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學會獨家評析】失真的台鐵體檢報告,半數改善項目未實質完成
在太魯閣事故週年前夕,《報導者》與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合作,逐項檢視體檢報告所列的改善項目,出一份有別於台鐵、交通部自打分數的進度追蹤。很遺憾,鐵道專家們共同檢視的結果指出,144項僅29項完成,與行政部門宣稱完成136項有極大落差。顯然,關乎安全的體檢報告都仍能輕易解除列管,更凸顯台鐵公務機關與監理架構非改不可。
2018年10月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291人傷。案發隔天,《報導者》即獨家曝光台鐵內部示警簡訊,顯示安全管理意識嚴重不足。台鐵改革勢在必行,行政院成立史上層級最高的「台鐵全面總體檢」會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召集,完成一份台鐵改善項目達144項的總體檢報告。
截至今年(2022)3月,體檢144項目完成狀況分成三類,由交通部解除列管的有109個項目,由委員會解除列管的共27項,只剩8項目尚未完成。台鐵說明,委員會指的是台鐵局內部的「安全管理委員會」,由11~15人組成,委員包括外部委員6~8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人、專家學者5~7人),內部委員9人(本局局長、副局長3人、運務處、工機務處、電務處及營運安全處處長),並由局長主持。程序上,會先由委員會同意解除列管後,再送交通部同意解除列管。
《報導者》也以總體檢為起點,4年來持續監督台鐵改革長路。
2019年9月,《報導者》獨家取得並揭露345頁《台鐵局總體檢報告》全文內容後,促使交通部公開報告並定期更新體檢進度。但是,台鐵改革真的完成了嗎?2021年4月2日,花蓮清水隧道口一台工程車從邊坡滑落至軌道,太魯閣列車撞擊工程車後出軌,造成49人死亡、213人傷。當時,交通部就已解除109項改善項目,其中包括:「軌道沿線施工路段安全措施」。
既然台鐵體檢項目已經完成改善,又為何又一再發生重大事故?這份由台鐵、交通部督導自打分數的進度報告,恐怕失之客觀,應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重新檢視才行。
專家們針對台鐵公開之「台鐵總體檢改善情形(3月版)」內容,就體檢小組要求改善的「事項內容」以及台鐵回覆的「本局辦理情形」之文字內容,各自進行解讀,認定是否真的實質完成,之後專家們再開會共同逐條檢視144項體檢項目的成效,並共同提出判定理由和實質建議。
學會專家們將體檢項目完成的狀況細分為以下5項目:
- 已完成:交通部或委員會解除列管,學會也認定已完成
- 未實質完成:交通部或委員會解除列管,學會認定尚未完成
- 未完成:交通部或委員會都尚未解除列管,學會也認定尚未完成
- 無法判斷:交通部或委員會解除列管,學會從資料中無法判斷是否已完成
- 體檢建議需調整:學會認為體檢建議可調整,使台鐵改善指標更具體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專家耗費一個月時間進行認定、多次馬拉松會議討論以及後續整理,學會提出台鐵總體檢144項的認定報告(下稱學會版),其結果與交通部和台鐵內部委員會版本落差相當大。144項體檢改善項目中,已完成29項,未實質完成71項、未完成6項、無法判斷26項、體檢建議需調整12項。
台鐵通常認定有標準作業程序(SOP)就代表有管理有改革,但學會專家們更在意台鐵是否真正落實SOP。張勝雄分析,144項體檢項目中有很多是「有訂定SOP,但沒有落實、沒有監控」的情況。
舉例來說,台鐵總體檢改善建議列管編碼1303是「軌道沿線施工路段」,官方體檢小組要求台鐵加強施工相關安全措施、依照SOP施工,養護完成後要求現場負責人確認,確保行車安全。台鐵則回覆,相關要求都已訂定SOP。而此項也在去年太魯閣號發生事故前一年,2020年3月被交通部解除列管。
沒想到過了13個月後,一輛在軌道旁施工的工程車翻落,讓太魯閣列車高速撞擊出軌,造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
此外,很多解除列管項目都看不到具體成效。鍾慧諭舉例,體檢小組認為資產活化和營運安全很重要,台鐵成立資產活化小組和營運安全小組後,該項目就解除列管。「營運安全不是事情有做,就可以解列⋯⋯是3年或5年創造多少收益或是開發案?還是3年內事故率要減少50%,其實都沒有訂指標,」鍾慧諭解釋,沒有具體指標就難以評估成效,當無法評估成效,就會認定改善目標尚未達成。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也指出,體檢改善追蹤缺乏明確的監理機制。體檢改善項目中有很多是屬於常態監理業務,如軌道養護頻率、車輛維護等,表格只呈現「本局辦理情形」,卻沒有監理單位(如鐵道局)針對台鐵局辦理情形的監理情況,當少了有力的外部監理機制,僅交由內部委員會或交通部決定是否解除列管,將很難落實監督。
此外,針對普悠瑪新馬站事故,並非只有行政院成立的體檢小組提出改善建議,獨立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也針對台鐵局提出18項的建議改善事項,要求明訂各車型最低設備清單及注意運轉定義、建立維修管理之工單機制、建立人員訓考分離制度、重新檢視並強化安全管理系統之建置等。然而,從2020年底運安會提出建議,台鐵提交改善計畫屢遭運安會退回重提,至今無任何一項有解除列管。
對於台鐵的回覆,運安會的建議仍多為「請補充資料」、「不接受,建請重提」、「建議列管」。鍾慧諭對此解讀,如同學會版跟官方版的差異,對於事項要求程度不同,認定結果就會不同。
官方版認定已改善完成、解除列管的138項中,經學會認定,有71項屬於尚未實質完成,而其中又以「ATP(列車自動保護系統)」、「維修/採購管理」以及「人員規範/訓練」三大類直接涉及營運安全的項目通過率較低,《報導者》進一步整理,並加入專家的分析與具體改善建議。
列車自動保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ATP)是藉由連續速度監控並提供司機員正確的允許速度,監控範包括號誌機顯示資料、監控路線彎通、坡度等限速。該系統會不停偵測前後列車速度和距離,主要防止列車追撞和對撞,提高行車安全。
ATP與行車安全息息相關,普悠瑪新馬站意外即是因為關閉ATP後,列車超速行駛,才在新馬站彎道出軌。
ATP相關13項中只有2項被學會認定已完成改善。學會表示,ATP確實是列車安全的重要系統,但不會有系統能隨時確保正常運作,台鐵針對ATP系統一旦失效的各項應對作為,仍有待加強。
學會舉例,體檢改善項目列管編碼3405為降級運轉時速規範,體檢小組明確指出,當ATP系統隔離(關閉)後,規章要求列車限速60公里行駛,但道旁ATP異常時,限速卻又只有25公里,兩者彼此有矛盾,要求台鐵檢討。台鐵則回應,限速25公里跟限速60公里的情境不同,無需修改規章。
學會說明,將ATP隔離(關閉)後限速60公里,僅可防範類似事件重現於宜蘭線曲率半徑為300公尺之彎道時,列車不致超速出軌;但無法防範司機員因冒進號誌而發生的對撞、側撞等事故(1991年134號誌站、2007年大里側撞事故均屬此型態)。當道旁設備故障或未偵測成功時,若限制列車限速25公里,明顯較能防範此對撞、側撞之事故。
張勝雄進一步解釋,台鐵無法確保ATP不會故障,萬一ATP發生問題,列車降速至時速60公里行駛,還不至於造成大誤點,但降速至時速25公里必定造成嚴重誤點,台鐵無法承擔這樣的壓力,只好訂一個降速至60公里的規定,「他(台鐵)如果覺得有問題,就應該開誠布公講出來,大家體會限制在哪,才能做一個折衷的解答。」張勝雄也建議,台鐵應該全面性地去檢討各規章的一致性,消除這種SOP互相牴觸的情況。
車輛、零件的採購維修管理與安全息息相關,普悠瑪新馬站事故起因即是因為列車主要動力的主風泵故障導致。「維修/採購管理」共27項中僅有4項認定已完成改善,為什麼台鐵的維修採購管理水平難以提升?
張勝雄表示,台鐵文化是「重新購,輕維護」,喜歡買新車、新設備,但對後續保養維修不重視。他強調,設備維修管理資訊系統(MMIS)的概念不應只存在在台鐵運工機電中的機務(負責維修車輛),每一個單位都需要,大至列車,小至車站電扶梯的一個零件,都應該要有管理系統,才知道這個零件用多久,何時需要檢測、更換,「台鐵電車線常常斷掉,就是因為沒有MMIS的概念。」
他坦言,全面建立設備維修管理資訊系統確實是個大工程,但捷運和高鐵都有類似的系統去做管理,相信台鐵也能做得到。
為何台鐵人力結構無法有效改善?鍾慧諭表示,鐵路營運是高度技術密集產業,但台鐵長久以來在公務體制裡面,員工不但位階、報酬不高,也沒有很好的獎懲機制,不斷在培訓新人、訓練也出現問題,惡性循環後就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鍾慧諭認為,若台鐵公司化後成為能獲利的企業,才有能力做好獎懲機制,也有彈性找到適合的人才,最終才能提升安全性。
144項體檢改善項目中,官方版和學會版共同認定尚未完成的項目僅有6項,皆為事涉體制改革的項目,包括歷年行車事故分析、新一代行控中心、維修和監控智慧化系統以及公司化。
今年3月,行政院通過《國營台鐵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台鐵公司化勢在必行,卻遭台鐵企業工會、台鐵產業工會極力反對,認為應該先改革行車安全再來談公司化。
對於安全改革和公司化,鍾慧諭這樣理解,安全改革是每日的實踐目標,把事情做好;公司化則是根本改變組織制度,把事情做對,「只有做好(安全改革)但沒有對(公司化)的機制,可能最後沒辦法真的做得很好」。
鍾慧諭強調,體檢小組要求台鐵走向公司化是合理的要求,「沒有遠見就會有近憂,」台灣社會對於台鐵的期待不是只做好安全營運就好,而是成為國家可靠的交通骨幹系統。
多名成員、長時間反覆逐條檢視144項體檢改善情形後,鐵道學會成員共同發表了感性的心得。
學會將144項比喻成交通部拿出來的紗布,「仔細一片片的檢視,我們發現有些傷口化了膿,有些大傷勢沒有清創及縫線,就妄想用消炎藥治癒,真正癒合中的,很少。」
學會認為,從安全分析的乳酪理論(Swiss Cheese Model)可知,事故發生涉及組織、設備、程序、人員與環境這五大面向,這些由體檢小組專家在有限時間內提出來的144項,只是冰山一角。交通部和台鐵不應為了回應外界要求而急著結案,而應針對台鐵的組織存亡好好通盤檢討。
「制度,是讓這些傷口癒合的唯一方式,交通部、鐵道局監理機制的完善,就如同醫療處置作為,積極處理創傷才會真正治癒,如果只是拿紗布蓋著,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學會希望,透過逐項的檢核認定,才能讓台鐵的傷可以癒合,「唯有真正的知道如何恢復,如何防範,才能保障更多民眾的性命。」
對於台鐵體檢項目改善情形,官方版與學會版認定可解除列管(已完成改善項目)有著極大差異的部分,交通部次長胡湘麟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強調,即便在144項體檢項目中已經解除列管,交通部仍會持續追蹤,「解除列管在處理程序不是說這樣就沒人管,很多解除列管東西是移到另一個機制處理。」
胡湘麟也強調,不管該項目是否解除列管,他也要求台鐵局都要在3個月內要回報檢討報告,「能做完的3個月內要做完,不能做完的告訴我何時做完?」對於外部專家願意針對144項目去做逐項認定,他也表達歡迎,並會和台鐵局和鐵道局內部的認定來互相比對檢視。
對於運安會至今尚未對台鐵局、鐵路局或交通部解除任何一項列管項目,胡湘麟認為,運安會的標準比較高,「但這東西(解除列管標準)是互相溝通,」除此之外,也跟政策考量有關。他舉例,運安會對鐵道局一項要求是,在列車駕駛室裡面安裝防撞防火的聲音影像記錄器,僅供事故調查用,但此要求卻遭到司機員大力的反對。交通部為了在推動公司化時可以減少不必要干擾,就會把這項目優先順位往後擺,「此情況不是不做,但這是策略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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