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開庭實錄3之1
如果你下班回家,看見信箱裡躺著一封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先別緊張,跟法院有關的事情不一定都是壞事。也許,那是你當上「國民法官」的門票。
司法院目前正推動「國民參審制度」,俗稱國民法官制度。《報導者》記者實地觀摩新竹、台南地院的國民參審模擬法庭,也透過多位實際參與者的經驗,爬梳未來的法院風景。
首先,當一大群國民法官候選人收到通知書,並依照日期來到法院後,就要展開「選任程序」了。
顧名思義,選任程序是決定誰能當上最後的6位國民法官,但決定方式並不是「選出適任的國民法官」,而是「踢除不適任的國民法官」,也就是刪去法。首先要刪去的,就是與案件當事人有親友或利害關係的人,接著檢辯雙方將透過「訊問」過程進一步篩選。
Q:什麼是國民法官制度?
A:司法院2017年推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作為目前司法改革的大方向,希望讓一般人民來當「國民法官」,增進國民對司法的信賴與瞭解,也讓判決適度反映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此草案已由行政院通過,但還沒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尚未正式施行。
(編按:2020年7月22日,《國民法官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拍板將於2023年1月1日上路。除了少年刑事案件、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的案件不開放國民參審,民眾將可以參與審理「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至於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則從2026年1月1日起才開放國民參審。)
Q:模擬法庭是什麼?
A:為測試草案,各地方法院2018年初開始舉辦「模擬法庭」,拿以前判決確定的真實案件稍加改編,抽換人名、時間、地點等,並找來法院員工扮演被告、被害人等,但案情架構與事實基本上不變,檢辯攻防也真槍實彈。模擬法庭預計至少持續2年。
Q: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A:年滿23歲、能聽說國語、沒有犯罪前科、學歷有高中職以上或具有同等學力、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內居住4個月以上,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若有人無力擔任或無法全程參與審判,亦可拒絕。法律工作者、政務人員、民意代表、現役軍警則不可參與。
Q:國民法官有幾人?
A:每個國民參審法庭都由「職業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總共9人組成。法院同時預留1~4位備位國民法官以防萬一,但備位國民法官不能發表意見或參與表決。
Q:國民法官可以參與審理什麼案件?
A:根據《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內容,國民法官可參審「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故意致人於死的公訴案件」,包括殺人、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盜、放火等重罪;但前者從2026年1月1日起才開放國民參審。另外,「少年刑事案件」、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的案件不開放。
假如你看多了美國法庭劇或好萊塢電影,應該很期待選任過程,因為銀幕裡的檢辯雙方老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又機鋒百出的問題。像2014年電影《大法官》裡的小勞勃道尼(Robert Downey Jr.)就問陪審團候選人,「各位的汽車保險桿上有沒有標語貼紙?有的話,你的貼紙上寫什麼?」其中一位中年男人的貼紙是:「妻子與狗失蹤,尋找狗」。
小勞勃道尼在電影中飾演一個無良律師,滿腦子只有輸贏,價值觀不太政治正確,婚姻關係也不睦,所以他偏好眼前這個跟他品味有點相似的男人,而不是其他展現出中規中矩正義感的「好人」。小勞勃道尼相信這傢伙更有機會讓他贏得審判。
當然,現實不比電影,美國的「陪審制」與台灣正在試行的「參審制」也不一樣,但共通點是檢察官、律師都可以對陪審員、國民法官的候選人提問,並綜合考量他們的生活經驗和背景,來認定並排除他們心目中不適任者,而且做出這個決定時可以不附理由。
台灣的檢辯雙方在模擬法庭的選任程序中,確實問過一些有趣的問題。以台南地院模擬法庭而言,檢方屢次詢問候選人「你看過《搶救雷恩大兵》嗎?」讓人納悶。事後檢察官李尚宇受訪時解釋,這是因為案情與槍械有關,檢方想知道國民法官對槍械使用有沒有基本認識。
台南地院模擬法庭的檢辯雙方也提出許多用意相對明確的題目,例如對於「殺人償命」的看法、會不會輕易相信媒體播報的社會新聞、猜一下我國的起訴定罪率,以及是否相信鑑定結果?如果兩造各執一詞,或案件只達到令人「合理懷疑」的程度,將怎麼做出判斷?
也就是說,法律知識不足的人不一定就不能當國民法官,更重要的是有沒有基本的邏輯思考能力,以及會不會綜合判斷證據。
在台南地院模擬法庭上,一位年近50歲、從事電子業的國民法官候選人就在選任過程中表示,他在當天來到法院之前,都不知道檢察官是做什麼的,以前還以為檢察官就是法官。最後無論是檢方或辯方都沒有排除他,讓他成功當上了國民法官。
但無論電影或現實,陪審制或參審制,選任程序有時難免變為兵家必爭之地、審理的前導戰。
曾任法官多年、現在已轉任律師的張永宏是《國民參審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今年5月赴新竹地院觀摩模擬法庭後,就直指檢辯雙方的訊問方式都不符合立法原意,「感覺兩方都在挑『我的好朋友』的國民法官,」他強調,制度的原意是排除極端值,不應該變成「他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要!」
新竹地院模擬庭的是一起暴力案件:被告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嫌前方的車速太慢,害他追撞上;肇事後把前方駕駛拖下來打了一頓,再開車逃逸。辯方問國民法官候選人的問題包括:遇到危害道路安全的人會不會被激怒,以及平常看新聞時會不會想瞭解加害人的動機等。
但在心態上,張雯俐也坦言,「就像出證的時候,檢察官出的是不利被告的證據,我們一定是出有利被告的,要公正的是法官,法庭上一定有個勝負,為了讓被告刑度較輕、對他有比較優等的待遇,我們希望國民法官公正,當然內心多多少少也希望他向著我們。」
並不是只有辯方才有這種想法,就連選任程序看似平靜的台南地院模擬法庭,檢察官李尚宇也認為,理想上當然希望由公正客觀的人來參加審判,但光從美國陪審團的運作狀況就可以看出,「大家都是拼命在挑那些有成見的人進到審判裡,大家都是想要贏。」李尚宇也坦言,假設檢方希望某個案子求處死刑,可能就傾向排除不認同死刑的國民法官候選人。
事實上,依照《國民參審法》草案規定,選任程序並不公開,目前由於只是「模擬法庭」,法院為了讓各界觀摩、指教,才把不公開的程序如選任、評議都公開,透過大螢幕轉播給旁聽席觀看。
台灣陪審團推動協會創辦人鄭文龍便質疑這種「祕密選任」的方式,也認為就他目前看過的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檢辯雙方訊問國民法官候選人時,經常沒有節制,有時幾乎問到心證的核心,想預測這個人對這個案子會怎麼判。
橋頭地院模擬法庭的檢察官鄭子薇則有不同的意見。她認為太中性的問題反而無法揪出極端值,而且就算有國民法官明顯是某一方的「好朋友」,這個人不就會被另一方排除掉嗎?
鄭子薇較擔心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而這也是今年這波模擬法庭裡常被注意到的現象。例如,台北地院模擬法庭的6位國民法官裡只有1位女性,受命法官邱筱涵說,雖然平時由3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也可能有「全男或全女」的問題,但國民法官判斷案件時不會直接從「法」的角度切入,而是「情」和「理」擺在前面,所以性別比例確實可能影響案件結果。
邱筱涵說,台北地院模擬的案件是一對夫妻因為貸款事宜發生衝突,丈夫便到廚房拿菜刀砍傷太太,全案爭點在於丈夫到底有沒有殺人犯意,這決定了他是殺人未遂或傷害罪,「評議時就發現男生都會問說:『是不是老婆做了什麼事?』但女生就會覺得:『不管怎樣你都不能殺我啊!』」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分,有時候可能很難單獨歸因,性別也許是其中一個因素,也許不是。但就記者觀察新竹地院模擬法庭,確實有這類「性別差異」的巧合現象。新竹地院模擬的案子是被告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撞上前方的車之後,認為是對方開不好才害他撞車,就把對方駕駛拖下來痛打一頓。由於被告是一位身材龐大的男性,他毆打的對象是一個嬌小的女性,「體型懸殊」這一點在法庭上很受矚目。
但並不是所有人對這點的解讀都一樣。包括備位國民法官在內,新竹地院模擬法庭共有2位女性、6位男性國民法官。男性國民法官多半認為,既然兩人體型、體力那麼懸殊,被告要狠狠傷害被害人應該很輕易,被害人的傷勢卻沒那麼嚴重,可見只是普通的教訓一下。有人說:「身材差這麼多,真的要打也活不成。」有人說:「應該打一下就受不了了,應該沒有打得多嚴重。」
但女性國民法官在評估當事人的處境時,投射出較多的被威脅感:「看他們(在法庭上)的示範,有明確感受到他有意圖去掐她的脖子。」更質問以證人身分出庭的被告朋友,為何當時在場,卻不阻止被告打人:「你們是覺得『女孩子』好欺負嗎?」
並不是說男性國民法官不公正或刻意忽視被害人,事實上,有一位男性國民法官在新竹地院模擬法庭上對被害人問話時,先對她受到的傷害表達同理之情,再問她覺得怎麼做會讓她好一點,但參審制的初衷就是希望納入多元背景的、素人的法律感情與生命經驗,這些都可能影響結果。針對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新竹地院模擬法庭的檢察官鄒茂瑜事後也建議草案應改進,尤其未來國民法官也可能面對強制性交罪的案件,性別比例也許更顯重要。
不過,性別比例為什麼會失衡呢?從源頭來看,根據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今年3月發布的民意調查,有一個題目是「如果有機會,請問您是否願意參與案件的審判?」在電訪的638位男性裡,47.1%表示願意和非常願意;658位女性中則有47.6%表示願意和非常願意。
由此可見,女性擔任國民法官的意願甚至更為踴躍,那難道是檢辯雙方都下意識地排除女性嗎?
這一點無法下定論,因為現在還只是「模擬法庭」,很多法院基於行政上的便利或宣傳用意,就沒有完全照著《國民參審法》草案規定,對該地區所有符合資格的人隨機抽樣。例如新竹地院模擬法庭希望國民法官回去後可以幫忙推廣,一開始就只拿240位村里長來抽籤,而村里長大多為男性;也有法院請員工從身旁親友找起,或開放民眾自行報名。
也就是說,想討論國民法官的組成,恐怕要等未來全面依照草案規定,從所有符合資格的國民隨機抽選之後才能觀察。
但目前可以一窺端倪的是:會不會有某一種人就算被抽到,也比較不願意來呢?政大選研中心綜合電訪和網路調查結果發現,比較年長、教育程度較低、職業為農林漁牧、家管,以及居住於宜花東地區的民眾,沒有意願參加審判的比例較高。不願意參加的理由中,約50%的民眾認為自己的專業能力與經驗不足。
針對「宜花東地區」的問題,曾參與研擬《國民參審法》的張永宏直言,拿鄉村和都市來比較沒有意義,以日本推動「裁判員制度」的狀況而言,也是東京、大阪等都會區的國民參與比例最高,沖繩縣的參與比例最低,這是必然的現象,放眼世界皆如此。
至於教育程度低的人不願參加的問題,張永宏說,若民眾以為自己要很厲害、很懂法律才能當國民法官,這個誤解可靠宣導來改善,但絕對不可能透過硬性規定,對特定階層或族群來設定「保障名額」,那樣反而會讓很多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人無法參加,更將變成代議政治,妨礙公正審判,「今天為什麼要隨機抽選,就是為了避免你自詡為某某族群代理人⋯⋯這畢竟不是立法院,是法院。」
張永宏也表示,世界上沒有絕對好的制度,做什麼事情都是利益衡量,頂多只能選擇一個利益最大化、危險最小化的方法。
確定的是,若完全按照草案規定來隨機抽選國民法官,其實沒有人置身事外。對於或多或少批判、質疑過司法的所有人來說,「國民參審」既是一個邀請,也像一個挑戰──雖然今年不一定有機會參加到模擬法庭,但我們不妨在心中「模擬」一下──「假設未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我願意花費時間心力,接下這個任務嗎?」
用行動支持報導者
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獨立的媒體,才能守護公共領域,讓自由的討論和真相浮現。
在艱困的媒體環境,《報導者》堅持以非營利組織的模式投入公共領域的調查與深度報導。我們透過讀者的贊助支持來營運,不仰賴商業廣告置入,在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穿梭在各項重要公共議題中。
你的支持能幫助《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邀請你加入 3 種支持方案,和我們一起推動這場媒體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