求各國在提交INDC時,應以資訊透明為準則,並納入民間與企業意見,才能確認政策評估與規劃的完備,與設定的目標能被有效達成。例如日本研擬INDC的過程中,6月份就先提出初稿進行公共諮詢,之後才正式提出。而智利與泰國在研擬INDC的過程中,更是舉辦了多場的區域公聽會,蒐集公眾意見。
但環保署在INDC的撰寫過程中,完全沒公開相關資訊,更遑論納入民間參與的審議程序。直到現在,台灣NGO依舊索取完整資訊無門,絲毫不知此份報告規劃的完備性與合理性。在媒體的追問下,官方也不敢正面說明,此份評估是否已納入能源稅與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結構調整等必備策略,等同對於台灣INDC規劃是否足夠積極、盡了全力,都必須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而本次峰會對於刪除化石燃料補貼的高度共識更是一例。這兩年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研究已揭露,全球化石燃料公司每年獲得5.3兆美元補貼,比各國政府投注在醫療費用的總和還要多得多。且IMF也提醒,現有化石燃料的補貼主要受益的是富人,前20%最富有階級所享有的補貼是中低收入國家貧困者的6倍。因此,逐步終止化石燃料補貼,讓化石燃料可以反映真實成本,使綠能與節能的成本更具競爭力而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可說是本次氣候峰會毫無懸念的共識。
根據IMF的報告,台灣的化石燃料補貼在2011年達到全國GDP的0.3%。IMF在報告中指出,在全球先進經濟體中,只有台灣的高占比達到「不可忽視」的程度。國際能源署(IEA)也評估,台灣在2013年總共對化石燃料補貼了近6億美元(占GDP 0.1%)。
但在今年出全國能源會議中,面對民間團體要求清查化石燃料補貼形式與數額,進而逐步終止刪除的訴求,經濟部卻直接回答:「我們沒有化石燃料補貼!」直接否定民間的要求,擺明不願針對燃煤等化石燃料的根本存在問題做出改革。
如果我們把「能源轉型」的命題,放回到台灣民間反核和環保運動的脈絡長期觀察,可輕易發現,在社會巨大的運動壓力下,能源轉型看似有了一些初步的基礎與契機,若再考量未來經濟與用電成長的外在趨力變小,核電與燃煤的發展必然受到強大的抵制,這是30年來社會運動的累積。
但所謂能源轉型只是綠能加節能取代核電加煤電等算數等式嗎?當然不。過往台灣的能源供需規劃被視為現有經濟模式的支持性資源,若有人要阻擋一個能源供應設施,所受到最大的壓力,不是該設施營運的盈虧,而是「你會讓這個經濟模式癱瘓」這般沈重指控。
核電與煤電除了本身的巨大風險,之所以引發這麼劇烈的社會反抗,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們在建造的過程中,都是以威權的方式指定風險承受者,必須為了少數得利者與霸權的經濟模式、產值犧牲。
雖然這二、三十年來,台灣供電不虞匱乏,電價也維持低檔,但社會中也越來越多人開始意識到,為何發電方式我們沒有權利決定?為何分配電力的方式我們沒有權利決定?為何國家挪用這麼多資源補貼製造業財團大量能源,而我們沒有權利說不?明明台灣土地、資源有限,但為何代工出口的工廠只要訂單增加,我們就必須無條件擠出土地、提高產電風險,來以超低電價滿足他們賺取放入口袋的利潤?
因此,若要談轉型、談取代,就不能只談核電與燃煤發電量的替代,勢必更需翻轉背後的威權政策邏輯。
極有可能在今年取得執政權的民進黨,在選前的能源政策中,訂下了讓不少反核夥伴「頗為滿意」的綠能發展數字目標,但我們更需要問的是,新的執政者能拿出有別過往的邏輯發展綠能與節能嗎?這幾年綠能設置的圈地爭議,能夠如何避免?國家巨額的能源補貼與成本,要如何重新分配,才不會助長高耗能高污染怪獸的存在?現存多重剝削的產業結構已走到困乏,我們能否對支持著原本經濟體系的能源供需系統發動改革,加速促成更具公平與環境友善的經濟模式?
以上這些問題,都不好回答,但卻是「能源轉型」真正的核心。縱使核電與煤電將在未來逐漸走入黃昏,但新的嚴峻挑戰其實就已在眼前,不論是大量的綠能設置規劃、高低階核廢料處置以及能源需求成長的抑制,都將考驗著我們與新的執政者,是否真的準備好「能源轉型」的準備與決心,進而帶動社會與經濟轉型,逼促能源與經濟的轉型正義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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