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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European Union, EU)於12月9日通過備受全球金融界關注的《歐盟分類氣候授權法》(EU Taxonomy Climate Delegated Act),並預計於明年(2022)1月1日上路,作為指引各產業部門符合歐盟「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Regulation)的守則,然而針對爭議多時的核電卻未有定案,將延後至12月下旬進行決議。
「永續分類標準」是歐盟設計的一套分類系統,用來具體定義「永續的經濟活動」,目的是讓金融業將資金引導至有助於達成歐盟氣候及環境政策目標的經濟活動上。
事實上,歐洲議會早已在2019年決議將核能自永續分類標準排除,但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天然氣和核工業為了爭取列入歐盟永續分類標準,在一年半內密集與歐盟決策者進行高達310次會議,強烈施壓要求變更認定方式。此舉引起歐盟上百位科學家聯名致信歐盟委員會表達異議,要求歐盟執委會應依據科學為標準,勿與《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背道而馳。
德國環境部長舒爾茲(Svenja Schulze)表示:「核電的風險太高、太昂貴又太緩慢,根本無法在因應氣候變遷的接下來關鍵10年內扮演重要角色。」盧森堡環境、氣候暨永續發展部長迪斯伯格(Carole Dieschbourg)則強調:「要守住升溫1.5度的全球目標,在10年內就必須進行深度減碳,但核電無法以快速又永續的方式帶來轉型,且成本高昂,甚至還有額外的保險費用、核廢料管理及貯存等成本都還沒有被完整被計算進去。」
除此之外,今年11月全球有來自超過40個國家的472個NGO組織共同連署「拒絕用核電救氣候(Don’t Nuke The Climate),主張核電緩不濟急、成本高昂且違反環境與社會正義,根本無法作為減碳選項。包括環保、勞動、人權等領域的民間組織都響應參與,台灣也有約30個組織加入連署,並邀請澳洲環保基金會、日本地球之友等組織共同召開國際記者會,強調時間跟金錢成本都太高的核電,根本無法因應迫在眉睫的氣候危機。
不爭的現實是,這次參與COP26的許多金融機構與開發銀行,包括亞洲開發銀行(ADB)、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世界銀行(WB)、非洲開發銀行(AfDB)、伊斯蘭開發銀行(IsDB)等都已表明,核電和石油、燃煤等,都同樣不會被納入投資範疇內 。
再從成本來看,金融顧問公司拉札德(Lazard)2009年至2020年間各能源均化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nergy)統計顯示,太陽能成本下降了90%,風能成本則下降了70%,但新的核電成本卻增加了33%,約為風、光的4倍,成為主流電力來源中成本最高昂的技術。
核電在全球新興電力市場中被邊緣化的原因,除了成本不斷上漲外,曠日廢時且持續延宕的工期也是主因之一,《2021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The World Nuclear Industry Status Report 2021)就指出,全球目前施工中的核電機組平均工期長達7年,近6成都發生工期延宕,當中有5座反應爐已興建超過10年、有2座興建超過36年,且過去50年間興建的反應爐,平均每8座就有1座遭到放棄或擱置,顯示核電計畫的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也正是全球多家金融機構將核電排除於投資範圍的原因之一。
前美國能源部顧問羅文斯(Amory B. Lovins)於美國商業雜誌《富比士》(Forbes)指出:「即便魚子醬和米飯都是食物,不代表兩者都是解決眼前飢餓問題的必要解方。時間和金錢都是有限的,因此選擇如何餵飽人們或提供人們能源時,必須同時比較各種選項所花費的成本與時間。」
在各種條件上都失去競爭力、前景岌岌可危的核電產業,卻如此積極施壓決策者以加入永續分類標準,無疑是為了取得生存機會的最後一搏,也難怪歐洲學界、國際非政府組織及國際金融機構皆批評歐盟「永續活動分類」淪為漂綠(Greenwash)工具,也凸顯核工業是以永續之名行爭取補貼、爭取融資之實。
若從整體電力供給配比來看,作為全球對抗氣候變遷領頭羊、率先承諾淨零碳排的歐盟,已經走上減核、減煤、增綠之路,歐盟的非水力再生能源發電量於2020年首次超過核能發電量,而若計入水力發電,則更首次超過化石燃料,成為主要電力來源,佔總發電量的38%,呈現減少化石燃料與減核同步進行的趨勢。過去20年間,歐盟的風、光電裝置容量與發電量都持續大幅增長,核電卻持續減少,過去10年間新建動工的核電廠大多位於中國,而沒有任何一座位於歐盟。
筆者專訪國際能源產業分析專家、《世界核能產業現狀報告》(The World Nuclear Industry Status Report)作者邁克爾.施耐德(Mycle Schneider),他明確指出:
「即使被貼上了號稱永續的標籤,也無法改變核電在歐洲持續衰退的趨勢,因為新建核電需要高昂資金跟時間成本,勢必趕不上歐盟要在短時間內達成淨零的目標。」
除歐盟外,即使在美國、中國等核電大國也有類似趨勢,美國的再生能源於2020年首度超過核電、也同時超過燃煤的發電量;中國風電加上光電的發電量更在2020年達到總核能發電量的兩倍。
放眼全球,核能發電量佔比同樣不斷下降,至2020年僅有10.1%,已於2019年被再生能源超越,而包括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等權威機構所發布的未來淨零碳排路徑中,全球核電到了2050年的占比僅約1成,發展再生能源、提升能效,再加上與儲能及電網調度的整體系統管理等,才是各種能源技術中最被各國密切關注,且已有高度共識的選項。核電則因高昂的成本、緩慢的工期、核廢料難題與核安風險等原因,而難以成為多數國家的減碳主力。
歐盟內目前少數仍執意新建核電的國家,幾乎都遇到嚴重工期延宕、預算暴漲的情形,芬蘭的奧爾基洛托3號(Olkiluoto 3)反應爐於2005年動工,原先預計於2009年完工,卻由於工程技術問題而一再遭遇延宕,最快要到2022年才可能正常運轉,使其工期長達17年,預算從原先的32億歐元(約新台幣1,004億元)增加3倍,現已超過96億歐元(約新台幣3,014億元)。英國格林威治商學院(Greenwich Business School)的能源政策教授湯瑪斯(Stephen Thomas)指出:「奧爾基洛托3號的例子,示範了新建核反應爐可能在經濟層面上發生的各種失敗。」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近期宣布將開始大規模新建核電廠後,便受到許多批評,法國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 France)抨擊馬克宏只是在為自身的選舉造勢,並直指此時宣布復興核能、新建核反應爐「只會使法國陷入泥淖、完全是脫離現實」。
綠色和平的批評並非無的放矢,法國近年的核電發展狀況並不順利,目前唯一興建中的一座反應爐──弗拉芒維爾(Flamanville)核電廠3號機,早在2007年就動工,原先預計在2012年就完工,卻同樣因為設計與工程問題使工期卻一延再延,最新評估要到2024年才可能完工,建廠經費也暴增了15億歐元(約新台幣474億元),使總預算高達124億歐元(約新台幣3,915億元)。
國際核電產業發展的現實,並不會因為社會中擁核或反核陣營的立場而有所改變,工期持續延宕、成本不斷增加、發電佔比持續減少等趨勢,都是核電在全球重要性不斷下降的明證。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AR5)便指出,全球若不新增核電計畫,仍可藉由能源效率提升、再生能源發展等作法達到減碳目標;而增加核電占比雖有助減少碳排,但也將帶來多重的障礙與風險,包括運轉過程及鈾礦開採過程之風險、財務與管制難題、未解的核廢料管理、核武擴散疑慮等挑戰。
既然並非必要之惡,台灣就更不該在核四爭議的泥淖中原地踏步,繼續耗費寶貴的時間與公帑在花了20年都發不出一度電、再花10年也未必能安全運轉的核四錢坑中,卻妄想能解決迫在眉睫的氣候與空汙問題,耽誤台灣真正邁向淨零轉型之路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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