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跟世界盃的緣分可說曲折離奇,曾經那麼近,卻又那麼遠。除了與香港足球界「結緣」千絲萬縷,FIFA會籍名稱歷經多年角力,也曾在亞洲和大洋洲的賽場上流浪⋯⋯
1977年3月30日,澳大利亞客場1:1戰平老對手紐西蘭,在大洋洲組以3勝1平的戰績淘汰中華民國與紐西蘭,順利晉級下一輪資格賽,將與亞洲諸強爭奪1978年世界盃的門票。中華民國4戰盡墨,來到大洋洲以後,昔日的亞洲王者已失去光環。
時間回到1950年代,與今日以棒球與籃球為主要運動的台灣不同,當時素有「遠東足球王國」之稱的中華民國,將足球視為重要運動項目。這不僅僅是因為二戰前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時期曾在遠東運動會(亞運前身)豪取9連冠,也因為足球在華人群聚的東南亞是相當熱門的運動。為了鞏固東南亞這群「革命之母」,遷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有意藉由各種手段攏絡海外僑胞,因而在足協選拔亞運代表隊時,便將目光投向過去也曾代表中華民國的香港地區,希望借助「港腳」的實力繼續叱吒亞洲。
這個時期不得不提的關鍵人物是「球怪」李惠堂,他也被後人敬稱為「中國球王」。李惠堂在球員時期曾代表中華民國參加遠東運動會,也曾參與1936年柏林奧運,高掛球靴後擔任教練帶領中華民國出戰1948年倫敦奧運,日後更出任亞洲足球聯盟(Asian Football Confederation, AFC)祕書長與國際足球總會(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 FIFA)副主席。
1930年代,中國足球風潮最旺盛的上海地區,還有「看戲要看梅蘭芳,看球要看李惠堂」的說法,李惠堂在戰前中國足球界的地位可見一斑。戰後國府遷台,他毅然選擇繼續擔任中華民國代表隊的教練,也為台灣帶來一群經驗豐富的香港球員。
由於現代足球是由外國人傳入,戰前中國足球運動多集中於洋人活動頻繁的租界區,因此在1920、30年代上海與香港地區已有組織嚴密、分級完整的聯賽與盃賽系統,除了洋人也不乏以中國人為主體的球隊參與。由於當時華人球員的實力堅強,足球成為中國人宣揚國族意識的重要場域,每到週末球賽時,球迷總紛紛進場看球,若是華人球隊出賽,更是一票難求。
除了李惠堂,香港地區的沈瑞慶、王志聖也入選籌備委員與選拔委員;而在1953年,香港地區數支著名球隊訪台並陸續橫掃當時台灣所有球隊,除了證明台灣方面已與香港球界建立穩定關係,也證明香港球員的實力毋庸置疑的適合代表國家隊。因此在敲定1954年亞運名單時,除了香港地區的代表外,台灣地區的球員同樣多是由香港「光華」足球隊留下的選手,僅有守門員徐徽博為土生土長的台灣人,此後更幾乎都挑選香港球員代表中華民國。然而,這也埋下1970年代後台灣足球發展遲緩的遠因。
在這批港華國腳的助拳下,戰後中華民國足球迎來最光輝的年代,除了參賽1954、1958年兩屆亞運順利鍍金,在1960年代亞洲最重要的國際足球賽事默迪卡盃也於1963、1965年稱霸。奪冠後,港華球員都會來到台北遊行,接受政府表揚與民眾歡呼,營造中華民國的共同意識;但除此之外,這批球員與台灣社會幾乎毫無連結,因此1960年羅馬奧運被國際奧會要求使用"Formosa"為團名時更顯得突兀。
陽光愈是燦爛,陰影愈是深邃。在那個致力於「為國爭光」的年代,使用即戰力而不厚植基層的影響便是後繼無人,台灣球員因實力遠劣於在亞洲名列前茅的香港球員而被忽略。直到1960年代中期,李惠堂呼籲重視台灣足球,才開始緩慢邁開腳步,今日台灣數支老牌社會球隊便是在此時成立。在紅葉少棒旋風橫掃全台的前一年1967年,台灣便因主辦亞洲盃東區預賽掄元而掀起一波足球熱潮,也於隔年開始大量徵召台灣本地球員進入國家隊;但本應傳承經驗的香港球員因香港足總干預,1972年後就不再代表台灣,從而導致經驗與實力出現明顯斷層。
更有甚者,在1970年代國際情勢惡化的情況下,除了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要求在各項國際運動組織排除中華民國。
在197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FIFA與AFC的同時,也透過科威特提案排除中華民國;不過在時任AFC祕書長的李惠堂代表下,中華民國足協在國際足壇仍有一定的發聲空間,同年6月於法蘭克福召開的FIFA年度大會中,FIFA便承認中華民國會籍。但在9月德黑蘭舉行的AFC代表大會中,數度代表中華民國出席的李惠堂與張金藻,均因申請簽證未果而無法出席,最終大會通過排除以色列與中華民國之決議,導致中華民國無法參與亞洲區任何足球賽事。對此決議,1974年11月上任的FIFA主席夏維蘭治(Joao Havelange)明確表態支持中華民國在FIFA的合法地位,他提到:
1975年瓜地馬拉大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申請復會,但因為要求取消中華民國會籍而被禁止參與1978年世界盃,FIFA執委會更在1976年10月15日限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0月16日前撤銷條件,否則取消該國會員資格;在最後通牒過後FIFA決定採取行動,禁止各國與中國進行比賽,並重申1974年11月的羅馬決議:取消中共在AFC的會員資格,夏維蘭治也於1976年10月底致信AFC主席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 Putra),聲明洲際足總必須服從FIFA。
1977年5月FIFA執委會於蒙地卡羅達成決議,限令AFC必須於8月前改變排除以色列與中華民國的決議,否則將停止AFC的職權與活動;也因為這項最後通牒,AFC不得不召開臨時大會討論兩個中國與以色列的會籍問題。但直到1989年,中華民國才以「中華台北」的名義重新回到AFC。
在這段爭議的歲月中,FIFA安排仍有FIFA會籍的中華民國(因名稱爭議於1978年一度被擱置會籍直到1981年)加入大洋洲足協,中華民國也獲得大洋洲會員國的接納,得以有資格繼續參加FIFA舉辦的各項賽事。
受迫於國際政治的影響,台灣球員不但無法繼承過去香港球員的經驗,在離開AFC後也缺乏鍛鍊的機會,青黃不接導致台灣足球發展落後,也讓亟需提振民心的政府將目光移到其他地方,從而結束台灣足球曾經輝煌的一頁。與現在理所當然地參與世界盃不同,台灣的世界盃之旅與當時的國際政治息息相關,也為政治影響體育運動留下一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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