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場
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24歲)、周庭(23歲)與林朗彥(26歲)今天(12月2日)受審,3位分別遭到香港律政司指控在去年621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犯下「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等罪名。早前3人已承認控罪,分別在荔枝角收押所、大欖女子懲教所還押9日。今天下午3點30分左右,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詩麗分別判處黃之鋒13.5個月、周庭10個月、林朗彥7個月的刑期,並且當庭執行入獄服刑,得上訴,但上訴期間不得保釋。 此案件始於2019年6月21日,黃之鋒、周庭與林朗彥遭律政司控訴在當天組織、參與未取得警方許可的集會遊行,並且以擴音器煽惑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控方還提出黃之鋒在Telegram中提及包圍警察總部的對話段落。當天包圍警總的活動一直到隔天凌晨3點後,民眾自動散去。一整天的示威活動並沒有嚴重衝突發生。
裁判官王詩麗在法庭上宣讀判決理由:「被告包圍警總的行為,是衝擊警方權威,所以比一般未經批准集結更嚴重。」她還指出,就算黃之鋒等人先前認罪,但3位有預謀且積極參與活動,集會具規模,亦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為了維護法律保障公眾秩序的精神,並沒有給予減刑。王詩麗宣讀判詞期間,陸續有旁聽人士憤怒地離開法庭。宣判結束後,黃之鋒在離開法庭前大叫「知道好難捱但會撐住」,旁聽者有人哭泣,也有人大喊「加油」。而周庭則是無法控制情緒痛哭。
黃之鋒託律師轉達訊息:「很抱歉未能和大家繼續在街站、社區作戰。知道好難捱,但我會撐住。大家都要加油,不要放棄。」
因為被港警指控組織2014年雨傘運動而入獄16個月、香港中文大學退休教授陳健民接受《報導者》採訪指出:「(黃之鋒等)三位觸犯的法律本是非常輕微。因為沒有涉及衝突的集會稱為『未經批准集會』,有衝突發生則會控告『非法集結』。過往涉及未經批准集會較少會被判入獄,但這次卻在判刑前已經將他們還押⋯⋯反映法庭對示威的刑罰愈來愈重。周庭另有一案是用《國安法》拘捕的,而且沒收了她的護照,更是值得留意。連不涉及暴力的年輕抗爭者都遭受如此打壓,可見香港現時政治狀況之壞。」
黃之鋒、周庭與林朗彥3人遭判處7到13.5個月的刑期確定後,同樣曾是香港眾志成員的袁嘉蔚接受《報導者》採訪指出,法院的目的就是希望殺雞儆猴,降低香港民眾未來上街抗議的意願。
這是黃之鋒第二次入獄,第一次是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因違反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他在2017年高等法庭認罪,並在2018年1月入監服刑3個月,在入獄之前曾來到台灣並接受《報導者》專訪,當時他相信香港民主運動絕對會成功。至今,即將再度入獄的黃之鋒也沒有放棄希望,他在11月22日被法院還押前於Facebook留下一段話勉勵手足:「在5年前的低谷,我們照樣撐得過來,換來去年波瀾壯闊的奇蹟發生,香港人總愛給國際社會驚喜 。如今,當政權全面挑戰公民社會的韌性,總會有辦法撐得過來。」
除了這起案件之外,黃之鋒仍有兩項被起訴的罪名,分別會在12月5日與明年(2021)2月再審。
香港眾志前祕書長周庭則是第一次遭判刑入監,在22日遭到法院還押以前,周庭曾在她的Facebook表示,對於法院判決並不看好。12月3日是周庭的生日,因為法院的判決,她24歲的生日將在監獄中度過。
除了被控參與621遊行之外,周庭在今年8月10日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中,「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安」的罪名,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10人遭到逮捕。
另一位遭到判刑的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也因為長期參與社會運動而不斷遭香港警方逮捕與控訴。香港律政司控告他在2014年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時非法集結,2016年被法院裁定120小時社會服務,律政司不滿判決過輕,再度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刑期,讓林朗彥在2017年8月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13個月,林朗彥上訴至終審法院。目前該案件仍在審理中。
在本案宣判前夕,國際各界即紛紛表達關注。例如日本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日本對華政策國會議員聯盟」(JPAC)11月30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港府釋放三人,並呼籲鄰近國家共同抗議港府打壓行動。
三人今日入獄後,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發表聲明,敦促香港和北京當局停止打壓反對聲音,檢控決定必須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得到維護。
以往被視為跟政治絕緣的香港青年,在2011年,數十位中學生成立「學民思潮」後出現變化。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與數十位中學生因反對香港政府強行通過國民教育,以學民思潮串聯學生與年輕人,發起社會運動、表達年輕世代關心香港未來的聲音,並成為2014年雨傘運動主要參與者。 學民思潮成員為了擴大參與政治活動,在2016年4月10日成立政黨「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與羅冠聰分別先後參選立法會議員與區議會議員,但不是在參選時就被選舉主任取消資格、就是當選後仍被DQ。
雖然香港眾志在今年1月11日,將被港府視為踩到一國兩制紅線的「推動香港民主自決」主張改為「推動香港民主與進步價值」,希望可以繼續參與香港政治活動;但在6月30日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版《國安法》後,幾位成員隨即表示退出,香港眾志也在當天宣布解散。
曾任香港眾志副主席的袁嘉蔚表示,今天上午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因去年8月購買雷射筆遭到逮捕,港府的動作與法院的判決都是為了讓未來可能參與示威遊行的人不敢繼續上街。面對香港政府與司法的步步進逼,袁嘉蔚並沒有氣餒:「對香港判死刑的不應該是香港政府跟法庭,只有香港人放棄時,才是判了香港死刑。」
目前是香港南區田灣區議員的袁嘉蔚在去年當選之後,不時前往探視遭判刑的示威者。她指出,香港懲教署近期利用控制疫情為理由,建議將原本一個月兩次親友探訪與兩次特別探訪減低為只有兩次親友探訪。她也指出,原本議員可以行使的公務探訪權也遭到技術性拒絕,她自己過去多次計劃的公務探訪也被懲教署拒絕。
從2014年的香港雨傘運動開始,有愈來愈多人因為參與政治集會遭到逮捕、判刑。根據香港警方統計,自2019年反送中運動發生至今年10月31日,共有10,148人遭到逮捕。其中有2,325人遭到起訴,603人已經開始服刑。
另外,自去年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選舉之後,目前已經有54位議員遭到逮捕與控罪。其中有49位議員是因為參與包括紀念721元朗白衣人事件、紀念831太子站襲擊事件與紀念六四事件等活動遭到逮捕。
除了司法系統對參與社會運動的示威者更加嚴厲之外,香港新聞自由受到的壓迫也備受矚目。香港有線寬頻(亦稱有線電視)12月1日宣布因為疫情影響,裁撤約100名員工,其中包括40名新聞部的員工,大部分為資深員工,其中還包括長期製作調查報導並有社會公信力的專題組《新聞刺針》全組人員。在相關的消息傳出之後,香港新聞界譁然。有線新聞部中國組主管司徒元以及全體10位員工隨即遞出辭呈「總辭」,表示抗議;其他多組主管、資深記者也跟進請辭。隔日,又至少2人被裁。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講師譚蕙芸撰文指出,「這是一個優秀被懲罰的時代」。曾經在有線寬頻任職的譚蕙芸認為,經過昨天的裁員,應證了香港新聞界不斷被噤聲,優秀、懂得問問題的新聞人才不再備受重視。「今日新聞自由受到威脅的嚴峻程度,別再有任何幻想。」
另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個兒子與4名壹傳媒高層,曾在8月10日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欺詐等被捕,港警並大陣仗搜索《蘋果日報》,引發國際關注。黎等人今日中午到警署報到時被扣查,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周達權、黃偉強,被落案控告欺詐罪,將通宵扣留。
用行動支持報導者
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獨立的媒體,才能守護公共領域,讓自由的討論和真相浮現。
在艱困的媒體環境,《報導者》堅持以非營利組織的模式投入公共領域的調查與深度報導。我們透過讀者的贊助支持來營運,不仰賴商業廣告置入,在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穿梭在各項重要公共議題中。
你的支持能幫助《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和我們一起推動這場媒體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